热度 55|
刚毕业的时候在一家台企混日子。这家台企有一项规定,办公区域是禁止吃东西的,保安看见带零食是会禁止入内的。
某次,销售接到了英国的大单,但是有繁杂的稽核事项需要提前应对。总部对这个大单特别重视,专门从台北派来一位资深顾问总负责,小弟则被临时安排在这位顾问手下协调资料收集和问题改善。
由于时间紧,问题多,加班也就成了常态。某天赶工的时候,一直忙到快八点还没有吃晚饭。顾问看到之后悄悄溜了出去,不一会儿提了一大袋吃的喝的回来放我桌上。当时小弟就震惊了,很脑残的问了一句,“你怎么带这个进来了?”
顾问大人:就这么拎进来的,先将就一下,改天请你吃大餐。
看到顾问大人没理解我在说什么,赶紧解释了一下公司的规定。顾问大人听了之后满不在乎,“有谁问就说是我请你的。”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部门领导(大陆人)看到我桌上那夸张的一大袋零食,把我叫到一边,“某某呀,最近工作很辛苦,带点吃的也可以,但是最好还是放抽屉里面。放在外面影响不好。”
看见领导这么关心自己,慌忙跟领导说明了一下,这都是顾问大人干的,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云云。领导听了以后,松了一口气,也不强求把零食收起来了。既然误会消除了,加之也不想太让领导为难了,于是赶忙跟领导建言,“领导,反正这么多我也吃不完,要不就大家分了吧。”
领导默许,于是当天上午,本人部门都在忙着消灭零食。兄弟部门有过来办事的,有同事请他一起吃点。兄弟部门的朋友很不屑,不就是超市里面的大路货嘛,有什么好得瑟的。同事很鄙视的告诉他,“你不懂,这可是有特权的滋味。”
GMT+8, 2024-5-12 04:39 , Processed in 0.029619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