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6-3-18 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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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北宸 于 2013-10-16 11:35 编辑 & s& C2 u) ^' H( g. U+ f
抱朴仙人 发表于 2013-10-16 10:46
' d5 ~! L9 }5 F( m% v" h我的看法我会系统说一下的。您那,先别考我,您自己的看法是什么呢?这两者本质一致吗?社会应该接受典 ... 7 b5 Y/ |: g1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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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在帖裡說的: (以上内容热烈欢迎大家解读讨论) 所以我只是很誠懇地把我的疑問貼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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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自己疑惑的答案 ,偏向肯定,我認為這兩者在本質上非常接近, 都是比較需要金錢資源的一方, 用女性的生育能力來做為對金錢的一個換取。 正如連接裡所報導的內容: * q" s9 w+ W7 U9 E4 M3 {
; g2 b5 j9 x+ @" J- y5 @ “代孕志愿者的学历一般不高,大多是家庭困难的农村妇女。”黄站长称,代孕志愿者南北方均有,都是35岁以下 、曾生育过孩子的妇女。他们家中比较困难,很多代孕妈妈辛苦一年就是为了盖一栋楼房改善家庭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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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Q' { d$ b+ W- _+ C# M如果要仔細回答兩者的異同 ,我想如果沒有以下這些問題的資料研究 ,並不是那麼容易回答 :% m9 k [& Y$ a% W: s9 G; \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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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典妻中妻子的自願程度?+ y. W% e {, E2 r# y9 A' X' N" V
2. 典妻存在的地域範圍? 是廣泛存在還是僅存在固定的一些地區?/ t# T# h( c- K1 A1 C! J7 G0 ~ I2 ]
3. 典妻這項契約具體操作的形式?/ U! d" s; \- `
+ Q9 t% W" {* E2 @3 N2 b3 p. b+ p在網上找到的一篇, 提到有些典讓家庭家境困難 ,丈夫因病, 無法維持生計。
, s" y: @8 P) T( w" w. |也提到在那個地域 , 具體操作的方式和我們想像的並不太一樣。 (富家男人来到贫困人家里。在典期内,该男人就在女子家起居,而并不是女子来到男人家生活。新来的男人和女子家人同样一起吃饭,下田劳作,是这户人家的主劳力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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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Z1 l+ \* i# a y( h; Fhttp://nhqw.nhnews.cn/html/fybh/2011-07-26/153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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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h* `2 y6 m$ c笔者从宁海西南部山区的调查来看,好多情形亦是少为人知。% d- Y0 G$ U- ?! C8 S: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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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妻”这一畸形的民俗现象不仅仅出现在旧社会中,当地在解放后的一段时间里还可见到,山村中现在还健在的 “典来的儿子”也估摸有六十来岁了。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开始,“典妻”现象逐步消失了,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几乎绝迹了。“富人典业,贫子典妻”,当时典让婆娘的家庭都非常困难,有的人家一日三餐都无法解决,丈夫或因病或不务正业等原因而无力维持生计;也有早亡夫的寡妇人家,不肯嫁人,孩子又小,出于生计困难才行此计的,但这样情形的妇女很少被典让,因为富裕人家生怕会节外生枝,又认为它她是没福气的人。家庭经济条件如此困难,但典让的行情也并不高,有不明文的规定:每年一石二斗的白米。典期一般为五年,生不出儿子的,可延长至八年。% Z9 B. z' j# n" ?9 G/ I2 T#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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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户人家通过媒婆谈妥典让事宜后,在媒婆作证下,签订简单的契约。契约主要写明典让女人的时间期限,典让价格及备注事项。然后富有人家择一个吉日,在媒婆的带领下,让富家男人来到贫困人家里。在典期内,该男人就在女子家起居,而并不是女子来到男人家生活。新来的男人和女子家人同样一起吃饭,下田劳作,是这户人家的主劳力一员,只是女人的丈夫和小孩们睡在一起,把自家女人让给新来的男人。 9 E; g; E. i4 g- i' ~1 a9 |$ ^. o
: c% Z( B7 g9 d7 I我肯定仙人對古代女權研究所付出的時間心力, 也很希望這個探討能更深入,更廣泛。- f2 I: i! L( p2 y: _2 J5 e* D4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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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古代或現在的社會是否應該接受典妻或代孕 , 我想先聽聽仙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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