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6-3-18 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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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北宸 于 2013-10-16 11:35 编辑
* d! @0 S; |/ k, E抱朴仙人 发表于 2013-10-16 10:46
8 c. B m2 G: N我的看法我会系统说一下的。您那,先别考我,您自己的看法是什么呢?这两者本质一致吗?社会应该接受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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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在帖裡說的: (以上内容热烈欢迎大家解读讨论) 所以我只是很誠懇地把我的疑問貼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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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 x4 X6 i+ @/ o/ D我對自己疑惑的答案 ,偏向肯定,我認為這兩者在本質上非常接近, 都是比較需要金錢資源的一方, 用女性的生育能力來做為對金錢的一個換取。 正如連接裡所報導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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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V m# M2 s “代孕志愿者的学历一般不高,大多是家庭困难的农村妇女。”黄站长称,代孕志愿者南北方均有,都是35岁以下 、曾生育过孩子的妇女。他们家中比较困难,很多代孕妈妈辛苦一年就是为了盖一栋楼房改善家庭生活条件。 0 l0 P; ^7 q. l* M
: Y& j2 ^2 s- n( b' I如果要仔細回答兩者的異同 ,我想如果沒有以下這些問題的資料研究 ,並不是那麼容易回答 :! K: Y- U2 [9 ^% N/ L# D
1 w% v4 E# N! N7 Y4 G/ |: B5 x1. 典妻中妻子的自願程度?
4 Q+ _" q6 l9 i7 l2. 典妻存在的地域範圍? 是廣泛存在還是僅存在固定的一些地區?; J( r/ U7 C, w
3. 典妻這項契約具體操作的形式?5 X( D, k" `9 ^8 D+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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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找到的一篇, 提到有些典讓家庭家境困難 ,丈夫因病, 無法維持生計。 ! p( @- [) ]7 W- Y( [' L# E
也提到在那個地域 , 具體操作的方式和我們想像的並不太一樣。 (富家男人来到贫困人家里。在典期内,该男人就在女子家起居,而并不是女子来到男人家生活。新来的男人和女子家人同样一起吃饭,下田劳作,是这户人家的主劳力一员)3 B7 [2 E; k9 y- [%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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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hqw.nhnews.cn/html/fybh/2011-07-26/153817.html8 _3 c, m* L" _( u
" D# J& u9 o" S$ w0 z笔者从宁海西南部山区的调查来看,好多情形亦是少为人知。4 _& B# T7 F9 T6 q; y5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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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妻”这一畸形的民俗现象不仅仅出现在旧社会中,当地在解放后的一段时间里还可见到,山村中现在还健在的 “典来的儿子”也估摸有六十来岁了。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开始,“典妻”现象逐步消失了,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几乎绝迹了。“富人典业,贫子典妻”,当时典让婆娘的家庭都非常困难,有的人家一日三餐都无法解决,丈夫或因病或不务正业等原因而无力维持生计;也有早亡夫的寡妇人家,不肯嫁人,孩子又小,出于生计困难才行此计的,但这样情形的妇女很少被典让,因为富裕人家生怕会节外生枝,又认为它她是没福气的人。家庭经济条件如此困难,但典让的行情也并不高,有不明文的规定:每年一石二斗的白米。典期一般为五年,生不出儿子的,可延长至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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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户人家通过媒婆谈妥典让事宜后,在媒婆作证下,签订简单的契约。契约主要写明典让女人的时间期限,典让价格及备注事项。然后富有人家择一个吉日,在媒婆的带领下,让富家男人来到贫困人家里。在典期内,该男人就在女子家起居,而并不是女子来到男人家生活。新来的男人和女子家人同样一起吃饭,下田劳作,是这户人家的主劳力一员,只是女人的丈夫和小孩们睡在一起,把自家女人让给新来的男人。 ! w1 Q) k W$ s+ E. a
- ?* H+ ]2 \% _我肯定仙人對古代女權研究所付出的時間心力, 也很希望這個探討能更深入,更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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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古代或現在的社會是否應該接受典妻或代孕 , 我想先聽聽仙人的看法。# Q# p$ S; T& Z( j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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