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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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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03:44
  •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分神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5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茉莉 于 2012-8-15 19:56 编辑 : j- F; h" [7 f+ O( ~9 _# z

    : @' a1 Y$ S$ Q! R& I有感于最近的安徽群P事件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
    5 d2 _9 V1 l; g1 l! ]) }6 G还有以前的克林顿被弹劾的事件
    0 K! F( m5 Q! Z: M- v( R7 u
    正方观点 (63)

    合理

    反方观点 (25)

    不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10:01: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从孔子开始就是个道德社会,即使道德的定义是由嘴巴大的人定的。
    # y+ a- A" |  K* @! O7 M5 L岳不群同志能当上武林盟主是必然的,后来被砍也是必然的。$ B" n$ Y6 ?# p$ p6 M9 j
    现在的党员和公务员至少在表面上是应该代表道德标准,丢车保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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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板凳
    发表于 2012-8-16 10:31: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是干涉公民私生活。
    " v0 V# p- ]6 k7 U
    4 S) u  ~4 _. P; t+ |0 U+ }& F克林顿是坏在说谎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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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8-16 11:17: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工作人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本来就应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更不用说这种社会主流目前无法接受的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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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5#
    发表于 2012-8-16 11:19:53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 ^* X3 Q3 E+ p4 Q/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2 r; a/ w- m0 P( I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而会让选民觉得很开心,原来总统也偷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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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2-8-16 11:30:02 | 只看该作者
    bayer 发表于 2012-8-16 11:19
    ' d! G4 y. I  H, Z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 ...

    & T! r0 p7 D: s/ x) L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事家事一把抓

    点评

    唉~...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啊...俺不相信私生活沦丧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会成为模仿或榜样...  发表于 2012-8-18 01:16
    好人做不了好的政治家  发表于 2012-8-1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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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7#
    发表于 2012-8-16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1:30
    + `2 @# S7 @2 L1 X5 n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U) f4 e4 `2 L) O0 G. K
    是的 准确的说国人的三观还是比较混乱,有传统的道德观也有西方舶来的现代价值观,还有实用主义观点,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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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8-16 11:49: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职人员的纪律中有明确要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D* O# _0 _9 P/ l/ R% q" _
    当事人作为教育工作者,以中国目前的道德标准而言,违背了道德要求。8 v7 `6 T6 N( z
    开除公职合理,开除党籍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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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9#
    发表于 2012-8-16 12:37:56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19:30
    : A) A( B- o/ d3 a;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8 c% ]& @; R' v, Q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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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2-8-16 12:53:48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8-16 12:37 6 K# l8 Q2 Q  k6 m+ ]  l% L5 N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

      u7 [2 H( g. M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1 U  I/ A9 U/ c7 I- D
    : U2 Y6 x' B" s  s7 X: E5 ~9 m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道德的事情确实一个时代一个样,很难严格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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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11#
    发表于 2012-8-16 13:04:39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53 " S6 K% O7 Z1 }7 r# k3 h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t! x! h% g- H4 g

    ! z2 Q0 F& h, c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 g5 j0 {; p+ u* |  v# X6 Q$ b6 f
    我不觉得难界定,只是是否认定倒是不好说。
    : X# r$ k3 m) X) N' `$ ]只要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并且大部分人的认知也是如此,那婚外恋和换妻之类的就是不道德的。但是,是否所有不道德的都应该谴责或者惩罚,这个就不能一概而论了。8 V/ [+ a5 p0 q- _- G9 U/ K)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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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12#
    发表于 2012-8-16 13:45:18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私人企业,如果合同里没有moral turpitude 这一条,只要当事人的私生活问题没有影响他的工作表现,公司没有权力解雇。如果有这一条,可以解雇。当然如果双方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上法庭打官司。如果是政府低层的公务员,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职位很高,社会影响很大,可能会因为政治压力被迫辞职。如果是当选的政客,私生活不能成为弹劾的理由,但是政治压力太大的话,也有可能选择辞职。) C: Z' d% v% [9 v* @& \9 b
    # f* h# M% I3 w5 k) I  ]# N4 P
    对于当选的政客来说,如果是婚外恋,总会对政治生涯有很大打击。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打击并不致命。如果是特殊情况,象John Edwards,妻子得了癌症,奄奄一息的时候,还一边竞选总统,一边有外遇,还生了一个孩子,这样的丑闻对其政治生涯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1 @% A) C* S* \- _& ^# P# L& t7 ~4 Y2 u
    克林顿被弹劾的技术原因是他在grand jury作证时否认自己同Lewinsky发生了性关系,作了伪证。在美国伪证罪严重的有可能是felony,最高可以判5年。国会可以依此弹劾。当然现实来说,他案子的具体情况也就是misdemeanor, 不会进监狱。他最终是交了9万罚款,律师执照被吊销5年。因此弹劾在法律上来说也不是很站得住脚。弹劾的政治原因是Kenneth Starr本人的政治野心,和共和党利用这一事件来进行党派之争。  f% E- K$ t' c% ?' f
    & t' n8 \2 t* O/ C: d9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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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3#
    发表于 2012-8-16 17:45:4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 c$ t0 y6 `4 i, O/ c: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b) H* C4 W2 h; |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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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3 天前
  • 签到天数: 1056 天

    [LV.10]大乘

    14#
    发表于 2012-8-16 18:32:30 | 只看该作者
    命题是: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C. I& {# G- o1 Y+ Y- g
    2 Y. I! f5 ^0 ~" H
    我的观点是合理,理由如下:: {: Y3 y1 M2 \( O* T
    & Z$ D* Y$ S: X6 ~, i" I
    1、他们的工作是某种公职,这种公职对道德形象有一定要求,而且这种要求也为社会大众所认同;  如果违背这种社会认同,他的工作无法继续,也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丢掉工作是合理的解决方式;
    $ o1 L2 R3 ]5 C+ O  \, r. x7 L. A
    2、团委书记也好,宣传科长也好... 他们的岗位职责说明书(job description)里都应该有类似的道德规范要求,这个也算是违背工作要求,因此拿下是合理的;
    0 `, {% i3 {, _+ |* t
    ( V1 m  \" a( v2 @2 z# |3 L# r: e3、如果他们自己辞职,是个体面的做法; 如果他们拒绝辞职呢?  难道学校或机关就会因此而失去对他们的处罚能力么? 显然不会。 因此说,辞职其实相当于死缓,是个面子工程。  给他个台阶他不下,那就是执行;所以这个台阶也只是处罚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个人的自由选择。$ r# N  G0 b9 }9 Q
    5 R7 Y. p9 E( S* Q- }" i0 l7 p
    合理不合理是个很大的命题,在讨论之前首要问题是统一大家的认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  没有标准,或者大家标准不一,那自然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咯。! X, G, V! f" q5 c' L+ I3 T
    1 ~. U; ^" d6 I+ O- K2 w$ n3 t5 x' U
    在我看来,合理的标准有三个KPI:
    6 m: N# S5 n/ ^7 z2 ^4 T) }& t
    3 K7 b. J7 L: S  O5 Q1、岗位责任要求是否达成;     50%
    8 F0 y' t& `' A& H# E2、社会影响和机关组织的需要是否冲突;   40%& a6 i3 P) d: O; B6 k; ?' D
    3、其他相关的负面影响。  10%& f9 o1 W, V6 B8 S( B2 `& W
    , [8 r2 y6 U' ~
    权重占比随着事态的变化,有可能会发生逆转。

    点评

    您HR总监吧,哈哈,这么技术  发表于 2012-8-2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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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3 天前
  • 签到天数: 1056 天

    [LV.10]大乘

    15#
    发表于 2012-8-16 18:34:22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17:45
    . ~0 H* {1 W: u7 A3 E8 @' A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 D$ K" ?) R; G& ^2 b% x/ _3 q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 `6 p& O6 S, o/ _1 U, m, `( s
    3 Z) e5 ~+ t' f- _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了。

    点评

    恩。不合理。当事人自愿,没有危害到他人,不应该算犯罪行为。 但是公务人员的道德规范比对普通人要求严格是正常的  发表于 2012-8-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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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8-16 18:42:21 | 只看该作者
    老票 发表于 2012-8-16 18:34
    9 Z( s" o: T4 k$ x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 e2 @8 v$ k0 \' i6 Y
    , N# G; K' U6 ]3 f  O& o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 ...

    6 \4 u! c2 Z( n  n' x4 f, z) D合理不合理的就有这么一条,有就有惩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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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2-8-16 22:49:3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2:53 ; k9 w% Y& [2 L" t% `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5 d7 w' n1 C* P3 y  _
    - c9 _  ^' C1 I) R  Q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 ?& t6 @9 w" C' b
    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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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8-16 22:52:31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31 * C% m! B1 Q$ K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Q9 c5 p" V; y4 m/ E7 N9 i党纪政纪不是法律,没有“不违法就是合法”一说。这和女羽事件其实有相通之处:党章的总纲里怎么说的?违反总纲但不违反具体条目,算违反党纪吗?当然算,而且要惩处。政纪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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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2-8-17 00:09: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支持反方,理由是除非有证据表面私生活方面的事情导致了对工作质量的影响,否则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当事人。
    # `4 a2 O/ r# X8 v9 j6 \/ |5 G& b6 m# v3 j! [$ y) j3 R
    举个例子,我这里客户行政部门有位阿哥,就他身上脸上的那些东西,绝对是阿飞的样子,但是他工作上没有任何问题,他又不接触客户,因此他的样子不影响他的工作,他就是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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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2-8-17 00:42:3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22:49
    . v1 ]$ v* X7 F' I% ^8 [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 w9 j8 o9 p" _0 x
    中国的法律不知道,美国是不能定重婚罪的。而且比如如果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居住在一起,都举行过宗教的结婚仪式,相互之间都称为丈夫妻子,只要是不到政府那儿领多本结婚证书,除了犹他以外,都不犯重婚罪。犹他由于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历史,这种情况算重婚罪,但大多数情况下,当地DA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起诉。9 f/ a# X8 [$ B/ T3 P- P) z( d
    ( V; X, l  y+ I8 N
    如果美国哪个州通过法律,将换妻定为犯罪,我觉得最高法院也会判决法律违宪,违反了公民的隐私权利。2003年Lawrence v. Texas 最高法院判决得克萨斯以及其它13个州禁止肛交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换妻的判决应该会相同。
    & H8 a4 l0 Z' e0 j1 q# N" m( Z- V6 k. ]3 p3 g' J; t* b* f9 m' M" ~7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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