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清凉山的日志,想起上大学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儿来。
我们花差花差学院的口语,泛读和听力的教材是从剑桥进的,据说非常昂贵,而且当时的国内根本买不到。每次上课,老师得提前去教材室签出,然后跟抱孙子一样抱进教室,发给我们,下课的时候收回去,再还给教材室签入。有一天我们刚刚上完泛读,留在教室里等着上下一堂口语课,结果班主任快步进来,反手重重地把教室门给关上了。
班主任是上海人,党员,英语大概是初中水平,平时的爱好是在天黑后去校园的小花园里拿着手电埋伏谈恋爱的学生,狩猎经验丰富,不仅抓到不少约会的学生,还抓到过偷偷翻墙出去米西的本五。
班主任跑到讲台前,把口语老师拱到一旁,然后对我们大力拍了桌子,“你们谁把上一堂课泛读课本偷走了一本没还给老师?”
这是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往复杂了去想的同学都不吭声,往简单了去想的本五直接跳起来否认三联,
班主任根本不理我,冲我们全班十八个人吼了半个小时,然后要全班平均分摊赔教材的钱。
本五提出我们可以自愿让老师搜包,因为两堂课连在一起,谁都没来得及出教室。班主任再次无视本五,直接宣布扣掉我们下个月部里给的大学生补贴赔教材。
然后本五就做了一件年轻气盛的事儿来:我跑到讲台前,直接把书包里的东西给倒在上面,让所有人都看个明白,然后告诉班主任您要是缺钱我可以帮您,但那个偷字,我不收。
这个行为,直接影响了本五的毕业分配。
要是时光可以倒流,我可以见到年轻的自己,我会对她说:”做得好!点五十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