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s: }( M- b: K; i# C + j, h: m; L( r7 H; K w" ^John Rawls对justice立论的出发点就是楼主引用的这个veil of ignorance,符合这个标准的就是just。这个veil of ignorance我觉得是有道理的,但是他根据这个接下来的推论,认为衡量一个社会的标准应该是它的worst off member的welfare,我不能够同意。我的政治哲学同保守主义更接近些。4 _3 c6 C6 m$ b1 M, M' A
" o& j; k4 ^& E* Y/ f/ o我个人是不相信道德观念是会有什么“客观“标准的。比如象纳粹相信屠杀犹太人是正义的,犹太人就是没有生存的权利,你其实是不可能真正驳倒他们。说到底,我们是认为他们的那个前提就是错误的,但那是个value judgement,并不是从经验事实里得来的,没法驳的。但是我并不愿意由此就跳到结论说道德,正义这些观念完全没有意义,我们绝大多数人的innate moral instinct还是能够给我们很多指引的。 # n" l2 |3 t3 O 0 z. ?8 u/ O! @8 @5 k' u7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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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里的“绝大多数人的innate moral instinct”本身就有问题。泛基督教背景(包括犹太教、伊斯兰教)的人接受“原罪”观念,而儒家却有“性善”、“性恶”之辨,你的“绝大多数”包不包括这些自小接受“人之初,性本善”教育的中国人呢?2 u) [' x( A i% T, L" K
以你对美国法律的了解,“无知之幕”与陪审员甄选的相似性不会看不见。以英美为代表的陪审制今天落到个什么地步,跟这个一点关系没有么?不如你有机会详细解释下英美陪审制的流变,我觉得比空对空的谈玄有意义多了。
+ |9 @8 o" J. U2 L. g. |我很好奇我上面那段话是怎么看出来“道德虚无主义”的,不如你给这个词下个定义先?我不过是提了一个问题,我对问题的答案没有先入为主的立场,但这个问题关系到你立论的基础,所以你不应该回避的。 # p6 m' k9 V" L' d2 V7 Q. L$ I介绍陪审制看来没法指望你了。不过我点出来本来也是给旁观者看的,有心人可以自行了解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