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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纵勿枉还是宁枉勿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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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22:2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月下 于 2014-12-9 11:31 编辑
( T" n  V4 h' X% l
5 _; L# k0 Z( u, D. Z只讨论一种情况:
" c+ O: a! @7 F* F8 L1 [有10个嫌疑犯,其中5个是清白的,5个是有罪的。但现在无法分辨谁有罪谁无罪。请问,你是支持,A全部判决,或B全部释放。; x% O* J4 E9 L/ }( n+ f
假设1:这10人涉嫌盗窃,案值1000元;3 `2 S! i5 p3 e) G) h/ W
假设2:如上,案值1000亿元;) E: j% a# B+ D: X- B3 V" F5 k; `2 G
假设3:涉嫌杀人,死亡1人;4 M* u* h2 G, J& }4 F+ @$ B
假设4:如上,死亡1000人(如911)。
/ x. z/ d. h7 v% O$ ]5 h9 U$ J% }% u; D7 ?7 y# M# N# p) g
您会如何选择呢?
" i! u* ^# A, }5 ~- f注,这是最终选择,没有任何补救措施,放了就永远的放,抓了就永远的抓,不会改判,没有翻案,也没有再一次立案侦查的机会。
正方观点 (6)

宁枉勿纵

反方观点 (16)

宁纵勿枉

辩手:1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25 14:44
  • 签到天数: 480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4-12-9 10:46:01 | 只看该作者
    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时海南有3个女学生告老师强干,结果30年后才自己说是诬告。可是老师的人生已经全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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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2-9 10:59:16 | 只看该作者
    绿梧桐 发表于 2014-12-9 10:46
    # r- f) Q* R" @9 e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 ...
    " f& u) v6 X, N7 K" f, t
    不考虑任何可以再抓的可能,放了就永远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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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昨天 20:41
  • 签到天数: 2201 天

    [LV.Master]无

    地板
    发表于 2014-12-9 15:20:18 | 只看该作者
    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6 e1 [- D6 k. `
    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 x- L& ~+ ~2 w; [% A% }" F

    0 ^# s6 ^: d2 v# m0 X  O) H不知道该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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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前天 03:30
  • 签到天数: 1668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4-12-9 22:42:04 | 只看该作者
    常挨揍 发表于 2014-12-9 15:20+ H9 ?% b; d* b
    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  S9 A' S) I# h
    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 y5 F. D$ ~% o% a0 z
    其实就是说,如果没人有意见,那么就放过好了。如果有众怒,那么都抓了。所以其实具体啥案子有关系嘛。

    点评

    见我给常挨揍的回复。  发表于 2014-12-11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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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4-12-10 10:44:53 | 只看该作者
    虽然选正方,但是我只是在假设4时选正方,其余假设均选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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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02:42:14 | 只看该作者
    常挨揍 发表于 2014-12-9 15:20; |7 m8 n! X: v$ y7 W
    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 ?$ L- w. ~, n: I* ^) K2 b1 {
    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 ~9 \1 W+ \- u$ k, V( {8 m3 p
    其实这又涉及到一个对“众怒”的判定问题,比如香港占中算众怒吗?3 w8 l9 F$ a9 {8 e5 [% B, i$ k
    我觉得大部分中国人还是不追求绝对的公平,而是以实际后果来衡量,这也许是更大层面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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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02:45:09 | 只看该作者
    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4-12-10 10:44
    , [4 n% L! x5 ^8 X$ Q8 z$ i) j虽然选正方,但是我只是在假设4时选正方,其余假设均选反方。

    $ x& A: G5 n9 u. g那多少是界限呢?比如,500人?50人?5 O) g2 Z* o  y' i. e1 l/ X. E
    钱的话,比如金融危机这种事,如果罪魁能确定是在可能的10个人之中,5个无罪5个有罪,那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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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9#
    发表于 2014-12-11 10:19:04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02:45+ q/ v2 d; h& R5 k3 k) D# g- U
    那多少是界限呢?比如,500人?50人?
    ) y  e# {* t* ~# F( a8 T1 f: F钱的话,比如金融危机这种事,如果罪魁能确定是在可能的10个人之中 ...

    0 Q9 l9 }/ r) U( E- \如果是死人的,我的容忍限度是100倍,一个人为100人作出牺牲,我自己愿意做。如果是钱,那冤枉一个也不行,对我来说,自由和生命都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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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12:47:09 | 只看该作者
    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4-12-11 10:19- K3 r# K; ?7 }) K# B. U. R8 k
    如果是死人的,我的容忍限度是100倍,一个人为100人作出牺牲,我自己愿意做。如果是钱,那冤枉一个也不行 ...

    ( x. K% M% l. R9 Z( S6 F" T! }如果是大萧条呢?从后果来说,肯定导致1000个人因此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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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11#
    发表于 2014-12-11 13:15:14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12:477 c( r. T* W# B7 o! d( j
    如果是大萧条呢?从后果来说,肯定导致1000个人因此死亡了。
    " ~3 M) J& A9 k& U% L* K$ P$ C
    经济诱发的间接后果,我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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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前天 03:30
  • 签到天数: 1668 天

    [LV.Master]无

    12#
    发表于 2014-12-11 14:45:18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02:42! g$ }$ a, u. @" H  H
    其实这又涉及到一个对“众怒”的判定问题,比如香港占中算众怒吗?
    , x) `) }8 o+ b+ u* u1 L2 S我觉得大部分中国人还是不追求绝对的 ...
    * c; c* F  h" ^$ x8 h
    对这种东西来说,理念只对你个人起作用。除非所有人理念类似,否则肯定是妥协。怎么妥协?必然是看影响结果的,如果啥后续影响都没有,犯错了枪毙和不枪毙有啥区别,还不如不枪毙呢。问题是现实中,怎么可能没后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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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14-12-15 08:34:50 | 只看该作者
    有10个嫌疑犯,其中5个是清白的,5个是有罪的。但现在无法分辨谁有罪谁无罪。请问,你是支持,A全部判决,或B全部释放。7 E* F" L! D4 j" v" n2 Y
    假设1:这10人涉嫌盗窃,案值1000元;8 K9 r/ ?7 G3 [2 R3 T
    假设2:如上,案值1000亿元;) b. C! C' f! D5 q* j$ v
    假设3:涉嫌杀人,死亡1人;1 g7 s* i5 E# }: b5 m
    假设4:如上,死亡1000人(如911)。

    ) E" ?& D1 H7 f5 |; a" Y
    ; Z2 X+ P1 g/ n: n0 ~假设1: 宁纵勿枉
    + p& O" P+ ?) l2 m; g假设2: 宁枉勿纵
    4 |2 p/ Y# I6 B9 k' Q假设3: 宁纵勿枉
    # a8 c6 n' @! i$ H- \2 i假设4: 宁枉勿纵
    6 ^9 x# L; L: H( Y' k* A; Q& K2 y2 |) n+ g( W4 n. @0 F  a
    所谓乱世用重典。法律是教条,但执行法律从来都不可以教条。要看执行结果会造成何种政治影响。单纯得认为只有“宁纵勿枉”或者“宁枉勿纵”而不根据具体情况来调节都是刻舟求剑的教条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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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2-10 14:12
  • 签到天数: 1741 天

    [LV.Master]无

    14#
    发表于 2014-12-17 15:52:43 | 只看该作者
    弄了四个假设前提,叫人怎么选支持或者反对,一事一议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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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7 21:57:53 | 只看该作者
    勤劳工作的猪 发表于 2014-12-17 15:52
    5 K: G1 e0 [3 S2 o. Z9 V弄了四个假设前提,叫人怎么选支持或者反对,一事一议最好

    . J' X7 V+ Q  v本来就没什么人讨论,再分开就更没人了。而且,这四种分法也不复杂,混一块就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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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7 21:58:59 | 只看该作者
    孟词宗 发表于 2014-12-15 08:34( J1 @) E( [/ J. k4 X& d( |; S+ F
    假设1: 宁纵勿枉
    8 z$ G" W" D. N- B假设2: 宁枉勿纵
    ; j3 k! y# ^$ t3 o假设3: 宁纵勿枉
    ) v. W& t/ J6 M# O
    这算比较实用的观点。我看大部分人都不追求所谓绝对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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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5 00:48
  • 签到天数: 1421 天

    [LV.10]大乘

    17#
    发表于 2014-12-20 10:05:47 | 只看该作者
    绿梧桐 发表于 2014-12-9 10:46
    & t. e5 A; V2 x1 [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 ...

    2 c, y3 J, g3 t1 G1 T, ^, u坏人逃了哪儿那么容易再抓啊。" R: V% P/ z  P% t% e6 S, a. D$ q

    8 {8 V  t% Z* W! _5 @后面说的那个是诬告,在那个年代,技术手段几乎没有的情况下。三人同时提出指控基本就能定案了,人证是3:0,被告又提不出反证来。三人成虎嘛。

    点评

    坏人逃了虽然不容易抓但总是有希望,好人被枪毙了复活的希望是一点没有的。  发表于 2015-2-7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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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0-3 07:44
  • 签到天数: 98 天

    [LV.6]出窍

    18#
    发表于 2015-1-8 20:14:05 | 只看该作者
    事实上伦理问题一直是难点。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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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5-4-20 00:21
  • 签到天数: 665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5-1-11 19:47:34 | 只看该作者
    假设1: 宁纵勿枉
    9 B7 E0 R- G2 @$ `假设2: 宁纵勿枉
    + v. f( A& m% `, P# ~5 ^假设3: 宁纵勿枉
    0 u( J2 S+ Y! f, M- h$ k9 e假设4: 宁枉勿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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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6-16 23:34
  • 签到天数: 127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5-1-20 01:26:3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话题太大。网上公开课里有哈佛的 justice 这门课,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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