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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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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03:44
  •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分神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5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茉莉 于 2012-8-15 19:56 编辑
    $ _2 u+ k' h- y6 c2 `3 o; h& [6 I7 h
    有感于最近的安徽群P事件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
    2 T; B9 W2 U. Z1 J' p0 p& L, V( c& N还有以前的克林顿被弹劾的事件; ]! G5 T) ^) _/ T8 O1 S; f& ?
    正方观点 (63)

    合理

    反方观点 (25)

    不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10:01: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从孔子开始就是个道德社会,即使道德的定义是由嘴巴大的人定的。9 p8 M$ e: T& J% j6 X: j
    岳不群同志能当上武林盟主是必然的,后来被砍也是必然的。
    3 \% L* H5 ]: A9 n1 {6 _现在的党员和公务员至少在表面上是应该代表道德标准,丢车保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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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板凳
    发表于 2012-8-16 10:31: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是干涉公民私生活。& P, d* e( M" @# a  m4 W, u% D* e! n

    / d( |" y! x. d- H0 Q克林顿是坏在说谎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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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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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8-16 11:17: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工作人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本来就应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更不用说这种社会主流目前无法接受的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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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5#
    发表于 2012-8-16 11:19:53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 j  @/ k' t  o: A2 E$ T7 \.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D& l0 a$ Q' I# w8 k/ T9 X
    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而会让选民觉得很开心,原来总统也偷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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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2-8-16 11:30:02 | 只看该作者
    bayer 发表于 2012-8-16 11:19 ' R, g; u6 J" Q3 e$ J. u4 W5 U2 [4 M
    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 ...
    . V' o/ U' l4 E- K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事家事一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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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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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7#
    发表于 2012-8-16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1:30 , q) f' g& O, }# [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r# F2 m! C% v9 j" t
    是的 准确的说国人的三观还是比较混乱,有传统的道德观也有西方舶来的现代价值观,还有实用主义观点,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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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8-16 11:49: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职人员的纪律中有明确要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 f7 q& z! r/ X$ l当事人作为教育工作者,以中国目前的道德标准而言,违背了道德要求。1 ^: ^3 F4 N6 W8 |* s
    开除公职合理,开除党籍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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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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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9#
    发表于 2012-8-16 12:37:56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19:30 5 B& f5 ^1 d% \% C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J  w! S9 o, b- N) s( T" k; r" D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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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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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2-8-16 12:53:48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8-16 12:37 & i4 D: A" F5 Y8 [# m! I, b8 l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
    0 @; n0 {/ f$ P7 Y! V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 t& J1 s  e* I" r5 a  ^( z6 S5 M8 R9 G+ g/ g% Q2 t6 L& z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道德的事情确实一个时代一个样,很难严格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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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11#
    发表于 2012-8-16 13:04:39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53
    + a5 z6 z- H+ V7 A% J% k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8 l; h. C! g4 N3 T
    5 x; o9 R9 ]* b1 Y* [/ r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 v( N/ ]5 _2 k5 ^$ K( K# l我不觉得难界定,只是是否认定倒是不好说。* |5 Q* l& t7 B: _# l4 `# h
    只要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并且大部分人的认知也是如此,那婚外恋和换妻之类的就是不道德的。但是,是否所有不道德的都应该谴责或者惩罚,这个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 W/ M6 P, Z  i( }* N6 n%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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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12#
    发表于 2012-8-16 13:45:18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私人企业,如果合同里没有moral turpitude 这一条,只要当事人的私生活问题没有影响他的工作表现,公司没有权力解雇。如果有这一条,可以解雇。当然如果双方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上法庭打官司。如果是政府低层的公务员,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职位很高,社会影响很大,可能会因为政治压力被迫辞职。如果是当选的政客,私生活不能成为弹劾的理由,但是政治压力太大的话,也有可能选择辞职。
    : s  v& C; W1 s. t* }( `. ]- j; t
    + k& p9 l" e7 U- E" V& x对于当选的政客来说,如果是婚外恋,总会对政治生涯有很大打击。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打击并不致命。如果是特殊情况,象John Edwards,妻子得了癌症,奄奄一息的时候,还一边竞选总统,一边有外遇,还生了一个孩子,这样的丑闻对其政治生涯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m  i6 K% C" ]

    ( s# `( s1 e2 d+ G克林顿被弹劾的技术原因是他在grand jury作证时否认自己同Lewinsky发生了性关系,作了伪证。在美国伪证罪严重的有可能是felony,最高可以判5年。国会可以依此弹劾。当然现实来说,他案子的具体情况也就是misdemeanor, 不会进监狱。他最终是交了9万罚款,律师执照被吊销5年。因此弹劾在法律上来说也不是很站得住脚。弹劾的政治原因是Kenneth Starr本人的政治野心,和共和党利用这一事件来进行党派之争。; |( r' W( Z3 Z1 D
    % \  N. s' W* {5 _( v  i8 U: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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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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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
    发表于 2012-8-16 17:45:4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5 T/ k9 q* W7 O* Y% v7 ]% J( ^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e. E* E" c2 J3 f$ M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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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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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14#
    发表于 2012-8-16 18:32:30 | 只看该作者
    命题是: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8 S* i2 a, m  `, Y( {+ ^
    - x5 `6 Q" @9 V9 ]
    我的观点是合理,理由如下:
    7 R: t- ^& K% `! @
    $ o8 s" ^) h1 H. J4 e* d1、他们的工作是某种公职,这种公职对道德形象有一定要求,而且这种要求也为社会大众所认同;  如果违背这种社会认同,他的工作无法继续,也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丢掉工作是合理的解决方式;
    & b0 Y7 r+ L' U& p. q* w3 I# k, x  V
    2、团委书记也好,宣传科长也好... 他们的岗位职责说明书(job description)里都应该有类似的道德规范要求,这个也算是违背工作要求,因此拿下是合理的;
    ( g  b0 Q- x1 b9 q
    - ?3 C/ e+ O# f% t$ X. y3、如果他们自己辞职,是个体面的做法; 如果他们拒绝辞职呢?  难道学校或机关就会因此而失去对他们的处罚能力么? 显然不会。 因此说,辞职其实相当于死缓,是个面子工程。  给他个台阶他不下,那就是执行;所以这个台阶也只是处罚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个人的自由选择。8 ~( `0 `& \6 [. Z" Q) _% S: e
    * `: w' u. x5 w" D
    合理不合理是个很大的命题,在讨论之前首要问题是统一大家的认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  没有标准,或者大家标准不一,那自然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咯。
    : r! X: f' X1 J
    : w5 u6 O' F! }) n在我看来,合理的标准有三个KPI:7 E& a- W2 o+ w
    2 I! I, a, p1 f; @, _+ _
    1、岗位责任要求是否达成;     50%
    0 g0 H/ r$ g: t. B' \) {1 ?2、社会影响和机关组织的需要是否冲突;   40%
    $ C5 L' l7 A! O4 @3、其他相关的负面影响。  10%9 m7 m; Z+ u0 q! e. L' L1 F: o
    ! H, B" u' e3 G8 v, T" y# |
    权重占比随着事态的变化,有可能会发生逆转。

    点评

    您HR总监吧,哈哈,这么技术  发表于 2012-8-2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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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0:06
  • 签到天数: 520 天

    [LV.9]渡劫

    15#
    发表于 2012-8-16 18:34:22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17:45
    % e3 t8 Y0 W: c8 O'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 A: j7 C' a6 J4 r1 y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 W3 G( L! B5 g5 u+ T, h6 i5 q9 Y
    3 P3 M! B. ]% M- W$ s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了。

    点评

    恩。不合理。当事人自愿,没有危害到他人,不应该算犯罪行为。 但是公务人员的道德规范比对普通人要求严格是正常的  发表于 2012-8-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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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8-16 18:42:21 | 只看该作者
    老票 发表于 2012-8-16 18:34
      U9 o9 g# V! S' X&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7 w, q! j8 ~& _, d
    $ d$ o& l; c* M; e/ k5 }: l' F
    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 ...

    & x* t% o- |, U# _( f合理不合理的就有这么一条,有就有惩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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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2-8-16 22:49:3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2:53
    , v" k* }5 R+ ?5 U: w9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S+ h0 a+ n, J; H; v4 l8 `
    2 R4 v7 ^8 ^% p+ u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 O' A) |+ x0 h% }& ^
    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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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8-16 22:52:31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31 2 T& @6 O' V& x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g0 s$ C, x" ~+ J
    党纪政纪不是法律,没有“不违法就是合法”一说。这和女羽事件其实有相通之处:党章的总纲里怎么说的?违反总纲但不违反具体条目,算违反党纪吗?当然算,而且要惩处。政纪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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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2-8-17 00:09: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支持反方,理由是除非有证据表面私生活方面的事情导致了对工作质量的影响,否则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当事人。) a% i$ S( f# [% a7 i! R
    * S4 I4 F* L" X6 `+ S$ C6 B
    举个例子,我这里客户行政部门有位阿哥,就他身上脸上的那些东西,绝对是阿飞的样子,但是他工作上没有任何问题,他又不接触客户,因此他的样子不影响他的工作,他就是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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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2-8-17 00:42:3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22:49
    ; D7 o) F2 w8 t+ V$ _0 r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8 k5 i) |8 D0 M: P中国的法律不知道,美国是不能定重婚罪的。而且比如如果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居住在一起,都举行过宗教的结婚仪式,相互之间都称为丈夫妻子,只要是不到政府那儿领多本结婚证书,除了犹他以外,都不犯重婚罪。犹他由于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历史,这种情况算重婚罪,但大多数情况下,当地DA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起诉。  y5 A# r: _( C' b8 g) Z0 }
    * v5 A1 a( U0 M
    如果美国哪个州通过法律,将换妻定为犯罪,我觉得最高法院也会判决法律违宪,违反了公民的隐私权利。2003年Lawrence v. Texas 最高法院判决得克萨斯以及其它13个州禁止肛交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换妻的判决应该会相同。
    7 Z' D4 ?& e# u: T: O4 ~" f9 q& i5 Z' X-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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