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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李天一打人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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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14 10:3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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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6 19:2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史老柒 于 2011-9-17 11:06 编辑

    南渝霜华大大让我写一篇短评,但是我不知道我的风格是不是对他胃口,先用这个事件练一练手,如果南大觉得这篇的风格可以,那就继续,如果觉得有什么不妥,那就继续修改。

    李天一和苏楠打人事件的过程我想大家应该都清楚了,不清楚的百度谷歌一下也就清楚了,过程我不再重复,重点评价一下在整个事件中,围观群众,媒体,李双江父子,以及受害人四方的表现:

    1现场小李到底喊了“谁敢打110”没有?媒体在最初,包括微薄的传播,纸媒以及门户网站的新闻中都有写道,喊了!老李第一时间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回应,而且我至今也没看到他回应。围观群众不管是当时在现场的,还是后来在新闻下面评论的,以及微波上围观的,一致认为,小李喊了。受伤夫妇表示,没听到小李说过这话。

    我想问一句,到底是被殴打的夫妇距离小李小苏俩近,还是围观群众距离二小近?到底是被殴打的夫妇放在二小身上的注意力大,还是围观群众放在二小的注意力大?喊出这句话的,到底是二小,还是另有其人?对于这一判断,谁的话更有说服力?而且,就在围观群众和媒体一边倒的说,小李跋扈,喊了“谁敢打110”的时候,受伤夫妇却站出来说我没听到他说过这话!这是为什么?
    言尽于此,智者应该已经明白,愚者再说下去也是无用。

    2关于小李当晚获释以及老李的道歉,微波以及少数新闻网站号称小李当晚被保释,已经离开派出所返家,次日,主流门户媒体和纸媒以及公安机关辟谣,表示刑拘不得保释,两人尚在公安机关羁押。这只不过是后面一连串表演的前奏,紧随其后的就是微博第一时间否认了老李亲自去向受伤夫妇赔礼道歉,说老李并没去,是文工团并军委代表去慰问的。但是随着门户网站报道了老李第一时间亲往病房道歉之后。微博随之抛出了著名的“我舍不得打孩子”言论,但是这一言论随着老李慰问受伤者的视频的出现,消声灭迹了,理由很简单,老李亲口说的是:“我恨不得你们用棍子打他一顿。”在这段时间之内,微博上一边倒的言论就是,小李必将逍遥法外,媒体必将被封口,事情必将被冷落。

    3关于被打夫妇是梁光烈防长秘书的亲戚一说,笑,这个说法我敢说没人比我知道得更深!因为,这是一个钓鱼贴,钓鱼的就是我朋友,他当时发在了新宋吧,但是仅仅半天之后,就有来自西山宾馆的朋友说,听说被打的两口子是防长秘书的亲戚?网络传播速度之快,骇人听闻!又及,一位真的跟防长家渊源很深的大姐对我说,被打那两口子,别说根防长就是跟军委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此事无稽之谈!军委方面也第一时间出面澄清。

    4小苏爹之谜,小苏叫苏楠,他爹叫苏文斌,男,45岁,原山西省聚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在被打夫妇身份落实之后,新的猛料出现了,微博上说,山西省太原公安局局长苏浩,你敢不敢跟苏楠做亲子鉴定?你敢不敢承认苏楠是你的私生子?而且,还有据称,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太原市公安局领导透露,5-6年前,有一个女人领着一个孩子来找过苏局,此时太原市局无人不知。我在想,多亏这个人姓苏,这个人要是姓胡,那不是更热闹了?更搞笑的是,在老苏也被刑拘之后,媒体人居然又别出心裁地说“苏浩,就算你不是苏楠的爹,你也绝对跟苏南关系密切!你敢否认吗?”对此我什么都不想说,就想说一句,做人不要太下作!

    5小李被收容一年。在帝都公安局介入第九天,帝都市局做出犯罪嫌疑人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 年,犯罪嫌疑人苏楠被提请逮捕。媒体再一次让我震惊了,居然一边倒的说处罚太重,有违司法公正,国家之耻!我真的震惊了,当初信誓旦旦说小李必将逍遥法外的媒体人们,居然同情起小李来了!而且大帽子居然是国家之耻!寻衅滋事罪是从过去的刑法流氓罪衍生出来的,属刑事犯罪,未成年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收容1年并非上限,这个判罚,不能说轻,但是也绝对不能说重到有违司法公正!关于未成年人收容教养的相关规定我在此不一一列举,只是想说一句,判轻了判重了都是有违司法公正的,闹了半天司法公正与否,全在媒体一支笔?

    6帝都公安局最大的不足,那就是小李后座那支枪,帝都公安局定性为玩具枪的,实际上我个人却认为是m4仿真充气枪。在我国刑法关于涉枪案件相关条款,以及国家枪支管理法明文规定,私藏,买卖,运输,持有仿真枪,其罪行等同于真枪,犯有私藏,买卖,运输,持有枪支弹药罪。而对于玩具枪则也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玩具枪首先外形不得与真枪类似,不得让人引发误以为是真枪的联想,所以大街上的玩具枪,外形都很夸张,一看就知道,绝对不是真枪;其次,涂装,玩具枪不得涂装为黑色或者烤蓝色;第三,比例大小,玩具枪不得与真枪比例在1:3以内,军博卖的ak47和95枪模比例都是1:5以上的。符合以上三点任意一点的枪型模具,才可以认定为玩具枪。小李后座那支,显然三不靠。斩鞍今天跟我说,他也有支m4(顺便呸一下阶敌),但是明显比小李后座这支要大一些。当时我的回答是,m4我没记错的话,是有cqb版本的,这个版本跟m4标准版最大的区别就是枪管更短,枪托更小,是专门用于室内作战的,因为我一直没有看到后座那支枪的清晰图,所以也不太好说,但是,就我当时看现场图片来说,那支枪的比例显然大于1:3的上限。

    7关于两车多次违章记录的问题。小李长期在美国就读,帝都车辆管理也并非滴水不漏,把几十次违章都记在小李头上,有失公允。小苏情况类似。小李未成年驾驶车辆本身引起未成年人身份,处罚一般为监护人罚款;小苏和老苏情况严重在于伪造车牌以及冒公,所以二人至今依然刑拘中。

    8至于媒体人所谓的,老李动用军队势力阻止记者采访伤者,随着受伤夫妇首次表态,是院方不希望媒体影响病人的休息,并且征得了他俩的同意之后的行为。至于为什么是武警把守,我想说,那是军队的医院,不是武警把守难道是城管把守?

    总结,小李打人事件,综合考虑,是司法妥协的结果,如果将私藏枪支罪与寻衅滋事罪并列提出,就不仅仅是小李收容教养一年,而是其监护人也将被处以两劳的结局。抹去不提仿真枪一事,单以寻衅滋事罪收容小李一年,属各方博弈之后,都能接受的结果,单以判决而论,并不存在过重的问题,综合考虑的话,依然有轻放之嫌。其中老李承诺不干涉司法程序,个人认为,基本属实。理由很简单,如果老李介入,此事断没有这么快得出结论的可能!

    在这其中媒体和媒体人们的表现,让我不齿!帝都市公安局虽然快刀斩乱麻,但是在处理小李事件中,依然存在不小的问题,这个问题,却不是短时间所能够解决的。短短九天之内,妖风四起,谣言齐出,帝都市局能够做到这点,难能可贵,我会关注该事件进一步发展,并且,相信,帝都市局对此事件作出的庄严承诺!

    用一个博友的微博作为本次短评的结束,他想说的话也是我的心声。

    【刘凝哲 :李天一犯事儿的时候,你们丫骂混蛋啊权贵;李双江认错道歉的时候,你们丫骂拼爹啊虚伪;李家要依法办不干预,你们丫骂去死啊不信;李天一判劳教,你们丫骂法治社会的耻辱啊,国将不国啦!瞧出来了,你们丫就会骂。不随时随性骂的党和政府以及中国人的劣根性,你们丫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ps:那什么,现在风靡网络的四大少将分别是:张召忠少将,宋祖英少将,毛新宇少将,李双江少将,还分别各配有一首极尽挖苦讽刺之能的打油诗。

    其实我想说,李双江国家一级文职,同中将待遇。

    说人家是少将,真埋汰了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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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枫 + 5 + 2 + 1 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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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1-9-16 20:04:58 | 只看该作者
    国内的网上情况,是只管情绪只管喷,不管事实一定要把水搅浑,典型的暴民思路。

    至于楼主,以良心的思路,显然是五毛了。

    点评

    老兵目光如矩,赞  发表于 2011-9-17 07:45
    不敢?那是俺嘛!  发表于 2011-9-17 00:53
    敢再乌鸦嘴一些不???  发表于 2011-9-17 00:51
    快了,网上不缺随便送人帽子的  发表于 2011-9-16 22:32
    谁说的,至少至今为止,没人骂我是汉奸,也没人骂我是美分。  发表于 2011-9-16 22:28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板凳
    发表于 2011-9-16 20:17:38 | 只看该作者
    老实说,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评论媒体了:总有傻X先信微博,等你一驳他们说微博总造谣,他们就说某某主流媒体也说什么什么....
    MD,什么算主流媒体!真应该把媒体人拉出去,一个隔一个地毙掉,冤枉率肯定不会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地板
    发表于 2011-9-16 21:08:30 | 只看该作者
    空气精灵 发表于 2011-9-16 07:17
    老实说,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评论媒体了:总有傻X先信微博,等你一驳他们说微博总造谣,他们就说某某主流媒体 ...

    情绪,就是这么简单

    点评

    帮猪现在不好,小渊近来可好?  发表于 2011-9-16 21:20
    帮猪一向可好?  发表于 2011-9-16 21:17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1-9-16 21:17:1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还是比较公正的

    点评

    不用客气,俺是实话实说,欣赏楼主的才气。  发表于 2011-9-17 08:27
    谢谢,有您这句我就知足了。  发表于 2011-9-16 21:55
  • TA的每日心情

    2019-2-23 14:22
  • 签到天数: 476 天

    [LV.9]渡劫

    6#
    发表于 2011-9-16 21:48:40 | 只看该作者
    帮主公正。。。威武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1-9-16 22:14:21 | 只看该作者
    估计微博的日子会更不好过~

    点评

    微波现在就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大堆无下限的表演啊!  发表于 2011-9-16 23:12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1-9-17 02:21:50 | 只看该作者
    恩,媒体果然是妖风四起,这个评论到位。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1-9-17 05:09:1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媒体到底怎么运作的,谁来说说具体?

    这里面最矛盾的是媒体的反应与李双江没有插手司法的结论。如果李没有,那其他人有吧,否则媒体为什么这么作践?要不是铺天盖地的报道我还不知道李双江是谁呢,少将和声乐名人算挺不小的底子了,不过在首都以前大概连私人汽车的待遇都没有,居然这么横,也算怪哉。要发生在南方我可能以为是远房亲戚呢。以后我出事了大家使劲挖我跟谁谁有关系哈。

    点评

    我这是百度现炒现卖的,如果人家老李已经升中将又什么升为校长了,各位见笑了。  发表于 2011-9-17 16:59
    不见得,给他这待遇算很不错了。他才一系主任,儿子这么嚣张,在住虎子那种军属大院早被收拾了,要么就害他爸。  发表于 2011-9-17 14:10
    其实我想说,李双江国家一级文职,同中将待遇。 说人家是少将,真埋汰了人家!  发表于 2011-9-17 11:0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1-9-17 07:43:35 | 只看该作者
    枪是重点,若深究,判得是轻了。

    微博至少是个平等发言的地方,不存在什么妖风之说。

    各色人等自有判断,不必由他人来代替

    点评

    除非没主见  发表于 2011-9-17 15:34
    赞同楼下老七  发表于 2011-9-17 14:16
    那我只能认为,你没见到祥瑞!  发表于 2011-9-17 11:05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11#
    发表于 2011-9-17 08:08:3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看到朋友转那些瞎消息,关系一般的取消关注,关系好的老同学就骂两句,亲戚没辙。次次跟人唱反调我自己都觉得偏执了。

    点评

    握手,我也很无奈。所以现在一般不上微波,眼不见为净。  发表于 2011-12-7 16:1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1-9-17 08:25:48 | 只看该作者
    那个老李、小李的事,俺也看了一些。
    什么说法都有,很正常,说话、放屁,人的自由。
    俗话说:管天管地,管不住拉屎放屁。
    只是每个人在说话的时候,有点良心,负点责任,看到的说说,没看到的别跟着矮子看戏,就不错了。

    点评

    93年以前的公安号称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人拉屎放屁呵呵……  发表于 2011-9-17 11:21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1-23 2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1-9-17 09:32:59 | 只看该作者
    看来老七的评论,我彻底糊涂了,老七究竟站在哪一边啊?

    点评

    所谓站边,就是屁股决定脑袋了。  发表于 2011-9-23 11:48
    站边。。这个。。不好~~  发表于 2011-9-18 00:02
    站我自己良心这边啊?忘情铁路出身,当铁道部错了的时候,他会帮着遮掩吗?  发表于 2011-9-17 11:08
    他不站边吧,只说自己知道的  发表于 2011-9-17 09:47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14#
    发表于 2011-9-17 13:52:56 | 只看该作者
    瓦片儿匠 发表于 2011-9-16 17:32
    看来老七的评论,我彻底糊涂了,老七究竟站在哪一边啊?

    为什么要站边啊?

    点评

    呵呵这句话说的好  发表于 2011-9-19 23:46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5#
    发表于 2011-9-17 14:34:00 | 只看该作者
    fareast 发表于 2011-9-17 07:43
    枪是重点,若深究,判得是轻了。

    微博至少是个平等发言的地方,不存在什么妖风之说。

    微博所谓的平等发言,有多少是真实的,有多少是假的,又有多少是不经脑子就转的?甚至连正文都不曾看见就转的?
    先说前天的一个例子吧:有人发微博是这么写的"在国外机场被困2天,身无分文,联系大使馆和领事馆,结果大使馆和领事馆互相推诿,不愿提供帮助。最后还是由当地警察自掏腰包提供了帮助。尼玛,这是什么样的烂国家。"
    然后就见上千人在那转啊,明白人咱就不说了,一帮傻子在那骂骂咧咧啊,却不点开正文看看:人说的是美国人的事哎.

    再说一个我自己亲身碰到的事,前几天我在日志<罢工>里写到,有工厂罢工,当事人出面要求不得多人冲厂门,但有数人企图冲入,警察及时关门,结果微博上立刻就说了:警察打人.当事人愤怒啊,警察根本就没打人!

    难道说,正巧就有俩例子搁我手边了?其它的都是真实的?

    微博是"平等"了,平等的都没有法律没有良心没有智力没有下限了.

    点评

    这个钓鱼我也看了,挺有趣。  发表于 2011-9-21 10:46
    你们都忘了不爱的名言吗。人家错了笑笑人家,自己错了让人家笑笑,如此而已。大部分事情并非只有一个说法是对的。  发表于 2011-9-17 17:04
    每个人都应有发言的权利  发表于 2011-9-17 15:48
    我遇到的最牛的观点是,抗日战争看起来是我们赢了,但是日本却变成了一个自由民主平等强大的国家,与其这样,不如我们当年打输。  发表于 2011-9-17 14:39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1-9-17 14:41:54 | 只看该作者
    史老柒  我遇到的最牛的观点是,抗日战争看起来是我们赢了,但是日本却变成了一个自由民主平等强大的国家,与其这样,不如我们当年打输。


    发这条微博的人,以及转发表示赞同者,就应该统统按汉奸罪拉出去毙了!

    点评

    反正我如果看到我身边的朋友有转这条的,那就绝交吧,跟这样的人我不想再交往。  发表于 2011-9-17 16:49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0 08:00
  • 签到天数: 108 天

    [LV.6]出窍

    17#
    发表于 2011-9-17 15:53:41 | 只看该作者
    老七很专业啊,消息灵通,也公正。

    至于媒体围脖等,为什么有谣言,被钓鱼贴忽悠,不能完全怪百姓。大多数人坐在键盘前并不知道真相,日常观察的很多不公平不透明不合理案例多得去了,政府没有了公信力,大家很自然的容易相信那些不着边际的推测和谣言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28 19:54
  • 签到天数: 129 天

    [LV.7]分神

    18#
    发表于 2011-9-17 16:30:12 | 只看该作者
    南方系炒作这件事的动机和目的只有两个字:仇红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11-9-17 19:23:30 | 只看该作者
    关于武警把守一事。
    我记得武警总医院是保安把门的,因为我找病房问路的时候问的是保安

    点评

    有保安,有武警,但是这里面的医院可不是武警总院,而是309啊!  发表于 2011-9-19 00:36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11-9-17 20:18:00 | 只看该作者
    梁光烈秘书的钓鱼说法太失败,等同于造谣了。

    今天看了上海台的一个司法节目,专门放庭审的。被告间接听闻了原告夫妇的一些事,就以原告夫妇的名义在开心网上开了数个ID,编些侮辱人的段子。被告完全否认,说得像真的一样。面对司法鉴定的IP地址,他又百般抵赖,还搬出宪法说法院没权查他IP,网络是虚拟的,当真就输了。

    有的人人品差,隔着网络发泄情绪,没事也整点事出来。传谣平台不同了,人更隐蔽了,也更不顾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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