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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民国第一越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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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2 06:29: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看到一篇文章:“民国第一越狱案”真相:日特机的“高级营救”( V* c( d4 C. W$ M
全文不贴了,网上很多地方有,据说原载于《世纪风采》。摘一个大概吧:. ~6 r  ?; Y1 N0 y3 E5 p+ S
1936年5月底的时候,有一个军委会的少校参谋,叫做熊子庄的,被人从家里盗走了一份绝密文件,事关重大,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在主任徐恩曾的指挥下展开调查,很快查明文件是被日本华北驻屯军情报部派驻南京的一个特务机关盗去;其机关长名叫松本二郎,是日本华北特务机关长松室孝郎中将的助手,军阶为陆军大佐。中统于是设下圈套,由警方出面,将松本二郎作为强奸犯抓了起来。日方闻讯派了一个皇室男爵来华活动,分别找了汪精卫和居正说情;但因为案子是蒋介石亲自抓的,男爵无功而返。中国方面则因松本二郎冒充韩国人,坚不承认其真实身份和盗图行为,在蒋的指示下,通过首都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以“强奸罪”(未遂)和间谍罪判处韩国人吴兴良(松本二郎)徒刑15年;送南京中央军人监狱服刑。在这种情况下,日本陆军省情报局主管对华谍报工作的副局长坂本义一郎少将,指派陆军省情报一处“鹰机关”机关长小野昭全权负责,准备将松本二郎从狱中营救出来。小野昭受命后,通过周密的计划和行动,收买了南京地方法院督察长李柏龄、南京中央军人监狱副监狱长徐胜、中央军人监狱狱政官鲁一城和狱卒牛阿孝,伪造撤销判决和无罪释放的法院文书,于1936年12月26日,堂而皇之地将松本二郎从狱中救走了。12月30日,军政部长何应钦派一名秘书前往中央军人监狱代表他探望一名美国囚犯,无意间得知此事并报告了何应钦,何应钦感到可疑,遂向司法院长居正询问,连锁查证下发现日本人的戏法。而戴笠负责的复兴社特务处当天就知悉了该案。次日,戴笠直接向蒋介石报告了此事。蒋介石闻讯大怒,命戴笠严查严惩,但日本人早跑了,戴笠只抓到了受贿的四个中国官员,因案件重大,南京地方法院已经不能审理了,于是司法院便将案件发往中华民国最高法院审理。当时最高法院的院长由司法院长居正兼任,他下令,该院特刑一庭负责审理该案。终将这四人判处死刑,于次年正法。/ i: P4 p-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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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么一个故事,开始以为是谁编的剧本呢,也就随便一看一笑,再一看不对了,是放在文史里的,那是真事来的?既然惊动了那么多大佬,民国第一越狱案也可以叫叫了吧?可总觉得味道有点怪怪的,一个少校参谋,如何就把这绝密的东东带回家去过夜,还弄丢了呢?法院有院长庭长推事,这督察长算啥领导呢?警察吧?法院当然也有司法警察,可法警如何签发文件呢?日本人有部长有课长有班长,那个陆军省情报一处是啥机关?噢,看文不窒息,文中说了,叫“鹰机关”,看来机关很深的。既然机关深,就想多看两眼。3 m: R8 _  R  a8 U6 u+ R, M3 p

  k. ~. _$ V, f0 U其实呢,既然到了第一案的地步,查查档案就知道真假了,不过咱不是没这个条件嘛,只好笨办法咯。但是千头万绪,从哪里笨起来呢?人家既然有名有姓,先找人?哪里又是容易的事情?神马军委会少校参谋熊子庄、南京地方法院督察长李柏龄、中央军人监狱副监狱长徐胜,上哪里找去?至于鲁一城、牛阿孝,更只好对劳依戆笑。中国人搞不定,日本人呢?介个南京特务机关长松本二郎、陆军省情报局副局长坂本义一郎、陆军省情报一处“鹰机关”机关长小野昭,都是少将大佐大特务滴干活,浪头应该很大啊,总能看到点浪花吧?咳,怪只怪自己的眼神差啊,浪花不见,就只看见窗外白忙忙一片真干净…一晚上大雪,到现在也不停,多人多人多不如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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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T/ o( K# _" x7 D' Z+ d人事问题搞不清,就只好去找领导,好在蒋委员长、汪院长、居院长、何部长,还有徐中统、戴军统,这么多惊天动地的名字,都上了榜嘛,民国第一案就是有第一的腔调。那怕是被点名的日本大特务,也不都是雪藏品,那个华北特务机关长松室孝郎中将,就是见得着浪花的,不仅确有其人,而且他老人家在那个特定的时间,确实呆在特定的地方,1936年5月和6月,北平的特务机关长就是松室孝郎,只不过他是少将;而同一时间里,徐恩曾领导的,则不是“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了,前一年的时候,人家已经升格成党务调查处了。所以说,故事一开头PK双方的特务大领导都是查有此人的,虽然中总经理导被贬了一级,日方总经理被升了一级,一进一出,工资总额想是能轧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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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路线,总算上路哉,再接再厉,下一位上来的,是日本的皇室男爵,皇室呢是稀有动物,男爵多一点,也还是比熊猫少,可惜没给名字,不好对号入座。其实对号也难,日本人的规矩,皇室人员不会封男爵,封了男爵就不会是皇室成员,一定要双料,难道是不顾男爵夫人的感受,常住东莞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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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T% B1 q/ g# {8 H, `$ G, l得了,不管男爵黄不黄色,他到了南京,找了汪精卫和居正说情。汪院长和居院长,都是民国大干部,如假包换。那么,说情的事情真是有的了?可惜,在那个规定的时间,汪精卫同志并不在南京。嗯?喝茶的时候能够乱跑的吗?谁知道呢,二十一老大人不是还没有出世嘛。反正根据历史记载,汪精卫1935年11月遇刺受伤,随后辞去了行政院长和兼任的外交部长职务,前往欧洲修养去了,所以不管男爵住啥酒店,36年6月,是不可能在南京见到汪精卫的。居正则确实在南京担任着司法院长,有情无情,授受不清。不说也罢。然而故事末尾,还让他老人家指挥最高法院审案子,就摆明比较好玩,不说高院直接一审这种案子听着怪怪的,就是审,那也是别人的事了,居正兼过最高法院院长那还是不假的,可在那个特定的时间,最高法院院长已经另有其人了,谁呢?焦易堂,他从1935年7月起,就接替居正任最高法院院长了。可见无论汪精卫还是居正,在故事里领出场费,都有点无功受露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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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r( o5 ?3 {. }5 T  e7 r好了,既然我们开始在特定的时间往特定的地方找人,让我们再看一个时间,故事里日本特务从监狱中捞人的日子,据说,那是1936年12月26日。这有啥特殊呀?有啊,确实是个要紧的日子,因为这一天蒋介石回到南京。这算啥,蒋介石是党国第一杜好佬,或起驾或落轿,稀松平常的事情嘛。不然,这一天还是有点不一样,那是委员长刚从西安事变中检回了一条命,在这一天回到南京。所以这一天南京是热闹非凡。活活,原来日本人轧闹猛哈。所以故事里说27日委员长就过问日本人越狱案,让我很受感动,要知道委员长腰都直不起来,南京又有一大队党国要人等着受表扬或吃排头,这时候日本大佐挤得进来,难怪是第一大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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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路线,也就是走到这里吧,俗话说要法制表人制,我们这就改走法律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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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讲:松本二郎被捕后始终一口咬定他是韩国人吴兴良,与日本无关。蒋介石一怒之下说:“他说他是韩国人,那就照韩国人判刑,让东洋人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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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肿马觉得这个二郎很傻呢,直说日本人就是了嘛。为麻呢?方便领导们捞人啊。说日本人就有好处,难道东洋人头上赤脚的吗?哎,东洋人西洋宁统统头上赤脚的。这臭脚叫啥啊?叫领事裁判权。清末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让洋人在华拥有治外法权,其中之一就是领事裁判权,简单讲就是洋人在中国犯法了,不按中国法律论处,也不让中国人审或关,要由外国政府按外国法律来处理,介个介个,米国人前不久在一拉克和阿福汉争的,就是类似的事情,在一拉克没谈成,于是完全走人,在阿福汉那里谈好了,所以要留一点兵。* P) y- e: _, ]8 o& G& R/ U' A

! Q0 }; V1 E" `) h$ C啊,不谈时事谈历史,这领事裁判权,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随着中国人民前赴后继的维权,确实是末路了,但又是僵而不死,南京国民政府曾宣布从1930年1月1日起,外国侨民都应该遵守中国法律,而且出台了具体的办法,准备从1932年起,将涉外的案件纳入中国司法系统来处理,结果却遭到列强的一致抵制,只好押了下来。以后经过很多努力,也取得些成果,但几个主要大国包括日本,都没有正式放弃领事裁判权。所以这个二郎,若说明是日本人,其领导就可以援引特权来捞人,当然以那时的情况,若是普通人,中国方面还好争一争,若真是故事里讲到的重要特务,日方必全力来捞,中国方面如何挡得住?表说只是按强奸抓的,就是坐实间谍行为的,如郑州37年初的一个案子,日本一样捞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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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讲,就是冒名顶替,自认是韩国人,也没有所谓按韩国人判刑的说法,那时候没有这个国家了呀,对日本人来讲,朝鲜人虽然是二等公民,但到了中国,就是按天皇子民来处理的,日本人在中国捞朝鲜人的有的是。唯一中国可以顶回去的,是朝鲜的反日流亡人员,日本常来要这些人回去迫害,他们当然就说我们不承认日本的统治,中国方面同情他们,只好说这些人在中国很多时间了,早就加入中国籍了,是这样子混过去的。至于说这个二郎,再二也不会冒认中国籍的吧,所以就算自称吴兴良,日本人也有借口来要人的。为啥近路不走走远路,弄个男爵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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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还说:何应钦派一名秘书前往中央军人监狱代表他探望一名美国囚犯。自然也会觉得怪怪的,要知道领事裁判权,先给西洋再让东洋的;而且是关在中央军人监狱,就更怪了。故事里还有一段,说军政部长何应钦听说中央军人监狱放人后很奇怪,就去找司法院长打听。嘿嘿,中央军人监狱是谁管的的呢?中央军人监狱的上级是军法司,谁家的军法司?军政部的军法司。至于军政部的老板呢,当然是军政部长啦,所以借用某酒的说法,何应钦同志算是中央军人监狱三层老板。这样一来,故事的情节就是说水果店三层楼老板找隔壁豆腐店三层楼老板打听为啥生梨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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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邻居当然也没啥,主要的问题,在于按当年的规定,中央军人监狱关的犯人,要么是军人,要么是政治犯,或其他经过军事审判的犯人。怎么二郎会关那里了呢?嗯,二郎是大佐,当然去那里。要那样说,他还回日本了呢。故事里的办案机关是中统,按说中统抓人还真很有可能最后去了中央军人监狱,因为他们主要是抓政治犯,抓了送中央宪兵司令部,军法审判后,就送到中央军人监狱去关了。二郎是不是军法判的?故事里摆明说是首都地方法院判的,那么就不应该送军人监狱了,应该在江苏第一监狱。6 u/ w4 h5 f) P7 V( V"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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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04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4-12-12 06:56: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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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9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479 天

    [LV.Master]无

    板凳
    发表于 2014-12-12 07:36:10 | 只看该作者
    所以,结论是不靠谱?一个故事而已?哪里的文史写这个?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6 15:54
  • 签到天数: 151 天

    [LV.7]分神

    地板
    发表于 2014-12-12 11:32:55 | 只看该作者
    凡是就怕认真二字

    点评

    事  发表于 2014-12-16 06:20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7 11:21
  • 签到天数: 181 天

    [LV.7]分神

    5#
    发表于 2014-12-12 23:00:17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听小安来讲考证故事了。没听过瘾,再讲,还要听!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6#
    发表于 2014-12-12 23:19:48 | 只看该作者
    禅人 发表于 2014-12-12 10:00
    # G$ a* s/ Z, {0 a2 W5 B2 r4 N好久没听小安来讲考证故事了。没听过瘾,再讲,还要听!

    & k* I2 ^& m8 R" \# I比较喜欢这种抽丝剥茧,层层剥皮的八卦。。。 3 x+ D! x  K7 c. V# Z: D1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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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

    被麦帅一说,不是纺织娘就是臭皮匠,形象很差,回去自我反省  发表于 2014-12-16 04:55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4-12-16 02:14:38 | 只看该作者
    哇,专家OR叫兽?扒皮牛皮。意犹未尽,再赞一把:牛。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6 04:38:12 | 只看该作者
    龙血树 发表于 2014-12-12 07:36! }+ S: A3 W. X+ o- B
    所以,结论是不靠谱?一个故事而已?哪里的文史写这个?
    0 o2 B. K/ h& m) \4 c
    我自己是从百度新闻的"历史档案“看到这个题目,然后连接去
    / o2 ^0 \2 |$ v- l! C& s' u9 U- q
    “民国第一越狱案”真相:日特机的“高级营救”--文史--人民网
    # D( l' h) v. bhistory.people.com.cn/... 2014-09-05 & B5 ]. X  C6 m" }8 r
    ' s& c% n- k+ e9 A3 i3 ?
    那里也是转的,注明原载于《世纪风采》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6 04:42:41 | 只看该作者
    禅人 发表于 2014-12-12 23:00
    " H" d( f9 i' L6 I, }6 k6 O! x好久没听小安来讲考证故事了。没听过瘾,再讲,还要听!

      t% c9 ^* a8 s4 A0 @, m( b# R和尚姐啥时候也念念经?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0#
    发表于 2014-12-16 05:14:01 | 只看该作者
    逸云三洲 发表于 2014-12-15 15:38
    9 [" ~2 f% a2 R2 i我自己是从百度新闻的"历史档案“看到这个题目,然后连接去( \8 }+ O6 H9 w5 @1 Y! m  ]
    / p6 p( [1 r3 B8 |5 ^+ o
    “民国第一越狱案”真相:日特机的“高级营救 ...

    6 ]7 P6 v- Q1 U% j4 C那种地方的东西算不上学术级别的,我只当故事看。

    点评

    确实,莫名其妙的东西挺多的。  发表于 2014-12-16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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