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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哈佛大学公开课Justice第一集观感

热度 19已有 711 次阅读2017-3-2 13:33 | 哈佛大学, 公开课

我记得火车好像不能自己转弯,要有人控制道岔才行,是不是?

铁路施工,难道不应该有人张望的吗?

火车司机看到前面有人,难道不应该先鸣笛的吗?

就算铁路上的人听不到鸣笛,总还是能看到的吧,就算看不到,震动总还是有的吧,如果震动还感受不到,那铁路公司涉嫌非法雇用残障人士吧。

感觉就像日本动漫。你说这不合理啊,回答就是“设定里就是这样”,仿佛设定里面有的话,一切就都合理一样。

想起当年萨苏说的,日本电视剧里面只要说“是从国外回来的”,一切行为就都可以理解了。

赤名莉香就是从国外回来的吧?

说是第一集,其实是两课。一个人和五个人的那个问题,设定太多,你无论怎么回答都只不过是在提问者划定的圈圈里面打转。由于本身就是一个陷阱问题,无论怎么回答都是无法自洽的结果。第二个推人下桥那个问题,不知道美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反正我认为是违法行为,而且涉嫌故意杀人。当然这个问题如果从哲学思辨上来说可能还有意义,但是不能有任何现实的考量。因为一旦脱离了设定,问题本身的基础就崩塌了。

有一个学生说的有道理,胖子并不处于事件之内。不能因为我想做好事,就牺牲胖子的生命。我们歌颂王杰、欧阳海,就是因为他们牺牲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如果非要从道德层面来说的话,我认为推胖子下桥从道德上也是错误的。更何况能把火车挡住的胖子,你也推不动。

后面那个小船吃人案。从法律上来讲,杀人是一定的,检察官据此提出公诉是没问题的。不过活着的那三个人没有处理掉尸体吗?还是自首了?主讲教师在这里似乎又提出一个陷阱问题,“你认为有罪并且有违道德,还是无罪而道德上可接受?”。道德判定和庭审判定不能这么捆绑吧?不过无所谓,先回到设定中来。对于这个事件的回答,第一大障碍倒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心理问题。就是你能不能接受吃人肉。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对整个问题的回答。其次才是道德问题,就是为了生存而吃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中国历史上有易子而食、两脚羊,可见在面临极端生存威胁的情况下,道德规范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了。所以我认为在面临生存威胁的时候,吃人肉是可以的。

那么为此而杀人可以么?在道德规范不存在的情况下,杀人吃肉也就没有不道德一说了。那么船上其他三个人的行为是否道德?嗯,我认为当时已经没有道德规范的基础了,所以无所谓道德不道德一说。这件事的关键在于,谋杀这个行为本身是存在的,因此在法律上这就是犯罪。其他什么孤儿啊,家人啊,都是扯蛋。什么以后怎么怎么着更是没边儿的事。那么假如小男孩同意了,还是不是犯罪?在小男孩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是自杀,
其余人是不应该负有法律责任的。如果是他杀,还是有犯罪的嫌疑。这就要看具体的法律适用了。如果四个人都同意抽签的情况下,抽到的那个反悔了,然后被杀掉了。是不是犯罪?仍然是。只不过我觉得这在道德层面是没问题的。因为这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当一个人同意契约的时候,等于同意接受本契约带来的收益或者损失。

总体而言,教师还是比学生强。一旦学生的回答有可能超出教师的设定,教师马上就会把思路拉回来。最后教师询问那个戴眼镜的黑人胖学生就是典型的法庭攻击嘛。每一个问题都将边界收得比上一个更窄,直至你说出我想要的yes or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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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回复 坚持到底 2017-3-2 14:05
  
回复 loy_20002000 2017-3-2 15:31
美国《宪法》修正案是确定的,其他条款的出台千奇百怪,研究多了会崩溃的。
回复 冰蚁 2017-3-2 19:47
道德因素一直是法官需要考量的,法官才能使用合适的法律条文,释法,立法者也能确定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的法律条文。教授举例不过是促进学生思考各种“理想化”选择背后的道德标准的不同,从而使得背后的道德标准不同立刻可以清晰可见。你认为吃人肉可以,有人就认为什么时候都不可以吃。社会是不同人类个体组成,进而各种组织。背后的道德因素博弈势必会影响社会公平实现和法律制定使用解释。这个就是一种实现“了了分明”的训练。如果中国法官能够理解这种不同,有足够的这种训练,你说的不撞白不撞,彭宇案的判决就不会是那个样子了。
回复 冰蚁 2017-3-2 20:09
另外,对于课堂里的举例,你是不应该以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这种角度去看待。这些例子就好比是理工科里的理论模型,描述了一个个“理想状态”下的理论是怎么样的。是种解析。先解析再综合。科学研究,法律/哲学其实都是一个路子的。这也是为什么理工科博士的英文仍然是 Ph. D. 再用个例子,比如牛顿的运动定律。牛顿说在没有外力情况下,巴拉巴拉一堆。你说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嘛,没这种理想状态。这种思考就没办法深入去探究事物的本质。就如同牛顿以前的人,对物体的运动现象一直被迷惑,无法有根本的正确的认识。
回复 老兵帅客 2017-3-2 21:04
  
回复 jellobean 2017-3-2 23:04
把蛋留给后面的投
回复 七月群山 2017-3-3 04:27
早两年的罗辑思维讲过吃人的这个案子,大意是文明社会以外的发生的行为,不受文明社会的法律约束。还讲了一个假设矿难的升级版,让文明社会来决定,是不是应该牺牲一人而解救另外几个
回复 将进酒 2017-3-3 08:00
支持下元帅。觉滴这就是,人类社会是否可以以观察分析物质世界客观规律的方式方法来观察分析,高大上的说句以科学的名义,用解构物质世界的方法论世界观把人类社会分解架构。实践起来就是现在种种精分现象吧。比如那个杀一个小女孩拯救世界是否道德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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