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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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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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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 J! I$ q1 s- _& j" a, [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 D- o+ ~5 C4 P* i" X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Z  }" ^2 r& g1 v7 r
    2 P- @; `: x0 X9 m) G/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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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3 G- i$ H: I& q( c3 C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1 F( Z2 H7 D( O6 G/ G! j: K9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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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3 Y( C7 K+ Q, E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 e2 [% J7 w& W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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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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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 }$ T& H* H- A# d6 S' i, J9 n' N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2 L2 [3 S7 W- O4 A. y, ]: P0 l& A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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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Q& q& X1 Y9 k4 E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 L2 z7 q* G1 X0 o  @9 e% a( W$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D" G7 C7 m. R% ~6 `# l6 @
    ! F# R; D( I) W
    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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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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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2 ?8 h1 b$ D3 o' s' o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 r, S. q6 h# e; r9 _5 {& S9 ^; i: _4 }* @% W& b
    想看美女 ...

    # [% @/ E3 c2 k6 m  @; e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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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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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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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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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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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9 G( z; n  w  i9 B7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8 [$ g& S) U8 c# B' c8 u. ]9 I: H# K
    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5 X/ J- _% E! W2 @2 }# e
    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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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
    9 q9 ]8 }' t- f0 X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 R+ `0 W+ p- k2 p6 U% l
    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A: n+ \$ O0 Z
    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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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 n  y8 D) p& C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 I4 [0 K" D" Q% |2 B; p* v; H4 }* _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6 k) @( Y9 E9 P1 o+ S8 l' O: i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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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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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 p2 J) O  w) ]0 c* i( v; h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o9 {. Q# b/ V  A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1 M6 I/ w2 a, e  ?. {# s

    $ E6 O5 S2 S$ N; N& @# G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t! H6 k! z+ f
    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o$ j: u3 Q& S) M5 x
    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
    - W% A2 U2 Q# m$ P8 I0 Q- |& I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3 e, T. Y3 T( p
    , l/ b. ]) D2 F. ]3 f! m; l  o6 y, {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
    1 Y$ J  {2 x% p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 k* {/ n8 p  R2 ~" i: B2 g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
    - B6 d, k7 g& L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 `  w8 L  b" o2 G
    . Z. \$ U9 P, u* r6 ^" Y# H' u9 D. \" d# h: Y4 ]+ ~5 D
    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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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3 N! E# Y; v/ }7 R5 P0 A
    , o1 A% D* w' T9 s/ W$ A, W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4 a( p3 F- H; F5 K4 }; q# V' C* E& A0 T. g2 X+ S

    # w& W/ x# z1 H4 n1 w. E0 u0 l6 c! r5 E, E; f' h+ t2 ]0 T4 y: ?

    ; {3 C$ U" k1 D. f$ F
    ' T, n9 C5 W0 Y$ P! r" O. N8 o6 D2 f, f# A4 U% w: s6 t

    1 w2 r- S+ J1 D0 z, u1 ^+ u2 Z
    * C# x* k  D+ L" x4 X% n( [, T3 E; }$ s  ?5 R* }$ M8 R

    - f1 ^/ Q$ g/ b7 g# r# F. Y& `
    8 H: [/ J8 q/ r
    $ F& \( H9 D4 v- Y. u+ c% k: P; d2 d  p3 ?$ |' g4 P$ @6 w; e6 H
    6 ~; ~( J0 l: {8 T0 e
    5 _" o  ^2 }+ [7 p) q/ O! H" S0 ]

    % L+ x0 ~8 g4 L  D( e/ ]( f" B% j' `3 O7 M3 ]6 g
    * }9 X0 K. u- g# \; O* w
    * p8 Q$ L: z" J( h( P$ L; O1 m
    3 I( o/ G  H* z$ X% ~, `$ m( d0 c
    $ o- d, h1 m; N9 ~9 m) W. l; l4 m
    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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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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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2 n; g& i" {! i" U0 ^5 T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s+ P$ o# f* b' v# `) r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Z) c/ q5 e& j7 x9 p( `: g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3 M! U! [% Q2 X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
    8 o* v% P8 V$ b* l3 [5 B; O5 T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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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 O: ~% ~/ i( K  ^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A: o. M  q7 |) B" L* u3 Q/ V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 b; R$ z5 Q/ \7 {) v+ U% k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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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5 A! f7 o! X+ {. n1 g7 h& W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8 R6 D) z4 [- D: w- p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5 K3 _3 Y1 f% U9 q; r
    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5 q1 \/ w+ W5 |- L, k
    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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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 d+ j7 i4 U' x)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 n3 J. H2 @4 [) @/ o/ C3 o# C$ }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F& o: [( Y; K: W1 b- m5 r

    8 e  }. J# t! B  L/ i$ z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
    2 j" b/ s: j+ t' A% r. }* d0 a
    & g: B0 n% g- p# A4 g8 l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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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
    / S- R! `2 }% {* @- G+ v
    & x# B; X  ^- n3 l# T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 t; Q9 @( V. k! m/ T
    / c$ v3 J; S. D) [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5 F- t+ h9 x8 R3 \" i7 m7 K3 h3 N! x1 s6 D$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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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6 R) o8 R0 R9 T# t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7 P) A( d- Y5 d9 j
    & R5 V8 m+ m' `
    搭讪也可以针对 ...
    - F$ _2 J' C. x& O/ \( j7 \
    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 u+ m: u/ d! g& z& l. A4 M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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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 l. U5 i. C9 a8 p1 }& \2 w3 F( b8 I; m
    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Y8 K" m: m) j) S3 F( s7 r* h( p) V/ d1 \. ]3 R6 K! G7 O) x) F7 Z
    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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