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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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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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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L" h' }" A+ m# }7 R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 Y7 \( N, |  u5 j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E" ]; Z- V% e! Y8 V  x8 M* k2 X$ L

    ' d6 J- g/ t  m1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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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3 B/ v8 q+ P( {- w)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 `5 R: w- Z: d5 E, R; ~' W4 S" C-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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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3 I* n% [4 y: b9 i. M' Z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 m) j# C; B1 q9 Q1 F$ j7 v' o# v  }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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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 v/ Q. H4 i9 Y) ~4 \) X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9 F5 p  f- H3 y! K+ Y* i/ i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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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1 \7 i% n" ~/ x+ o, K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 H8 T$ c9 O+ I* _" r& c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0 g; `& [4 t! Q" [

    ) ?% \0 J) t; R. W. Q5 R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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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
    # M' U7 u% J& @2 Z& r4 E  C7 k5 e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6 M- C& [& I; Q' f/ L0 E. V" P2 b4 i& V  |' K5 d8 Y
    想看美女 ...
    ! h, l+ X1 S) c6 `1 E* J
    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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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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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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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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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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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 a. P8 M- y2 m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 x! ~; n2 U. j! h
    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t* c' c4 S$ |- H
    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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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
    ' |5 I# K# p% _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 X8 K% U; w  l6 v  S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4 Q6 J$ z9 H+ C& i$ H) e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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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8 J" q: q" f6 M8 F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 _# y( A; Y5 e  K8 V. X0 o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9 v1 i: M0 r( z( W. V6 A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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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 B, L0 h: m2 @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p% @, y3 N; ]5 T7 _: y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7 \. J) x. q5 ]% Q8 G( ]" I; Y3 g
    9 P6 z+ P5 Z, P) _/ o5 s/ q
    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4 u2 x9 L5 f' M' @% e
    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 ^( K$ n4 W/ c- d- A* j% ^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
    " w0 H5 z" V. q- w% s- B% u& `" N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 l" D$ }8 \' k5 [
    2 E, z+ C6 B! V. k% c# A" j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 e4 E$ K1 g4 Z) C: _  r: M; x
    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0 R; E8 d8 g; J8 q$ }  p% k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4 ~( A  P/ B% O2 a4 X
    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c" u, L5 g$ x, D' ~' Q

    % A2 S! S# [- [; P  c+ ]
    6 o4 V( B0 Q$ [9 I# x& Q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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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 F+ y; A, g/ v; H$ B, v% E3 p1 o8 r2 x* O* i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T# j4 j1 O6 F, i) Q6 x7 u
    ; l$ g: @; b' Q" P% D
    * d) [7 }6 u# h9 ?9 N  [3 G0 S1 X8 h7 b+ }7 y1 e  L9 N

    / @0 o3 _8 ?% @6 j0 v
      P1 e" Z3 {, x; F- t+ r& L6 Q. ?
    % b8 }2 x6 L8 T
    4 \8 r& b  T- o/ j7 p4 E( _- l0 x" a* q/ E- O# S6 G* `
    ; T0 d1 g' F0 }7 v1 X. W( P/ y
    / @# w" q5 M' n

    " A- {. {2 l. ^% G/ J  K/ Q! O. S
    & Z4 e" e' K  @8 N9 z; y  e, ]! q
    * t! ~) a! Q  q
      {/ U/ _$ E- O( k9 ]: u

      A, ~- e- T; J1 i2 y' ]" O# F' a% Y( i  P2 ^5 \3 @7 p3 g
    + m2 P0 p/ Z0 [, m( O

    0 R; N9 ], r: y, u3 q5 L9 l" j- D: k6 d+ \' ?4 P' j5 B

    2 f3 ]6 e, d" j7 T. A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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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4 q: S; c1 X- u7 s/ C; T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L, g. c: q" w/ Y- _- V$ M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0 {# |6 M4 W/ W) s! t/ }; B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O- @( a4 t% P- j; ]! e
    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1 P' Z! `  B" o; I2 ?, @  x: Z, q4 H
    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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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
    " ~6 w- s2 \(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F/ a0 ^; r  F  a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 H( P( i, k2 k  p0 [4 g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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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 P, }& d. R$ L' M( ]# V  g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 O  c/ s" c7 Z" I. n6 q: H1 [6 E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9 y" T3 y) p' m& J) b) Z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4 o% H0 M& a- A
    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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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 J. P0 S6 Q8 U1 g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 ?7 ^# b& f2 M4 Q0 Q, c+ I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 ~7 z& ?5 k6 U& G& i( I, K+ p0 U$ |: q) V) w% ?
    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3 y5 w  n! p4 u& {0 c+ ^

    & \2 E, u4 ?# ]5 j& O5 k9 A% k8 {$ X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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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
    3 f& j, e# B/ C% u7 A/ ~- \% D' d1 f( ~8 N" u! D
    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b" M7 O3 M5 A: y

    2 H% }. i1 U* B5 A& t: B/ w8 [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 I  i  E5 P2 v) l) l6 V2 c, o1 O% a.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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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0 H& J  `- R9 a# A7 [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1 K( K' Z; M% ^9 u

    ) ]7 y2 G# Q4 P! G2 {, V% J( q搭讪也可以针对 ...

    ) a! e$ I9 W$ e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 }% y; e' I/ C' ?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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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z. N/ I, U! n

    ( A* E6 P9 i' A; W" q& ]/ i6 b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3 u6 \. V) w3 D/ ~: ^
      e( Y% C2 D5 l$ H; ^$ z6 z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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