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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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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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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r& y: L2 {6 {
    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 o- t0 r5 I- m9 H: A2 z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7 y3 e1 A' }# _0 H; ?+ A. K& a

    ) J( I4 Y0 r  G6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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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X. e8 G; P, K" G: S$ Q, L7 M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7 d/ ?1 `' T% A: V: x! K2 y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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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T5 J0 W" K9 R8 ~- d2 V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5 j1 J0 [1 [, P  G# G+ p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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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 _2 D3 t: ~0 M, L  Z& K/ s% C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0 A1 K$ u3 L- Z; _- [+ t: X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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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0 c$ Z) d: p+ s6 E$ ~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0 |7 r: S5 T. c( }* N% H5 J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t  c. U! ]% C! }5 p8 L3 v

    * B8 M2 S5 K1 ~4 E. ?' ]6 B, E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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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6 ?6 M& g4 M" z8 w2 `3 X  U2 u' W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 ], P' b4 I+ s' h' E2 m4 c- s' ~( W" T# k& r' j+ ]
    想看美女 ...
    " T; N) a/ e  a# p/ q5 V3 X
    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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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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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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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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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 s% Y9 w- v6 h! a#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 W, Z3 a' K1 ]5 _
    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 M5 b1 A+ ^# e9 v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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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
    : o5 h0 O4 j/ s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7 p# c7 D) M; }
    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m; [) }4 n% q$ ~+ N
    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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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
    0 H5 s/ M- w% g3 X$ v. x2 Y0 Q4 g9 o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9 }5 N% Z1 m$ M8 l* v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0 y$ n, {9 R- ~, K  c, u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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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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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 P0 n) b- {  G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 i7 {- x% A  ?* @" I8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 g2 [' P4 c. A6 V; B- n% v
    4 F/ Z+ O" q, G! R
    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 Z6 D. N! J" F6 ]; O( r: Q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p/ {( `4 I4 Y, q1 `
    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3 J5 u8 M" I3 ?; M
    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 `5 z2 x5 E$ b4 E& i$ K* M& R* Y/ L( ^# c0 @
    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
    / b+ f! b: o4 l" d4 D, n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d' Y; W& N/ q0 u0 w/ e6 ?$ p
    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 x- {9 i& w9 G1 f" l8 A! j& [' q
    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q3 A4 w' \" j* G' j) C3 l1 s0 x; o

    6 X4 z% ~7 x& `
    # O- H; i3 L: A4 ~, X0 M0 @* W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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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3 r5 P" w; {! Z$ @( Y+ E; B5 E

    2 Q1 u, B; ]: e# X- j; C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7 j8 N! F+ i; W+ L: u* N& U
    # m. r/ i# I/ U' a) g' `0 x( J9 r7 q0 Q! I* y1 u

      N" B7 t% M% \5 o; ^8 I6 @
    - x% e1 ^/ M8 K, s& D
    , Q. [( i; w& Y' \6 n7 z
    * [2 N" K5 \% w; ]4 L, B* `9 y5 ^* @& r/ c+ v. ?% {3 ~) A

    # m, s3 G- G9 E4 A0 n! o
    0 Y0 C5 e. f2 E! d: D. ^- x6 V% ^2 `3 m8 H+ M# {4 S* T

    ; u' u6 N" g6 S( h+ G4 p% H, q# s
    ' `2 Q1 |2 x* e, T; ], Y( G5 ]+ M6 z3 q) S& q& s2 O

    7 x/ k* o* I7 E/ f) |# x5 ?5 T' v' Y' C0 P7 ^

    : y/ w- z7 o) |+ ]2 j
    % i' D6 S; U7 h! X9 R" B* ~( ?" m  v' q
    / {% D& a. q. D- x* v2 a* |8 ~
    , s: Q: p1 u$ J& F6 T. k2 m  }; o
    3 d8 a% v' ]& ]) z: ~/ [. E
    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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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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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9 d0 b8 `% q. S9 `+ |2 S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P! Z4 y( i4 A; ^- P  l$ H9 O5 w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I+ C/ {9 f; q9 T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 m9 U* x; d8 n! b" `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 h& z6 K: H2 D; V7 S2 B
    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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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
    ' _+ D" i0 W7 u* m8 ^2 l- ?  C7 [8 H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 A6 y! T7 {6 T7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3 D  c. D# B- X4 z0 b+ A" L3 Z! f%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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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 i% P. [( v, b, e% }; ^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7 ?- j. m0 i/ f. U2 s" S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 e0 `. J3 m1 V1 k6 z6 T9 c* B  Y+ }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
    ) C, ]. g0 l: f# m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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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 Z; T' \7 |& v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 j. q! P7 F* q" X# W! d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3 P3 P+ O" s; b2 N! I0 r
    : f- Z) X# J5 A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0 l7 b" `) @: W5 q

    8 Z% U1 ?) j, z8 ]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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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
    1 b# G  F- w% Z; E+ b7 y  L& m: _0 p' Q
    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p( S7 G" }: a

    : e- c0 w0 t/ q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 X' O3 T0 ?8 z+ D: o1 R
    & W6 B% t- s3 R' |7 R3 L0 [$ E0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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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2 U# Q4 K  A  L' c+ u- Q% b3 K, x& b7 n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8 w$ S# h8 n9 J, }7 n' R

    * b+ h$ ^0 l) Y: ~) D" R搭讪也可以针对 ...

    " y# g! i" c' F8 h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X9 ^/ x1 x# c8 L
    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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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2 r% |% k' X* l4 b% z0 c# ]2 D" b
    5 t% Q2 j' N' x; }/ U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7 d6 V; c* W5 v, I. p. M# F) y

    6 V7 ~0 a! M& v3 h5 Y4 p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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