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591|回复: 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6 e, f& R4 Z9 L( u, y
; j, z' W" H" R$ k4 k+ z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 ^# X6 ~1 H; @4 t8 C  v; B
/ L. c- w  j# E: d背景:& @8 e+ B7 `' S# ]! c. _& W2 d
6 y( h6 s( Y+ Z* e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E9 l& e! y2 @/ ]8 T9 y/ ]) U
5 r4 k, m8 X. Q! m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s2 R) |+ }9 y
" m( f/ G# ~8 U9 B
现况:
8 e; {+ e  H8 y  r- m. S# b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E# h$ R+ n- M/ F) F$ {9 P
$ @; s) E& @. e. w0 J) ]' w7 s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G7 b' n6 P% a- F9 J9 M( m0 O) n$ W) W$ n$ m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T! N' r- P: u$ U0 O
: n' M; V" \4 a& V* }( |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 P& C# [4 _8 q! W, e: S8 i3 j+ H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5 Y( @; S+ Q# [: _$ Q
7 O  }: h. d, _( G9 W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1 U' P- U) B2 h  x4 l" `

4 M" {) N3 d1 B8 f: D# b& W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0 J7 j# U, W7 z( y! [: O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 r, g; s& a/ G! T' ?4 t$ |
8 f- b  l& o$ a/ h6 W( ^' v" r"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e+ z0 F2 g% h4 S! q) e, q/ s: t* \" d( R8 U& b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2 ]) f2 G2 C1 x& r8 p6 G
"; p3 b. g6 ?) a9 B3 y. `8 d

0 p, t( e  A4 B  X' @1 K, \% L) z结论:! }" L) Z; A8 n0 K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f* Y0 K6 o" f( C5 S) x7 ^  r& @2 H  i$ ^. S
    8 B/ G1 {, v- c
    3 w4 l$ w- |2 o! A4 _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z  l+ G0 v% r9 m2 g7 d0 B
      m8 e5 U! p, b9 \. C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a& r! `% U1 ?& F9 |) b
    ! q6 V7 n. L: U# F' _1 c" K3 p) M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R9 x2 l! F8 v* U; _9 `0 O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y6 [8 d2 N& d$ f8 X
    3 }: C' {$ u; Q1 M: Z5 B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i6 \% t: c+ G0 p# v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_) x/ o# P0 Q+ M) s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9 }0 L5 `/ F) ?( U; z8 R  d
    # k, S; b* g; O5 u. W" k& d; h0 W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g! t: R! ~6 [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C' c! y0 \8 G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a1 f( h7 V7 e* f/ M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5 B3 L( H6 d1 g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V* \1 V! b  c/ C+ t; L) T  x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o0 F- t* N" T

    3 @6 N- x9 h+ i% e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4 `, U, s. d/ {* {5 X7 S/ M! n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a+ I+ T. b' v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5 L3 t, q( ^- v0 z) ~3 z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5 Y* I; F9 ~4 ~" B, J; T""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d  V" [: t! t* X
    $ t$ c5 T6 [2 A3 n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r" Y2 q$ S2 r( g4 w! }+ x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t# s7 S0 {/ ]' b. |8 J' g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6 K* Z1 m: ~! D8 E
    * h; R+ o& [- x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q9 G) m3 J* w' F2 f& s- k( y5 u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I& @. |7 d; b9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3 A1 ^) E3 Y* A' b" R" u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r9 D5 i; g1 Z- T0 {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q# ?) p0 w9 f* P6 N  S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J+ ~: b9 p$ B& Z+ K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o. O; }5 c7 [% K8 g4 z6 f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 ]7 f# a0 g2 a: H- h3 u3 [, |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0 S1 q0 p8 q! a% E/ |3 K* l8 }1 m& {+ c: d" D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昨天 19:40
  • 签到天数: 1667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D( S+ O  i* v7 R+ _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v2 A( g! N% M, x+ I- c* r* F+ V7 }7 t, G4 [1 Z7 C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9 X) D# g1 A" K5 D, J. }. |. Z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v) y! X  f4 C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J) |, E1 e! N" ?! A( z( z6 q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 M, a; y- o: z6 S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Y) Y2 k9 w3 ?  l( L# P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9 N6 p# o3 ~" q3 G% W/ A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0 \+ y! i6 R+ [8 w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5-10-24 08:02 , Processed in 0.052744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