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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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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3 D  ^3 O, h+ P1 E' C
+ A7 D% Y, F6 ^; R, O6 }, n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 N  b4 l6 A1 x; n
: n; S' C' Z1 \' I. N- Y背景:
% K% U' H# r& z
4 H$ [0 n+ T% v2 y1 Z. Z- u  [% F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s; X5 c0 e6 }
6 B1 \$ _7 b/ s6 h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e" C7 q' B9 J! A

6 ~9 ]. m! G# u2 ]) B现况:0 K# c, b+ ~" w9 A! ?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B3 h) A7 a+ x# K$ }2 }( j$ b. W+ N) c& n' r9 M% d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B7 i1 J) I# s8 q7 l! O% z
: D, l4 P' k9 j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u! V7 P# I# m6 J; p4 Y6 t) x
) ?; H+ @9 S; x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S, }* F; t# n# z2 k2 e5 b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 Y% g/ n, [  K' }! s

$ X( ?9 j4 |5 w) L" T1 a) D# q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 F" Z8 w" t6 c, E! C7 l2 X6 z' M
9 Z% F! K( T1 E3 V# Q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 |: s: b. W0 w3 ?. h/ z  N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O- ~0 G  z2 ~2 w/ G

, w2 ^3 a3 O9 B8 b"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  c9 h- \/ O+ }
. H9 ^) ^) G6 p- W' S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 D5 K2 [$ b) X
"
/ z+ w% b" O4 h9 [! O
9 {9 Y  |- v" B6 I8 ^结论:4 K) U/ V1 J& M. E: ?5 i1 j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l+ R3 K  q6 s: z9 W; z  b
    . y- }4 L6 e; r! z* c: s
    9 r3 i$ U% D6 X

      Y/ Y* ]3 X$ c, ^! x+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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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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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0 D9 r9 C0 g+ R4 D0 d; \( i" W9 v; P  J; B/ h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 r# ?8 s/ A3 f# x- q" {9 I* }8 `, w# d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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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Y# G6 {/ g3 j9 _; Y8 D6 x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s8 t4 {- c
    8 z8 t2 P( j1 z0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0 z  K' v2 ~& H0 X8 q& v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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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s7 n& B' C) k% j" t) ~  W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L" m6 j/ o" D% l" q

    , [. R  ?3 ~! U" ~2 V' {; B9 ~1 P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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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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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B7 g, u' J; x0 G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9 o; O# g# R/ k/ ]* m7 {& p0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H1 m5 ^( P' j3 |  \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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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X; V& C% F$ {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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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7 g1 }5 C( i0 W; L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4 i, N4 U1 O3 O) Y$ ~7 J" A
    $ }' J7 S) k+ w7 j, N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t; D) P, x: A( z2 w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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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8 E7 e( \9 S/ m; d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9 b2 N8 I( c% m! I#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c$ u  {% Y, Z! I" H. x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n! r5 ^  Y2 `$ I! N  G  C: x$ R0 f# l& ]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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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V5 s8 R0 h! Z7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T3 ]  Y6 k9 ^- a$ \: O. G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3 \( I( n8 [0 P; b7 f6 E, l
    7 s! _% W, i- M( \( Z/ X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X# ^6 h" w) b$ K5 o: k. ^( H% \2 s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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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e7 E8 v# ]# }$ d% U( }2 E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2 O2 {! y1 e+ B. G( l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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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6 j7 Y3 I1 q7 |5 I  X' E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R' ^. b$ g2 r8 Q# r* s& Y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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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K& R. c% q+ E; ^+ |% w% }7 q,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1 r! A& w+ c! W) W% A- r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 F; i' H( E4 }( A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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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N4 _+ E1 h! w/ }9 ~/ Q6 F

    $ L" M& @1 u; c2 N#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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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5-12-23 14:18
  • 签到天数: 1669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e, K+ k; h3 F+ u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T, ^4 ^$ v3 f1 i
    6 ]8 Q. C2 Z5 A4 _3 N( u- f3 r7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 ^' j  a7 g+ _7 n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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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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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3 z# [; R! Q8 m- e* k4 ]7 h$ c- o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3 z) J' a+ \$ M, v7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7 c6 B5 t* m% L5 s/ y" k$ p' u# o' O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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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 D2 w: Y! {- L. \( D$ g. Q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0 D1 U6 K/ g8 [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B: S/ N! t" k/ x- n4 z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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