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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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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2 D( {6 w& G* X  N6 f
, t) a6 a- O/ ^. f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i7 j2 p8 _" f, h% }
9 I9 E# k5 R/ E3 B
背景:
% I: U" d! I% ^
  i8 d# ?9 i/ j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8 i) Y$ y+ d$ H0 L: R1 P( I8 K7 N% O9 u2 h( ?- s* r. K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_9 K" W7 l+ ~6 I  f% O

$ G& E& B# y& P: N6 B/ z+ `/ U1 S现况:4 X: T! K4 ?) @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T: ^3 v/ C; _, D- V8 v; A- L" C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6 R9 _4 z% F, X* t* X7 S2 C0 X

+ V+ W) U+ h- K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6 R' z) @: ]) c
; k# _1 g3 ]- s6 y4 m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M+ F& p8 j  L- l  g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9 d% g. Q. w, a  J( A3 f

4 \2 g$ @( y3 C6 I3 l& n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 k3 t2 l0 q0 B$ {5 J' c8 a$ A8 ?9 Z% c, F* b7 q$ e1 Y1 f/ ]0 x2 N4 Y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9 g- p2 A* c' {; f8 H5 e0 H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n- ^4 B- t! H2 L. y) @# X' w% F

) M. u& n3 ?: F. t"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6 A# j( o- m3 m8 }1 n" v8 B

& G- p  T; T- t3 |7 _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C$ m1 i9 S; w8 t( f"
& G& {) p0 r) g& n5 b, k* G4 T2 V. e: C* I+ C: ]8 A- I- _
结论:
  E+ U; }' Q' x/ y/ Q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1 f* \% _- t, v/ S" s
    ! c( O2 p% a- ^# k: J0 j% ~3 k5 {3 _6 [7 A+ ~

    . o( E* R  i, P! I& w-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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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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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Y+ N, e! c4 S, D+ v# x

    , r  F: Q' i& ], q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f4 F4 }& t3 S4 [; K9 h0 g; P1 T' h% ^. Z( L  ]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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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6 S' t/ s0 Q: L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g, e' n# k$ h6 E! p$ U: [$ {. w  H" Z: A. n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M) b  f4 B3 R8 u  A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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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0 P3 K% }- ?5 {. E2 D  h6 V) v( P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Y: y  N0 |3 a/ H. ^# t: l
    % }% n3 M$ U" z+ W2 f0 E. Z, e( b7 f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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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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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3 ^( f$ X! @; u% J" X2 O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8 X) x8 D# o- ?! l. ~+ t3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X7 @. L* {  _8 B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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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q0 Q5 v# j% y+ O2 S( [& t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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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E8 L) v' X6 i/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8 V2 z- _, Z" |$ s. }

    . W  f9 P' t+ F4 U# a) Q)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0 ^( v. E: ?& ~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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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9 B4 Z2 k2 _) I# j1 r3 p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S1 p- l" a5 Y9 o+ k0 r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6 t, e9 ?# B# {2 D, e- C! ?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y# s2 N; Y1 Q
    : S; K, G: o* y9 H3 d" u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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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Q1 f  |# n# ^: q& b( s: n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W" s* f8 k; V7 g$ o* P( R& c( Y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 E  |  r$ _. p# L7 @$ Q' A& v+ v6 i# g- t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c2 S( Q$ L  Y) ~0 K0 f3 r7 P3 ~  C: \6 F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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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4 X- Y5 ^+ ^9 O* G$ V( o5 G, C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R/ a( y3 j( x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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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m1 [8 C  t/ l7 X! M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7 b+ ^3 S! g. L9 [% s# \9 n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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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t5 m# `8 s% l+ s  w) x$ L3 `7 G% a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5 q$ s6 ^5 V  i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9 }/ |2 K0 b6 Q5 C5 ~5 k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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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8 s* ]! v* Z& G+ w, u* M$ m6 H
    4 L! s! f9 e/ G# b. _! p3 X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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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7 天前
  • 签到天数: 1477 天

    [LV.10]大乘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9 L. D. I+ O, W4 Y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d# I; t0 B

    & M$ ]- [2 v. `) a7 O+ A) N6 b  B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c: K0 q1 v+ X+ U* P6 ?! z: ^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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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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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5 M6 L, o6 O7 p3 b1 D; P' R/ T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  h2 w- D- @# s+ d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 Y/ H! f+ c0 g& ?$ t. h1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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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D# u( z1 H7 T; M/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2 u4 o! @' _* {$ W! S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 S, j( l; y1 Z( u+ I, s4 F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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