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814|回复: 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8 j& |  ?% P% X$ v+ e0 ?1 j- Q1 @; e+ u1 C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K& ?/ f9 v- W7 ?
1 E) W5 a4 O" M, S9 r
背景:
8 U+ ?. W$ S9 L/ ~9 r8 v( K& s& P. c  s5 Y! P7 w2 M1 W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B+ @/ l, V  u* L9 {
3 ]; k) Y/ F7 i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w2 f( e6 F5 ~' E
# o- ?0 b1 L! F& K
现况:
8 ?+ g+ b) M7 n1 Q6 N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 _3 b2 L( M- C
$ s2 m5 [, \6 {% \( S! x" L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W8 A4 B2 v7 q% k. I5 r0 E

8 k3 E$ `" v8 u& q: F+ j. r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8 I6 k+ A& q/ S3 [! d

6 H1 O: y4 z$ {9 g3 Z; C: C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R+ {5 ]$ ~, I* u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 N9 }5 p) u; g" j7 e
* d, o1 y% S+ b- b# w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4 f1 z( x8 R. V$ Z% H" |& P& k) l' M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i0 Z: x$ q$ ?0 t9 Z/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w! ?  }, C: u! h

: ^$ y, r8 X6 ^4 k! x. M( K: _"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6 C5 G; b. N# h7 S1 [7 F# R# {

+ X  Z1 o) R; l6 H1 z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9 ^# ~& F( H: {, U. y' M3 ]"
; z; W( u, f( |; [7 [# R
3 H& i" S9 ^1 p9 J/ H结论:
" u, X  F. a& @) E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1 J7 S# ~. f+ ]! _& H9 u% W+ K3 D! ?; h: T! o! d/ |
    # C' }* F; ^2 v* D* z
      S' H9 w. l0 u. }: 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I; q& ^! m: O  b  c2 n% I7 `; v( d;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R4 G) _, s4 |6 ?
    ; Y$ ~$ l$ g/ h) B% A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8 G; y4 l( I. g/ W) d5 p4 U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S& D( \# M) v& X" n
    " @& f" i- y9 C6 L1 Q: k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C7 l% V4 Q; W, d- K( ^4 V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f2 b$ y' e4 u# N0 q/ }; K. y$ f3 B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 z& S0 ?  h: v& T- a
    2 @8 P: x( e- L* M4 ]; }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H7 ?9 f3 W, w; J. c4 y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7 B, i/ X6 w7 w: M  \( V3 w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p- I, _  X* A3 q, t, v; j' j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1 u: p1 g, @0 T+ G# i9 G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M  I& b" D$ a1 z; ?) d5 R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5 C9 d5 T$ l9 r" U2 p1 x6 {7 e- r! H% _. X0 {6 ]7 G,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2 B7 O  k  W/ y( L5 O& W+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 z& u4 o% u: b7 n0 }: H6 n5 _( O# Z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0 s! m* U( t) A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 U' N" A; y' _4 E* t" N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u8 u% B  Z0 ~; H- d  D) v1 z' l; y
    " U1 }& A: P0 J  T3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g6 X: S! p5 e) H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C- o/ p/ @& D- t% F1 a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5 _" r/ J1 `( r1 y) ^9 J& ]

    ( V% H% O. Y* C+ C/ B0 _" n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G& R; L2 o( b$ \
    * r0 B; w; G$ M6 `/ D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4 w1 F# R6 E" t4 K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9 a  E) ^  T8 T. D' H4 q- c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B% \/ H6 g; i/ N7 u! K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1 s+ Q3 ~6 U8 N3 i( f% s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7 }' C' ]: j! X( K0 B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6 R1 t- a0 u/ D' I+ O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 w6 y* m% B' q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 }6 P: }/ @7 G  ]
    * _! \0 ^5 `+ l! h0 e3 Q2 X*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6 n; T7 q3 r. S& e# m7 A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4 i/ Z, P4 \; U
    " b4 J# @# M- l3 e- S$ s! L# s& K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7 O* k  g& S! V' d9 N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H! W: Q6 ]: z, o8 r% X" A- f+ T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O4 x$ E2 o! g# k8 V# Z& I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 j0 j+ _9 D, G* M4 O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6 r* Y* G8 T& b7 d! u% K3 E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v2 Z" z) }* \0 X4 R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9 Y7 Z7 ^* e0 ^; G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4-13 06:09 , Processed in 0.168934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