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时候曾经给DSS(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做过几个case的翻译。最近国内虐童案新闻连连爆出,想起在美国看到的这些案例。
案例1是我从头到尾经手翻译的,福建人,夫妻开餐馆,没有请其他员工。丈夫颠勺,妻子收银兼服务员,非常忙碌。三个孩子都是在国内养到5,6岁才接到美国上小学。
他们家小女儿某天上学,被老师发现胳膊上有一大块淤青,问她是怎么来的,小女儿跟老师说是她爸爸妈妈打的。老师立刻打了警察电话,随后DSS介入。做笔录访谈的时候,孩子父母反复跟我说,他们这个小女儿经常撒谎,说话根本不能信。出于好心,当时我没有翻译这句话,事后告诉他们,下次不要再跟外人尤其是社工工作人员说孩子经常撒谎之类。
之后就是反反复复的家访。看得出来他们家庭条件很差,住的房子又脏又乱像垃圾堆似的,地上的沙发很像街头捡回去的脏沙发,是坏的而且乱七八糟反过来放着。家访过程中得知,他们家的孩子们是和同家族其他孩子们一起养着,这个大家庭抽出一个妈妈照管五六家一共十几个孩子,像开托管班或者小饭桌一样。这一个妈妈照顾所有孩子们的晚饭和早饭,不知道管不管功课。DSS工作人员后来开会后讨论觉得这一家没有家暴前例,小孩子的伤也没有多严重,应该尽量让孩子跟着父母。所以后来安排孩子父母上心理咨询课。好在最终是个完美结局。
案例2是听说,幸好没有跟那个case,不然自己心理健康估计都要出问题。第二家一样是福建人,开餐馆,忙碌照顾不到孩子。但是听说他们一儿一女被打的很惨,浑身是伤。当时老师报警以后立刻孩子们就被社会服务部门领走了。从此以后那对夫妻俩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的孩子。期间据说他们想找熟人领养那对孩子,但是不知为何没有成功,社工部门不让他们接近孩子们,孩子们在哪里他们也不知道。真是惨剧。
我们国家如果想引进这套制度,感觉会非常复杂,要什么程度才能把孩子带离父母,什么程度是批评教育父母,太难量化了,是不是要被虐打成东北那个被撬掉牙齿致残的小女孩那样,还是有淤青就警惕起来,当中的界限比较模糊。这几年听说有的DSS无良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不做深度调查就把孩子带离无辜父母身边,又是制造了不少人伦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