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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这种法律也太儿戏了吧?

热度 8已有 929 次阅读2016-3-4 14:34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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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回复 农民家的狗 2016-3-4 16:22
中国父母如果没有体罚的权利,大部分的家庭教育会完蛋。
回复 猫元帅 2016-3-4 18:25
人性化嘛,对不对?
回复 老兵帅客 2016-3-4 20:14
  
回复 feahu 2016-3-4 20:44
律师女朋友?
回复 atoi 2016-3-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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