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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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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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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f8 Q) _- x0 G4 H2 d4 [7 X
    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0 k" t6 {6 @6 a* c  u2 N  |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 a2 O3 D0 E" F: n3 G8 A0 P
    2 w. o; t+ q: m6 j7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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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4 Q! F% q- J# e, x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4 h; s. Z  t* D2 j, Q( ^3 E8 u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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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R4 [& p5 l: Z# v- O9 d. d/ u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 L# _6 H) q+ k+ {3 W' U
    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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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 c. T9 }7 v/ q- z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 L+ g8 ?1 [1 E% p% }1 V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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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X, d$ G! O) }' h. l( ^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6 W' e$ I; g1 B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 j9 j0 {: g5 l1 P/ c. ~4 K2 ?% H7 P: g9 |5 C
    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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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
    & r5 K! U( M# l8 q# P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 d1 a6 r6 p7 [* z7 \  E! _
    & \$ {* ^) I3 l5 {. J6 _想看美女 ...
    * A! ^% g/ \5 W" D, f+ z
    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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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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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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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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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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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6 p9 d, Y9 R. I9 R6 c- C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
    ; I5 D- V7 z' M7 ^' l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 H( ~. a3 @* \' _3 \( R2 {9 R6 f; S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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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
    8 K# S- _) U- G$ Q) X% G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 k6 l' }; b6 r" x0 B
    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 g( e  v3 p1 I; F
    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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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6 U& y2 n7 n6 ^9 E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6 i7 p' L9 g) F* L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 p( U1 v( a; `3 S' o6 M& H) @  h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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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0 B7 x8 }' P4 m1 F6 ]( M; t$ t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u8 n8 i. Y3 z5 U2 M% q, r% Q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 R. i8 C' n) r
    # x8 d: ?# M1 T1 P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a/ o3 ?8 o+ j
    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o$ k$ \" [% C: x; R. i4 j* r
    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 i6 D! ?7 l& k0 n' U( W7 J; I
    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X* X, c! e: }2 k' ~

    + @) z8 I  m" O! j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
    1 I" m( A" d7 ^' E$ @2 ]9 c( m0 V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5 N. Z: i6 ]  v% `; i: C3 ?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
    " @3 E3 `1 V, {( I0 g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3 }. W" l3 ^, k  `8 S
    , |( z, K+ O2 ]; S) C3 |) i$ [  c$ \; z1 A
    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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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 r. ^, A6 M  M) ^4 a3 @( l
    & w! w- J( A0 x0 K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i) Y/ k& E( w/ d: y/ J4 L
    . }% R2 V: ^3 A- L* Y* A, J, n5 Z
    0 b( {! l+ f; o3 u3 J; r" T8 l; I% i7 M

      F1 l- b& x+ ^
    6 w3 Q0 v% T( v, e9 j: j$ `2 ?* `) E& d

    & l! c2 B+ d( Y' ^, o, e. L$ f
    , v7 y$ z2 ^- Z5 [, }/ ^5 D% Y, W# }" g% G
    8 |% G2 x4 x, s% l1 G0 l) d8 c
    4 W9 K. b, Q" ~5 V2 q2 C
    , {( }/ D% O2 Z& g# q4 x8 S0 }
    - n, n3 @2 k4 ^
    * T# Q7 x5 F8 C0 Z
      j1 H( _+ [6 Z$ v# \( H

    8 F- e( A% G% h# }6 {9 b, ^- S3 Z7 x, A+ _

    . z+ R. ^' ?& X4 _/ |' B1 D) Q2 b

    8 ~7 e# W8 U1 q- ]( k- a5 U/ ?( s# n2 O/ h; B' w
    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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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a9 K6 m  S6 g5 p& c5 L: L: G9 H: B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 s& x0 J" `% f$ b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 I/ Z1 J  Q3 t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3 R% |9 H" L% u; q$ {3 b. m2 a3 w
    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2 _2 H( O0 k' |$ }+ r( G
    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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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
    ! {# E  P: q1 W" N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 \  }# n) Z* z8 R# t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 o% w, l# S8 m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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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
    ( p- t$ k: K, S9 L: ?  k8 j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3 H* g& F5 O! ]: {$ U  r, u/ b$ ~) c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9 T7 R# T5 R# I% f
    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
    7 @- O6 J" @! _  l- `$ N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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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 e. A! r3 w5 i5 Z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3 T( p8 |% x1 z$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 H* [+ \5 ?8 M! B  x( Y- f9 i4 H% z+ r0 R5 }7 s
    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  n7 N- J" {' A
    # v2 i6 o, S4 Z( d; {. _
    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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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 F8 Q8 t: \0 G* N

    1 x% i2 h) ?  D* f% }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5 [: S% n& b+ ?+ f$ p! y; D
    $ @: |6 G! V5 B: c6 L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 F& P+ R4 P( B! {1 l$ q& o7 A# f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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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B3 F" D' k: B+ \) c" w: L7 e8 `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r# T2 U6 W. [2 g8 o0 D
    # ^+ R% n( D" `  }' K
    搭讪也可以针对 ...

    2 `" x& m! d$ k% a# M# I/ ^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N" P7 x( u' z0 I
    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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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 O9 y9 U: j0 d2 x
    . b+ _" d9 ~9 j. N8 `, A! l$ g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 E- T1 _) M, C0 V0 I) T
    / ?+ P: v/ v8 i8 g$ V' o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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