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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纳德·罗斯也是苏格兰人,但出生在印度,父亲是英国驻印部队的一名将军。罗斯本人对医学并感兴趣,但他父亲希望他学医,送他去伦敦上学,成绩很一般,只能达到回印度当军医的资格。罗斯对此毫不介意,因为在印度当军医的收入很不错,每天只需要工作几个小时,他可以从事运动,写诗写小说,1889年发表了他的第一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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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Z2 L' J+ _: R) W& `4 {很有艺术家气质的罗斯虽然对医学整体上不感兴趣,但他对显微镜下的微生物世界很着迷,虽然他基本上不知道在镜下看到的细菌都是什么,但非常入迷,用很丰富的语言描述了他在一滴血中看到的东西。曼森读到了他的文章,觉得这个人能够帮助证明自己的理论,便用名和利说动了罗斯,两人合作研究疟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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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在台湾做丝虫病实验的经验,曼森让罗斯把蚊子碰过的水或者尘土给病人吃,而且要在早晨空腹吃,这样就能得到阳性的结果了。罗斯按照吩咐去做,没想到印度人根本不相信他,罗斯许诺给他们一大笔钱,还是没有肯吃,大家认为他是一个巫师,费了大劲连蒙带骗才有一个人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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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对于蚊子和疟疾基本上一无所知,曼森对蚊子的分类和习性也不清楚,罗斯抓来的并不是按蚊,而且放在太阳下给晒死了,再抓来一些,可是怎么也不吸血,加上在很多蚊子孳生的地区并没有疟疾,以至于罗斯怀疑蚊子到底能不能传播疟疾。是曼森让他不要怀疑,告诉他这不是蚊子的问题,而是有没有病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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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森和罗斯的研究完全是自己掏腰包,在政府和企业的支持下,意大利的疟疾研究很有进展,意大利病理学家阿米卡·比尼亚米在疟疾疫情调查时发现那里的居民根据多年的经验,以防止蚊子叮咬为主要的预防疟疾手段,包括关窗户、夜里不出去、不管多热睡觉也不暴露身体等等,这些情况使比尼亚米意识到是蚊子在传播疟疾,他给志愿者喝那里的水、吸那里的空气以及注射疟疾病人的血液,只有注射病人血液的志愿者得了疟疾。4 ~1 ?1 O& y) a) b y0 I&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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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动物学家乔凡尼·格拉西加入比尼亚米的队伍,他了解蚊子,很快确定了两种蚊子作为疟疾的宿主。 h) N! L1 m( B- H T- w* R/ W
& V* x4 }" u; X4 H( e3 i曼森和罗斯对比尼亚米和格拉西的发现强烈反对,这俩人的财政已经捉襟见肘了。曼森把一切都怪罪在英国政府头上,指责政府不投入,导致意大利人领先,1897年,罗斯自己得疟疾了,他在一只吸完疟疾病人血的按蚊的头里面发现像肠子一样的东西,觉得很有些意思,就生动地描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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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正是疟原虫。. I! Q6 ^$ ~5 _( K0 [
# k" f$ K; B T这个很有诗意的描述让罗斯得了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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