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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河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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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美国警察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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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20 00:14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金丹

    21#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11:12: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3-7-8 11:19 编辑
    不爱吱声 发表于 2013-7-8 11:07
    如果大街上发生口角叫警察,警察也不应该是仲裁,而应该是制止口角,然后,作记录写报告,存档,仅此而已.

    他 ...


    在中国,遇到这样的口角,警察更多的就是了解事情经过后,让双方各走各路,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反正我看到的几起处置都是这样。不过出现财物损失,就要复杂了。
    我觉得,这种警察的定位,还是让引哥解释一下比较好。
    @老引北京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17 22:2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22#
    发表于 2013-7-8 11:34:44 | 只看该作者
    河蚌 发表于 2013-7-8 09:38
    在中国,警察在社会生活中,担当着仲裁和调解者的角色,这个是一定的,而且是警察积极作用的体现。中国警 ...

    以1960年电影中的描述来定义现在社会中的警察职责,感觉上有些错乱。警察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调解的作用,但是主要的原因不是警察负有调解的责任,而是因为资源的占用:一些小的事情,大家都去警局对当事人以及警察的时间资源都太过浪费,警察进行调解实际上是为了这些小事不过多占用资源,这在国内外实际上都是一样的。但如果有些‘小事’导致了警察需要履行执法权的时候,警察是不应该再调解的,例如,在美国如果有人报警家暴的时候,警察应该直接把当事人带走而不是试图调解矛盾。
    袭警在不少地方都是重罪,如在正文所说的“如果这是在美国,警察早就开枪了”之说一般都是有袭警的行为,大陆这边的情况一个主要问题是特权阶层的强力存在,警察在某些强力阶层下就是一个弱势群体(地方的黑社会或者白社会),使得他们在执法的时候经常会投鼠忌器。这种情况的长期存在同时也会助长某些人对警察执法权的藐视,实际上是一个恶性的循环--最近刚有例子说大陆一对夫妻在香港机场袭警,被港警收留了。
  • TA的每日心情

    3 天前
  • 签到天数: 1479 天

    [LV.10]大乘

    23#
    发表于 2013-7-8 11:42:49 | 只看该作者
    河蚌 发表于 2013-7-8 11:12
    在中国,遇到这样的口角,警察更多的就是了解事情经过后,让双方各走各路,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反正我看到 ...

    让各走各路,算调解嘛...,之前碰到和公司的房东打交道,对方报警,警察就说要么都去派出所慢慢聊,要么你们自己聊,根本没有介入的兴趣。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2-10 23:05
  • 签到天数: 237 天

    [LV.7]分神

    24#
    发表于 2013-7-8 11:42:59 | 只看该作者
    cyclouns 发表于 2013-7-8 11:34
    以1960年电影中的描述来定义现在社会中的警察职责,感觉上有些错乱。警察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调解的作用, ...

    那对夫妻要是在美国就真的有可能被当场击毙了,竟然把警察打翻在地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2 22:20
  • 签到天数: 252 天

    [LV.8]合体

    25#
    发表于 2013-7-8 12:00:23 | 只看该作者
    河蚌 发表于 2013-7-8 11:12
    在中国,遇到这样的口角,警察更多的就是了解事情经过后,让双方各走各路,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反正我看到 ...

    调节纠纷,是一线警察主要事务之一。一般纠纷警察的职权就是调解,没有裁决权。若要给个究竟请到法院起诉。警察的调解记录法院可以调取。

    如若,纠纷中有过激行为,如;伤害等。警察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条例》给以过错一方处罚。罚款,拘留等。

    绝大部分纠纷都在警察的调解中化解了。而且,他的第一手资料非常重要。所以,为什么说社会工作中警察作用远远大于法院。

    点评

    +100  发表于 2013-7-9 00:5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12-24 06:47
  • 签到天数: 640 天

    [LV.9]渡劫

    26#
    发表于 2013-7-8 12:39:23 | 只看该作者
    非常认同,我对用人在微博上呼吁让国人人人持枪非常反感,觉得是惟恐天下不乱的做法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13-7-8 13:16:21 | 只看该作者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3-7-8 10:26
    不是的,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每个人只能去做他受过适当训练的事情,再多或者再少都不可以。

    举个例子, ...


    国内情况和国外情况还是有很多区别的,在美国,有事情走法院,但也养肥了很多无良的律师,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美国的法制社会绝对不是社会进步的唯一目标,中国人,还是要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来,法制社会在中国,只能渐进,而且绝对要避免出现普遍共识的公理被人为扭曲。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13-7-8 13:25:29 | 只看该作者
    也对,一上来就一人给一枪确实不是办法呀。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发表于 2013-7-8 13:26:23 | 只看该作者
    老引北京 发表于 2013-7-8 12:00
    调节纠纷,是一线警察主要事务之一。一般纠纷警察的职权就是调解,没有裁决权。若要给个究竟请到法院起诉 ...

    这个说的是现实,我的同学是派出所警察,中国警察扮演调节的角色是必须的,这与中国的文化习惯有关系,都推到法院,哪儿有那么多人处理这些事情?何况中国的法院对一般民事案件还讲究调节的作用。
    公平不公平,合理不合理,中国人更愿意相信传统的“”天理“和”道理“,而不是法律教条,这一点是传统,未尝没有道理,未尝不更适合中国国情。如何把握法律条文与”公道“的平衡是关键,完全偏向美国方式,不是正路。何况欧洲也不是美国这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发表于 2013-7-8 13:36:53 | 只看该作者
    河蚌 发表于 2013-7-8 10:09
    我觉得,你应该回答我说的那个问题。
    当警察在某个公共场合的纠纷中,被叫到现场,他应该如何去做?巡警 ...

    算啦算啦别吵了,还是一个人给一枪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31#
    发表于 2013-7-8 13:48:07 | 只看该作者
    河蚌 发表于 2013-7-7 20:38
    在中国,警察在社会生活中,担当着仲裁和调解者的角色,这个是一定的,而且是警察积极作用的体现。中国警 ...

    《今天我休息》里面的警察跟居委会大妈没啥区别,而且那片子就是轻松喜剧好不好?!
    你想象一下马天民去处理乘客砸机场占跑道的事件,你让他去磨嘴皮子调解?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13-7-8 13:52:41 | 只看该作者
    很多人对警察的职能看法根本不切实际,不practical.

    警察不调节,谁来调节?

    警察受训不足以调节,谁有足够的训练?

    很多纠纷的处理依靠的是基本的社交技能,people skil,而不是专业技能.一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用格式化的制度和规章来解决,这是什么社会?要么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极少,非常冷漠,要么这个社会等级森严,僵化死板.

    警察处理纠纷的机制不是寻求公平合理,而是一种过滤机制,把大量鸡毛蒜皮screen掉,降低社会成本.这样的处理方式其实很久以前有个网络游戏叫everquest就出现过.玩家纠纷自行解决,凡是召唤GM(game master)处理的纠纷,玩家都要面临一个巨大的风险成本,导致玩家宁愿自行解决.

    比如上面老兵帅客的例子,你考虑过如果每次出现这类纠纷就上法院,中国需要多少法院的问题吗?中国有13亿人口,这种事发生概率有多大?你愿意排队等10年吗?事主要求800块赔偿,警察说赔800块或者去队里,这反而是最公正的做法.如果警察说200块,你8成就掏钱了.你去队里做记录,最后结果1毛钱没花,无底线狮子大开口要800的事主1毛也没得到(如果他要200,你8成就给了).你付出了时间和人际成本,对方损失了获得赔偿的机会,双方都在这次纠纷中因为第3方仲裁的介入付出了代价,导致你们两个人都不满意,最后降低了你们寻求警察解决问题的意愿.节省了纳税人的支出.你觉得警察这种搞法不专业,可能恰恰相反,他已经是老油子了,经验极为丰富.

    仲裁本身是有成本的,受训越多监管越严的仲裁者,他的仲裁成本也越高.这样的成本拿来处理大街上两个人互相撞了下肩膀,或者自行车擦了机动车或者菜贩子短斤少两,你觉得合适?

    点评

    +1 关于成本那部分,我同意。  发表于 2013-7-9 02:11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33#
    发表于 2013-7-8 19:03:59 | 只看该作者
    sammoy 发表于 2013-7-8 00:16
    国内情况和国外情况还是有很多区别的,在美国,有事情走法院,但也养肥了很多无良的律师,造成社会资源的 ...

    律师无良,但是至少法院能约束他,警察有仲裁权,谁来制衡他?
  • TA的每日心情

    2020-11-20 06:24
  • 签到天数: 1618 天

    [LV.Master]无

    34#
    发表于 2013-7-8 19:21:45 | 只看该作者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3-7-8 19:03
    律师无良,但是至少法院能约束他,警察有仲裁权,谁来制衡他?

    警长。

    不认识警长,就得认识所长,分局长,局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35#
    发表于 2013-7-8 19:27:57 | 只看该作者
    燕庐敕 发表于 2013-7-8 06:21
    警长。

    不认识警长,就得认识所长,分局长,局长~~~

    否则你就得干等着吃亏。
  • TA的每日心情

    2020-11-20 06:24
  • 签到天数: 1618 天

    [LV.Master]无

    36#
    发表于 2013-7-8 19:44:03 | 只看该作者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3-7-8 19:27
    否则你就得干等着吃亏。

    当然,认识检察长,法院院长,还有其他权力部门的也行。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6-16 23:34
  • 签到天数: 1277 天

    [LV.10]大乘

    37#
    发表于 2013-7-8 20:01:51 | 只看该作者


    双方都在这次纠纷中因为第3方仲裁的介入付出了代价,导致你们两个人都不满意,最后降低了你们寻求警察解决问题的意愿.


    这种做法明显就是不正常做法。靠这种模糊的做法自然留钻空子的大洞。你要说成本,上庭也是有费用的。这个是明显的明确的成本。舍弃明确的,台面上的做法,搞模棱两可,能搞得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00:00
  • 签到天数: 495 天

    [LV.9]渡劫

    38#
    发表于 2013-7-8 23:23:07 | 只看该作者
    蚌蚌这个是绝大话题,这家伙想借着见微知著的去探讨,来掩盖自己的另一个观点,哈哈~  大家表让他得逞! 我们就不就事论事,就要扩大化,看她如何收场,哈哈哈哈~  


    我的观点:
    1、法制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中美警察的对比有太多的不相似之处。 在双方社会总体基础差异过大的情况下,此话题无解;

    2、社会需要管制,权力不能有真空,这是基本前提;在中国法制制约不足的情况下,让警察单独履行执法者角色不现实。  什么时候中国半数以上老百姓放弃包青天思维,什么时候片儿警才能卸下调节者的功能,否则就会大乱。 这个谁是鸡谁是蛋说不清,但肯定有因果。

    讨论这事,还是马基雅维利主义者比较靠谱,架空的估计不灵,。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39#
    发表于 2013-7-8 23:38:02 | 只看该作者
    老票 发表于 2013-7-8 10:23
    蚌蚌这个是绝大话题,这家伙想借着见微知著的去探讨,来掩盖自己的另一个观点,哈哈~  大家表让他得逞! 我 ...

    要说“哪一套更适合中国国情”,这个估计大家不会有什么分歧 - “中国国情”是个魔咒,啥事情套上中国国情都得走调变味。。。 人多事杂,对于基层百姓来说,警察就是他们看得见摸得着的“政府/公权/法制”的代表,所以一切都得警察来做主、调解、仲裁 -- 这是现实,一时半会儿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生搬硬套美国的那一套也不现实。。。

    但是要说“哪一套更优越”,这个恐怕就是个完全不一样的话题了。美国的这一套警察/司法制度,和其他任何事情一样,都有他的优点,也有其缺点。有些缺点甚至是与生俱来、不可克服的,比方说花费昂贵,比方说过度暴力执法等等。。。

    这绝对是一个需要“定量分析”的事情,把它放在放大镜下,细细地拆分、研究并学习之,吸取人家好的一面,努力避免他们做得不好的一面;而不是一个简单的“定性分析”:外国的就是好,中国的就是不好。。。 或者vise versa。。。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9-22 04:07
  • 签到天数: 455 天

    [LV.9]渡劫

    40#
    发表于 2013-7-8 23:48: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楚天 于 2013-7-8 11:16 编辑

    其实,这个题目下大家的说法矛盾不大,基本上可以相互补充。

    美国的警车一般写着类似 to serve and to protect 这样的话。街头很多事情可以问警察,他给你当仲裁的责任当然没有,但他会尽量给你建议和信息,所以“有困难找警察”往往也成立。另一方面警察都佩枪,本人见识少从来没见他们真的拔出来,所以他们并没有“随意地的拔枪相向”,但大家知道美国警察的枪仍然很有用很必要,该用的时候不会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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