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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华为251这事,目前还是兽爷这篇最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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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5:11
  • 签到天数: 1432 天

    [LV.10]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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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5:45: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肖恩 于 2019-12-4 15:49 编辑




    兽爷丨大象踩了他一脚

    原创: 你兽爷  兽楼处


    2017年9月4日,华为总裁办发出了一封由任正非签署的电子邮件。这封邮件里,一名叫梁山广的员工,因为举报内部创新造假,被任正非点名升职两级,并指派一名高管保证他:

    免受打击报复。

    这封邮件鼓舞了华为上上下下很多人。也是那一年,一个“胖子”,在会议室门口堵住了任正非。

    这个人叫李洪元。他也要“清君侧”,反映自己部门的情况。

    但任正非告诉他,先找别的领导反映。李洪元就给任正非讲了范睢说秦昭王的典故。在这个典故里,范睢是绕过丞相反映问题的。

    这故事很感人,但并没有打动任正非。

    越级反映问题的李洪元的命运,与梁山广有着天差之别。

    2018年初,李洪元从华为离职。2018年的12月15日,他被深圳警方以涉嫌泄露商业机密拘留。一同进去的,还有4位华为前同事。

    华为总部旁的深圳市龙岗看守所,是这家公司重要的新员工教育基地。新员工们排队走过二层,从没有玻璃的天窗俯瞰他们曾经的同事。

    有时候,目瞪口呆的新人们走出看守所后,老员工们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习惯就好。

    251天后,李洪元走出了这座看守所。如果不是手里的录音存了很多份,这个数字可能会更长。


    1


    即使遭此厄运,李洪元对自己的定位自始至终都没变:

    我对华为有功。

    2016年底,李洪元在一封匿名举报信中,向华为高层反映了自己所在的逆变电器业务存在造假问题,虚构合同高达上亿美元。

    作为一名在华为工作了11年的员工,李洪元对这个巨大的金额感觉到极度担忧:

    决定替老板把这个摊子守住。

    尽管是匿名举报,在举报信发出之后,李洪元的小主管身份被撸掉了。申请招人被拒,申请借调部门也不批:

    肯定是暴露了。

    参观过龙岗看守所、也经常在华为心声论坛上浏览同事遭遇的李洪元,感觉事情正在起变化。于是他做了一个事后被证明是无比正确的决定:

    买一支录音笔。

    2017年底,李洪元知道了自己合同到期,公司将不再续约的决定。李洪元表示理解公司决定,但把劳动法看了一遍的他,要求公司给予应得补偿。

    2018年1月31日下午,李洪元和人力资源部长何承东及HR袁红开始了一场关于离职赔偿的谈判,李洪元按下了录音笔上的红色按钮。

    最开始,这是一场亲切友好的谈判。李洪元先是表示自己理解公司决定,愿意离职,还提出了公司绩效评价方式的改进建议。

    谈到赔偿金额时,李洪元要求拿到2017年的年终奖,并写入离职赔偿合同。而何承东则表示,这是法务部门规定的文书格式不能改,但自己一定会在年终奖发放时,把钱给李洪元。

    谈判的整个过程不时传出笑声,完全没有听到任何威胁。只是在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和方式上,有过一个小时的拉扯,两人劝李洪元:

    你要相信组织。

    最终,李洪元选择相信组织。在这份税前补偿41万的离职赔偿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离职之后的李洪元回老家照顾生病的爷爷。2018年春节刚过,他收到了袁红的通知,要求他必须赶回深圳:

    领取赔偿和办理手续。

    此时,李洪元最初的举报在2018年2月2日换来了十多名该业务高管被通报处罚。

    离职手续已经办完了,赔偿不能转账吗?带着疑惑,李洪元赶回了深圳,并于3月8日签署了一份确认书,确认书第二条写到:

    华为公司委托员工周婷向李洪元支付离职经济补偿款税后共计304742元。

    当晚,收到钱的李洪元发现给自己转账的账户是个人账户,他向华为HR热线核实自己的离职赔偿有没有缴税,没有得到答复。之后,他找到了深圳税务局反映情况。

    2018年9月,税务局通知李洪元,华为已经补缴了税款。

    李洪元没有等来组织口头承诺的年终奖。他打电话给何承东,后者说:

    你干的那么差,还好意思找我要年终奖。

    因为没能拿到年终奖,加之此前谈判时何承东承诺年终奖一定会发放给李洪元,李洪元随即申请劳动仲裁,但这一步并没有成功。2018年11月8日,李洪元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2


    2018年12月15日,华为公司委托法务袁鑫,以李洪元伙同他人以泄露商业机密向公司索要离职赔偿为由,向深圳警方报案。

    很快,李洪元被警方带走。本应该出席劳动争议起诉的他,被法院做了撤诉处理。

    令人不解的是,一同被带走的,还有和李洪元在一个离职员工群的4名华为前同事。

    接到逮捕通知书的李洪元被告知,华为向深圳警方报案称,他在2018年1月31日到何承东办公室,威胁给予30万元人民币,否则将会把逆变电器造假的业务公之于众。

    华为方面后来跟何承东做了切割。他们官方称这起所谓的敲诈勒索案,是HR何承东为了掩盖业务造假事实,自掏腰包,盗用公司公章,向李洪元支付了赔偿款。

    华为在提交给警方的说明函中表示,何承东于2018年3月13日已经被华为方面免除人力资源部长职务,5月31日起,何承东不再担任网络能源产品线的管理人员。

    然而根据转账人员周婷的供述,这30万元,有10万是何承东自行转账,20万元是华为部门的工作经费,由何承东使用和支配。

    李洪元觉得华为的报案逻辑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首先,何承东表示自己在1月底被敲诈勒索,然而在2月2日,华为的处罚决定已经将逆变器业务造假公之于众,为什么3月8日还给自己转钱?

    第二,如果真的是何承东个人行为,华为为什么为个人行为补缴了税款:

    你见过被敲诈勒索还去缴税的吗?

    但后来,华为向深圳市税务局要回了这笔税款,说是搞错了。

    李洪元说,他被捕时,一同带走的,还有那支存放有自己无罪录音的录音笔。出狱后,录音也还在录音笔里。

    然而这支录音笔,为何没有成为让李洪元被直接释放的证据,反而需要李洪元再度从后来供职的公司平安保险的电脑里调取录音,成了一个谜。

    在被关押整整4个月之后,李洪元见到了妻子给自己雇佣的律师后,说出了憋了4个月的话:

    我在平安保险工作的时候,谈判录音存在了电脑里。

    在妻子和律师的努力下,录音得以上交检察院。

    2019年4月19日和5月17日,检察院两次驳回了警方的审查起诉请求,要求再查。

    今年7月4日,警方在对何承东的复讯过程中,他突然改了口供:

    李洪元没有威胁过我。

    何承东说,威胁的意思是由主管李鹏转达给自己的。李鹏的证词翻译过来只有三个字:

    扯犊子。

    但这并不妨碍警方第三次申报起诉。由于羁押期已满,检察院最终在今年8月22日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被关押了251天的李洪元,终于走出了龙岗看守所。

    11月25日,深圳龙岗区检察院做出决定,赔偿李洪元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9300元,精神抚恤金27755元,共计107522.94元,并向华为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


    直到现在,李洪元跟我聊时,仍然对任正非使用敬语。重获自由的他,最大的希望是和任正非面谈:

    期望事后能占用您一个喝咖啡的时间,单独谈谈。

    1998年三月,经过多次修正,华为通过了《华为基本法》。其中第二条写着:

    认真负责和管理有效的员工是华为最大的财富。

    梁山广和李洪元都认为自己是认真负责的,签过“奋斗者协议”,自愿放弃年假的华为员工们也都认为自己是认真负责的。

    十年前,《新民周刊》报道过华为员工连续身故事件,他们记下了一长串的名字:

    胡新宇、张立国、李栋兵、乔向英、张锐……

    但这并不影响公司内部对任正非的崇拜。即便是李洪元,也坚持认为错在人力和法务:

    任总身边有坏人。

    昨天,任总身边的人没有带来道歉,他们告诉李洪元:

    我们支持李洪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

    大象踩你一脚,你可以踩回去。

    这真是一个公正的回复。


    李洪元事件时间线

    2016年11月21日
    李洪元向公司举报逆变电器业务造假

    2017年年底
    李洪元合约即将到期,主管明确公司将不再续约

    2018年1月31日
    李洪元同何承东、袁红进行离职谈判,达成一致

    2018年2月2日
    华为下达了对造假业务高管的处罚决定

    2018年3月8日
    李洪元赶回深圳,签写确认书,拿到周婷转入的赔偿

    2018年3月13日
    何承东被免除人力资源部长职务

    2018年5月31日
    何承东被免除网络能源生产线管理团队成员

    2018年9月
    深圳市税务局通知李洪元华为补缴了税款,李洪元向何承东去电,没有拿到年终奖,申请劳动仲裁

    2018年11月
    李洪元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2018年12月15日
    华为以泄露商业机密罪报案,李洪元被拘留

    2018年12月28日
    华为再次补充报案资料,以敲诈勒索罪报案

    2019年1月22日
    李洪元被正式批捕

    2019年3月21日
    警方向检察院移交起诉

    2019年4月
    李洪元见到了代理律师和检察官,表示自己有录音证据,律师拿到了录音

    2019年4月19日
    检察院第一次退回补查

    2019年5月17日
    警方再次移交起诉

    2019年6月14日
    检察院再次退回了警方的起诉请求

    2019年7月4日
    何承东更改了口供

    2019年7月12日
    重新移交起诉

    2019年8月22日
    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李洪元被释放

    2019年11月25日
    李洪元获得国家赔偿认定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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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沙发
    发表于 2019-12-4 21:07:27 | 只看该作者
    这么详细。时间地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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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0-28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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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板凳
    发表于 2019-12-5 02:26:07 | 只看该作者
    上海,深圳是中国法制建设相对不错的地方, 怎么能不审不判把人关25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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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件事看,深圳不见得。。。  发表于 2019-12-8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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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9-12-5 03:31:2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轻易下结论。其实这篇是比较“不靠谱”的。

    本帖最后由 WiFi 于 2019-12-5 08:49 编辑


    HW是一个奇葩公司。有很多匪夷所思,约定俗成,在外人看来及其奇葩,无法理解的运作模式。作为有19万多员工的公司,对其员工有给钱非常大方但又及其霸道和冷酷等多方面的表现。而且对反腐是非常认真的。所谓BCG问题可是红线,轻易碰不得。

    这次的个体事件是偶然,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其奇葩的运作模式的必然结果!

    可怜又可恨;李以为用自己的小聪明可以轻松搞30万,没有想到有251天。现在这样,他可能也没想到已经把自己的职业生涯押出去了。

    同样可怜又可恨,HW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怪不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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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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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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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5#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05:32:28 | 只看该作者
    舒拔 发表于 2019-12-5 02:26
    上海,深圳是中国法制建设相对不错的地方, 怎么能不审不判把人关251天。。。 ...

    中国特色的“法治”嘛。最近爆出来的被华为用类似手段收拾过的,光有名有姓的就有10个左右,按常理没曝光的只会更多。
    记得某法律界人士整理法律条文分析过,252天应该是公安局自己可以决定的最长拘押时间,如果有其他部门配合,最长可以达到5000多天。如院士李宁到今天已经被关了五年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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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5:11
  • 签到天数: 1432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05:34:46 | 只看该作者
    WiFi 发表于 2019-12-5 03:31
    你凭什么认为“这篇靠谱”?还是PG吧!哪要脑袋干嘛?

    HW是一个奇葩公司。有很多匪夷所思,约定俗成,在外 ...

    正常人都是既有屁股也有脑袋的,我不清楚你是什么人种?是没屁股还是没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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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9-12-5 06:27:18 | 只看该作者
    顶楼的图是华为员工参观看守所啊?

    尼玛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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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为这个是刚刚好在看守所对面?所以近水楼台先得月?以前联想自己报警抓的员工也有很多。商业企业内部反腐真的是很重要的!   发表于 2019-12-5 10:19
    有啥,以前在工商银行的入职培训也是放这些被抓员工的警告视频;学车的文科考试之前不也放一大堆重大案例的危险视频  发表于 2019-12-5 10:18
    第二张可能是,第一张看起来是某学校组织的参观。  发表于 2019-12-5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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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9-12-5 06:28:32 | 只看该作者
    肖恩 发表于 2019-12-5 05:34
    正常人都是既有屁股也有脑袋的,我不清楚你是什么人种?是没屁股还是没脑袋? ...

    就事论事就好,屁股脑袋的,没有必要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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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9-12-5 08:46:35 | 只看该作者
    肖恩 发表于 2019-12-5 05:34
    正常人都是既有屁股也有脑袋的,我不清楚你是什么人种?是没屁股还是没脑袋? ...

    诚恳道歉。是我太激动了。咱们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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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 23:5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0#
    发表于 2019-12-5 09:20:22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是最不靠谱的之一。

    希望兽楼处这个公号的初心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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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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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20-3-6 05:11
  • 签到天数: 1432 天

    [LV.10]大乘

    11#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10:55:52 | 只看该作者
    WiFi 发表于 2019-12-5 08:46
    诚恳道歉。是我太激动了。咱们就事论事。

    那这事就此揭过吧。

    事实是没有立场的,但三观不同采取的观察角度就不同,看到的东西得到的观点也就自然不一样。
    比如这事我就不关心他到底敲诈没敲诈,重点是警方在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只凭华为的一面之言,就可以用不同的罪名将他合法拘押25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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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19-12-5 11:01:50 | 只看该作者
    肖恩 发表于 2019-12-5 05:32
    中国特色的“法治”嘛。最近爆出来的被华为用类似手段收拾过的,光有名有姓的就有10个左右,按常理没曝光 ...


    真想往死里搞直接雇小混混敲断手脚威胁家人就可以,走公检法算是温和的。
    要说特色,美国这种下等国家特色的“法制”就是爱泼斯坦直接死掉,他想252天也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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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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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6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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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19-12-5 11:06: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Flux 于 2019-12-5 11:09 编辑

    如果正常离职拿N+1还被关,那是华为仗势欺人,我支持苦主拿菜刀去找任正非全家。
    但这人拿了2N,离职后还能拿年终奖,这要不是敲诈勒索就有鬼了,只是法庭证据不足而已。哪家企业员工离职后还能拿年终奖,无论中国美国你找一家出来?这是靠口才和贡献可以谈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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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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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6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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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19-12-5 14:17:55 | 只看该作者
    就事论事啊,我看到这几点:

    1.在离职前,李和HR何以及袁离职谈判。照理说有三人在场,应该是公事公办,按规定执行就行了。李应该是向人事部门举报李本人部门的作假啊,怎么会威胁何?难道是人事部门作假?

    2. 李因为在2018年离职,所以在18年1月31日谈判中,要求2017年的全年奖金,应该是可以的。公司如果有规定说不追溯,离职后一概没有,特别是在入职时签字同意过,那么公司也可以不给。要是没有签字,那么就是个模糊空间,但是无论如何,李要求一下也不为过。

    3. 李和HR的何,袁的谈话是1月31日,李要举报的“作假”的事情在两天后的2月2日处理结果就下来了。所以在谈话时,华为公司高层应该已经知道,按常理看,李再用这个已经明了,即将处理的事情来敲诈,基本上不可能。

    4. 李从正规渠道收到过离职补偿费吗?

    5. 3月的确认书,如果写明了华为员工委托周婷向李支付离职补偿共30万元,我作为一个外人,确实感到有些奇怪,应该是由公司账户直接打入平时发工资的离职员工账户。但既然是公司内部操作,既然华为出具的确认书明确了这是赔偿金,那么我也没有什么好多说的,拿着就是。何承东私刻公章,这事和李无关,他怎么知道这是私刻的?确认税款是应该的。

    6. 既然在谈话时说有2017年奖金,但是到手的又没有,这时,李选择劳动仲裁,接着向法院起诉,走法律途径,也是对的。此时已经到了11月,多半年之后了。

    7. 紧接着,18年12月,华为以泄露商业机密为由起诉李。按我的理解,泄露商业机密是要有对象的,比如竞争对手,或者自己开公司等。如果没有这个对象,那么向谁泄露商业机密呢?

    8. 4名前同事情况不详。

    9. “HR何承东为了掩盖业务造假事实,自掏腰包,盗用公司公章,向李洪元支付了赔偿款。” 难以理解。那么那个周婷呢?走的是她的私人账户,这个周婷也是同案犯?

    10. “但后来,华为向深圳市税务局要回了这笔税款,说是搞错了。” 难以理解。

    11. 看来,警方是确认了“泄露商业机密”/“敲诈勒索” 的事实。

    12. 又冒出来一个李鹏。一般来说,进入刑事范畴的罪行,案犯都是希望目标周围的无关者越少越好,可是这时出现了袁红,周婷,李鹏三人,还有那份华为出具的确认书。

    13. 李是19年1月22日批捕的,4月“见到了律师和检察官”,似乎被关了好几个月才见到律师。

    在好几篇关于此事的文章中,只有这篇列出了比较清晰的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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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力: 5 涨姿势: 5
      发表于 2019-12-7 11:24
    在好几篇关于此事的文章中,只有这篇列出了比较清晰的时间线  发表于 2019-12-5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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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2爱元 +10 收起 理由
    煮酒正熟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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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5:11
  • 签到天数: 1432 天

    [LV.10]大乘

    15#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15:50:45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9-12-5 14:17
    就事论事啊,我看到这几点:

    1.在离职前,李和HR何以及袁离职谈判。照理说有三人在场,应该是公事公办,按 ...

    我们自由派对此案和郑文杰案雷洋案等案件的关注点一样,都不是案情,而是法治和公正,是嫌疑人有没有得到合乎法理的公正的对待。而此案最大的不公就是警方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仍可以合法地拘押他251天而不予保释,若让他像孟公主一样交钱交护照保释出来, 那无论最后是有罪还是没罪,民怨都不会像现在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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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 22:44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金丹

    16#
    发表于 2019-12-5 19:53:52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9-12-5 06:27
    顶楼的图是华为员工参观看守所啊?

    尼玛太恐怖了。

    有啥恐怖的?据我所知银行业的入职都要有参观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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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 22:44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金丹

    17#
    发表于 2019-12-5 20:16: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包子 于 2019-12-5 20:18 编辑
    肖恩 发表于 2019-12-5 10:55
    那这事就此揭过吧。

    事实是没有立场的,但三观不同采取的观察角度就不同,看到的东西得到的观点也就自然 ...

    11月25日,深圳龙岗区检察院做出决定,赔偿李洪元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9300元,精神抚恤金27755元,共计107522.94元,并向华为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我认为这句话已经证明了官方不认可李洪元的犯罪事实。


    在被关押整整4个月之后,李洪元见到了妻子给自己雇佣的律师后,说出了憋了4个月的话


    现行刑事诉讼法接到羁押通知即可请律师,那么,这四个月里发生了什么事?




    2019年4月19日和5月17日,检察院两次驳回了警方的审查起诉请求,要求再查。

    现行刑事诉讼法羁押不得超过30+7天,(当然这里面有个漏洞)37天内必须提请起诉,否则就得放人。目前看起码警方没在检察院驳回前使用那个漏洞。


    按某东的说法李洪元案是美帝斥资百亿收买多家媒体对华为进行的攻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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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发表于 2019-12-6 11:08: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Flux 于 2019-12-6 11:24 编辑
    肖恩 发表于 2019-12-5 15:50
    我们自由派对此案和郑文杰案雷洋案等案件的关注点一样,都不是案情,而是法治和公正,是嫌疑人有没有得到 ...


    照你们自由派的意思,没钱保释的根本不算人,钱太多势太大像华为一样的也该关在笼子里,只有你们不穷不富正合适的最干净最接近美国人,应该被全人类哄着供着。谁还瞧不出来这点小心思。

    给你们丛林法则的美式自由吧,你又不要,你也清楚自己的力量其实是印第安人级别,没本事当牛仔跑马圈地,自由竞争下是被别人剥头皮的命。这就很有意思了,自由派要的其实是一个公正的、天生于自己之前的爹来恩赐给自己一个让“我”自由凌驾于下层又免于上层打击的安全温室,这又是哪门子的自由派?这明明是富二代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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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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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7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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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发表于 2019-12-7 20:44:26 | 只看该作者
    包子 发表于 2019-12-5 19:53
    有啥恐怖的?据我所知银行业的入职都要有参观监狱。

    看来每次党中央选出的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有必要到秦城参观一下。顶级官员进秦城的比例,应该高于银行职工贪污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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