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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应该取消么。—————— 婴儿惨案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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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4-1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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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13-3-6 00:2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个人坚决反对取消死刑。
    + ]7 t' Q! O( r4 m2 J% C0 j* I6 Q2 _3 |* G1 T
    原因之一在反方的观点里已有陈述。% B/ W8 |1 ^# ]8 [
    ! w: D6 V! q/ Z; `, N' w
    其次,对罪大恶极,且不知悔改的罪犯需要执行死刑。
      B% G6 _7 e! V8 C$ R
    2 z, q1 B3 A* i第三,即使罪犯悔改了,他也应该为他犯下的罪行负相应的责任。 而死刑亦是责任的一种。
    正方观点 (5)

    该取消。刑法的目的不是报复和毁灭。而是让人知错改正。

    反方观点 (70)

    不该取消。肉体消灭的终极刑法也会起到警示和预防的作用。能让一些罪犯三思而后行。

    辩手:1 ( 加入 )
     
    辩手:5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5-25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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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35#
    发表于 2013-3-28 13:48:57 | 只看该作者
    不应该取消,首先让杀人者改错,对死者不公平,另外杀人者也应该为他的残忍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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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1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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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34#
    发表于 2013-3-19 13:16:19 | 只看该作者
    不懂中 发表于 2013-3-7 12:10 / R' y! D3 M. k9 i1 u
    impulsion =激情,至于是murder or manslaughter,还真不好分析!这个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还得结合客观方面 ...

    6 ]3 E' z- R7 I( r! i" h2 @首先道个歉,我语气有点太生硬了,不过如果你是法学专业的,你确实应该好好在学习刑法了,你这个例子是典型的故意伤害(致死),属于故意伤害加重情节 ,你要把故意和过失好好再学习把握,尤其是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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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1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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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33#
    发表于 2013-3-19 12:59:08 | 只看该作者
    不懂中 发表于 2013-3-19 12:26 ; b- x- e4 L+ w8 w9 T6 U; s& e3 T
    反对死刑的理由不是我提的,是我在说支持废除死刑的观点。我在罗列别人的观点,后面才是我自己的观点。另 ...

    1 G' o- x, b2 E& w: o" L我注意到您所说的是别人的意见,但是您引用了我也就一起说了一下我的看法,可能说的急了没有说明是别人的,见谅。看您的文字也学过刑法,但不知是不是法学专业,刑法里有一条:故意伤害(致死)。这个判断是看司法实践,例如什么样的凶器,情节,刺了几刀等等!

    点评

    明了!多谢!  发表于 2013-3-19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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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6-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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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32#
    发表于 2013-3-19 12:26:49 | 只看该作者
    猪头猪脑 发表于 2013-3-15 15:11 % ~3 `+ n. y2 n; w& {6 |8 v) X( R5 E
    我觉得你的对于反对死刑的理由谈的不合适:第一关于冤假错案这在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避免,仅仅应为害怕出 ...
    & E  k, ?. @8 A2 S  j0 Z$ t. W
    反对死刑的理由不是我提的,是我在说支持废除死刑的观点。我在罗列别人的观点,后面才是我自己的观点。另外,我问一句,那种临时起意,但不是想杀人,而是直接往人身上扎了一刀,结果人家就挂了?这种怎么认定是故意杀人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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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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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31#
    发表于 2013-3-19 08:50:20 | 只看该作者
    只有美国、以色列、沙特、伊朗、印度、还有俄罗斯都废除死刑,中国才可废除。死刑这个东西废除不废除,固然有司法方面的因素。但是司法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道德是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上。信仰里面有死刑,司法就不应该废除死刑。纲举目张,想废除死刑的人先去跟教会、阿訇、长老们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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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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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30#
    发表于 2013-3-18 18:28:08 | 只看该作者
    条件具备了,才可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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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29#
    发表于 2013-3-18 18:07:51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取消死刑还是有道理的,但绝不是什么宗教理由;我主要是考虑到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但我同样认为取消死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死刑犯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不能过的舒服,只能有生存权,不能拥有正常的公民权利。第二,社会富裕的有钱没处使,可以不计成本地供养这些本该杀的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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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20 10:1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8#
    发表于 2013-3-16 19:14: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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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1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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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27#
    发表于 2013-3-15 15:11: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猪头猪脑 于 2013-5-8 22:00 编辑 / J% m' R3 X; n# c
    不懂中 发表于 2013-3-6 14:25
    8 j4 t/ n& V; m死刑的废除与否,很久以前上刑法课的时候就有讨论。支持废除死刑的观点有如下,第一,人死不可逆。尤其在中 ...

    5 O# z; k. z! @! }' P+ w; Y8 h+ k
    5 z: q" V- h. x& ?! V% s% V我觉得你的对于反对死刑的理由谈的不合适:第一关于冤假错案这在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避免,仅仅因为害怕出现冤假错案就取消死刑有因噎废食之嫌;第二,关于吉林婴儿这个事的例子也不合适,不怕把事弄大的想法于理不合,盗窃罪和杀人罪对于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都是有明显的轻重之分,人命关天和财产可赔还是正常人的理解,对于连这两个常识都分不清的人,你还要担心他们的心理,替他们着想会不会应为惩罚轻而少犯罪犯轻罪,无异于对牛弹琴!所以我觉得死刑不能废除,当然我同意楼主的死刑应该慎重再慎重!还有最近这个流行甚广的激情杀人是个什么东东?我就很纳闷我学刑法的时候怎么从来没听过这个东东,量刑时考虑吗?定性时考虑吗?
    ! {. [8 h! c0 M所谓激情杀人无外乎辩护人给委托人找借口而已,不要再讲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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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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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26#
    发表于 2013-3-15 12:30: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四处张望 于 2013-3-16 16:37 编辑 # a: L# y6 r$ `9 l! X2 s, l
    Dracula 发表于 2013-3-7 15:24 * I9 ?4 `' k0 F# t2 q. K
    你提到的几点都对,除死刑外,还有很多其它因素影响杀人率,死刑和杀人率的关系可能是reverse-causality ...
    ; q. L7 G! b& n7 V

    ! ^! N$ _% D* W$ R; r! o人是动物,还没去除兽性前,按照动物的规则办吧。我不赞成废除死刑,但是并不是因为认为可以降低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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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发表于 2013-3-13 18:28:18 | 只看该作者
    死刑是声张正义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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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5-25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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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24#
    发表于 2013-3-9 11:01:21 | 只看该作者
    取消死刑是权贵们无法无天的保证书。. P# [+ u8 i%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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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4-30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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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23#
    发表于 2013-3-9 08:33:01 | 只看该作者
    当今贪腐横行就和除了灭口不判死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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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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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22#
    发表于 2013-3-7 17:40:43 | 只看该作者
    code_abc 发表于 2013-3-7 16:31 ( K  X3 S0 v  q: y$ r  G
    说实话,成见有点,但不是很大,而且我也觉得死刑和杀人率关系不算很大,主要观点我都在第一帖写了。后面 ...
    ' s6 h" W9 [( B  P7 F2 v/ |4 v% j
    文章的模型有延迟,象表1,表9都是,我在网上打字不方便,选了一个最简单的模型。文中用Illinois, Texas 作natural experiment,就是为了解决反馈的问题。第五部分专门提到用instrumental variable方法解决reverse causality的问题。我还是觉得你的成见很深,没看文章就批评别人的统计方法。
    - i1 Q2 A; O9 C8 `& M- `6 x" _0 `* Y  c) r' h/ S+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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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8-1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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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21#
    发表于 2013-3-7 16:31:37 | 只看该作者
    Dracula 发表于 2013-3-7 15:24
    4 T8 z1 |. `: v2 z, H. W你提到的几点都对,除死刑外,还有很多其它因素影响杀人率,死刑和杀人率的关系可能是reverse-causality ...
    , c2 t: o* e8 [6 G$ S. S' Z' ]6 |& Y
    说实话,成见有点,但不是很大,而且我也觉得死刑和杀人率关系不算很大,主要观点我都在第一帖写了。后面纯粹是一些技术细节的讨论。我一直没有完整看这个报告,都是随便挑着来看,你不说我还不知道后面有这些分析。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份报告的模型太简单,这是一个反馈模型或至少应有一个延迟,公式应该类似m(t)=a*d(t-u)+b*x+e。所以我认为报告的结论不算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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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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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3-3-7 15:24:00 | 只看该作者
    code_abc 发表于 2013-3-7 09:20
    3 }% m; ^) B4 g% ~( e- H1 v1 u" [" W事实上,整篇报告给我的感觉是模型不正确。从谋杀率和死刑执行率的关系来检查死刑威慑力的模型过于简单。 ...
    ; G1 T% V5 D1 k3 F# }' f* h
    你提到的几点都对,除死刑外,还有很多其它因素影响杀人率,死刑和杀人率的关系可能是reverse-causality,因此美国没有死刑州的杀人率低于有死刑的州,加拿大杀人率低于美国并不能证明废除死刑会降低杀人率,同样简单的用时间数据将杀人率变化和是否有死刑同样是不可以。但是这篇文章用加拿大做美国的比较对象,用没有死刑的州作有死刑州的比较对象,用Illinois州长George Ryan离任前中止Illinois死刑实行做natural experiment等等就是就是为了解决你提到的这些统计问题。我觉得你读这篇文章之前心里的成见已经比较大,有点对这篇文章统计方法的逻辑视而不见。
    0 a3 ?& B3 P' C( d% p. v" I: U; i# s& O
    假设杀人率m=a*d+b*x+e,d是个dummy variable,如果有死刑d=1,否则d=0,x是其它因素,e是noise。如果不控制x的话,即使我们观测到d和m的关系,比如废除死刑的第一年,杀人率比前一年上升,我们也不清楚到底是废除死刑造成的呢,还是其他因素变化造成的,没法作出结论。就具体这个问题来说,重要的因素比如60年代,70年代,美国加拿大baby boom一代成长为青年,青少年在人口的大大比例加大,我们知道青少年犯罪的比例远大于其他年龄组,这一点就会使犯罪率大大增加,其它的包括60年代美国毒品使用开始泛滥,同样会大大提高犯罪率,因此我们观测到加拿大1963年废除死刑后,杀人率升高并不能得出结论废除死刑提高杀人率,类似的80年代以来美国一些州废除死刑,比如1984年Massachusetts,2004年纽约州等,废除后犯罪率大幅度下降,我们也不清楚到底是废除死刑真的降低犯罪率呢,还是这些其他因素变化比如青年人口比例减少导致犯罪降低。因此我们需要comparison group,比如美国和加拿大来解决这个问题。美国加拿大经济文化,人口组成等都非常类似,因此这些因素的变化应该也是类似的,是很好的control group。1963年加拿大废除死刑而美国保持不变,我们不应该只是看加拿大在1962到1963年的变化,而是应该看加拿大1962-1963年变化同美国1962-1963年变化的差别,如果这个差别是正的,我们可以比较确信的得出结论,死刑确实减少杀人率,如果差别几乎是0的话,即使死刑的影响真的是正的话,死刑的影响也不会大,同0会很接近。类似的,当各州改变政策,我们用没有改变政策的州作control group,看两者变化的差别。这种方法在统计学上这叫diff-in-diff,是解决endogeneity问题的重要方法之一,我在西西河写过文章介绍这种方法,有时间我可能会贴到这里来。如果你看文章的那两张图,以及统计分析结果就会发现死刑对变化的差别没有显著的影响,因此即使真能降低杀人率,效果也很有限,而且数据也不能让我们排除废除死刑会降低杀人率这个假设的可能。5 V6 S0 k! H4 @. |4 c/ N

    5 a' ^, f1 L# U你提到的可能是犯罪率变化影响死刑政策,reverse causality的问题,diff-in-diff能够部分解决,但是总还有疑问。文章用Illinois州长George Ryan在2000至2003年终止死刑作为natural experiment就是用来解决这个问题。George Ryan当时已经被调查腐败(离任后被判刑5年),他知道再次当选无望,因此他的决定并不是出于选民要求废除死刑,相当程度是看到大量的无辜的人被判死刑,良心的驱使,因此比较Illinois前后杀人率的变化可以解决这个reverse causality的问题。分析结果我前面引了,没有任何数据证明Illinois因此杀人率提高,而且有一些证据说明Illinois杀人率反而降低。因此这些以及其他证据加在一起,我的看法是即使死刑能降低杀人率,效果也极有限。# C* s! G' G$ @1 k- l# F( `4 h
    1 g" P8 }- X- g3 Y( A8 f

    $ Q4 G* h+ J3 _6 r  c0 a" i2 }" L, Z5 m; R* S: s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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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6-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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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3-3-7 12:10:18 | 只看该作者
    Dracula 发表于 2013-3-6 23:21 0 Y# H  T! }* H1 `
    I am not sure of the meaning of 激情杀人. It must be a new word. I never heard of the term when I  ...

    & Q* ~- C0 c4 H& Timpulsion =激情,至于是murder or manslaughter,还真不好分析!这个判断是不是激情杀人还得结合客观方面进行判定。例如:两个人因网吧争机子吵架,越吵越气愤。一个人啥都没想拿起旁边的一个钉子就往对方胸口扎下去。这个应该就可以判定是激情杀人。但是激情杀人是不是故意杀人,我自己好像还没弄得特别清楚。

    点评

    首先道个歉,我语气有点太生硬了,不过如果你是法学专业的,你确实应该好好在学习刑法了,你这个例子是典型的故意伤害(致死),属于故意伤.....  发表于 2013-3-19 13:14
    我承认确实没把刑法吃透,后面再看了下,激情杀人这种好像真不是法理上的范畴,仅仅以前有段时间为了某个案子出现的。回头我加强学习。多谢!  发表于 2013-3-19 12:24
    你的刑法学的有问题,刑法里有故意杀人,什么时候有激情杀人,这个情情杀人呢在法理上什么时候讨论过?再好好看看书!  发表于 2013-3-1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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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6-2 16:19
  • 签到天数: 670 天

    [LV.9]渡劫

    18#
    发表于 2013-3-7 12:00:20 | 只看该作者
    方恨少 发表于 2013-3-6 22:27
    ! D7 y2 n: e: o就说这个激情杀人,临时起意的杀人也是杀人,要不要预防呢,死刑对激情杀人也许有震撼作用,也许没有,废 ...

    $ j1 ~. W: n* t# U& x1 f! Z* q* i犯罪心理学太复杂了。至于有没有震慑作用,我是存疑的。尤其是在激情杀人这种情况下。其实有时可以这样分析,严刑重法有没有震慑作用?就是个几率问题了。我觉得它只要对大多数人(大多数人就是一般的普通人)有效就可以了。激情杀人的有多少,预谋杀人的有多少,那种说死刑没有震慑的观点,基本是在杀人的范围内考察的。我也不知道我表达清楚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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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发表于 2013-3-7 10:41:25 | 只看该作者
    不懂中 发表于 2013-3-6 14:27
    # V# z8 x/ O+ C8 A6 H* I! v; A真正十恶不赦的,才不怕你私刑呢?有些变态的同志们,就是虐人跟被虐同时存在的。我记忆中看得最解气的就 ...

    1 R% ?2 Y/ X9 ?% y9 s1 B用科学分析,是得不出结论的。这个,就是个感情的判断,那么为什么不开门见山,用最直接的办法,实现正义呢?( y& e7 `( R% t" m* b# e8 y

    0 t4 J8 K$ H  q( \4 N. m比如说,药家的案件,可以判,但是直接由家属执行。下得去手,那么就是正义,谁也没话说(尤其是那个张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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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8-1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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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16#
    发表于 2013-3-7 09:20:06 | 只看该作者
    Dracula 发表于 2013-3-6 17:26
    9 T/ u  Z5 K: m; u* KAs I said, Canada de facto abolished death penalty in 1963. This is from wikipeida:( H" U9 m8 E3 x  F7 s8 t' I: @

    ) G; C4 M* Z& w6 b; C6 I1 V"Following th ...

    $ _! f9 j# A1 o+ R. n+ D事实上,整篇报告给我的感觉是模型不正确。从谋杀率和死刑执行率的关系来检查死刑威慑力的模型过于简单。够得上死刑的犯罪形成绝对不会是单一因素,而死刑在里面分量有多少我也存疑。而且死刑判决还受到很大的司法影响,这点中国和西方国家有很大的差别。也许西方国家复杂的司法制度让这个刑法的威慑力打了很多折扣。很可能电影里律师的一句话就能减轻潜在罪犯的心理压力。
    # Z3 `" V$ U2 D  L; n8 d
    7 B% w+ Z+ ^; G4 t4 F我赞成死刑的主要观点不是威慑力(见我第一贴),而是死刑对社会心理的影响。从那篇报告的数据来看,取消死刑后谋杀率上升,恢复死刑后谋杀率下降。报告中说这个上升和下降与死刑无关,而是普遍现象。因为没有改变死刑策略的州也有相同的现象。然而,很难想象民意在犯罪率上升阶段会取消死刑,而在犯罪率下降时恢复死刑。实际模型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7 y3 q' l" @+ Q' G
    1、犯罪率居高不下或者发生了恶性事件
    - K6 E. a2 n" G( A" p4 V5 D- `2、民意要求恢复死刑
      l7 h! h9 u4 d2 k( @4 K$ ]0 M3、在漫长的辩论过程中司法和执法部门有其他手段降低犯罪率9 Y# q  m0 u; M' n
    4、死刑恢复,我们看到犯罪率下降' U) b  p  @( O- |  T9 W/ i
    反过来也差不多。由于分析中没有考虑其他因素,同时忽略了滞后效应,因此仅威慑力方面的结论我认为也是不严谨的。因果关系颠倒了,在西方社会中我觉得更像是犯罪率是死刑取消或恢复的原因,而不是相反。因为这是法律,修改法律的是立法者,立法者是代表民意,民意受犯罪率影响。
    7 S- G/ k; ]! {- n
    & B! L% Y' _' j( a4 f所以,我认为死刑更重要的作用在于社会效应而不是威慑力。这点在西方世界也是一样的。还是那句话,正义应该声张,而且必须被大众看到。这句的前一半通常还能做到,而后一半现在通常被认为太野蛮,因而刑罚威慑力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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