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366|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3-5 21:30
  • 签到天数: 1126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 |4 ?4 V0 r0 ~' d5 Z: ~) M6 ^2 J2 z0 D6 `3 L  Z# _/ l0 f# z7 y
    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v8 l, P. k4 J

    ( v8 R3 D- H( ~" M3 d8 o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3 t2 K( }# b" j" j. N: G
    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 X- K- a# A$ p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 e/ j3 Y" B+ \( j1、子女教育
    5 J' r' D, d; h0 j6 ]# ]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1 v8 D: I" a' t$ G% v( j2、大病医疗
    : e- X8 d- D, M$ c6 O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v4 i) u4 l5 W5 B& M
    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M) ~6 N4 E2 d3、赡养老人
    7 g4 N, X- t/ e3 N  f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 d, h/ {' L  z7 D( d- L  a6 F3 h
    ) q1 ^: O6 {0 n2 K4 V* t8 c
    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 [9 L* Q: L- Q% b) g; F" c
    3 X' N! F/ z! q3 W
    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 j& o( b& ]; \' M( d) y+ c1 }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 _4 |4 o, l& C5 ~! `" ~1 j7 M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前天 19:08
  • 签到天数: 2734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4 y, Z) [  S  ~- @9 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3-5 21:30
  • 签到天数: 1126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9 o  V3 ]$ K4 A8 q5 \: L. e# T8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i+ x3 D7 U% f; F% b; }: p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 b( v. I: ?* b$ M. N1 B3 `4 D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 @( t6 A( ?7 ^7 ^" E

    / R. `# R2 u2 B. e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 w7 L2 N& D4 I- u' o5 S  e( u
    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9 j! j. X2 v, c: T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1 l1 P4 O2 ?# z7 o$ F

      |# ^4 Z1 R2 i7 H1 z. @==========
    0 r6 ?4 b3 D/ t( J9 n$ f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u# Y" W* _2 I- ]7 c" H2 O
    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1 w( [$ a1 r3 X" K1 c/ c) k5 X# s
    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6 k% g  H$ L# ~1 k$ d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 @1 c6 f- d$ h. ~" _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 n& Q7 w; G) K# \7 ~" A: N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8 V: j& Y; H9 ?+ E7 _- y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 P5 [1 @' H6 |  ?

    7 _  ?! b3 w: `3 E) S) ~; d, A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
    6 G! m# n* l* F0 e" c. Z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8 ]2 N* k% T, c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 j; N& M1 I! n0 |9 y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 F' d" K, R- \% F! x9 C! N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
    : f! D' |$ ^2 Z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 o# v* b7 U- L4 }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3-7-7 20:03
  • 签到天数: 525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 U' R! z: ^5 E$ v7 F. @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U) a; u% |3 \* c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9 o: k  [- A4 T. H: N

    1 f% i5 y1 d" e- B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C8 k2 ?8 @  O7 ~
    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4 g# W- H6 t9 K7 C9 w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
    1 |# {4 Z& _% u8 T$ g2 H5 f* |3 Z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9 o  i' t5 M  m8 l2 Z
    不要问 ...
    5 V& B3 L. \5 B; {* `+ N
    * h6 |3 N3 S% Y& q+ r7 B4 }7 V" X, t+ |
    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
    8 Q1 v, m0 H: g" b, H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6 [0 x% P- ]$ B3 Z  W5 p4 T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7 G8 H1 G& i& n& f! ~: P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 W+ e! _3 f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R8 }. t* K" I& v
    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3-5 21:30
  • 签到天数: 1126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 k0 B9 J& C8 Q* S- w& n$ F% c+ c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 |% v+ ]2 |8 y" x; q9 b这是两回事情
    1 j  U& x$ r- S; I# n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9 g& Q2 [3 |9 w7 ]2 U
    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 ?. P+ O0 N7 B0 H% M/ F- Y4 u' k2 {5 @% n( `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_2 L& t* R6 A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3-5 21:30
  • 签到天数: 1126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3 j0 i, A/ }8 E+ e& M) F1 q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 `2 S$ C* n5 W7 q& Z$ H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9 s6 p. Z! j+ l! G: w: F1 S, F8 C
    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v8 ~0 M" P4 U( p$ U9 {% X5 c
    9 X4 c1 }8 ^- i" h* A
    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6 r/ o3 y! w1 [& ], j) V6 s$ u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7 l9 L9 r8 P4 q8 l% ^3 A5 Y" |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G# y2 w; c( l% k- l3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L/ U, C# k. B: N3 r" y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8 w" ?9 p. N. S0 y1 \; u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5-3 09:55 , Processed in 0.047542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