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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l8 |& P0 r6 w' x' x半夜的时候就适合写这种没味道的干巴巴内容啊,俺的风格,确实不怎么讨人喜欢,都是冷门格调,爱看的人就看吧。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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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教皇通谕。简单来说,它就是教廷发布的《高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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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z. v7 _) u# }3 F- c教皇通谕(ENCYCLICAE) 源自教皇本笃十四世(1740-1758),是印刷的教皇至所有主教,再通过他们至所有教友,乃至所有向善的人们的通函(集体信函)。但和《高院解释》不一样的是,教皇通谕的内容是关于教义学和伦理学的问题,社会学和政治学的问题以及教会纪律的问题,而并包涵教会法律秩序准则。教皇通谕一般用教会官方语言拉丁语引用一到两句,或者三句能够概括其内容的圣经作为通谕的起始句。每个教徒都有义务接受和服从教皇通谕,在这一点上可以根据通谕的内容变化。如果通谕中对一个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作出最终的裁定,神学家们则不允许再对这个问题进行争论。例如著名的“一根针尖上可以站多少位天使”,就是以教皇通谕形式发表的。2 _) M3 @2 _5 g7 u;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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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血友病,最著名的案例莫过于欧洲的祖母维多利亚女王,维多利亚女王与她的表兄萨克森—科堡—哥达亲王阿尔伯特成婚,维多利亚一生育有九个孩子,但由于是近亲通婚,四个王子中的三个都是血友病患者,由于她的父系和母系祖先都没有血友病遗传史,因此推测在维多利亚身上发生了基因突变而成为带因者。* E9 T5 a7 Z/ ?* z3 K
$ ^, h" K) M# h: v而这两者又有什么关系呢?简单地来说,就是基督教伦理学变化的蝴蝶,推动了流行病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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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i0 l+ ~" z' ?5 F7 ]/ }4 B最原始的基督教伦理,提倡兄弟娶寡嫂,《圣经》中明确写道“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予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此段出自旧约,可见在最初的基督教伦理中,“兄终弟及”的婚姻体系是介倡的。这也是因为以色列人(犹太人)无论是在埃及还是罗马帝国时期,都是弱势群体,需要多生育所致。而事实上,这条旧约中的非律法条文,在犹太人的族群中,于新约时代就转换兄弟照顾寡妇了,而后者这种体系,则是受了罗马人的影响。- o( j2 p. l) ]& E, N( R% D
2 r/ m0 E& }2 j1 o. u/ f" p而到了中世纪,教廷进行了大转身,开始严禁近亲或亲友间的结婚,当时虽然没有正式的《教皇通谕》或者教廷法案,但从记载中可以看到,公元517年的国王Charibert先娶了Ingoberga,在她死后又娶了她的妹妹Marcovefa为妻,因为这件事情,巴黎大主教圣日尔曼(没错,就是现在巴黎圣日尔曼区,以他的名字命名)将这位国王开除了教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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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1059年,教皇尼古拉二世的普世会结束后,他宣布了一道教皇通谕:“无论何人,凡在这七个亲等以内娶妻者,均须根据教会法由主教强令退婚:拒不退婚者将被逐出教门。”而关于亲等的计算,是以一世为一亲等,包含直系、旁系及姻亲。旁系血亲的计算则不同于罗马法。其法为先从己身上数至双方共同的直系血亲,再从与己身计算亲等的对方上数至双方共同的直系血亲;如果双方与共同的直系血亲的世数相同,即以此数定其亲等,如果世数不同,则按世数多的一方定其亲等。在这里不加以详述,而这七亲等包含非常广,简单来说,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都属于二亲等。这项教皇通谕后来在1076年教皇亚历山大二世手中,以教会法的形式正式通过。由于七亲等包含太多,后来教廷出于实际情况,仅规定四亲等以内的血亲或三亲等以内的姻亲不得互相结婚。8 ]) j, \: ~) p
这个时期,教廷可以说是严禁近亲结婚。如果有近亲结婚,必需得到教廷的特许(交纳大量钱财),由于中世纪教廷对于皇室和百姓的控制力及影响力极强,所以近亲联姻几乎很少出现。为了严格执行这一命令,当时法国卡佩王朝的国王们都要跑到北欧和俄罗去寻亲。+ b3 l" q8 ]. ^# c7 q' }
但后来,随着世俗国王权利的加强,这条法律越来越流于形势,虽然民众还在严格的执行,但皇室们往往受条件所限,开始大规模的近亲联姻。这条近亲不许结婚的法令仅在需要用于离婚时,才被频繁引用,比如,12世纪腓力二世要求和丹麦的英格博格宣布婚姻无效,就是拿出教会法当依据:因为英格博格之前曾经嫁给过一位德国王子,而这位德国王子在母族的血缘和腓利二世是表兄弟。后来,他们的婚姻被宣布为无效,因为在当时,教会法的四亲等里就也包括表兄弟的妻子。
1 k9 V i4 Q T$ S7 v16世纪,严禁近亲结婚的教廷法案被废除,重新改以教皇通谕的形式发出,也就是说,法令变成了劝喻,因此近亲通会现象,在欧洲的平民和皇室中大量出现,特别是神圣罗马帝国选帝候们,更是喜欢互相通婚,而维多利亚女王出自德国汉诺威王室,不仅禀承这个传统,更由于改信英国国教的关系,不拿近亲通婚当一回事,所以,她嫁了自己的表兄,当了欧洲祖母的同时,也“发明”了血友病。
& g$ b% u' l! W( {" j2 a$ y4 D所以从马后炮的角度来讲,如果严禁近亲结婚的教皇通谕被严格执行,那么血友病可能完全不会出现……当然,这只是一种后论观察式的总结,一切归于混沌理论……; N; T4 ?" H6 L/ U* p5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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