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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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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1 L0 d: Q6 k: M: W* h  f2 ~% s& G' m: b! c! k! f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4 e7 F' X& U) T
/ B4 C5 F1 k8 ?# v5 [3 a" X! D背景:
3 k7 L( h" o) _# W8 z
! ^! O5 l$ k& T0 n1 x' C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S: [% x. i0 k6 V+ u6 O8 ]+ N
3 m$ }- J; O* |1 T) P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T" e7 [6 q: }$ |$ E8 I" y
, f% k  R7 c9 Z现况:
' W0 T: s( W7 S# {! g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Q  r0 j$ t2 F, y+ B5 _! X# `! D3 V' e/ `! D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1 a& G, e8 u: Z  I; V
1 A7 a* l1 z% Y% [% G3 d) r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H( o$ Y9 E1 V, O! J  a$ u* z; s

* h  g% O$ k% @9 ~, C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N4 `5 P! t* e; o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 F" i, v, b8 k4 I$ n- |3 u( y2 z. v

0 h" s- V8 k0 v2 ]9 T- u( g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5 h2 S7 `( a% S" A
7 k- Z/ I- h7 N1 V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j: |4 u( L" z' K& i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 q# k6 y8 Y( l3 l7 H; ]! J! S" j! W/ D0 I4 H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2 L$ |; e& x6 o. p- ]

3 C1 ^2 L5 P* G- V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T# e- q: o5 Q6 s+ h, e, B
"  W; ?$ I! i( ?
) p1 o+ y$ @; m% O: M9 @4 W3 b) F
结论:
% G$ X3 b' W% o' J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 o' B$ j8 Y7 J1 k
    : G# o: _& V8 \8 C
    3 p0 o$ `5 `8 {
    ) i" h. D* d9 ?& `7 x* p; d. e5 C7 {7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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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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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 a: |) j+ q- t; x7 o0 G; o2 J! A# D5 V; h# O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1 n5 q# |) W) c; b0 M0 ^& g

      ?* b) Y3 j, S! |/ }8 \, X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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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8 ]4 d0 \4 k' @8 P8 @; g  E6 i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x( W( }2 l/ K
    . j* ^2 L" e8 D, O0 ?; B# G; B; a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D. W% m3 v5 \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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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2 K. b& b* \! W- {8 n3 Q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0 z  r& ]+ H3 \, Z, f! g; b; T7 U) r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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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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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J1 T' A) Z* E1 Q3 p# a: s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 Z% ~- a! w2 y4 y( ^0 c6 R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0 W# R0 T1 l5 s5 g6 Q0 F( V" V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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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P+ s$ Z: X% R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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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g" x8 i2 [- |+ k* g-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h6 W" [) y& |) F! Y' {
    7 ?- e* @1 P( F3 X; ~- h! e0 M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C. x- t* J0 J  P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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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1 A4 n8 t8 A* `$ a! d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r" q) o- ]6 U' C0 x( G9 `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I# H: V9 [1 P) f8 E""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8 i2 o3 {& p: A6 }# I
    , Y8 T( A6 k1 ?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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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 `8 ^, |2 W3 m5 a' m+ S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d, [4 k4 L2 e  X. b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p% c; J5 r/ F. V+ d
    0 ]' Z8 Z0 {( R( x! g) y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 K: n, C* c5 P
    " H2 t& h5 s$ |" m4 K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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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4 u( _6 U  j0 Z) P( E7 h0 R: u/ r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t: o$ ^& s! Q* w/ b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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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2 y5 i' L1 N0 N  ?' @' ?9 }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A/ z. u, ?8 \0 `' ?% C6 N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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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N5 s: v7 V. w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o( I  T* V. z0 F  x+ p: P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6 a, O; s% C+ `  {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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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9 j6 G0 _" y2 j2 i. P' _3 `7 f/ }& A* m  g* _8 U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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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5-12-23 14:18
  • 签到天数: 1669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5 g- b3 r! S) e' r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q7 n2 s* Z# _- h0 P, _1 j# h, g* l8 b  w2 V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k. b  y2 Q4 y- H" t7 G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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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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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x* s9 ], f5 }: L+ v% L5 ~6 Y. O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R1 i" y! n) A  J8 u0 X2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5 n. ]0 I: y0 X- ]4 }! f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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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E3 o: v# P3 R: t! m(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t0 s( p& M- W' i: u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 E' U! s4 Z4 i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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