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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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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J( Q  C( a% u( W9 B% b
0 [& y, G# w1 _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 T7 r( t) R9 P5 ?8 p0 u% F& M; _8 M" _- D5 W+ o! Y2 K+ F
背景:3 i" h, d7 O" w* ~5 _9 b. [* A/ ^

% R) T% U* |5 B8 D1 h7 [6 {5 A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9 v) E5 e7 m' [  c& w6 _- r5 p3 w/ k5 e. y$ S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X" x& z5 m9 w: _0 D
1 _; t* O' q4 O; B- t  R& U现况:
6 E* V* ^% A  G; H9 k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_3 f* Z$ c, k

& ^! @$ n2 I) ~0 w( I! d; ]% n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H5 x2 H; A! t6 ^4 x7 q. W
1 g% a( a# w& n# B* N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8 G  a6 e- D- Z. i" J, j  K: a2 ~  t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p. q3 j% t. s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0 {) A3 E9 ]2 G) o: X4 j# ?
: M) L  }6 C) p$ Y0 O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3 {, ]( X" g: }9 N9 R
) L2 Z! C) L! y9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7 N+ K( q: E5 U* F* g; m; k7 U# E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 r% l+ _( t* m
, d  ^) M0 w( b8 E"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J( z& j) b, d" \/ }' G8 u/ H8 o1 A! a4 ?* g/ M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8 t! i/ d8 h4 Z" T
"
+ G) ^4 V! q8 d% W, U+ P+ q9 M; z* j. Z4 u
结论:2 U2 ?6 J6 u( k. v) U9 b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8 e; {3 s" |5 [) w0 i" g; m+ r! L. o) x8 @  i) p
    7 t7 Z. K8 x( B+ D4 }

    ' z; v8 \8 m6 I2 ^2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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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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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6 m' K$ {3 c4 r! v& K3 U, G/ j; ^( U; b* O' |: _# ^  l7 L" M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s' R- Z6 E1 n8 T

    ( P5 e0 J1 ]. I* }8 N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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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 Z6 w& W* y) }3 ?0 m+ Q' b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z& e: m9 Q) z  m6 c' N3 h
    1 l& G  P* L" Q2 L3 L/ e,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I7 L/ m- V$ x& \6 a  D9 I; ^( F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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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2 x$ O! X2 A/ f* i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f' _5 M: d0 C" Z$ I+ J) q

    7 D# @$ g+ E! h# V% B: u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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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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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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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n& ^- ?7 Y" C4 z, a/ s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 _4 P' z# X4 L1 h,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4 ]7 Q4 w, v# Q/ e' p7 p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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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F4 D. K% J: L/ i# C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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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F/ E( O' |/ d2 ?. o/ x, F2 Z' ^/ t' e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Y( F3 |& q7 b
    5 R& I- c1 A. Q( h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C" [9 {3 N! }! g( \# W5 H$ ^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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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T8 m6 `4 M% f; m' g* w5 m)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8 ~  f/ O' s3 }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  C) `; f  i6 L7 _9 L" F""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3 W) w0 D/ ]2 p9 L  I( k
    ( b  V/ i( u& Z  _- P8 P0 C: E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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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3 N9 _' Y3 _0 o. L' P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6 Z( n& P) O( ]7 {! E+ G" j( w'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6 a% z, [& S. Z
    . i' z- y' Y5 g1 }+ P* p$ X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k1 D8 V* u( a  R* q1 D+ @3 T

    , z+ M, K5 x& U6 V: h0 u* w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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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a3 S& `. O. G& L# h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2 \- M$ d2 H1 b% W" x! e  e% N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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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3 F2 w5 J, f  f6 r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Q4 h# i4 g  S( m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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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G3 K6 c9 h# }7 i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Q0 ^' A. T) y5 d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3 w( O  F" D8 n, I9 V4 g* K. A7 f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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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w6 D' Z- M2 g- p! \6 x* w9 F- ~
    6 t& P2 ]% L& M/ M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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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3 天前
  • 签到天数: 1635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c) Y! }. z7 q8 o/ p3 a; X4 K4 ^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 i) o6 @6 F! p1 ]6 k% B2 E" E& h) I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P8 g! l  I6 s9 Q9 v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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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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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5 P) F6 R) u* n( Q5 l8 T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7 q# i, X/ j* l. z' O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z/ ?; ^$ t, r+ M* P* o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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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6 W" I" Z/ i3 \& ]6 b& f; D' U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K/ U5 Z  P6 ?/ M! l( T1 O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3 j5 `+ g# k  j% X4 W' w, o: d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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