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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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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l/ e+ d( E7 C3 ^) ], e
, L( Q$ W( k5 k  ^0 y1 g0 ?5 K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J8 [. q% ^- u- C7 P; Q
6 o4 o3 _9 K* g0 ~
背景:
" f3 W3 S: u1 o/ W% e) g: O2 ]# r- O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9 O! B, U0 b/ q3 \( ^
% F4 b2 y5 [+ t* K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4 X4 F0 n' Z- i$ T

, j: ]3 x* i( f  E) @: d现况:
2 q% \- d3 r( s3 d2 q) }& e' P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V% r( D. t0 I  z/ i) f- ]. h+ Z" @- k( J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1 Z' r& Z9 {$ ]% ^+ v0 |4 ^0 [( w

. U. a; b+ x3 a' I! y: f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b9 @1 i6 s9 f/ |. q
/ x. F/ ]* {0 `! N5 f) {0 o. m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7 p5 s- ]9 I5 ]+ Q: j: a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8 o1 o: h# B/ T+ W
2 f( b4 g# c+ R! s: v( ^% x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8 M' w3 v. T7 g, H  o1 P
( h4 s6 W1 _# h  X6 K8 w' P4 `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 s# l1 y$ i2 ^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0 b# p9 n1 P7 x! s3 G5 r1 p  i

' w8 T* X: F2 I"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j& X/ L, S% N$ @8 {
2 }# |2 D5 Z( G3 S9 T1 W* |% l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5 J! J8 s" }. d2 l6 E' H"
# Z7 ?) C8 f( j; c9 G% C8 h- n; s4 r6 Y& z5 o$ [3 Q
结论:- v9 z  ?3 w) o; I% B' k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i0 l, h; Y+ P, V% T; l  X& t# i6 r, c$ z
    " a3 F- ^; s8 F5 ^( u5 j3 r
    - i1 F+ X/ b% x" Q0 m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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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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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r3 ?, l! n+ a- ?: N( b( ?2 `, f( z& ^8 i7 c% h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s- J5 \$ }, T: `% ~& p
    / p8 L9 }/ j; K* T# }/ x7 i% v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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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b2 b6 ^# H7 O& f% V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o7 j& c4 o5 [) n- |  N
    7 m3 G8 m9 D$ W1 x% f  v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P3 E3 h0 R5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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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8 i5 |6 V. Q8 `: o/ G' |- P  b& O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 g) n  a8 D' I2 \
      L: y) ^$ x! S, n# x" M- T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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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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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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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3 M3 B1 |5 A) N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M7 {9 C  z3 J5 o+ W8 \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U7 ?  f' S7 _+ @2 I0 h7 M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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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A- s0 ?% q  j-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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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U" B; |5 G$ P! {- O- |( x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8 F+ W" o) a3 {; H" Z: I, S* D' ]' G, X" K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0 M) }" x* X' E&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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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1 Q, N& W0 }" l% t- |2 G* T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E2 I2 F/ b3 j; L! k% P: P# X' m* |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8 Q5 l( q. F% }& p3 R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1 a2 U, Q" k/ z
    % z/ I; g* G4 K, S9 A0 Q$ c/ e8 q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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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5 X2 [' L! i2 L0 B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z9 d- b5 F/ y: i7 r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I1 F1 G( [5 t. y* p( ~
    # i* j8 F2 b8 [% X+ q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c! h4 n8 w. a# I
    ' }# x6 n& p  P1 {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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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m, b: D8 {- b9 |! h$ U4 R- s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0 ^7 a2 r$ B. ?* ~+ }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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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5 g: j4 ~+ |, u  [; b- N' Q% P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3 \" n$ t& U: a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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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2 D0 ^$ B7 q) H7 A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1 F; S( t8 M" L& ?& Q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4 |4 X1 Q( ~+ \( I4 r; G* X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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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 M" @, B/ g3 C8 G
    * P7 e& F7 W5 b/ K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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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5-12-23 14:18
  • 签到天数: 1669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7 q/ Q9 A% R9 J% C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M7 F* _2 t/ g5 Q" `6 |0 {! }. M4 U0 P2 |% W! [) k/ o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y8 ?7 a) l& {- I8 _% R" m5 S4 ^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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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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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8 ?2 i6 V! z+ d% B' n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 ^" f& p/ z, h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S3 w  r: P: d, P  S/ |' b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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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P! @9 V, A( }5 W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 c* J! j- \8 R! }" y0 e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U0 x! b" ~0 e) M2 ]( n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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