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719|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2 T, H6 j! z: Q( _& D$ b
      L- }# C& A# W) C5 G0 ~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 y: X: J6 D. O0 o; P+ `; p. a1 m) |. |1 Q6 L
    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 d0 W: ^1 K7 Q7 x5 @6 t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E0 n. O, a- b" m' B3 f2 {
    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 V; P' d5 n( ?' r5 Q1、子女教育
    + D% s' s$ y% M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M8 z9 |3 x1 S& f6 d5 `
    2、大病医疗* W- z  d% h4 s! X. |2 I
    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 {  H! j. R  y( G0 ?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E- b; }- @( q2 \
    3、赡养老人
    ; e( k  y) R7 \9 f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 V3 F7 n1 h4 H/ q$ A

    ) [/ t  ?9 ]3 \4 g4 u7 g# z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
    2 x6 f5 e0 D+ Y" o  t# A# F/ [- Z' D: q/ M6 [) q) e
    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2 d6 n. s! r- z' z2 T& C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2 F; G( s9 _* {+ ~! D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昨天 14:50
  • 签到天数: 3012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 ]& G0 H0 [( j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E7 g7 K- U1 ?" G4 a; F  m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5 J% ?, q/ ?+ ~% U4 P3 y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 d( F: I$ }6 A. G8 I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
    # o3 k0 s2 S$ W2 N. J) P+ j* R- z  ?5 R% ^$ D2 }  d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 [+ m' M0 j7 m3 Q: E
    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 j5 I0 H; N  w" p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
    4 L% p/ ?3 k1 r' A# K& O' R# N; C' u
    ==========  a5 M, F1 u. n" z) C( Y# i
    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4 K' ]) k: R. \- d/ ]0 u) b6 r6 D
    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7 l' \& ?$ |# N6 g
    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 y7 r1 C. n% a9 D; \( L& J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7 f' w3 ^3 V: v0 g9 T3 ]8 P1 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
    1 G. S0 ~4 D9 |" ^' c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4 G8 c/ Z, I* J/ a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 H4 ?; s; k- s+ \; |5 A, b& J7 B; J: |) i$ F" x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7 i. T) ?; H5 |4 j" d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 o( S' ^! G5 o+ q, t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 b# {$ @8 g, f3 W' }& Q& Q( s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7 L5 f; B0 F' Y9 W1 s7 F2 _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1 a1 y: B/ C6 n, h( _: m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3 x8 P0 i; q# ^2 f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6-1-1 21:33
  • 签到天数: 526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 Y4 c  E: G, l5 P( w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L/ [3 q6 ?( X2 l) r! q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P- R% @& K5 t& H1 L  D6 R( G# u  |, u! S& t8 Y. x# o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 g- K$ f& y( P# }6 c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7 o' c& Q$ H7 p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 \7 t5 S( p% W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 y# k6 J5 j: p不要问 ...

    # V2 [) h+ B2 e4 U2 E8 a6 E2 h; m0 C# U- l1 M# X/ a
    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
      }1 _' Q8 P  t2 G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 c9 O$ r: {( u  W  ]7 J+ {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7 Y$ K# v9 v3 T0 r/ R9 {' b* V
    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j# V- J/ j9 |$ r+ o6 Q& q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R) i% }% J/ n, r9 z6 ~7 I1 w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3 J" C( F( j# e( X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 }: H; b, Q8 r1 v: V4 Q8 _这是两回事情
    $ H0 O9 V; R# P  C+ T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
    : j* y& j, m, b: M: K6 v& ]* k$ P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8 y! |% z. z9 ?1 ~" A
    1 e) k' d# `, H3 L4 [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n5 D3 t: t: O( X* 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 U' U; i7 z5 v3 J2 E0 E" R1 k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3 o9 X1 z0 j, |3 W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d& H9 ^* O6 b
    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 r4 {+ Q' g0 v0 v/ a
    ! G- E. a" S' }4 H6 t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 a' [% f- v8 ~2 C5 i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U' A( B! j; z* m* Q6 W! X# X. ~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 ?) R4 U. K! c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2 z4 F6 b' r* w# m4 e; k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 K1 p  t, B0 U5 `! Q, b: o
    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6-4 18:24 , Processed in 0.062393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