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怒 4 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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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E& x- e% \9 w2 s* ^
4 }) Q; g3 a0 {& C( b) u! I2 x5 c8 i4 C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Z; D+ y9 Y9 w(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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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7 r) o+ h1 ^6 D; E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5 r6 Z) D( |& x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 c+ `& O$ L( X- ^: `4 [* e! ^1、子女教育9 `) o; c1 x8 H, R
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8 }' F9 W: o4 m; ^, h7 Z. x& n6 T
2、大病医疗
8 p, P3 i. B+ \9 J s, |9 \0 X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0 M' D3 d$ P7 U$ v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5 N. v7 v8 X" E$ j7 y. r! Q0 e3 _0 U
3、赡养老人$ P0 J+ n* r% J) n+ ]
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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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 ~# d9 ?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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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 |: D" m7 d3 G7 N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7 I1 R( l0 R8 c% a5 Y# Y7 W- p
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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