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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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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8 g% ?4 w( C( Z% b' Z% I
  I. e: l' p, M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X* P: z6 J8 Y9 E% |' y

& v/ g% o( c: G, u" A# ^背景:
  \) z+ {0 X' n" @- b5 `
8 L3 R; N1 P2 `4 ]! a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j7 w/ A. }9 g( H) `
0 _  y2 p$ x* z/ t% t( R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 n9 ~- g: \" R5 L! ~
. l1 d2 \: g& x/ c1 I7 U' t3 s现况:7 B6 K$ m* I5 t0 s. {; l0 Q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 n& |$ c4 N! D$ P5 ]
( E" o2 k3 b. r2 \& J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 H; j% }5 G; H  s

( k4 E# J/ c7 U) l) Q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u0 `% Y" d( l. x' [3 P7 W8 m
: o8 K+ Q) Z& P. Y/ J) Q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 V2 h/ U5 L+ p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 m% z/ F! [6 q

- Z$ I; [9 u+ R4 ^' v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d6 G+ K5 n" c' q. y, x

1 }4 C8 }$ a2 g) ]$ E  A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5 k2 a' F/ j; C! y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a: ~( W. W0 q/ x
" C4 e6 Q" m, D/ `3 u! q! @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 j9 o' T: o0 t" D( J% b& w( f& z. p& ^% ]1 {* Y, F9 z4 z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4 [% k4 e7 M# ?" {"
) S" H- y( L1 s9 G  C/ D) y( X% l& V) U) X0 f& W
结论:
3 Y( R7 Y1 u, u0 s0 l, E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5 y; X: H/ ?+ L& _$ M: ^1 J* D

    , ]: c0 o/ p! R, E; d/ [3 |+ [# ~( s1 Z* ?

    1 e3 H* X  N. p! u2 f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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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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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Q+ Z: G( G+ n2 u" ^* A$ s# l( W/ y- J, |$ h0 Z+ h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G4 c( F- L* d/ x0 O

      ?" L9 {" Y7 d3 Q/ r8 }. Q/ v3 V# z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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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  a  K8 I) O! ]) w! a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U/ L# _. h: i; d# J

    ( |4 C' I4 f% d* t+ l% e5 _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s. e  }% ~" i& K9 w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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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5 @: {6 O, C- l' n  F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g' Q6 x, l, G
    & U. m) q& L4 _0 X* K# S  G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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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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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7 F2 G/ f. T/ d- K, l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L" h% I# m/ e- C" W+ H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3 b, K# S$ s$ o3 b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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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P7 g( M* O% l. B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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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M$ _& X* y: u) n, x; L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N5 z9 {3 j1 }4 [$ ]
    # e0 R; K. f, ]: ~3 ^* W: n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K+ t; i2 }" l, }+ K6 l4 L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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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R% Q) J/ h$ p1 q: |$ E( L/ f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U4 W+ w# i+ \: t. Q( f# R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a' T9 d* @6 k4 i7 }. n0 E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8 P: P1 b' F9 _& T9 ]

    2 W7 [/ e" d+ g; J4 q* a2 S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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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L' {- v, B- y/ s1 `2 e5 O8 U  M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1 E, i, q. F7 n$ H- \$ k2 h# r& q: S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8 a& a7 V: |- i+ \" f
    $ ?* R. \5 |% R8 K$ e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 B: s1 A/ ?/ i+ o+ e& @5 s, V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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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Y; g) N8 T( L! W  F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r: M  k* o+ X( P$ j1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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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X4 ~3 \: ^! w2 S7 L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9 B" x0 |. q9 k) a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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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7 g. u9 a9 f7 m- p* V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4 C  h( ]* R- `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 x" l, G4 n7 Y8 X8 I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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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1 s4 n! Q3 a/ A2 S; p) c- T0 L

    . n) c( r* X7 s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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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l) N$ k( N" v- x2 P)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I+ r# x& o* T% Q8 V, D6 P
    * H8 P  P2 g+ }' E8 i9 x" F$ M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l1 _5 }( x; N6 R5 f. m% O: P' N7 h  v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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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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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4 q; x$ {% c  A, ^0 j% _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S" |4 `+ n7 e: o& E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r* E& K3 {' C. z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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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s4 Q6 D4 o, F1 S% H7 t* C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8 Y* ?* [0 E; V4 T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 _7 s5 z5 `( j* p8 n4 C"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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