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8348|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 `8 T# V) P% W3 i) a! z6 x8 {' q% E. u' w$ x
    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F9 p# w: r! {3 {' J7 [, j

      R5 v" {) X# x9 s8 \" @! E$ d; R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1 h" G, K3 l
    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9 @* j, O2 F9 b/ y7 }3 q" U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5 C3 p' X+ w# f4 l. D9 e' V; }$ `$ U
    1、子女教育
    3 c2 \7 r) M" e6 }/ X1 y" W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 \# U5 c! A$ f: w2、大病医疗
    ! C: v: i0 r' r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5 [" A( j% k; v6 J+ U
    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I' A0 t% @5 P. I2 x) ]
    3、赡养老人5 k% E4 E( ?% E& h  j* w4 I& L. `
    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 E" Y  J0 d2 u' D7 \9 L  k9 N
    7 X) W4 ^6 S. \; \4 R- L
    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 P% `: d, R& k: O3 v. D& n8 L8 \

    . Y& U8 z1 ?5 W7 U& c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B9 N4 Q9 g0 I' M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V# Z% r1 a" ?* h5 G
    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1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103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 T  f: o9 G* 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t0 T1 c5 {" R- ~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 J/ @- _: a) k" E  r2 u9 h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q3 c# e5 F- g2 u% J. `; E$ V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
    , m8 N8 k) K- L9 b: l0 u: a. b" B4 T1 ]9 g: C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
    7 p' @& }( [% y6 k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 ]5 h$ ^0 y- u6 R; E2 y  P0 p2 e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
    9 X$ ^1 |1 F9 _) B
    / ]- |, J* L# T( S==========: B$ F5 h6 d3 b# L9 Y" F
    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0 m, W" j, c; v( E9 n6 l! h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
    / ?, P$ P: Z7 ]9 a( f$ n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s$ m- }1 O0 A2 \( Y, f8 V
    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 R( P6 ]6 J) b- _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8 [$ y( L! g  q0 }' h( Y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2 A: n) D- o, O: T! ^3 e* C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2 B- p+ s# z8 o+ K4 X: x; b# T7 H7 Z% t- D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
      f! G# J% c# f5 q* ^. _/ J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 j- p1 h4 Y% J% a8 k: M8 Q/ b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1 S' m) d$ X6 D3 D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 x0 ~  P2 F4 V" |6 T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6 p* A. {! G) n. x# P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 u, S( |8 T5 ?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6-1-1 21:33
  • 签到天数: 526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 C8 y. H8 [/ A' v6 ~  l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A9 D, m* K" Y8 U7 }" G/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F4 ?4 j* Z# H/ [0 w$ O
    ! ^' H2 B2 i8 M*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 p. o5 V$ U; ?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怒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5 i4 Q7 c4 O! [8 X# T% K! _) a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0 e1 p/ O$ ]; ~  B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4 t/ X6 N% h; U( d' p3 E不要问 ...
    / H8 w1 [* N( L$ c

    ) E, A" ?8 A$ ]) v# G% C, l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6 U5 }4 X1 S% V# o3 y
    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C6 O6 F% s$ d# u. j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d/ {/ K7 s2 Z! I5 p% Q% X
    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4 B% Q/ [0 t3 g$ H% \8 H- ?* G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3 o, C" \: k( }: {% a: Z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O- O) [  }2 t$ l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 E( |, e6 X* ~$ |0 o
    这是两回事情# {7 p8 M# B! z1 m( k
    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
    + G- W! _/ c; u' ~2 z0 ], C5 i! _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u4 I+ ^* A5 Q6 K& E

    $ c' B* m* X; s, {+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9 V: G: L9 u! s. w# D1 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F$ I( W6 a# w. f) H+ t1 x( [9 z  L6 q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 @  Z) m5 ^' f, o- W- \" J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 u$ Y9 k3 ^
    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i% z1 ?: B3 z/ e# X, L3 c" P! J
    " ~4 _5 E- G- d
    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7 D( S. P2 M+ H/ W# X+ L7 j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 x# k3 o! O) G  J& p# c* E/ s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 N: G( ]# S$ ]; ~5 I.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3 u( m! Z  ?$ ?$ W, F, i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 b- d. k% k4 p$ C0 Q2 }  Z! w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10-8 10:54 , Processed in 0.081079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