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8083|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8 A# ]7 x# N$ `$ H2 S* H2 ]

    # Z# R* e2 v0 t0 T$ o, G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4 l; Q; l6 b) a5 A$ Q5 T

    4 T+ \. _. k9 V. w& ~6 i- o0 D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 t( c2 k5 L  Q' M4 ~5 z  F6 \- @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y% G" J- }/ B; g% x6 R. _
    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a; \5 C( v- q7 ^& {7 P; j( I
    1、子女教育
    ; l; X& \/ H! b  @( X. v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l3 ~1 t, M6 Q
    2、大病医疗7 i8 G8 O! C3 p& K/ g+ v+ O
    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l% I. `) d3 T# _
    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 U; v8 ~8 d: j- p: T  t3、赡养老人
    / k: ^9 K* I2 y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
    % N! t) x% P4 A: f6 C$ i0 W% v; o7 D) i7 E$ A
    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
      e7 Y  ~) C+ e1 f! K- x3 V, K, Y0 e. v" ?
    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9 `' h3 ^. y" i3 ~/ k! [: E! d+ n
    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x' o) T% N% Z2 H* u! ?
    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昨天 12:10
  • 签到天数: 3070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 R. \. S7 ?: U; 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2 U1 A" K/ t% b  v# y5 B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 [% W/ M! k2 s- H+ J0 R4 `5 k2 P" D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4 t' u$ a* D- O% v" h7 d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
    7 D$ b" G* s0 A5 m8 O2 F& n$ P& a: I
    1 i- w  s9 G4 C' W& A( b+ A' L3 i& e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5 x2 l' E& W# Y0 C
    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2 d" ]- D$ s9 h' g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9 K2 R& L0 D9 x+ T$ [

    % u0 b2 n9 V* T/ n: B. @==========
    $ ]0 [# i0 U; H7 H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 k8 k/ x# `% A
    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
    % V2 o0 G$ l3 X3 w) a8 S' x+ ]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r2 ^5 P' }+ u9 _
    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0 y8 L% U- P" K5 M/ X4 ^" h: s1 g" 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0 ?1 b  `- d% n& ]+ ]3 U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 Z: ]$ M% ]. }# D1 ~( m3 k) P1 H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5 [2 S/ ?  x( o& S, n  f
    0 }; Z( e1 b: }( j5 [& m4 Z- K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 X% m3 H4 d0 l: J: u! R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7 M0 _% q& |( T, r9 W2 q) n! r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7 s6 p: Z2 r, e; j4 y6 R- w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4 ?& [/ V. g8 q2 Q9 f& _  S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 B  K9 s" s$ e7 b) f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 R& A1 d7 i9 F; y  \4 w/ x' S5 ~% B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6-1-1 21:33
  • 签到天数: 526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6 s5 w# d2 o4 B' B- a1 X. _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d! f7 m, U( ?" E5 v: t3 X; B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G4 j0 X) i( K) G3 G' S* X/ s  ^0 w' Q0 z' g5 x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 T; C" G) S8 W8 `' Y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 t# h7 a$ y+ Z# `9 \: K9 ~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 `+ V& O: G: K- {6 `1 r! u2 R5 N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L$ q3 G& l* x/ g  x; \4 Q2 z2 o$ a
    不要问 ...
    * w) Y! p' t& s) A) A

    . ?" I+ d9 Q1 R; b6 i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 e- d' g; T0 V% A  r% h3 t
    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5 R3 K. c+ @1 E+ d! W  u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 V) S5 L( P4 Z) m; |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T% ^7 d( n1 a! b& S1 w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3 ]  X) [) G- q# ~) g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9 K  _$ B/ g7 ~0 j: d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8 K, f9 z( V! I) H6 x9 @5 @& p这是两回事情3 V& w$ b# p% Y" V1 L' }+ @
    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
    " B7 Z9 ^, `7 ?% u$ X+ e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 c( s) y7 X- G6 r* W) G% s& A) p+ {- w: W, N- C8 T2 n* i  }5 }& T3 ~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e) x* e5 C$ d1 t9 b( f4 y0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1 o! e- @; f* N1 S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8 W3 z1 v0 c" V7 V
    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Z6 o" T  e+ I: z
    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6 p! }! Q" Y$ |. l4 `4 p

    1 M+ i% g3 ~' P2 u2 J, `8 n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R0 a9 C  j0 |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6 Q  z8 I0 D# C  B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3 |+ c2 U% {( d* F; d2 m4 C4 K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u7 a. B  q# o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5 O, f; G$ |; D; J2 U2 x
    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8-27 05:23 , Processed in 0.068388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