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646|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知识产权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3 11: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民意帖子一下子就歪楼到知识产权上去了,看来好多人对这个话题也有很多干劲。

知识产权是总称,一般说来包括专利、版权和商标。这三者有联系,但肯定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对于知识产权的争议主要在于:
1、        知识产权是不是资本主义的阴谋
2、        未经授权使用知识产权是否合理

曾经有一段时间,国内对于商标和版权也是很“松”的。现在专业一点的杂志社、出版社对于版权都比较认真,原作要求原作者授权,译著要求原作者/出版社授权,照片要有来源,杂志、报纸通常采用专业图片社的图片,而不是网上当下来的图片。这一点西方杂志反而倒过来,因为中国没有合适的图片社和官方图片,很多西方航空、军事杂志反而用网上图片,但标明来源为“中国网络”。商标现在管理也比较严格了。恶意注册产品性质相近、图形或者名称容易混淆的商标的话,很可能会被工商局打回来。比如说,奇瑞打出牌子了,谁要是注册一个奇蕾汽车的话,工商局就可能不批。争议比较集中的还是专利。

专利制度不是新生事物。据说15世纪威尼斯就有了现代专利的雏形。17世纪英国建立了现代专利制度,在18世纪安妮女王时代进一步细化,以后当然还有进一步的演变,但大体定型了。现代欧美的专利制度大体上是基于英国制度。有人指责专利制度是资本主义用来对付中国的,这实在是自作多情了。

专利的目的是在保护发明人的权益和传播知识之间取得平衡,但很多人只看见保护发明人权益而忽视传播知识了。任何一个专利都需要对内容具有精确完整的描述,一旦批准,符合这个精确完整描述的过程或者产品就受到专利法保护,但精确完整描述的本意不是画地为牢,而是为后来者提供思路:这是已经尝试过的,而且成功的。不一定完美,但可以这里为起点,进一步探索。专利是有时效的,过期专利就成为公共知识,谁都可以用的。中国专利有效期是20年,美国和加拿大原来是17年,后来好像也延长到20年,不过不确定。在保护期间内,专利拥有人可以合法地独享盈利,或者向其他人有偿转让使用许可,这是发明人的特权;过期后,这是公众财产,大家都可以得利。反之,真正需要保密的东西是不申请专利的。核武器的制造就没有专利可查,可口可乐的配方也没有专利可查。

当然,任何事情都会有人用来谋私,专利也一样。莱特兄弟发明用卷起机翼的方法控制横滚,但在专利中只含混地提到差动升力,结果寇蒂斯发明用襟翼控制差动升力时,两边官司打得一塌糊涂,连带其他飞机公司使用类似技术也遭殃。结果一战时代美国飞行公司基本上被专利战搞瘫痪了,远征欧陆的美军只有使用英法的飞机。罗斯福用patent pool的办法强制解决了莱特兄弟和寇蒂斯的专利战争,启动了美国的航空工业。但寇蒂斯发明襟翼实际上是受莱特的启发。在这之前,尝试动力飞行的大有人在,但没人能解决飞行稳定性问题,毫无例外地统统一上天就失控、倒栽葱。莱特兄弟用木质飞机框架的天然弹性和绞车系统,有控制地卷起一侧机翼,改变两侧升力,实现横滚控制。所以说,与其说莱特兄弟是发明动力飞行的第一人,不如说他们是发明受控飞行的第一人。但莱特兄弟的横滚控制方法第一受限于木质构架的弹性,第二不利于大型飞机使用,但差动升力的概念是好的。寇蒂斯正是看到这一点,用机翼后缘增设的活动控制面改变局部升力,达到横滚控制。类似的例子实际上很多,在化学上尤其多。搞实验室化学研究而不大量查专利而成果频出的,实在是凤毛麟角。其他领域我不熟悉,相信也有很多例子。

恶意使用专利的当然也有。专利不仅要有独创性,还要具体,还要有用。有的恶意专利虽然独创,但很泛泛,有意无意涵盖了本不应该涵盖的范围,莱特兄弟的专利就是这个问题,太宽泛。这就有阻止而不是激发发明创造的作用了。还有的专利拥有人只是持有专利,但自己不用,也不许别人用。现代专利法里有防止这样情况的条文。另外,专利不是什么创造发明都可以申请的。自然科学的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交通行车规则、各种语言的语法、速算法或口决、心理测验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乐谱、食谱、棋谱、计算机程序本身等)、疾病诊断和治疗等是不能申请专利的,具体内容各国专利法有详细规定。

专利的合理保护作用实际上并不为很多人所否认,鼓吹“侵权有理”的实际上很多出于“我们占别人便宜不占白不占,别人占我们便宜占了就要还”这样的思维,因为中国的专利发明还不多,总体上还在拿进来的阶段。如果是这样的想法,那就是彻底的去道义化的想法。这就等于“我偷你的钱不偷白不偷,你偷我的钱敢偷就斩断手”。这是不对的。事实上,就专利数而言,中国已经占世界前列。2012年,中国批准了126万个专利,超过美国,据世界第一。中国的专利数量还在高速增长,2012年批准的专利数比2011年高31%。另外,80%的中国专利属于中国持有人,而只有不到50%的美国专利属于美国持有人。对现阶段中国专利的“含金量”可以争论,但知识产权对中国也不再是一个虚幻问题,而是现实问题。侵权不仅损害外国产业,也损害中国产业。“侵权有理”这样罔顾法律、罔顾道德的做法害人害己。过去的就过去了,现在算老账无益,但往前走,还是“盗版有理”,那就成问题了。

实际上,在版权方面,国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抄袭可耻”的概念。尤其是如果有人靠抄袭骗取学位、职称、干部级别的话,一旦被抓住,还是要臭大街的。抄袭文章是坏事,抄袭受到专利保护的产品和工艺过程怎么就有理甚至光荣了呢?有人用科学论文和引用论文做例子,这是有问题的。首先,科研论文的目的不是盈利,其次,引用别人论文要注明出处和引用范围。盗用专利好像没有看到过公开说明盗用的是谁的、哪一个专利,而且目的是在专利拥有人无法合法受益的情况下独占盈利。除非今天已经实现了共产主义,否则这是对私人财产的侵犯,是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和道义谴责的。

评分

参与人数 4爱元 +24 收起 理由
假如十八 + 6
潜了又潜 + 4
老芒 + 10
MacArthur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查看全部评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3 13: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xq888 发表于 2013-11-22 22:33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鼓励创新,但不利于创新成果转化为社会效益;侵犯知识产权有利于创新成果转化为社会效益 ...

不能这么说。创新也是要有动力的。学术性的创新是为了发现的乐趣,或者俗一点,为了名气或者职称;盈利性的创新是为了盈利。专利是针对后者的。如果没有盈利的动力,创新就容易受到抑制,不利于进一步出现更新的创新和更多的社会效益。

“同质创新”是什么?到底是同质还是创新?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3 22: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潜了又潜 发表于 2013-11-23 08:20
看来道德是个敏感词,甚至成了贬义词。其实是个规则的问题,不守规则获利的时代慢慢过去,开始接受规则时, ...

道德其实本来就是规则的一部分。或者这么说,在没有江湖的地方,一个人独处,什么道德、法律都不需要,也不管用。但随着人多了,形成江湖了,就要有规矩,来界定人际行为。规则的下限是法律,低于这个底线就成人渣了;规矩的上限是道德,高于这个就成了圣人了;在两个界限之间就是常人。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5-29 03:19 , Processed in 0.045070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