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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臣服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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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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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楼主| 发表于 2019-3-12 10: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鹤梦白云上 于 2019-3-17 16:14 编辑

    这是我当时对《臣服实验》的试译。这部书教人对生活“臣服”,而非“对抗”,如此反而可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这一两年来,我个人在实际当中感觉到这种策略的确有一定的道理,只是这里面也存在一定的“度”的问题。

    当时,出版人公开招人翻译,还开展了一次翻译比赛,本人也参加了,结果没有被选中。这个本身没有什么介意的,而且,这件事情本身也是一次“臣服实验”,接受生活给你的安排。因为假如当时我真的接受这项任务,实际上我的工作和生活只会更加繁重,并不一定就很可取。不过,我觉得这本书本身还是有价值的。下面所贴的引言和开头,我觉得大体已经介绍了该书的主要内涵。有兴趣的,可关注https://mp.weixin.qq.com/s/QkjR_89jvIEsysrpZM2BFA,正所谓交易不成仁义在,这也算是我给出版人做的一点推广。

    引言

    在四万英尺高空的六座私人飞机上独坐是一个非常安宁的处境。我进入冥想,内心变得非常宁静。当我睁开眼睛时,我吸收了周围环境相比我起初移居山林独自冥想时的巨大差异。尽管我还住在那片山林,我的隐居之所却已变成一个蓬勃发展的瑜伽社区,生活以某种方式魔术般地在我周围展现出一家上市公司,而我成了这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现在我已完全明了,所有这些人生经历,包括运营这种级别的企业在内,和当初隐居冥想一样,都是给人精神解脱的修行。就象赫拉克勒斯引河流扫除奥吉厄斯牛圈,生活的洪流也同样把一切留给我的荡涤一净。我只是一直在放手,践行不抵抗主义,不论对于所发生的事情喜欢与否。我正是在这样的心境之下飞往德克萨斯,去商谈针对我公司的十亿美元的并购意向,而对方是一位强有力的首席执行官,我甚至从来都没见过。

    沉思录,1999年5月。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如果我们停下来想想,这却是完全合理的。人生的范围是宇宙性的,我们不能控制人生走向这一事实,应当就是不言自明的了。宇宙已存在138亿年,决定我们周围生命之流的进程并不是从我们出生时开始的,也不会在我们死亡时结束。实际上任何特定时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都是某种真正超乎寻常的事物——它是亿万年来一起相互作用的所有力量产生的最终结果。我们周围展现的事物,哪怕其中最小的一部分,都不能说是我们自己所造成的。尽管如此,我们四处奔走,却一直都在试图控制或者决定人生将要发生什么事情。无怪乎会有这么多的紧张、焦虑、以及恐惧。事实上我们人人都相信事情应当我们想要怎样就怎样,都不想想事情是所有创造力量的自然结果。

    每天,我们都是先心里的念头,后眼前的现实。我们经常念叨着各种事情,诸如“今天最好别下雨,因为我要去露营”,或者“这次最好能加薪,因为我实在需要钱”。注意这些关于什么应当和不应当发生的冒昧的要求,并非基于科学依据,而是纯粹基于我们自己心里编造的那种个人的先后次序。我们一生对待每件事都是这个做派,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仿佛我们居然相信周围世界怎样展现要依我们自己的好恶来办。如果不依,一定是什么事情大大地错了。这是一种极端费劲的生活方式,这正是我们感觉总在挣扎中生活的原因。

    尽管如此,面对周围出现的事件我们并非无能为力,这也是对的。我们天生具有意志力。从内在的深处,我们能够决定我们想要某事如何,也能运用我们的头脑、心灵、和身体的力量,试图使外在的世界顺应内在。这就把我们置于一场连续不断的斗争之中,一方是我们想要怎样,另一方是没有我们干预则将如何。这场介于个人意志和人生现实之间的斗争,最终耗尽了我们的生命。当我们赢得这场斗争,我们就感到幸福,舒适自在;当我们输了,我们就感到困扰,压力重重。既然我们大多数人只在事遂人愿时感觉良好,我们就会不断地试图控制人生当中的每一件事。

    问题在于,是否不得不这样?许多迹象表明,生命自得其所。行星沿轨道运行,小种子长成大树,气候模式把全球森林保持了数百万年,单个受精卵长成一个漂亮的小宝宝。这些事情都不是我们凭意志有意识地去做的,它们都是由生命自身让人无法理解之完美所达成的。所有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事例,以及数不尽的更多其它事例,都是由亿万年来一直存在的生命力所实现的——就是这种生命力,我们每日都在有意识地使我们的意志与之争斗。如果生命进程的自然开展能够创造并照料整个宇宙,那么我们是否还有真正的理由去认为不强求就不会有什么好事?这一迷人的问题正是本书要专门予以探讨的。
    怎么可能还有比这更为重要的问题?如果生命可以自己展现出DNA分子,更不用说人脑,为什么我们就必须自己控制每一件事?一定有另一种,一种更加理智的方式去对待人生。比方说,如果我们尊重生命之流,并用我们的自由意志参与到正在打开的人生中去而非与之争斗,那么将会发生什么?这样将会打开怎样的人生质量?结果会不会只是没有条理和意义的随机事件?抑或展现在宇宙其余部分的条理和意义之完美,同样也会展现在我们周围的日常生活当中?

    这里所说的是一个奇妙实验的基本构想。实验核心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我是要在脑海中编造出一种替代现实,然后与现实争斗以使之归顺于我,还是要放下我所想要的,服务于创造出身外宇宙之全部完美的那种现实力量?这一实验不是关于逃避人生;而是关于跃入生命,居于一种不被个人恐惧和欲望控制的境地。因为没有更好的名字,姑且称之为“臣服实验”,我已竭尽全力,在我过去四十年的人生岁月当中,专门致力于观察生命活动的自然流动会把我带向何方。四十年历程当中所发生的事情简直堪称现象级。不但没有任何事情崩溃,而且发生的恰恰相反。随着一件件事情自然地相继发生,生命活动之流带领我走上一条超出我原先所能理解的旅途。本书将这段旅途与你分享,如此你可以体验一番当人敢于放手并信任生命之流时将是怎样的情景。

    不过,一开始就要阐明的是,这种臣服并不意味着没有意志主张的生活。我这四十年的故事纯粹是意志主张被人生的实际作为所引导而不是被要这要那的念头所误导的故事。我的个人体验是,顺从我们周围打开的自然力量而调整人的意志,效果好得出奇。

    要想将这么一个好实验的效果有效分享,唯有先让你看看我是怎样被拉入这种生活当中的,然后让你体验一番我所经历的旅途。后文中,你会遇到一系列人生经历,必然和你自己的大为不同。我把这些与你分享,只因作为人类,我们都具有超乎寻常的能力去从别人的经历中学习。你并不非得象我这样生活,从而受到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影响。在我面前打开的那些意外事件,不仅改变了我的生活,而且改变了我全部的人生观,留给我一种深度的内在的安宁。希望通过与你分享我的臣服实验,可以鼓舞你找到一种更安宁、更和谐的方式去过你的生活,并更好地欣赏在我们周围打开的那种令人惊奇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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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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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楼主| 发表于 2019-3-12 10: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鹤梦白云上 于 2019-3-12 10:39 编辑

    这是被选中的译文:

    独自坐在飞行在四万英尺高上空的六座私人飞机里是一件惬意的事,我进入冥想,心绪宁静。再度睁眼,我感受到了与初次搬进森林里独处冥想时完全不同的境遇。虽然仍身在同一片树林,我却已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总裁,而我的独处之处也变为一个发展飞快的瑜伽社区。生活以某种方式向我展现着奇迹。对于如今的我来说,很明显所有这些生活经历,包括此刻身在如此高处管理企业,都能如我独处沉思的那些岁月一样让我在精神上解放自己。正如赫拉克勒斯用河流去清理奥吉斯国王的牛厩一样,生命的潮水有力地洗净了我身上残留的东西。无论发生什么,我都只是不断放手,不再抵抗。当飞去德克萨斯与一位从未谋面的总裁谈一桩 10 亿美元的并购案时,我的想法亦是如此。


    这是本人的试译:

    在四万英尺高空的六座私人飞机上独坐是一个非常安宁的处境。我进入冥想,内心变得非常平静。当我睁开眼睛时,我吸收了周围环境相比我起初移居山林独自冥想时的巨大差异。尽管我还住在那片山林,我的隐居之所却已变成一个蓬勃发展的瑜伽社区,生活以某种方式魔术般地在我周围展现出一家上市公司,而我成了这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现在我已完全明了,所有这些人生经历,包括运营这种级别的企业在内,和当初隐居冥想一样,都是给人精神解脱的修行。就象赫拉克勒斯引河流扫除奥吉厄斯牛圈,生活的洪流也同样把一切留给我的荡涤一净。我只是一直在放手,践行不抵抗主义,不论对于所发生的事情喜欢与否。我正是在这样的心境之下飞往德克萨斯,去商谈针对我公司的十亿美元的并购意向,而对方是一位强有力的首席执行官,我甚至从来都没见过。


    我只是出于对翻译的爱好,在此探讨一下,和本人的做一点对比。

    我觉得最好的翻译,应该是从中文倒着译回英文,应该和原文相差不大。倒译回去,和原文越相近,则越理想。当然,翻译的标准也可以有很多,读者读着舒服不舒服,这也很可取,特别是一些普通文本。

    我翻译的原则是尽量尊重原文,非常偶尔地做一些技术处理。注重用词的准确性,注重语句之间的气脉的贯通。

    例如原文当中,第一句的“place”,别人意译作“事情”,本人直译作“处境”;absorb,别人译作“感受”(这也挺可取的),本人译作“吸收”,初看起来可能读者未必感觉很“舒服”。

    再比如,我为什么用“独坐”,而不说“独自坐在”,因为我想到了李白“独坐敬亭山”,我觉得很搭,我希望在意识或潜意识中,让读者也有这种感觉。

    再如最后一句,原文实际上是说“powerful CEO”,那位译者干脆就把“powerful”省去不译,因为这个词的确不大容易译得既准确又自然,我感觉他的译风是在无伤大雅的情况下,尽量让读者读着轻松。有兴趣的,可以多加对比,这其实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英文版见:http://ishare.iask.sina.com.cn/f/E1X1EWFZw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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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3-1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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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3-12 12: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书还是少看吧。人类社会的规则和自然规律不能等量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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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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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2 12: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捣江湖 发表于 2019-3-12 12:05
    这种书还是少看吧。人类社会的规则和自然规律不能等量齐观。

    “这种书”其实是讲心态平和,我觉得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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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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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3-12 14: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禅人 于 2019-3-12 14:45 编辑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9-3-12 12:08
    “这种书”其实是讲心态平和,我觉得挺好的。


    也来探讨一下。

    关于翻译的信达雅,如果“信”仅指“尽量尊重原文”,在难以达到信达雅三分天下的平衡情况下,我宁可偏重于取达雅。中英文的句式差异很大,英式长句尤其是有n多定语及从句的句式,不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所以在不曲解原意的前提下,我觉得对原文原序进行技术处理甚至用中文重新组装是必不可少的,毕竟文学翻译也被称为再创作的艺术呢,不然很可能会导致译文的翻译腔,这对读者的阅读理解、体验和译文的顺畅优美影响更大些。另外,如果追求中文倒着译回英文与原文相差不大的效果,那翻译时用中文成语惯用语做意译,可能就不大好使了呢?比如林琴南著名的“拂袖而去”,中文倒译回英文肯定与原文相差千厘啊(当然林氏听故事演绎的译法又是另案),可作为中文读者,哪怕穿背心生气也可能更习惯佛袖而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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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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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楼主| 发表于 2019-3-12 16: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禅人 发表于 2019-3-12 14:35
    也来探讨一下。

    关于翻译的信达雅,如果“信”仅指“尽量尊重原文”,在难以达到信达雅三分天下的平衡情 ...

    凡是探讨翻译,我都是很乐意的。

    先说信达雅的问题,我越来越觉得,这三条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很大程度上,真正的“信”,也就意味着达雅。当然,前提是原文是高手所作,假设译者文笔不比作者强。

    如果译者文笔、智力、学识倒比作者还强,那是可以进行“再造”、“提升”,甚至“改写”。但既然在翻译的范围内说事,也就假定译者是在尽力地“重造”原作。

    我所谓倒译复原,这个当然只是表达一种意味,而且带有一个计算机从业人员的思维,这个当然容易引起误解。如果硬译的话,则恐怕是最容易倒译复原的,但我一向不赞成硬译,尽管当年鲁迅好像支持这么做。如果你看我的译文,显然不是硬译的路子。另外一方面来讲,我也不赞成对原作的不必要的改动。

    奥卡姆剃刀原理提出:如无必要,勿增实体。也就是说,如无必要,切勿增添。

    在翻译上,从理论上讲,我有几条类似的原则:
    1 如无必要,切勿增添:不要增加原作没有的意思。
    2 如无必要,切勿遗漏:不要遗漏原作含有的意思。
    3 如无必要,无需改动:不要随意改动原作的意思。
    4 如无必要,无需颠倒:尽量不要颠倒原文次序
    5 如无必要,无需切割:尽量不要切断原文语句。

    第四、五条,我以实例说明:

    Thou I still lived in those same woods, my place of solitude had grown into a thriving yoga community, and I had become CEO of the public corporation that life had somehow magically manifested around me.

    拙译:尽管我还住在那片山林,我的隐居之所却已变成一个蓬勃发展的瑜伽社区,生活以某种方式魔术般地在我周围展现出一家上市公司,而我成了这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这一大句,拙译分四小句,只有3、4小句和原文次序不同,总体来看,基本符合原文语序。

    再看他译:虽然仍身在同一片树林,我却已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总裁,而我的独处之处也变为一个发展飞快的瑜伽社区。生活以某种方式向我展现着奇迹。

    这位译者如此翻译,当然也能看懂,细看的话,你会发现他的语序和原文出入很大,个人看不出这种语序的颠倒有什么必要。当然,我会提到我为什么看重保持顺序。而且,他把原文的一大句切割成中文的两句,他可能认为这样读起来更轻松,我却认为不然。

    那么我为什么看重顺序?这种坚持看似非常死板,我们还是看实例。原文的上下文是这样的:

    当我睁开眼睛时,我吸收了周围环境相比我起初移居山林独自冥想时的巨大差异。尽管我还住在那片山林,我的隐居之所却已变成一个蓬勃发展的瑜伽社区,生活以某种方式魔术般地在我周围展现出一家上市公司,而我成了这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注意前一句讲到他起初移居某座山林。第二句讲到他仍住在那片山林,然后提到这座山林就是他的隐居之所,还是这片山林现已变成瑜伽社区,而且,还有魔术般地在我周围展现出一家上市公司,而他是总裁。我的意思是,这里有一种自然而连贯的逻辑,这就是我所说的“文气”,气脉。

    那个人的译文呢,他“跳”,他从“仍身在同一片树林”,突然就跳到“我却已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总裁”,这就显得不自然、不连贯。

    顺便说一下,所谓“仍身在同一片树林”,我感觉欠妥,他实际上是“身在飞机上”,他是“仍住在那片山林”,“身在”和“住在”不同,这就是我所谓“如无必要,切勿改动”。

    再比如,他用“树林”,我却用“山林”。从字面上来讲,二者近似,甚至他的“树林”貌似更准确一些,但是,个人认为“山林”更带有一种“隐者”的意味,这一点和原文作者是很契合的,而“树林”则没有这种意味。古诗中,可以见到很多“山林”的用法,但是恐怕没有说“树林”的。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我并非坚持一种没有灵活性的硬译和死译。

    如果硬译的话,可以这样:而我成了生活以某种方式魔术般地在我周围展现出的一家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这当然太长太累赘了。所以,所谓保持语序,我也不是硬译死译派。

    类似的实例,还可以看引言的最后一句,这里就不分析比较了。

    在所谓技术处理上,除了woods译作“山林”而非“树林”,其它实例还有:

    Life rarely unfolds exactly as we want it to.

    此句我译作: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我承认这是可以商榷的。这里只是说明,本人并非硬译派,而翻译总是在做某种权衡。

    还有life does quite well on its own.我译作生命自得其所,也属于一定程度上的意译。

    我的翻译实践使我认为,翻译一般是90%的直译+5%的意译+5%的硬译,这里的量化也只是个意思,不是那么较真,指的是有时直译、意译、硬译三者都要派上。

    总之,我的意思是有一定的原则,但也保持相当的灵活性。

    最后关于林纾,当年钱钟书好象满欣赏他的,但是呢,就现在翻译的实际而言,并没有人再会继承林纾的那条路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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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发表于 2019-3-12 19: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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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有空请多指教。  发表于 2019-3-12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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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13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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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筑基

    发表于 2019-3-13 02: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石工 于 2019-3-13 02:07 编辑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9-3-12 16:57
    凡是探讨翻译,我都是很乐意的。

    先说信达雅的问题,我越来越觉得,这三条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很 ...


    几点商榷。

    “臣服实验”这个题目似乎有点问题。英文版有第46章的选段,和第一段差不多,里面提到的是"surrendering to life’s flow"。我的理解是“顺服”,顺流服命。结合文中透露出的宗教意味,用“归顺”也行。“臣服”没有宗教味道,反而是政治味道很浓。
    如果这是出题者的趣味,那就算我没说。

    “absorb”一词,在这里似可取剑桥词典中的第2义:
    “to reduce the effect of a physical force, shock, or change
    消減;緩解(衝力、震動、改變等)”(原文只有繁体,没有简体)
    从静居山林,到单飞赴会,这中间是有很大的反差的。"absorb"就是消解、平复反差带来的心理震荡,回复平常心。“吸收”很接近这种感觉,但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入选译文的“感受”应该是理解反了。

    the powerful flow of life was cleaning whatever was left of me. 生活的洪流涤荡着旧我的残余。
    这里有两点。一是时态,作者用的是过去进行时,大概是说“涤荡”是一直进行的,翻译中可以体现出来。这里的“me”,在语境中是“昨日之我”,“非我”。这篇明显是鸡汤文,翻译的时候要加点鸡精才够味。

    nonresistance对应的resistance,在这里是“心中的抵抗”,从微妙的语感上讲,更接近“抗拒”。

    以上是几点个人的理解。我的理解部分来自下面这篇原文选段。我开始没找到你给的原文,就找了这一篇试着译了一下,再和两篇译文对比。这个版本就平和得多,humble得多。

    Sitting alone in a six-seater jet at forty thousand feet is a very peaceful place. I fell into meditation and my mind became very still. When I opened my eyes, I absorbed the tremendous difference in my environment from when I had first decided to let go and see where life would take me. I still lived in the same woods and kept my same practices morning and evening, but somehow the rest had changed rather dramatically. I reflected back at how many times life had presented me with changes I was uncomfortable with. In the beginning, it had been difficult to ignore the resistant mind. Over time, as I saw what had transpired by taking the risk of letting go of me, the process had become much more natural. I was surrounded by the results of letting go. There was nothing in my life I could point to that hadn’t come from surrendering to life’s flow. I was so humbled by the process that nothing in me wanted to resist ever again. I was deeply in love with the excitement and wonder of experiencing what would unfold next. It was in this frame of mind that I was off to Texas to meet Synetic’s chairman.

    在四万尺高空中,独坐在六座喷气机里,是一种相当平和的境地。我进入冥想,心绪归于沉静。当初我决定放手,看生活会把我带向何方;如今与那时反差巨大,但我睁开眼时,这反差已经消解。我仍住在那座山林里,仍坚持每天早晚修行,而此外的一切,都发生了巨变。我回想起,生活曾多少次带给我难以适应的变动。起初,我尽力无视心中的抗拒,但实在是太难了。随着时间推移,我逐渐体会到了冒险放手所带来的转变,也就越来越自然地视而不见。放手的结果令我顺服。我生活中的一切,无不来自对生活本身顺流服命。这样的历程,使我越发谦恭,心中也不再有抗拒。我怀着兴奋憧憬去经历未知,并且由衷地喜爱这样的感受。就是怀着这样的心境,我前往德克萨斯会晤辛那提克公司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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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7-5-14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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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楼主| 发表于 2019-3-13 09: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鹤梦白云上 于 2019-3-13 09:56 编辑
    石工 发表于 2019-3-13 02:04
    几点商榷。

    “臣服实验”这个题目似乎有点问题。英文版有第46章的选段,和第一段差不多,里面提到的是"s ...


    surrendering to life’s flow”这一句的确让人感觉“顺流”之意,实际上我感觉本书的确含有“顺天应命”的思想。一开始我可能也想到用“顺服”(我记不清了),后来感觉还是臣服更恰当,在这一点上,我也是“顺从”大家的意思。为什么呢?

    首先,surrender这个词的本意是“投降”,指从“抵抗/抗拒”到“顺从/服从”的转变,这个意思和“臣服”比较接近,但和“顺服”就距离稍远一些(个人感觉)。其次,我们讲向生活臣服,比讲向生活顺服,个人感觉更常见一些。再次,不论政治意味还是宗教意味,臣服和顺服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如果说顺服有宗教意味,那么顺服也有政治意味,我们大概都听过“天朝顺民”这种不太入耳的话吧。臣服,有政治意味无疑,但说宗教意味也可以有,向“天”臣服,这就是宗教意味。再次,我个人觉得“音”上,《臣服实验》比《顺服实验》要好,原因我也说不清楚,也许是个人偏见。最后,surrender(投降),这个用词本身就很“sharp”,一般读者可能都不习惯,说臣服、顺服,其实都还比较温和,按照个人口味,“投降实验”我都可以接受。一笑。

    Absorb,我感觉石工兄所讲很有道理。据此,我感觉意思可能类似减震筏对冲击能量的“吸收”,那么这让我感觉不如就用“吸收”翻译absorb。这一处正是我翻译时一个不确定的地方,我当时也查词典了(上海译文社的《英汉大词典》)。凡是我不太确定的地方,我有时会考虑用一个词的基本意义去翻译,如果错了,也不太离谱,这可能也属于一种硬译吧。翻译的时候,一个译者一定会遇到一些盲区,即便查阅资料。这也是我认为硬译偶尔需要为之的一个原因。

    Whatever was left of me,这里也是我不太确定的地方,我也尝试用相对硬译的方式处理。易灵运先生译作“我身上残留的东西”,可以理解,类似石工兄“旧我的残余”。这种意思我也考虑到了,但我又想到什么呢,就是作者也可能在说我们每天心里都会积累一些垃圾(就象牛圈里的粪便),堵在心上,需要用洪流冲刷干净。从残余/残留而言,儒家也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作者有可能指这个意思,但我也不太确定。

    Nonresistance,译作不抵抗或不抗拒,意思很近,这里涉及个人对用词的一个权衡。一方面,我们会说非暴力不抵抗运动,不会说非暴力不抗拒,还说不抵抗政策,不说不抗拒政策。从另一方面说,大家说的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说抵抗从严,对一件事情该做又不想做,我们会说内心很抗拒,或者很抵触,但不会说很抵抗。总的来讲,我个人倾向于采用“不抵抗”。

    最后我讨论一下语序的问题,
    I fell into meditation and my mind became very still. When I opened my eyes, I absorbed the tremendous difference in my environment from when I had first decided to let go and see where life would take me.

    我进入冥想,心绪归于沉静。当初我决定放手,看生活会把我带向何方;如今与那时反差巨大,但我睁开眼时,这反差已经消解。

    石工兄这里把“我睁开眼时”置于近乎句末,而原文位于句首。我知道如果我追究这个貌似故意找碴,坦率地说,我不太赞成这种不必要的颠倒,原因如下。

    这种译法有一个好处,就是每一分句长度较短,而且相对比较均衡,貌似让人阅读起来比较轻松。我知道有一种译风就很追求这种效果,甚至不惜对原文句子结构进行大范围的调整。但是这种调整恐怕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

    比如,原文说“I absorbed”,意思是“我吸收了”,主语是“我”,谓语是“吸收了”,但是石工兄译文是“这反差已经消解”,主语变成“反差”,译文在前评论“如今与那时反差巨大“,后文交代“这反差已经消解”,就是不知道这反差究竟是怎么消解的,好象那个反差自行消解了还是怎地,但原文所言“I absorbed”,意思是作者吸收了,他把那个反差消化吸收了,如此一来,那个反差就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被“消解”了(如果我们遵从石工对absorb的理解,将其看作“消解”的话)。所以我认为,石工兄这种译法对句子结构进行解构的同时,必然带来一种对句子意义的解构。如果说这样改动无妨,或者更佳,那我也无法反对。我只是从翻译忠实于原文的角度评论的。

    这种译法,非常追求短句。其实我觉得真的不必特别在意这个指标。奥卡姆剃刀的精神实质就是不做不必要的添加。对句子结构进行不必要的变动来追求某种指标有时候就是一种不必要的额外动作。

    长句还是短句,可以说,很多文本,其实长句是避免不了的。就翻译而论,你象哲学著作,怎么可能把每句都剪短重排呢?文学,就说普鲁斯特,普斯斯特的法语本身就以长句著称,如果用李健吾喜欢的那种四字调,那种绵长的味道不就失去了么。

    话说回来,短句本身固然读上去更轻松自然,但是若干短句整体上是否易于理解,这还不一定呢,因为理解一大句,需要把所包含的各个小句综合起来进行信息整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合理的语序是十分重要的。这是我个人对翻译一点肯定还不成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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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3-1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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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3-13 11: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9-3-13 09:39
    surrendering to life’s flow”这一句的确让人感觉“顺流”之意,实际上我感觉本书的确含有“顺天应命” ...

    回译能不能拿来做为“信”的校验手段呢?
    在回译过程中,翻译网页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这是一个可以深入讨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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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3 11: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工 发表于 2019-3-13 11:04
    回译能不能拿来做为“信”的校验手段呢?
    在回译过程中,翻译网页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回译的事情,我在回禅人的帖子里已经详细解释了。如果我非说,就是要用回译来作为翻译好坏的标准(或者“信”的标准),那么我一定是太偏执了。但是我还是保留这一看法的相对合理性,就是说,假如我们把译文译回去看看,如果和原文差不离,那还是能说明问题的。如果差别太大,那也能说明一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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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6-16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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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发表于 2019-3-13 12: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Absorb 就用收拾心绪,平复心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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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筑基

    发表于 2019-3-14 22: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石工 于 2019-3-15 00:24 编辑

    你对语序的考虑,可能更适合口译。

    奥卡姆剃刀的另一面,就是对于读者来说,若无需要,勿增实体。在信息量相同的情况下,还是读起来顺比较好。如果非要在脑子里打个转,才能把信息理顺,那样也相当于增加了实体。我觉得,严格维持语序,本身就是给读者制造新的信息冲击。读者会在这里停下来仔细琢磨。如果这就是原作者对原文读者的希望,那当然应该严格保持,如果在原文中仅仅是按照习惯顺序给出信息,那么翻译时按照习惯给出信息或许更自然。

    在口译中,因为常常要在没听完全句的情况下翻译,所以保持语序成为硬性要求,如果后面跟上从句,就得用上各种套话作为挂钩。而且,说话本身就经常是边说边想,边想边说。中文里也有这种情况,比如说,口语中可以接受这样的中断:
    “我昨天见了一个朋友....他好久都没跟我联系了....都有两三年了。“

    如果写下来,这样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可以算得上更有条理,虽然实际口语中,上面的可能更大。
    “我昨天见了一个两三年都没有跟我联系过的朋友。”

    如果翻译成英文
    I met a friend who had not contacted me for two or three years.

    I met a friend
              who had not contacted me
                          for two or three years.
    完全对应
    “我昨天见了一个朋友....他好久都没跟我联系了....得有两三年了。“

    所以我并不觉得西语书面语多么高深,就是自然口语的延伸,接地气。倒是中文的书面语有口语脱节才是大问题。古汉语中的“其”字,就有非常强烈的引导从句功能。但到了现代汉语中,书面语体现为大量的前置嵌入式分句,而实际交流口语中则往往是在停顿之后的后置式从句作为补充,与西语差异并没有那么大。这种书面语和口语的分裂,可能对中文在演讲中的表现能力有影响。我分析过毛五卷的文本,可以分为两类,阅读文本和口语文本。两者在用词上风格类似,但句子长度的差异极其明显,前者有大量的嵌入式分句,后者几乎找不到。

    他们反对为了实现计划经济所必需的对于文化教育事业(包括新闻事业在内的)必要的但不是过分集中的领导、计划和控制。

    They oppose the necessary, but not excessively concentrated, leadership, planning and control of cultural and educational undertakings (including journalism) necessary to achieve a planned economy.

    (谷歌建议的翻译)



    如果这句话改成教师的启迪性讲话,可以是这个样子:

    他们反对我们(对这些方面)的领导、计划和控制,(哪些方面呢?)文化教育事业,包括新闻事业在内,(我们的做法是)必要的但不是过分集中的,(这么做)是为了实现计划经济所必需的。


    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从语序上相当接近西文结构,听起来也很自然,信息的消化也很顺畅。但写到纸上,对于受过教育(或者说是书面语污染)的读者来说,就是松散无序的感觉,几乎不可忍。

    如果把没有经过书面语干扰,接近自然口语状态的东干语文本和现代汉语标准文本进行对比,可能看出一些问题。


    补充一点,一种观点认为,现代汉语书面语的语序,受到日语中从句前置的极大影响。日语为SOV结构,从句前置不会造成OV之间距离过大,但汉语是SVO结构,宾语从句前置,导致VO距离过大,如“他们--反对--领导、计划和控制”,加入了“为了实现计划经济所必需的对于文化教育事业(包括新闻事业在内的)必要的但不是过分集中的”这么一大块,成了蟒蛇吞象,消化不良。

    They are opposed to what is essential to the realization of a planned economy, that is, leadership, planning and control in the cultural and educational fields (journalism included), which are indispensable and at the same time not unduly centralized.


    这是官方英文译本,对于“必需的”和“必要的”处理得非常好。回译成谈话体的话,其实是和英语语序更接近的。

    他们反对为了实现计划经济所必需的(做法),(就是要)领导、计划和控制文化教育事业,也包括新闻事业在内,, (这些做法是)必要的但不会过分集中。

    官方译文的重点更为突出,但英语语序较松散,也更接近谈话体。译者们没有翻成上面谷歌那种严格的嵌套结构,应该是出于定位考虑,官方译文确实更接近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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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5 09: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工 发表于 2019-3-14 22:40
    你对语序的考虑,可能更适合口译。

    奥卡姆剃刀的另一面,就是对于读者来说,若无需要,勿增实体。在信息量 ...

    石工兄所回,涉及口译、毛选实例、语序的问题,口译这方面我没有涉猎,我就不谈这个了,抱歉一下,实在不熟悉这方面。毛选那个实例,我也不太想具体分析,因为涉及汉译英,本来汉译英我也基本从来不谈的,因为我不做这个。但是既然涉及到我所谓的“回译”,下面就简单讲点。之前,我想做个点评,就是毛选这种文本有很多长句,包括很长的定语,说明什么?说明现代汉语并不是容不下长句和长定语。有些读者非要认为短句才好,这是个偏见。这是要看文体的,如果是海明威《老人与海》那种文体,那当然短句好。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好一概而论。

    汉译英,理想的应该有老外来办,就象英译汉应该由老中来办。杨宪益有个洋老婆那是例外,毛选是对外宣传,也属于例外。所以我不搞汉译英,也不评这个,真没这个水平。

    当我说回译时,我的意思是这样的:原文一句话在英语表达上无可挑剔,一个老中翻译高手译成汉语,合乎信达雅,然后一个老外翻译高手,将译文回译成英语,在这种理想模型下,我认为在统计上会达到回译和原文的大体一致性。这只是一个理想模型,只不过强调忠实的重要性而已。

    在此也顺便说一下林纾“拂袖而去”那个典故。林纾翻译《茶花女》,译文整出个“拂袖而去”,有人就笑话他老外怎么拂袖?林纾的整体翻译路子虽然已不再现实,但这个具体译例,实际上我感觉不是大问题,和我所说的回译也不矛盾。如果原文意思就是“不满地离去”,那么译成“拂袖离去”有何不可。那么译回去的话,我们要假设汉译英者懂得“拂袖离去”在汉语语境下的意义,那么他应该用一个英语中表达“不满离去”的精辟用辞来对应,而不应该直接照字面来把袖子(sleeve)译出来。

    下面说语序。我满重视语序,但并不是说翻译时要严格维持原文语序。“如无必要,无需颠倒”,就是说不需要做不必要的颠倒,这个意思和“严格维持原文语序”还是很不一样的。语序也好,回译也罢,我所言的出发点还是在于“忠实”。

    我实际的翻译,我自己评判,忠实性只能说,至少在某些方面,还不够。比如,Life rarely unfolds exactly as we want it to,我意译为“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而易先生直译为“生活很少以我们期望的方式展开”,表面上我的译法更中国化,但是我觉得易先生那样也挺好,甚至更好。就那么忠实地译下去,常常就是最佳的选择。这是我经过反思得到的认识。

    原文的语序那么布置,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方面原因,就是原文的语法限定了他只能那么布置,比如英语定语从句后置,汉语定语通常前置;另一方面原因,就是原文作者那样布置有他特殊的意义或者风格使然。在第一种情况下,顺序完全可以调换,但是第二种情况就需要尽可能保留原来的语序。当然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怎么判断哪些属于第一种情况,哪些属于第二种情况,这个就只能各人判断了,这也可以说就是所谓“译商”的所在。

    一句话,涉及到的不仅是内容,还有形式。翻译不仅要注重内容,有时候还要注重形式,特别是文学文本。语序就是形式的一部分。

    “在信息量相同的情况下,还是读起来顺比较好。如果非要在脑子里打个转,才能把信息理顺,那样也相当于增加了实体。”

    这个原则,我是很同意的,我所谓注重语序,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使得“读起来比较顺”,这是我所谓的“气脉通畅”。

    我喜欢用实例,语序的问题,《臣服实验》中我提到两个了,也欢迎石工兄就此讨论,译文中的其它问题也可探讨。实际上,石工兄上一贴谈及诸多地方都是我翻译时不确定之处,所以对老兄的眼力我是很钦佩的,也的确能受到教益。

    下面我贴一个《尤利西斯》的具体实例。对比几种译法,我就不点评了。各自的译者我也不标注了。

    The void awaits surely all them that weave the wind: a menace, a disarming and a worsting from those embattled angels of the church, Michael's host, who defend her ever in the hour of conflict with their lances and their shields.

    A译:一切织风者最终必落得一场空。他们受到威胁,被缴械,被击败;在冲突中,来自教会的那些摆好阵势的使者们,米迦勒的万军,用长矛和盾牌永远保卫教会。

    B译:这些织风者必落得一场空: 受威胁,被缴械,败给教会的天使之阵,米伽勒之军,他们在教会陷入冲突时永远拱之卫之,以他们的矛,和他们的盾。

    C译:织风的人,肯定都只能获得空气。在冲突中,米迦勒的大队天使永远手执长矛、盾牌保卫教会;那些敢于对抗的人只能被吓倒,被解除武装,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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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3-15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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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7-13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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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3-15 22: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石工 于 2019-3-16 02:18 编辑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9-3-15 09:47
    石工兄所回,涉及口译、毛选实例、语序的问题,口译这方面我没有涉猎,我就不谈这个了,抱歉一下,实在不 ...


    对于风格和用词的选择,三位译者肯定都有充分的考虑,各有千秋。从理解顺畅、到位两个方面看,译文都有可打磨的细节。

    一个共同的问题,这一段是天主教语境,译文也应该体现天主教色彩。Michael在天主教译文中是“弥额尔”,北京东交民巷天主堂的正式名字就是“天主教北京教区东交民巷圣弥额尔堂”,对应的英文名字是St. Michael's Church。

    A译:一切织风者最终必落得一场空。他们受到威胁,被缴械,被击败;在冲突中,来自教会的那些摆好阵势的使者们,米迦勒的万军,用长矛和盾牌永远保卫教会。

    织风者受到谁的威胁?被谁击败?


    B译:这些织风者必落得一场空: 受威胁,被缴械,败给教会的天使之阵,米伽勒之军,他们在教会陷入冲突时永远拱之卫之,以他们的矛,和他们的盾。

    “他们”是谁?

    C译:织风的人,肯定都只能获得空气。在冲突中,米迦勒的大队天使永远手执长矛、盾牌保卫教会;而那些敢于对抗的人只能被吓倒,被解除武装,一败涂地。

    “织风的人”就是“那些敢于对抗的人”吗?


    The void awaits surely all them that weave the wind: a menace, a disarming and a worsting from those embattled angels of the church, Michael's host, who defend her ever in the hour of conflict with their lances and their shields.

    我试着按天主教《思高本》的文风,译了一下,除了“织风”,其他的词汇和搭配都来自《思高本》。这段本来宗教味道就很浓,这么翻译也无伤大雅,算是向乔伊斯致敬。

    凡织风的人,最后必落空:将受了威吓,丢下武器,败于交战的教会天使;教会有弥额尔的护守,凡遇冲突,这天使万军必拿着长矛盾牌来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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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5-14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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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6 09: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鹤梦白云上 于 2019-3-16 09:59 编辑
    石工 发表于 2019-3-15 22:54
    对于风格和用词的选择,三位译者肯定都有充分的考虑,各有千秋。从理解顺畅、到位两个方面看,译文都有可 ...


    这段话是爱尔兰青年斯蒂芬和英国青年海恩斯谈话时,想到天主教的一段意识流。

    爱尔兰人大多信天主教,斯蒂芬 (包括乔伊斯本人)的家庭也是天主教,而且斯蒂芬(乔伊斯)还上过耶稣会学校,不过,到最后的结果是斯蒂芬在书中是不信教的,简直仇视。乔伊斯本人也不信教。

    他所谈话的对象海恩斯则是英国人,英国当然大体是新教那一大类的。

    书中主人公布卢姆情况又不同,他是犹太人,信过犹太教、新教、天主教,骨子里其实并不信教。

    书中凡说God,是天主教人所说,我和金隄其实是用“天主”而不用“上帝”的,新教人所说,则用”上帝“。斯蒂芬/布卢姆这种,也还是用“天主”。但我觉得这个问题好象不是特别重要,因为这只是一个习惯问题。实际上中国的基督教徒主要信新教,对于God,习惯上一般反而用“上帝”(或“神”)的多。这种其实都是翻译时的权衡取舍,没有一个非此不可的硬性标准。

    米迦勒,应该更属于通译了,如果坚持“弥额尔”,我觉得也不是不可以。凡是引用《圣经》原文的,我一般用《和合本》,也是因为在中国,这个用的多。《圣经》的译本,我觉得彼此之间都不是不可替代的。即便《尤利西斯》是爱尔兰人写的,也不必一概以天主教系统为尊。因为这毕竟是文学,不是宗教著作,更不是天主教系统内的宗教书。

    这句话是一大段话的最后一句,而这段话虽是意识流,却似带有一种演讲的感觉,因此有了后一段斯蒂芬的意识流:“说得好!赞! 掌声不息。见鬼去吧!以天主的名义!”从中也可以看出,斯蒂芬的语气似乎不太象在说正话,是用自己的方式组织语言。

    The void awaits surely all them that weave the wind: a menace, a disarming and a worsting from those embattled angels of the church, Michael's host, who defend her ever in the hour of conflict with their lances and their shields.

    这里Michael's host(米迦勒的大军)即embattled angels of the church(教会的严阵以待的天使),两者属于同位语,亦即who的所指对象,因此严格说来保卫教会的是指“米迦勒的大军”,不是“米迦勒”。

    如果石工兄愿意听我的直言,那我想说的是,采用思高文体倒不是大问题(也许还挺有趣的),而是我觉得有些“肢解”和“重复”是不需要的(肢解、重复在翻译并非总是不可取,有时反而有奇效),比如对Michael's host就存在肢解,对angels又存在重复,问题是具体对于这样一个并不复杂的句子,有必要这样操作么。

    对那三个译文,石工兄所评,我大体是同意的,只是问“他们是谁?”,这个好象没什么大问题吧,否则你是否还要问原文中的“who是谁”。我能感觉到石工兄的译文是在想尽力去“解释”那个“who”,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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