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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Schenck到Brandenburg,美国言论自由标准的演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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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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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楼主
    发表于 2014-6-14 04: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clear and present danger,我感觉其实就是看形势需要,形势不好了就收紧,否则就放松,不过如此。只不过由最高法院来玩,显得不是人治而已。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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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4-6-14 23: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冰蚁 发表于 2014-6-13 16:06 + v" M# d9 ]- s! ~" I0 l
    没那么有任意性。
    2 G# ^; a* p# G$ F: W! d# j
    从麦卡锡主义后到911以前,自由了几十年,然后一个爱国者法案又回去了,区别不就是需要决定供给嘛。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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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板凳
    发表于 2014-6-15 00: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Dracula 发表于 2014-6-13 16:36
    9 l% t1 n* q, O( w这只是第一篇,后面还有不少发展。1951年对美国共产党领导人诉讼的判决我觉得是有道理的(尽管我更赞同后 ...

    $ k% b- a9 m, w3 N5 L" |不是不屑或者什么意识形态,而是那东西就是根据现实需要来演变其松紧而已,等时间长了,你会发现,用哪条完全取决于你从哪年开始挖坟。
    - \0 s* ^& V8 Y  r+ X) `0 n+ u# z3 A# F9 H3 [) S
    法律僵化当然不行,但是按照现实需要来玩松紧带,国朝可是更有经验滴,否则啥叫严打?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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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地板
    发表于 2014-6-15 00: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punishment 发表于 2014-6-14 07:43
    * T* H& r8 p1 E$ L实际上我觉得过去对法治吹得过了。司法本来就应该是法治和人治结合。光有法治,那司法权力就全交给背法条 ...
    / Y) F: P9 I% X: M. {; V% d0 q
    我觉得美国的最高法院其实就是人治的玩具,由党派下的总统提名,终身制,判案结果没有制约,那要不是人治就没人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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