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1 小时前 |
|---|
签到天数: 939 天 [LV.10]大乘
|
我方观点如下:
7 v# c2 T' q. M5 [7 w, l: R2 K3 C5 K4 C0 S1 X
1、法和情的最大区别在于: 情视乎个人而异,法照顾群体。 所以当辩论主题是“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的时候,请各位辩友莫将自己代入,去想“对我是否必要”的问题。
3 m/ G2 C9 X( A' o& \9 D
+ e9 t! t- f2 A5 D) Y2、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婚姻的不稳定性逐渐提高是客观事实。 因此,做好这个协议可以杜绝很多不稳定现象,并驱使婚姻更容易走向更纯洁的实质。
* g3 w' e/ ] _! M" J) h8 I6 C' |8 m0 l+ l. H) f
3、保护女性: 虽然现代社会已久,可是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仍未彻底消除,现行法律在离异问题对女方的保护仍显不足,这和男性仍在社会占主导地位分不开。 因此有这个协议,可以更好保护女性权益;
8 r6 V% E$ n, k' W/ h0 X4 t, v7 W$ M8 U, J
4、信任基于了解,因此不提倡盲目的信任: 如若成婚前签署此协议,可以表达深度的了解,亦可增加信任。 感情稳定,这东西就像保险合同一样,永无兑现的一天,不也甚好?: X- p- {% M; f; y
7 g8 c: l" A9 D/ r f
发言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