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前天 22:06 |
---|
签到天数: 830 天 [LV.10]大乘
|
我方观点如下:
) I" l+ V* x. f2 j* o/ S# R& _# c
* ]* W2 K0 N+ x$ i- [* G, U1、法和情的最大区别在于: 情视乎个人而异,法照顾群体。 所以当辩论主题是“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的时候,请各位辩友莫将自己代入,去想“对我是否必要”的问题。: H1 u- P! L6 `/ O1 Q, V" N, ^ ~6 P
$ ^% i( ^. z, p" {) u2、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婚姻的不稳定性逐渐提高是客观事实。 因此,做好这个协议可以杜绝很多不稳定现象,并驱使婚姻更容易走向更纯洁的实质。 1 Q' o p7 L$ T
+ H" G1 N7 f' V; v5 m. h3、保护女性: 虽然现代社会已久,可是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仍未彻底消除,现行法律在离异问题对女方的保护仍显不足,这和男性仍在社会占主导地位分不开。 因此有这个协议,可以更好保护女性权益;+ b1 n: G0 j+ ?$ _ e0 a; I
' L9 D2 V$ z2 E m% d# Z# p
4、信任基于了解,因此不提倡盲目的信任: 如若成婚前签署此协议,可以表达深度的了解,亦可增加信任。 感情稳定,这东西就像保险合同一样,永无兑现的一天,不也甚好?, j+ ]; [; ~( J* _, E; ^
7 i: X7 U8 y2 ~' q1 Z+ @* v6 l
发言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