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1386|回复: 3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2:3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起因是我写了篇有关朋友离婚的日志。在那起离婚事件里,女方收入高大大咧咧傻乎乎,而男方则一门心思盯着钱,整个离婚就是男方对女方步步紧逼,榨干油水的过程。而在婚姻过程中,以女方付钱支付家用为主。5 f7 f5 l9 h( t5 W& O7 r
    我则一直想的是,在结婚前,是不是需要定一个婚前协议,确定后未来支出如何计算,收入如何划分,现有财产,比如说,房产以后如何归属,如果有贷款,谁出比例多少等等。这样至少如果要离婚的话,不至于有太多说不清的问题。9 n; |2 A! i+ f
    当然,这里说的两口子都是平常人,经济实力可能有不同,但不至于差很多那种。对于X万富翁/婆之类身家的人,那是另一回事,不在本次讨论范围内。
    6 V  }! u; U! q6 X5 ]5 }$ d

    结束时间: 2011-7-9 11:29

    正方观点 (6)

    应该。
    人心隔肚皮,总得防一手。再说现在男女经济平等,家用当然也需要平摊。

    反方观点 (20)

    反对。
    结婚就是要两人彼此信任,包括经济信任。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了,还为什么要结婚?婚前定协议,婚姻不就成生意了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1-6-9 12:54: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1-6-8 22:55 编辑 ' A8 o& x$ I) V

    4 b5 h7 |2 B! T% Yr如果连这点信任也没有,还是别结婚算了,同居吧,大家省事。& `+ Y8 k+ F+ s5 t
    3 j9 s7 }$ s2 s7 Y3 }
    突然发现,我好像总是反方哦,反方做出味道了,该不会皮痒找抽吧?
    6 ]  A3 e; {2 s+ i+ X& I

    点评

    这个简单,回家故意找领导茬,搓衣板跪双份  发表于 2011-6-13 03:19
    俺赞成!跟您一起找抽吧。  发表于 2011-6-10 19:27
    支持同居说...不支持信任说.......  发表于 2011-6-10 03: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板凳
    发表于 2011-6-9 13:29: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ighway 于 2011-6-9 13:31 编辑 7 b# G9 M8 ^+ t" R1 v$ K

      {0 P8 w) i( }, P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1 y! W8 k# A5 l- L) V

    $ z- ~1 j! G; `1 b9 s7 E+ n( f) N世间事,哪有那么泾渭分明的,有简易而普适的法则。所以这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言。
    ; c8 [$ r- u+ b% x. |) F  R1 e* Y4 P% b, H8 T5 s. E7 U
    如果都是穷人(譬如我们,结婚的时候麻麻没有),那就省省吧,总共也没几个大子儿,就别让律师给赚走了。结婚以后,不管是谁赚的,都是公共财产,一人一半,这有法律管着呢,我们也不必费心。8 [$ O6 h& P: R& ~

    ! Y2 {! N0 _$ N6 T2 J如果立业以后才成家,或者再次成家。那情况就复杂点了。尤其是在国外,前妻前夫的,再加上前妻前夫的孩子们。一旦离婚,或是出了事故要分家产,那么有个婚前财产公证或是自己有个will,那会好很多。多少是婚前的,可以给自己以前的孩子,给自己的父母,多少是婚后共同的,多少给妻子,多少给孩子等等。
    9 R9 e0 J4 B4 B, f8 C  A1 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地板
    发表于 2011-6-9 13:3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 x6 f1 D  @/ T  t6 h% H0 S' _) T4 b2 m9 ?7 A( M  Y
    对于我来说,很简单。如果对方不信任我,那就一切免谈,也别结什么婚了,签协议那是对我的侮辱。既然那么在意钱,就跟钱过去吧。 如果我不信任对方。。。嗯,我会把钱看紧的,也不用签协议让他知道了  呵呵,开玩笑,我觉得,连这点人品都不能保证,又怎么会跟他结婚?那可是一辈子都交出去了。

    点评

    看来你没打算有过不下去的时候。  发表于 2011-6-28 13: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5#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3:35:25 | 只看该作者
    难道就没人支持正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12:08
  • 签到天数: 1958 天

    [LV.Master]无

    6#
    发表于 2011-6-9 14:34:13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没啥必要。
    3 K( }: Y' S7 g4 m如果爱,别说钱了,掏心掏肺给他(她)都行。如果不爱了,连宝贵的感情都没了,留下钱有什么用?掰扯的过程就是拿小刀子一下下戳自己心窝子的过程。要是离婚,啥都可以答应,用最短时间开始新的生活。日子可是过一天少一天,特别是年轻时候的日子,多宝贵啊

    点评

    小毛爹厉害。。。  发表于 2011-6-11 03:58
    小毛爹真是至情至性,当代宝玉啊!  发表于 2011-6-10 20:38
    嗯.....有理....  发表于 2011-6-10 03:24
    小毛爹,厚道!  发表于 2011-6-9 20: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20:14
  • 签到天数: 939 天

    [LV.10]大乘

    7#
    发表于 2011-6-9 14:55:47 | 只看该作者
    我方观点如下:5 h0 t) H" A! f$ R

    ' k3 G7 ^: G8 w  P2 r1、法和情的最大区别在于:  情视乎个人而异,法照顾群体。  所以当辩论主题是“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的时候,请各位辩友莫将自己代入,去想“对我是否必要”的问题。8 V# b/ r) }% k2 j5 l7 J6 n& N* T

    - {. e% o8 Y9 Q2、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婚姻的不稳定性逐渐提高是客观事实。 因此,做好这个协议可以杜绝很多不稳定现象,并驱使婚姻更容易走向更纯洁的实质。  - ~% ?$ X, i/ t9 e5 h3 g0 H6 u) r

    7 Q3 L+ s! ^: n0 Y$ D# U1 D3、保护女性:   虽然现代社会已久,可是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仍未彻底消除,现行法律在离异问题对女方的保护仍显不足,这和男性仍在社会占主导地位分不开。 因此有这个协议,可以更好保护女性权益;
    " q3 H- u) o" I. G0 R2 n9 p1 }6 @, R
    4、信任基于了解,因此不提倡盲目的信任:  如若成婚前签署此协议,可以表达深度的了解,亦可增加信任。  感情稳定,这东西就像保险合同一样,永无兑现的一天,不也甚好?1 m( L; E6 ?6 Z' p! o0 B0 T- W3 t
    1 x7 c4 @+ Z7 N1 j' R  T6 D' Q
    发言完毕。

    点评

    呵呵,结婚跟合伙开公司差不多了,也就没啥意思了  发表于 2011-7-1 00:13
    看怎么说了。我觉得,这对婚姻中相对贫穷的那方就是个侮辱。没有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信心,其实还是不结婚的好。何必呢,现在又不排斥同居  发表于 2011-6-10 01:18
    @非。同意之  发表于 2011-6-9 21:27
    理智上支持,感情上反对。  发表于 2011-6-9 17:51
    终于有了个正方...  发表于 2011-6-9 15: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8#
    发表于 2011-6-9 16:39:1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婚姻中可能会遇上各种各样的事情,也许有些情况的发生,未婚的人想也想不出,婚前协议也不能涵盖一切,还是见招拆招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1-6-9 17:49:45 | 只看该作者
    有点意思。: a; S) ~' X9 D' l9 D! B! E
    既然婚姻这个大合约都愿意签了,再加个补充条约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 a  z/ j4 E7 e: H% ?8 ]婚前协议能签下来的就能结婚,签不下来的就结不了婚。签的双方既然有一方都想到这个问题了,那么另一方其实就是接受或者放弃。觉得签个合约有什么了不起的,通常是心理比较强势的那一方。威廉王子拒绝了他的律师提议,没有签婚前协议。我觉得他很聪明,婚姻也一定长久。8 U& x7 @/ f2 h. c9 ~  c: ^. M4 M% F( o
    得找懂《合同法》的人来瞧瞧。! ^0 L9 [2 k! v3 s) _+ _  K/ Z& L7 r% [

    点评

    在中国适用婚姻法,不适用合同法  发表于 2011-6-30 23:32
    还有这一段。威廉还可以。至少有点强势的意思。  发表于 2011-6-9 20:5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1-6-9 21:27:11 | 只看该作者
    看人吧。理智的一面让我们知道婚姻不过是世界上最小的合伙性组织,有个合同章程啥的是必要的。情感的一面让我们不愿意去面对这个现实。

    点评

    最核心的是拿保险柜钥匙的人...  发表于 2011-6-10 14:23
    一个关键职位是财政部长  发表于 2011-6-10 05:16
    要明确这个最小的合伙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谁......谁是董事长,谁是经理......哈哈....  发表于 2011-6-10 03: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11#
    发表于 2011-6-10 14:21:59 | 只看该作者
    今天跟个律师聊天,说现在打离婚官司,没财产的是6K左右,有财产的,按标的算,几万块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4:2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青袂 的帖子9 B  C0 k% Q# m' G  i' y; m, u
    % v% R- f+ ]/ x0 V( G1 d# c. T
    这是指律师费用吗?怎么叫没财产?是指没大件,比如说房子之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13#
    发表于 2011-6-10 14:2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 ]3 g- x. D. x/ t3 X1 N0 J" v+ d% E. [+ V& M
    对,上海的律师费。就是说如果两个人没房子,就是6K的律师费。如果有套150万的房子,那律师费就在2、3万的样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4:40:04 | 只看该作者
    难怪呢.我那朋友一直没找正经律师,都是朋友帮她找的.
    ; Q. B5 R( z* K" n/ D" t6 w1 k) ^原来收费这么狠!( M' U! B9 X: e! \, o. |
    唉,这年头,离婚真的是项工程啊.

    点评

    离婚本就伤筋动骨。不过,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特别原因,一般法院不判决离婚。六个月后再起诉。所以想省钱,第一次可以只提离婚,无财产诉求  发表于 2011-6-30 23:36
    不过花了钱能把财产拿到手,也是值的。不过那种灰色收入是也蛮难办的。  发表于 2011-6-10 14: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1-6-10 16:52:16 |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世事多变,还是希望爱情能够是纯洁的,不要掺杂进金钱这样的东西。不过想想,似乎又难以避免,时代变了,已经不是我们父母那一代的社会情况。
    * e5 Q1 ?* ~- ^9 Y2 ?) ^; S俺爹妈穷了大半辈子,一路走来相依相偎生死不离,现在还甜蜜着呢,很羡慕啊,但是我生平最爱的那个人就是因为当初我买不起房子而分手的,跟了个博士。后来我一怒之下在她现在的小区买了套房子,离我做生意的这个城市300多公里。。。。。
    1 }/ y+ d9 [) e: W现在在这个城市,我的收入还算凑合,也考虑过是否跟小雪签个婚前协议,想想还是算了吧。她比我小了近10岁,即使未来有变,我也知足了,多给点钱算什么。

    点评

    你老婆面善,你没有对不起她,她不会甩了你的。  发表于 2011-7-8 20:18
    赞胖卡的举动,有这想法一般结局也差不了。  发表于 2011-6-10 23:2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1-6-10 17:5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 q' I1 Y' ]9 x: |' K; J7 h4 L
    - Z8 K. k5 K* U- R! @: }' d. N俺家领导是法学博士,对婚姻法很专长,俺肯定不是她的对手,所以签不签木有区别

    点评

    以后你遇到婚姻纠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嘿嘿  发表于 2011-7-1 07:41
    教授遇上刑罚专家啦  发表于 2011-7-1 00:19
    又是一个过来人!  发表于 2011-6-17 20:33
    其实只要看看教授头像的表情,一切就都明白了。  发表于 2011-6-17 18:24
    命苦从不怨政府。。  发表于 2011-6-11 08: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12:08
  • 签到天数: 1958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1-6-10 19:4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瓦斯 的帖子
    3 G3 ^3 q7 X1 G, |! {$ l, L8 I
    我见过签协议的,都是如果离婚,男人必须将继续供养前妻的。
    6 U0 C0 e9 C; i7 S

    / I# }! ^- e6 e* r  r8 J放声大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8#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9:5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瓦斯 的帖子
    5 @6 w( {6 \0 w# t% x2 n5 ?  B; f1 C- z# w
    我认识好几个男的,都是离婚的,他们都是净身出户重新打天下.. D) s% q  d, p. P
    其实,我倒觉得净身出户没必要,只要公平地平分,或者按原来归属还给各自,也就行了.

    点评

    也许心中有愧,有赎罪的意思呢?  发表于 2011-6-14 13: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1-6-11 04:1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老马丁 的帖子
    1 I+ b0 V& d8 r* U1 `( `; `4 h
    看人吧。理智的一面让我们知道婚姻不过是世界上最小的合伙性组织,有个合同章程啥的是必要的。情感的一面让我们不愿意去面对这个现实。

    & E0 c2 I9 ]. c4 S$ L- v5 x跟情感与理智没有关系。9 Q! F" @- d% |" J
    ) t; E" @( k8 e. C5 A- \* N" X( c
    同意“因人而异”这一点 -- 关键在于即将结婚的两口子,互相之间的理解与信任能有多少。并不是所有结了婚的夫妻都能对对方无条件信任。这个世界上最小的合伙组织是靠什么凝聚到一起的?爱情?利益?责任?兴趣?信仰?恐怕没有统一答案。
    4 I; Q& x: N1 F6 j( l. t- u) ~/ @" v* f: l; ?
    这种凝聚力当中,利益的成份越大,则合同章程也就越有必要;就像老轧说的,两个一贫如洗、纯粹出于“爱情”而结婚的小两口,协议于我何加焉。。。 2 y7 S# _+ w/ v1 g1 C# H3 C) {

    9 j8 Z; _( \+ p/ Q- g7 y+ ~& w5 H当然人是会变的。一旦爱情胶水变质变味儿,“利益”马上就会被突出。一旦双方都需要个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婚姻也差不多名存实亡了。。。 ( O7 t4 k# e; Z5 m

    & F- H' _/ G' \3 O) n7 |+ T4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昨天 00:26
  • 签到天数: 3237 天

    [LV.Master]无

    20#
    发表于 2011-6-11 09:5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MacArthur 的帖子, \8 B: Z  Q# p# a3 x: E# ?

    / L- _+ Z4 Q) {! W4 \8 ~是的。
    , n# H8 X) ?% n2 ?, H% F
    8 o8 m: ~/ e8 d( X的确,谈钱伤感情!到了锱铢必较的时候,就没有意思了。
    4 X% k0 h0 t$ L" B% F2 a3 @: a+ `$ c- m7 \. a' G  n0 e
    所以,一定的经济基础蛮重要的。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一个幸福家庭,智力,修养,财力,都不可缺。  X. O# y7 b) }! h( X8 O

    % ^( e5 h$ g6 y( \8 i

    点评

    所以要有经济基础呀。不然,感情没谈下来,钱也用光了,而后,愁钱了,就伤感情了。  发表于 2011-6-11 11:58
    虽然谈钱伤感情,但是谈感情也伤钱啊  发表于 2011-6-11 11:5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2-21 00:28 , Processed in 0.081597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