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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标签在运维管理中的应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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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 签到天数: 532 天

    [LV.9]渡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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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11:3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ITIL V3中,对事故流程和问题流程进行了重新的定义。
    * o! r* O0 F9 ?# }4 B ; s( f- X. i; y
    传统的事故管理流程在ITIL V3被分为事件管理、事故管理和请求实现三个流程。简单的说,事件指的是所有可察觉和可识别的,对IT服务或IT基础设施造成影响的现象;事故则指已经或者有可能对IT服务(这里不包括IT基础设施)造成影响的事件;请求实现则是指预先定义好的一些低风险或无风险事件,例如经常发生的低风险变更,服务咨询等等。- y: L0 x% a7 U6 P3 ]* c' S

    : n% ~( o3 O, m( V) M为什么要这么区分?因为新的事故管理流程更强调事故处理的本质特征,也就是“快速恢复”。“快速恢复”可能意味着要投入更高的关注,更多的资源,甚至掩盖问题产生的原因。如果事件不足以对服务产生影响或者威胁,哪怕对IT基础设施造成了影响,也不应当纳入事故管理流程。
    ' L0 E/ M- Q0 u7 e( W
    ) P9 D& b7 r2 ^& u问题管理流程仍然保持原有的含义,着眼于追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本质。因此,问题流程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事故管理流程。
    9 S. [  K3 T1 L# m2 W' r
    : u# o" x; a) X在前面的讨论中,为了简单起见,我们没有区分事件和事故的区别。事实上,当然只有“事故”才值得或者说才能从业务视图的角度,根据对业务的影响来定级。当然理论上来讲用对“服务”的影响更好,但这个需要IT和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后才能实现。但在前面的讨论中,也有一些地方确实指的是“事件”。1 \8 u9 x+ t! m8 ?; W( ?7 J
    ! l0 o2 l4 Z; v% D' J6 Q! I6 z
    在新的ITIL V3中,对服务持续改进流程进行了定义,其中提出了服务改进的七步法流程:
    $ j! f3 |& v1 V8 V; [2 t ( F) H) [2 r0 z, E* F+ M
    确定哪些需要衡量9 @" ?1 \/ T) R; D
    明确哪些可以衡量
    $ H& e: S1 n" v搜集数据
    9 R; P6 z0 z' I& F处理数据2 T( P6 f% p4 U, D
    分析数据1 j2 h* S/ ~+ j. O+ ^$ C
    展示信息并使用信息/ @; J. e5 W7 I# _8 f( r
    采取合适的措施; a0 b7 @, B, x) G+ b: c( L
    * o! h1 t6 C* _& w0 j  O
    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对实现标签管理的精准描述。首先确定需要定义哪些标签;然后明确哪些标签是实际可行的,能为运维人员理解、接受和使用;对嵌入标签的事件流程进行搜集、处理和分析,由于有了标签,这一切都变得相当容易;展示结果,采取措施。
    % }- ]+ Q8 ~3 ^8 K7 Y$ q
    ' N* [2 f$ T# h  A; b9 _/ ~如果我们把实现标签管理本身也作为一项服务,标签的增加、减少乃至重新定义也都可以通过这个流程来实现。; l, Q0 [+ ?, t2 [
    & E8 e5 g4 X: A) c+ F9 T7 r  K1 m
    或许还会有人提出疑问,一般的公司中IT事故对业务的影响并没有明示,大家也没有概念,IT自行计算是否有必要,数据是否应当公开,会不会给IT带来不好的影响?( v+ p7 o  U% j& B! {/ K

    ! H: L* _" D8 m5 P2 e5 |( [* O$ c传说中鸵鸟会把头埋到沙子里,以躲避即将到来的危险,其实鸵鸟从来没这么做过,这么干的人倒是不少。在业务部门对IT的问题还没有忍无可忍的时候,主动把问题提出来,双方就可以逐步协商服务水平协议的细节。在前期这些肯定仅仅是参考,没人会真正拿出来说事,在合适的过渡期后,再进行有约束力的考核。3 v/ I$ a2 p% L! h
    7 L8 ^  L! B* K0 u3 [! A
    由于“IT黑洞”的存在,业务部门对IT一直心存不满,做出成绩的业务部门在总结成绩时也只会说领导有方,将士用命,IT只不过是那个“其它”而已。同样是这些人,在真的碰到IT导致的问题时,攻击IT却会不遗余力,在出现其它原因导致的问题时,第一个念头也是把责任推到IT身上。不是他们人品有问题,只不过是因为这样很方便罢了。
    % C& T( ^0 a& P9 H) C
    $ n5 Q" ~( Y- w只要业务和IT还没有拟定有约束力的,双方公认的服务水平协议,业务和IT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双方部门领导之间关系的体现。干IT的不仅要把工作做好,更要把“客户关系“维护好,这无异于对IT作为技术部门的一种讽刺,IT最终经常被外行领导内行也就不是偶然的了。7 j4 H* o' A8 ?1 u9 i0 A9 i* ~# L- j
    " E5 h  |9 P  f8 `5 @1 ?( c3 e
    今天IT敢于说出自己的”秘密“,承担应担的责任(其实真的应担吗?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此在没有其他理由的情况下,现状也就是合理的),不指望业务部门拉你一把;明天业务部门就不能肆意地攻击你,随便把脏水往你身上泼,这个道理很难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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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2-7-9 01:47:19 | 只看该作者
    好帖。4 S# l: B& c# U  k- [. F, k
    不过很多it部门也是得过且过,不真发生事故了,是不会有主观能动性去考虑服务水平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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