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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就爱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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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 闯黄灯究竟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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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20 00:14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金丹

    21#
    发表于 2012-4-10 22:41: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2-4-10 22:45 编辑
    就爱抬杠 发表于 2012-4-10 16:53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这条的语义解释很清楚,说的就是字面的意思。至于说推断 ...


    这个逻辑不是在争论,是在抬杠。
    实际上,红、黄、绿灯的含义,大家都清楚,去钻文字的漏洞,没有意义。文字漏洞是肯定会存在的,但这种漏洞所产生的歧义,并不是说个人理解是什么就是什么,法律含糊不清之外,解释权归法院,所以,去钻这个牛角尖没有任何意义。
    这样的文字漏洞,在法律里面有的是,就比如我们看《审死官》里面,最终判决是“环首执行”,然后周就利用这个文字漏洞来让人逃脱了处死。可惜这只是电影,在真实世界,这样的文字漏洞所造成的逻辑错误,解释权在法院。无论一个讼师如何口吐连花,也无法改变执刑人在完成将绳子环在罪犯脖子之后,还要再松开脚下的踏板让罪犯掉下去这一程序。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7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859 天

    [LV.Master]无

    22#
    发表于 2012-4-10 23:18:48 | 只看该作者
    河蚌 发表于 2012-4-10 09:41
    这个逻辑不是在争论,是在抬杠。
    实际上,红、黄、绿灯的含义,大家都清楚,去钻文字的漏洞,没有意义。 ...

    就是瞎搞。

    看到变灯,0.5秒内踩刹车都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还有,既然有监控。看看录像就更清楚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12-4-11 06:24:05 | 只看该作者
    在加拿大,黄灯亮了,如果不能安全地在停车线以内停下,容许继续行驶。但如果看到黄灯继续匀速甚至加速行驶,或者说根本没有试图减速停车,这是犯法的。到底是不是抓你就看警察叔叔的兴趣了。后面的跟车应该保持安全车距。两车同时紧急刹车的话,如果刹车性能相同,零车距也不会相撞。考虑到反应滞后,也没有必要保持30米车距。你的20米或者30米车距的说法都是不成立的。另外,40公里时速急刹车用不了20米刹车距离,除非冰雪路面或者刹车、轮胎不中用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
    发表于 2012-4-11 06:25:34 | 只看该作者
    就爱抬杠 发表于 2012-4-10 03:29
    法律不是独立宣言,可以说下列真理不言而喻。法律有想法,一定要明白说出来,而且说出来以后,有可能脱离 ...

    法律有letter of the law和spirit of the law之说。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说着说法律没有说这是合法或者不合法,法官有权按照spirit of the law解释法律。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 签到天数: 532 天

    [LV.9]渡劫

    25#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08:43:43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4-11 06:24
    在加拿大,黄灯亮了,如果不能安全地在停车线以内停下,容许继续行驶。但如果看到黄灯继续匀速甚至加速行驶 ...

    这个回复是讨论实际问题的:

    其一,国外例子也说明了所谓黄灯等同于红灯,黄灯亮时没越过停车线的车必须立即停下是不符合实际情况。

    其二:零车距不会相撞的前提是,在驾驶员注意到黄灯的时间,反应时间,踩下刹车的时间,踩下刹车的力度及持续情况,刹车性能等几个方面都要完全相同或者后车高于前车,而不仅仅是刹车性能。实际中出现概率接近于零。考虑到车都是一长串,如果没有警示,前车直接刹车踩到底,30米够不够安全距离都是问题。

    其三:我在网上查了些资料,40公里时速刹车距离有13米,22米,30米等几种说法,我取的是平均值。考虑到计算标准不同,即距离是从自主决定起算还是从看到黄灯起算,20米我认为不是一个过分的说法。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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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26#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08:46:3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4-11 06:25
    法律有letter of the law和spirit of the law之说。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说着说法律没有说这是合法 ...

    在法律规定了自由幅度的地方,法官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自由裁量权。

    在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法官也许有自由裁量权,也可以申请司法或者立法解释。

    但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对人员处罚的地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加拿大属于英美法系,判例为主,和中国的大陆法系还是有很大区别。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12-4-11 08:46:52 | 只看该作者
    就爱抬杠 发表于 2012-4-10 18:43
    这个回复是讨论实际问题的:

    其一,国外例子也说明了所谓黄灯等同于红灯,黄灯亮时没越过停车线的车必须 ...


    哈哈,你实在想试一试,何不到加拿大来,看见黄灯冲一个看看?这里有专打交通官司的律师,事先准备好一个,对警察和法院的刁难有备而来哦。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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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28#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08:53:17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4-11 08:46
    哈哈,你实在想试一试,何不到加拿大来,看见黄灯冲一个看看?这里有专打交通官司的律师,事先准 ...

    呵呵,我不想试。

    我只想说,所谓黄灯亮了没过停车线的车就不能继续行驶,黄灯等同于红灯,不仅法理上有瑕疵,实践上也站不住脚。你的例子也说明了,国外也不是这样规定和操作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发表于 2012-4-11 08:56:03 | 只看该作者
    就爱抬杠 发表于 2012-4-10 18:53
    呵呵,我不想试。

    我只想说,所谓黄灯亮了没过停车线的车就不能继续行驶,黄灯等同于红灯,不仅法理上有 ...

    加拿大的交通法规是确有yellow violation之说,说明黄灯不等同于绿灯哦。黄灯亮了,没过停车线的车能停就应该停,容许继续行驶是有条件的,而不是只要红灯没亮就可以继续行驶,规定就是这样的。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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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30#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08:58:27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4-11 08:46
    哈哈,你实在想试一试,何不到加拿大来,看见黄灯冲一个看看?这里有专打交通官司的律师,事先准 ...

    就判例法而言,也许有一个先例,警察作证这人见了黄灯没有减速,法官判了违法,此后只要警察作证,就ok了。

    但对大陆法系而言,则一定要明确规定(立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均可)黄灯亮后必须减速,否则即是违法,而且要有录像证据。这就是两种法系的区别。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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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31#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09:02:53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4-11 08:56
    加拿大的交通法规是确有yellow violation之说,说明黄灯不等同于绿灯哦。黄灯亮了,没过停车线的车能停就 ...

    是啊。黄灯当然不等于绿灯,但也不等同于红灯啊。

    黄灯亮了,没过停车线的车应该停,我也赞同,这也是合理的。问题是,是否除了应该做的,就是不许做的呢?再进一步,是否对这种没有明示的“不许做”可以处罚呢?这才是核心问题。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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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32#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09:11:03 | 只看该作者
    河蚌 发表于 2012-4-10 22:41
    这个逻辑不是在争论,是在抬杠。
    实际上,红、黄、绿灯的含义,大家都清楚,去钻文字的漏洞,没有意义。 ...

    “法律含糊不清之外,解释权归法院,”

    法院只有很小的解释权。严格来说,只有最高法才有一定的司法解释权。例如盗窃罪,刑法不可能规定多少元以上的标准,只能定性规定,具体数量归最高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如果含混不清或有误区,最终是要寻求立法解释的。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20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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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金丹

    33#
    发表于 2012-4-11 09:21:59 | 只看该作者
    就爱抬杠 发表于 2012-4-11 09:11
    “法律含糊不清之外,解释权归法院,”

    法院只有很小的解释权。严格来说,只有最高法才有一定的司法解释 ...

    是呀,司法解释归最高法。现在其实《交法》中出现语言漏洞造成含糊不清,但这个含糊不清,只是指法律文书的,而黄灯的定义,这个可是国际标准呀。
    我说,这个问题钻牛角尖是不是没有意义,黄灯的故事,在很多科普读物上都有,而且黄灯的设立,还是一位中国人的功劳。黄灯问题,只是文字漏洞,而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制定者觉得加上后面那句话可能文字太冗长了。实际上依据国际对于黄灯的习惯认识,无任何法法律歧义。甚至你说黄灯与红灯一样,这个也是你的强辞而已,在黄灯的设立原因上,其和红灯的功能界定是十分明确的。
    去抓《交法》中出现的文字漏洞,可以说就是区解了所谓“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可行”的定义。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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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3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09:31:27 | 只看该作者
    河蚌 发表于 2012-4-11 09:21
    是呀,司法解释归最高法。现在其实《交法》中出现语言漏洞造成含糊不清,但这个含糊不清,只是指法律文书 ...

    我倒是有点搞不懂了,你对黄灯的定义是什么?黄灯亮的时候,已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行驶,没过停车线的是否可以继续行驶呢?如果不可以,它和红灯的区别是什么?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20 00:14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金丹

    35#
    发表于 2012-4-11 09:44:08 | 只看该作者
    就爱抬杠 发表于 2012-4-11 09:31
    我倒是有点搞不懂了,你对黄灯的定义是什么?黄灯亮的时候,已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行驶,没过停车线的 ...

    抬杠兄,你真应该查一下黄灯的起源。
    黄灯的定义是,过了停车线的车继续行驶,没过的停下。单独看这个,其实发现和红灯没有任何区别。但这个黄灯的设立,是十字路口交通控制灯的一个综合措施。是在绿到红切换过程中,给出一个缓冲时间来,保证交叉方向上的车辆不会相撞。
    在一个方向上黄灯亮时,垂直方向上肯定是红灯。而当黄灯变成红灯时,垂直方向上的红灯才变成绿灯。这样的黄灯设置,其实就是为了留出一定的时间,清空原来通行方向上的车辆。
    我们设想,如果没有黄灯。那么一方红变绿,同时另一方绿变红。那么红变绿后,原禁止方向的车辆启动行驶进入十字路口的车辆,就会与原通行方向还在十字路口的车辆发生争路,这样,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黄灯的设立,就是这么来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23 20:26
  • 签到天数: 265 天

    [LV.8]合体

    36#
    发表于 2012-4-11 10:22:3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4-10 22:24
    在加拿大,黄灯亮了,如果不能安全地在停车线以内停下,容许继续行驶。但如果看到黄灯继续匀速甚至加速行驶 ...

    我觉得抬杠兄的抬杠是有道理。

    按照英国交规的规定,黄灯的简单解释是:prepare to stop before line if safe to do so。长一点的解释是:Amber means 'Stop' at the stop line. You may go on only if the Amber appears after you have crossed the stop line or are so close to it that to pull up might cause an accident

    两种解释的核心涵义都是:在安全的情况之下,停车。

    因此,根据是否“安全”的前提,那么闯黄灯有可能违规,也有可能不违规。那么在无法断定是否“安全”的前提之下,根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闯黄灯便应该统统属于不违规。除非,指控方能够证明被告是完全可以安全地在黄灯之下停车。

    晨枫兄所说的:

    在加拿大,黄灯亮了,如果不能安全地在停车线以内停下,容许继续行驶。但如果看到黄灯继续匀速甚至加速行驶,或者说根本没有试图减速停车,这是犯法的。


    我个人认为,除了“加速行驶”可能是不恰当的以外,“继续匀速。。。根本没有试图减速停车,这是犯法的”显然是违背了这个规定的涵义。因为:假使停车是不安全的,那么当然可以“继续匀速。。。根本没有试图减速停车”。

    回到中国的案例,根据抬杠兄的说法:

    二审法院认为,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出于安全驾驶目的,对该条文的理解应当基于“谨慎规范”的理念,即黄灯亮时,只有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除此之外,车辆不得继续通行


    “即黄灯亮时,只有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除此之外,车辆不得继续通行”,这一点在现实中是无法做到的,二审法院的理解有误。因为,假使黄灯亮时,车辆距离停车线只有1米,那么车辆是无法停下。

    交通法第三十八条显然是有漏洞,正如抬杠兄所述“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黄灯亮时,没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继续通行”,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如果单从法律上来说,法律漏洞的利益也是应该归于被告方。


    最后说以下,目前英国的黄灯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由地方政府规定。因此有人提出了应该强制规定黄灯时间,如下:

    25英里/每小时  -- 3.0 秒
    30英里/每小时 -- 3.5 秒
    35英里/每小时 -- 4.0 秒
    40英里/每小时 -- 4.5 秒
    45英里/每小时 -- 5.0 秒
    50英里/每小时 -- 5.5 秒
    55英里/每小时 -- 6.0 秒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23 20:26
  • 签到天数: 265 天

    [LV.8]合体

    37#
    发表于 2012-4-11 10:29:37 | 只看该作者
    河蚌 发表于 2012-4-11 01:44
    抬杠兄,你真应该查一下黄灯的起源。
    黄灯的定义是,过了停车线的车继续行驶,没过的停下。单独看这个, ...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并没有规定“没过的停下”,假设黄灯亮起时,车辆距离停车线只有1米,那么基本是不可能停下的。

    结论:第三十八条有漏洞。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20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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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金丹

    38#
    发表于 2012-4-11 10:33:41 | 只看该作者
    李禾平 发表于 2012-4-11 10:22
    我觉得抬杠兄的抬杠是有道理。

    按照英国交规的规定,黄灯的简单解释是:prepare to stop before line if ...


    俺百度了一下,发现,关于黄灯的作用,竟然没有一个条目说在点子上的。通行的说法就是“警示”,为啥就没有一个说出来,黄灯阶段,其实意味着两个交叉路上的车辆,都不允许行驶,而只有处于十字路口的车辆可以行驶这一现象呢。
    其实我们看信号灯的变化,就知道,信号灯变换方式是“绿->黄->红->绿",这样的顺序。实际上,黄灯就是从绿灯的时间里扣出来一部分时间。这种加了黄灯的三个状态切换,是当时的科技水平可以支持的,而计时灯,这个是信息时代液晶泛滥之后的产物。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 签到天数: 532 天

    [LV.9]渡劫

    39#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10:39:18 | 只看该作者
    河蚌 发表于 2012-4-11 09:44
    抬杠兄,你真应该查一下黄灯的起源。
    黄灯的定义是,过了停车线的车继续行驶,没过的停下。单独看这个, ...

    首先,法律上,黄灯的定义没有说“没过的要停下”。

    其次,如果这样定义,那么黄灯是完全不必要的。“在一个方向上黄灯亮时,垂直方向上肯定是红灯。而当黄灯变成红灯时,垂直方向上的红灯才变成绿灯。这样的黄灯设置,其实就是为了留出一定的时间,清空原来通行方向上的车辆。”“我们设想,如果没有黄灯。那么一方红变绿,同时另一方绿变红。”

    如果只是实现这样的目的,为什么一方绿变红,同时另一方一定要红变绿呢?另一方完全可以停几秒再变绿灯,这几秒内双方向红灯,有何不可?这样的话,黄灯还有何意义?

    所以设置黄灯,应该不是出于这样的目的。

    点评

    黄灯出现时,还没有你要的那种技术。所以,现在很多地方已经是计秒了,就可以没黄灯了。  发表于 2012-4-11 10:49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20 00:14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金丹

    40#
    发表于 2012-4-11 10:48:00 | 只看该作者
    李禾平 发表于 2012-4-11 10:29
    第三十八条:

    黄灯的功能,俺已经说了,这本来就是一个模糊定义,就是想将以前的瞬间状态切换,变成有一个缓冲时间。当然,在黄灯刚发明时,汽车速度还没有那么快。
    各城市都不怎么抓黄灯抢行的,因为这个时间点难以把握。俺以前说过,俺老婆的观点,“黄灯就是让俺快点过去”,这个在司机中有很大的市场的。
    其实,过十字路口的人行横道时,车辆应该缓行,这个也是交规中说的吧。所以,只要司机看到黄灯亮起,而自己没有过停车线,就应该刹车,因为实际上在停车线与人行横道间,还有一个距离,足够车辆停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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