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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说的是狗官被杀是否冤枉,你却转到了崇祯是否中了反间计。转移话题偷换概念是辩论是常用的小手段,不过做的明显了点,可以让人一眼看穿。以袁狗官的罪恶导致千万百姓家破人亡,国家遭到极大破坏,而且很多地方是有意为之,因此被杀一点不冤。$ C8 P4 x6 H$ H% i
/ x y* Y' P L( x" ^ I关于你引用的所谓史料,建奴篡改资料的德性不用多说了吧。“明主遂执袁崇焕入城。磔之”云云,这种描述跟事实相差十万八千里,狗官下狱到被凌迟,中间相差了几个月,而且是走的正常程序,“遂执”,“磔之”从何谈起?也就是给金庸这样的包衣用来提供小说素材的。大明朝廷给狗官所定罪状,跟你的太宗实录没有半毛钱关系,这又作何解释?
肖恩 发表于 2018-8-13 17:32' k1 ^* Z. s4 s
“证据确凿”么?很多事情你站在不同的立场采用不同的角度去看结论就会不同,如“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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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证实反间计就可以认定袁是被冤枉"首先你还没证实反间计的理论,其次,“反间计=>袁是被冤枉”,这个思维跳跃有点大。键盘上的论证不同于面对面的辩论,可以利用对手或者听众的“没反应过来”。这里你最好把逻辑链条捋清楚点。 8 O: g8 d: A. l+ r4 u) |$ G$ Y( \! K" ~7 r. k8 i, {* E v
马上去机场了,如果到了后这个辩论还没结束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