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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是可以没有廉政公署,还是可以没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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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 13: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6-7-1 14:07 编辑

    一个城市到底是可以没有廉政公署,还是可以没有警察?
    -----国资委主任级高官涉嫌嫖娼被抓获后暴力拒捕死亡,普通农民儿子付出代价!

    近日,中国社会强烈关注的雷洋案尸检结果出炉,涉案派出所副所长刑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网络爆料,邢某某出生于甘肃国家级的贫困县,曾是省高考文科状元,他选择中国政法大学,靠全村人的资助才读完的大学。

    北京检方 6月30日发布消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务人员及其家属、雷洋家属及双方聘请的律师依法告知了雷洋尸检鉴定意见。确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


    涉案警察邢某的妻子为其网络喊冤!

    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靠自己的努力和全村人的支助才刚刚在灯红酒绿的大城市找到一份工作,开始可以有自己的家庭,可以孝敬自己的父母,可以抚养自己的孩子,可以回馈这个社会,可以做很多......但是这一切他都不能做了,因为他已经从一个执法者变成了一个犯罪嫌疑人。而他所作的一切不过是正常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按程序做了自己的工作,作为警察有人举报他出警了,有人嫖娼他抓人了,有人反抗他制止了,有人死了,他犯罪了......

    警察是国家暴力机器,他们的工作除了日常维护秩序外,要经常的面对的是最丑恶的人类,和最丑恶的人类所作最丑恶的事情,譬如在结婚纪念日嫖娼这类的人和事。他们使用强制手段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难道一死人就一定要抓个警察出来顶杠?还是因为死的是国资委的高管,而邢某只是个农村的孩子?

    下次警察抓人的时候应该先问:
    “您是政府官员吗?”
    “不是”
    “您爸爸是李刚吗?”
    “不是"
    "您是人大毕业吗?”
    “不是”
    “您是北大毕业吗?”
    “不是”
    “您是清华毕业吗?””
    “不是”
    “您是科大毕业吗?”
    “不是”
    ......
    ......
    "您是任何一所中国的学校中学以上的学校毕业吗?“
    ”不是“

    现在可以抓了,嫌疑人剧烈反抗。警察要问:
    ”您有心脏病吗?“
    ”没有“
    ”您有高血压吗?“
    ”没有“
    ”您有糖尿病吗?”
    “没有”
    “您有......病吗?”
    “没有”
    “您会因为过于激动而引起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吗?”
    “我也不知道”
    “抓您的时候您能不反抗吗?”
    “不能”
    “那您走吧。”

    暴力拒捕,袭击警察都能导致两个警察被逮捕!

    在“民主灯塔国家”,雷主任已经被警察乱枪打成筛眼了!怕老百姓造反也不能拿老实干活的人开刀吧?抓几个大老虎不比欺负农村孩子强!
    国资委高管嫖娼拒捕咬伤警察,抓他的警察(农民的儿子)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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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7-2 07: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6-7-2 07:24 编辑
    天地一沙鸥 发表于 2016-7-2 06:49
    我在日志里投了蛋,即使警察不是污人嫖娼,至少也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钓鱼执法是正常的执法手段,认为钓鱼执法不对才是错的。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ait_car
    这是世界通用的执法手段,加拿大和美国警方经常在犯罪高发区域和领域采用这种手段。专门放在那里钓鱼的警方车,就叫做“鱼饵车”,放在容易被偷的地方装上值钱的东西让人偷。在网络上装成未成年人勾引恋童癖者,都是合法的,所获得的证据也都是合法的呈堂证供,为什么在国内钓鱼执法就是洪水猛兽呀?

    维基的部分解释:

    A bait car, also called a hot car, is a vehicle used by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to capture car thieves or thieves who steal items from cars.[1] The vehicles are modified with audio/video surveillance technology, and can be remotely monitored and controlled. Those set up to catch car thieves may include GPS tracking. A "kill switch" may be installed in the vehicle allowing police to remotely disable the engine and lock all doors remotely, preventing escape. A car set up to catch thieves who steal items from cars may be disabled so that it cannot be started and have specially prepared "bait property."

    The bait car, often filled with valuable items to draw attention to it, is parked in a high auto-theft area. In some cases, the vehicle may be simply left unlocked with the keys in the ignition.[2] If the car is set up to catch car thieves, when the car is stolen officers are immediately alerted, and can monitor the vehicle and send commands to control it such as disabling the engine, locking the doors or honking the horn. Live audio/video streaming devices may be installed allowing law enforcement personnel to determine how many suspects are in the car, what they are planning and if they are armed.[3] If the bait car is set up to catch thieves who steal items from cars, it may be monitored by video from a central location. The bait property, such as a tool kit or gym bag, will also be set up so it can be tracked and monitored.

    In 2010, the Anti-Vehicle Crime Association of Minnesota presented an award to the Minneapolis Police for its Bait Vehicle Program, which had been running for twelve years at the time.[4] In 2002, the Minneapolis program inspired a similar project in Essex, UK.[5]

    The largest bait car fleet in North America, which employs the Minneapolis model, is operated by the Integrated Municipal Provincial Auto Crime Team (IMPACT), based in Surrey,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Surrey was designated the "car theft capital of North America" by the Royal Canadian Mounted Police in 2002.[6] Their bait car program was launched in 2004, and has contributed to a 55% drop in auto theft since then.[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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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7-2 10: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6-7-2 10:54 编辑
    没事吱一声 发表于 2016-7-2 09:32
    甭管国外是什么样的,国内钓鱼执法是违法的。
    道德代表不了法律,再说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只是挂靠在发改委 ...


    北京有明确规定什么是钓鱼执法吗?有明确规定那种行为是钓鱼执法吗?有明确证据指出这次行动是钓鱼执法吗?
    我知道上海有专门的法律,但是北京我不了解。全国性的以成文形式的禁止钓鱼执法的规定我不知道是不是存在。如果有麻烦您给一个。如果有那我这个例子就不合适了!如果没有你凭什么说钓鱼执法是违法的?


    不是我要拿国外做例子,而是国内但凡出这类事情,就有人说国外怎么做,怎么做,但是这次确没人提洋大人了。呵呵,洋大人是你想提就提不想提就不提的吗?你不提,我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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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6-7-2 11: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6-7-2 11:19 编辑
    tangotango 发表于 2016-7-2 10:53
    别跟这儿拿煽情干扰司法了。甭管谁是什么身份,一个非刑事案件随便就把嫌疑人弄死这执法程序显然是有过失的 ...


    我摊上的事儿多了,也没有觉得国内警察有多好,坏蛋多了去了。但是这绝对不是任何人暴力拒捕的理由,我的观点很简单,警察在执法的时候要有绝对的权威,他们错了,那也是在执法过程后处理。警察队伍里肯定有很多坏人,但是绝对不能让警察战战兢兢的去执法。

    我以前在这里没见过你,大概是新来的。你要说话好好说,不要拿腔拿调的!什么叫别跟这儿干这个干那个呀?你家呀?
    我表达自己的看法就要小心自已以后摊上事情呀?你心底怎么这么阴暗呀?

    我摊上的事情,遇到过的警察,多了去了。被警察打过,中国的外国的都有;也打过警察,中国的外国的都有!但是我告诉你,我愿赌服输,要是我真的拒捕我就准备者被警察打死!当然抓我的警察也准备好被我弄死!

    雷洋是不是嫖娼,是不是被钓鱼,是不是国资委官员,都不关心。

    我再说一遍:“暴力拒捕,打死不论!”

    为什么没人问一下当时那么多人被抓,怎么就死了雷某人一个呀?别人怎么没事儿呀?打死的?怎么就打他一个呀?

    煽情!!!呵呵,一个毕业n多年的现任国资委的官员都能被说成好像是在读硕士生一样搏人眼球!我就不能陈述一下事实呀?他们能煽,我不能煽呀?

    这叫以革命的无耻对付反革命的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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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7-9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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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7-6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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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楼主| 发表于 2016-7-2 11: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晨枫 发表于 2016-7-1 22:11
    这就是法律政策化的恶果!法律是盲目的,法律眼里没有善与恶,没有强势与弱势,只有合法与不合法(法律眼里 ...

    对呀,这次就是想平民意,把两个警察丢出来。这替罪羊找的,以后警察怎么干呀?
    再说了,暴力拒捕都能给掰的跟小白兔似的,工作那么多年的官员都能给搞的跟在读大学生似的。大家都是一张嘴,你能说我不能说呀。

    政府故意或者无意的在很多领域留下模糊地如果不是为了自己的管理方便,树立自己的权威尤其是,给人治留下极大的余地的话,就是无能;但是处在其中的工作人员和普通百姓就会遇到无限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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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楼主| 发表于 2016-7-2 11: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6-7-2 12:00 编辑
    没事吱一声 发表于 2016-7-2 11:26
    声明,你有对洋大人的意见,不要把把的立场一开始就预设为“我喜欢洋大人”。
    本案的中心问题“人为什么 ...


    看不懂你在说什么?麻烦你组织一下你的语言吧!

    我那个帖子是回天地一沙鸥的,他主要关注钓鱼执法,我当然要根据他的帖子来回答,告诉他钓鱼执法不犯法。

    你的帖子说钓鱼执法在国内犯法,我就让你拿出有关规定,你给个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就是了。上百度抄这东西干什么?驴唇不对马嘴! 上海貌似有这方面的规定,我给你个明确的说明:

    2010年6月9日,上海市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海即将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明文禁止“钓鱼执法”,并将切断“钓鱼执法”的源头。

    但是这个只是说将要,是不是出台了,这已经6年了也没看到更新,我也不确定。

    你说钓鱼执法非法,给个政府的成文文件来就是了。不然就不必浪费口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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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楼主| 发表于 2016-7-2 12: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6-7-2 12:18 编辑
    冰蚁 发表于 2016-7-2 11:59
    美国这边抓嫖倒是经常钓鱼的。因为要收集证据。曾经有报导纽约长岛的一次扫黄行动,好象是一个来月吧,抓 ...


    温哥华以前偷车屡禁不止,加国有记录的10大偷车犯都在大温活动,老百姓怨声道哉,政府投入大量警力物力试图阻止这类犯罪。但是这些人非常不好抓,职业高手,而且抓住了也很难定罪,不现场抓住就几乎没办法了。后来引进bait car,专门钓鱼执法,车型就选偷车贼最喜欢的车型,车里面装上值钱的东西,停在公共场合,没有或者最低级的防盗装置,等人来偷。那时候街上到处是警察局的广告,说到处都是bait car。意思就是警告普通老百姓,在大街上看到有车没锁好不要想太多了。后来我最后一次看到相关消息的时候就是有10大中的6个都被抓了,而且定罪了。都是通过bait car转到的!现在温哥华的偷车率已经大大的下降了,后来大温警察把bait car的放置位置扩大到整个大温地区。

    所以钓鱼执法是可以引进的,让有不法想法并随时准备实施的人有个顾忌也好。但是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防范工作,不要让这个手段成了警察滥用职权的途径。而不是因为是钓鱼执法就可以否认犯罪事实,更不能因此暴力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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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 12: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冰蚁 发表于 2016-7-2 12:21
    雷洋这个案子还没钓鱼呢。什么嫖的证据都没有就抓。在欧美国家不可能发生。 ...

    按加拿大这方面的程序,警察对雷的处理在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带回警局协助调查。雷是必须要跟警察回警局的,警察调查那个地方所有在场的人只要警察觉得需要,都可以带回去调查。那时候雷没什么事情,但是他后来剧烈反抗,拒捕;这个时候警察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暴力制服他是绝对没错的。这么激烈的反抗谁知道他是不是杀人在逃犯呢?这个时候要是在欧美国家警察不是打雷洋的问题了,而是朝雷洋开多少枪的问题了。

    至于警察在车里是不是打他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警察打了,那么一切利益归被告,这是欧美法律,就是不能证明有就是没有。按中国法律谁检控谁举证,拿不出证据,那就是没有。现在有直接证据,物理证据或者人证,证明警察打雷了吗?没有的话凭什么抓警察呀?人死了要有人负责!是吗?他高潮后马上剧烈运动兴奋过度把自己噎死了不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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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 12: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6-7-2 12:58 编辑
    冰蚁 发表于 2016-7-2 12:41
    按加拿大的程序,首先是要证据哎。不能跳过第一步啊。没有随便就要带回警局盘问的。这种情况带回去也没用 ...


    不是,警察在调查某个地方得时候可以把在那个地方的人全部带回警局调查,不需要证据。到了警局后在甄别,带回去有没有用那不是现场警察考虑的问题。到了警局自然有程序要走,但是在现场,警察可以把现场的每个人带回警局。但一般加拿大警察不会那么做就是了,看案子的严重程度,要么就是看着不像坏蛋就让走了,要不就是登记一下身份证件,以后联系就是了。

    有个美国电影有过类似的描述,可以作为一个参考。是尼古拉斯凯奇演的,暴风眼?有人在体育馆里面刺杀一个政府高官,尼古拉斯是警队的队长什么的,他在现场,出事后他告诉地方警察封锁体育馆,登记所有人的身份证件,那警察说这是几万人的名字和地址呀,尼古拉斯就说,那就登记几万人好了。

    警察是有这个权利的,只是他们一般不会一下子把几十几百人带回警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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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7 04: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6-7-7 11:08 编辑
    不知 发表于 2016-7-6 12:46
    ------------我挺不理解的,是不是可以这么举例:
    如果我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不听从警察的劝阻,执意前行 ...


    你这个假设和雷洋的事情有任何的可比性吗?

    雷洋的死起因是因为他暴力据捕,警察为了制服他和他进行了搏斗,这个搏斗的过程引起了他的死亡。这个过程中,或者后是不是存在使用过度使用武力是问题的关键。之所以说过程后,是因为有人怀疑雷洋在被警察制服后警察把他带到车里又殴打他了。

    和你给的这个假设有什么可比性?

    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要有绝对的权威,不能让他们战战兢兢的去执法。这样只会造成警察为了自保而不敢执法,而普通百姓也不把警察放在眼里,在案发或者事发现场和警察争执,或者暴力抗拒,这样形成风气反倒会在更大程度上扰乱社会治安,警察的人身安全也很难得到保证,也给真正的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警察是国家暴力机器,坏蛋很多,要把他们置于放大镜下监督,如果他们有错,事后一定要严肃处理。但是要绝对保证他们在现场执法的绝对权威。

    雷洋暴力执法,警察武力制服他无可厚非。他死了,有人怀疑是警察过份使用了暴力,这个有证据就拿去法庭,没用证据不能随便冤枉别人,更不能因为怀疑就判定警察一定使用了过份暴力。在搏斗过程中到底使多大力,打什么地方,难道还要事先规定个标准,那每个嫌疑犯的体格不一样怎么办?雷洋暴力据捕,在美国和加拿大,早就被乱枪打死了。哪里有那么多废话!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07/06/5359207.html

    这还是他的家人在看着的时候被打死的!警察局长非常赞赏现场警察的处置。

    我这个帖子是供大家讨论的,原则上每个人的参与都是欢迎的。
    但是还是希望参加讨论的人说的话有点基本常识和逻辑,您要不去别的地方转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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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9 06: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 发表于 2016-7-8 14:52
    那好,这么说吧。警方在执行公务时,是否有权在自身及群众生命未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剥夺嫌疑犯的生命?
    ...

    呵呵, 我说了麻烦您还是去别的地方转转吧!

    我这门底檐浅的也就是招呼个把熟的,不嫌弃我见识浅陋能抽空和我聊几句的朋友。您这才华高了去了,在我这就别浪费时间和精力了。您受累! 挪个地方消遣去,行吗?拜托,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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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9 06: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6-7-9 06:57 编辑
    dynthia 发表于 2016-7-9 01:28
    在美国大部分州,抗拒(到什么程度才算抗拒根据案例具体情况而不同,但使用暴力一般都算)警察逮捕都是犯 ...


    您这个说法就很全面了。我这里有几个问题想问问各位,尤其是在国内的各位:
    1 在当时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会拼死反抗的?我们都在国内呆过,当警察出示证件,抓人,而且不是抓一个人的时候,普通老百姓有几个人会拼死的反抗?我自己是不会,即便是有点小事我也不会。
    2 在美国有冒充警察犯案的,但是有多少人在不知道对方的假身份之前,敢反抗即便是假的警察?
    3 雷洋的反抗不可谓不剧烈,要动用3,4个警察才能制服他。如果说他一点事情没有,以他的身份,去警察局走一趟很快就能出来。何必如此剧烈的反抗?
    不相信?好吧,前几天的新闻,一个央视的女记者都可以这么自信的跟警察说,让警察跪着把她放出来。雷洋有必要那么怕吗?
    这个女的是因为要穿过警察的办案现场,警察当时封锁了现场不让她过因此发生冲突。


    国内一线警察的地位已经低到如此地步,这在国外简直不敢想象!当年一个白人警察抓了一个哈佛的黑人教授,那教授是奥巴马的朋友。奥巴马公开支持那个教授,说那个警察acted stupidly,引起警察工会的强烈抗议,后来奥巴马也意识到自己话说过了头,自己出面邀请了那个警察和教授去了白宫解决问题。那个教授也没说要让警察跪下的话,警察逮捕他的做法也被认为是合法的,当事警察没受到任何的批评,他对奥巴马的说法反倒是有些不满。央视有多少记者我是不清楚了,但是这个记者我根本就没听过,就已经牛逼哄哄到了这种地步,如此的蔑视警察和现场警察的执法权。如果真的这样下去,到最后到底是谁倒霉?我可以肯定的说普通老百姓会成为最终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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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9 08: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6-7-9 08:42 编辑
    冰蚁 发表于 2016-7-9 07:34
    你肯定警察出示证件了?是真警察上去了,还是协警上去了?真警察上去是怎么问的,协警上去又是怎么问的。 ...


    同样的道理,你肯定警察没出示证件吗?过程不合规范吗?现在这些都是疑问,没有调查清楚呢,国内就把当事警察批捕了!如果有疑问,那是利益归被告,不能确定就不能作为证据。现在连个基本的调查阶段都没有,验尸报告一出来,马上“对涉案民警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逮捕玩忽职守罪”?知道国内的法律,案件进行到什么程度才逮捕吗?连基本的调查还没做呢,就逮捕了?这警察的公民权利呢?



    调查是必须的,毕竟死了人。但是现在好像舆论一边倒的说雷洋没错,是酱油群众无辜被抓,然后又被无良警察无辜打死。这个太牵强!当时被抓的不是他一个人,只有他一个激烈反抗;被抓的那些人里面肯定有真的有问题的,如果警察的做法有问题,怎么看怎么像假警察,他们不反抗?他们反抗的理由不比雷洋充分?就“无辜”的雷洋一个如此的怕被假警察抓了?

    以雷洋的身份如果他没问题,去了警察局也一定会很容易的脱身,如此激烈的反抗仅仅是因为怀疑对方是假警察?当时围观群众打了110,如果是假警察还能那么淡定的抓人?雷洋看到这些还激烈反抗,他这么多不合情理的行为,一点合理怀疑都不能有吗?

    你现在就是一口咬定警察没出示证件,才造成雷洋认为是假警察然后拼命反抗。

    好吧,如果你是假警察,在公开场合大张旗鼓的抓人,然后遭到拼命反抗,同时围观群众已经报警,你怎么做?继续抓人,希望在真警察来前把人带走还是赶紧逃跑呀?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假警察“还要坚持把雷洋带走,那么雷洋到底是什么人呀?雷洋喊”假警察“无外乎是想引起围观群众的注意,如果有傻瓜相信他的话,上前干扰警察办案,那么他就有机会趁乱跑了。这种事情也不少见!只是在场的围观群众比较理智,选择了报警,那么这个时候还坚持抓他,对方的警察身份应该已经比较确定,雷洋还激烈搏斗就是拒捕,先不说他到了那个时候拒捕所谓何来?所谓的他怀疑警察的身份就不成立了,那么他拒捕,警察使用武力就没错了。过程中造成他死亡,那是意外,怎么能是玩忽职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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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9 09: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冰蚁 发表于 2016-7-9 09:17
    我可没有一口咬定,倒是你们这些为警察辩护的,一口咬定警察“出示证件”。警察自己采访视频也只不过说“ ...

    呵呵,好吧。你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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