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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七月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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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 草民的最后稻草是“敌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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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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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21#
    发表于 2021-4-15 05: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4 16:28
    那点罚款金额远远起不到多大作用。
    就像驾照买分卖分一样,本人坚决支持入行法。
    不要被白左带骗了,任何 ...

    那点儿罚金对于你的收入可能的确不算啥,但是对于跑大车的沧州泊头人来说,就算得上一笔非常大的钱了。

    就事论事吧,就别一会儿“资本”一会儿“人血馒头”啦。把关注放在这件事情本身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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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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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22#
    发表于 2021-4-15 08: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21-4-14 18:13
    那么,路人无辜的生命,对于跑大车的沧州泊头人来说,算什么?

    现在,那么多热心人对卡车司机这个弱势群 ...

    跑大车的沧州人,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狠狠地罚了一笔 - 这是已发生的事实

    “无辜的路人” 并不存在,拿引申出来的不存在的关系去类比,不恰当。

    “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适用到金司机身上,更何况这个罪名是如此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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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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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23#
    发表于 2021-4-15 21: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MaverickZ 发表于 2021-4-15 03:12
    “无辜的路人” 并不存在???
    难道你想说我婚车被撞不存在?还是我该被撞?

    一事一论,不要无限扩大讨论范围,好吧?

    我们这里讨论的是金司机无辜被罚的问题,而不是您的婚车被撞的事故 -- 我已经说过了,对于您的婚车被撞一事,深表同情。但肯定不是金德强撞了您的婚车对不对? 不能说因为您的婚车被撞了,所以金德强就该死。。。

    咱们还是继续讨论金司机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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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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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24#
    发表于 2021-4-15 21: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cArthur 于 2021-4-15 08:39 编辑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21-4-15 04:40
    莫须有的罪名是什么?是“北斗掉线”。他掉线了没有?掉线了!按你话说,这是已发生的事实,这就不是“莫 ...


    要严谨啊同学,要严谨。。。

    金司机被罚¥2000的依据是什么?不是“他掉线”这三个字。。。 所谓掉线不掉线是普通人的通俗解读,你要平时随口一说聊个天啥的这样讲也无不可

    但是咱们既然要较真,那就得严谨起来。金师傅被罚¥2000,的主要依据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


    看见了没?“破坏卫星装置” “恶意人为干扰、屏蔽” “伪造、篡改、删除车辆监控数据的”

    按照谁指控谁举证的原则,现在你来举证一下吧?金司机是如何被证明“破坏” “恶意认为干扰、屏蔽” 或者“伪造、篡改、删除”的?

    当然你不是执法大队,除了义愤估计你也拿不出什么石锤的证据来;问题是执法大队他们也拿不出真正的石锤证据来 -- 我说你“恶意”就是“恶意”,我说你“伪造篡改”你就是伪造篡改。。。

    现在咱们可以讨论讨论什么叫做“莫须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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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4-15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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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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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发表于 2021-4-16 08: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cArthur 于 2021-4-15 19:37 编辑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21-4-15 15:22
    证明他是恶意,我想用排除法好了。

    你是西尔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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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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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发表于 2021-4-16 20: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21-4-16 00:45
    你瞧,你提出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用最初级的方法论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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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3-3-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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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发表于 2021-4-16 21: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月群山 发表于 2021-4-16 00:45
    。。。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吧,“管理办法”的制定者,都是行家,能让“金司机”们钻空子?

    咱们在这里就事论事,讨论的是金司机,不是“们” 。如果你拿不出石锤的证据,请不要继续言之凿凿说他在“钻空子”。

    用“排除法”给人定罪。。。 这算是身体力行地给大家演示了一把什么叫“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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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3-3-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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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28#
    发表于 2021-4-16 21: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啊法治社会。。。 第三十八条再贴一次,你看到“长时间掉线又不去纠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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