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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道至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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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纠结的一次报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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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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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11: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我认为应该从整体社会成本来考虑更合适,就撒尿这点小事用掉警察几个工时是不划算的。比较理想的做法是鼓励民众举报,收到举报后警察记录下来然后给坏人发封警告信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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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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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沙发
    发表于 2019-4-7 12: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道至简 发表于 2019-4-7 11:35
    打个电话通知对方过来解决投诉的问题的事情,怎会几个小时?加上当时出警往返也就二三十分钟罢了。

    但对 ...

    我说的是“几个工时”,一共来了五个警察/协警,一个人半小时也是2个多工时了。

    干坏事的人都能得到惩罚当然是最好的,但太理想化了,现实是我们只能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欧美对主动认罪的罪犯给与一定的刑罚减免也是出于这个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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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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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板凳
    发表于 2019-4-9 13: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齐眉 发表于 2019-4-9 11:55
    朋友的亲身体验,在香港出租车上掉了手机,下车2分钟就发现了,马上打过去被挂掉。去警局报警,因为有乘车收据通过警察联系到司机,司机说没看到,警察也无可奈何,朋友要求警察调监控或者找司机来当面对质,警察答没这个权力。


    警察没有这个权力才是对的,换位思考下:如果你是出租车司机或者楼主说的司机,如果警察可以仅凭某人的举报就可以强制你过去对质或者道歉……
    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在这两个案例中,随时想着从笼子里出来的公权才是我最应该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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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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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地板
    发表于 2019-4-9 16: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燕庐敕 发表于 2019-4-9 13:47
    如果这个地方有权力缺失,填补的会是什么哪路诸侯?黑手党?14K?和胜和?

    这个也需要考虑。不然,损失 ...

    没那么严重,这两个案例都只是很小的民事纠纷而已,警察本就不应该介入,也不应有介入的权力。出租车的事情可以找公司投诉,撒尿的可以收集证据上小额法庭告对方。

    真严重到你提到的程度也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了,自由总是有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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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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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5#
    发表于 2019-4-9 16: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齐眉 发表于 2019-4-9 14:40
    对,朋友当时很生气,觉得香港警察不作为。我的看法和你比较一致,这样是保证权力不会被滥用,因为警察可 ...

    是的,指望他们不滥用权力是不大可能的,所以公民在向公权让渡私权时一定要格外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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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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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6#
    发表于 2019-4-9 16: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道至简 发表于 2019-4-9 13:45
    至少,在我的例子里面,尿在,车牌在,认证在,附近的店家视频也在。当场出警一切都已经坐实,怎么就是仅凭举报了?怎么他们就没有权利了?那公民不被冒犯的权利谁管?

    难道只有两方打在一起大盖帽才管么?你的车被杂碎尿了,你也这么豁达么?不愿意给警察添麻烦么?

    关于调取视频监控的权利,更是百分百由警察授权才行。因为我之前在深圳丢过东西,我去找物业查视频,物业就是要警察授权才可以。最后果然找到社区民警过来,才找到贼人的视频录像。
    另个例子是我和公交车司机聊到,那时候深圳公交刚开始装视频录像。司机说他们同事收车后,手机忘拿。再回去发现丢了。查自己车里的视频,最后要去公交公司申请再由公交派出所授权,最后发现就是那个矢口否认的清扫员偷得。怎么在这里警察就没有调取视频权利了?我觉得你是有些想太多了才害怕的。


    和证据是否充分无关,我是认为警察根本就不应该有让对方过来道歉的权力(我没提到别的权力吧?)。

    如果是我的车被尿了,我会收集证据去法庭告他,或者想办法报复。不过如果我是当事人,可能的确无法这么冷静,所以上法庭时律师和检察官法官啥的如果有利益关联才要回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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