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9-5-3 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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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宸 发表于 2013-10-17 02:56
" t1 o ?2 e- `( w9 \; s% }3 I `謝謝村長的討論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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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源自三從觀念: 在家從父,出嫁從夫,老來從子。 這個傳 ...
% d% T2 M9 J% w& |' K9 q. [) X7 M赞同关于民国时代特别是南京政府时代的法治进步是明显的这个判断。《六法全书》开创了与现代文明社会价值观相适配的中国现代法律体系。但是受制于当时的社会形态和政治经济局面,民国对社会基层的变革是改良性的,并不彻底。' K. L' ^" B2 H/ q
民国时期结婚离婚相关的法律制度和社会实践进步我也应该找得到证据,回头我找到贴上来吧。
4 ], ~2 V8 L, P' ]至于典妻和代孕,这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两个问题。典妻是把妇女当做物,当做丈夫可以任意处分的私有财产,这是对人权的践踏,现代文明社会价值体系下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当事人再情愿也不行,抓住了要算你买卖人口的。
1 \8 o Z5 h( S* u一旦涉及了金錢交涉,在本質上就是一脈相承地對女性生殖能力的一種買賣,兩者在背後均沒有法律的保障與支持,但確是社會上兩個階層對各自需求的一個交易。
0 c. g% N6 R; q# Q: o' W这个说法混淆了法律不保障的行为和法律禁止的行为这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并隐含着认同这种交易的判断。这是完全错误的。卖淫贩毒也是你情我愿的事,“社会上两个阶层对各自需求的一个交易”,但是现代文明价值观不认为这种交易是正当的,法律是禁止的,直接就列为犯罪行为了。( z) |' C( _, k3 F* q
至于人民网的文章啥的,不足为凭,赞同的人再多,犯罪行为也还是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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