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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关东军特务机关关于拷打的几项基本规定:
热度 32 我不是马甲 2012-3-9 14:06
这里有几项关东军宪兵队关于拷打的几项指导性意见,感兴趣的可以看看自己的意志力。只有几条,书上也就这么多,中间还遗失了几条。 62 :根据情况,有时适用于拷打,但这往往带来不良后果。因此,拷打之前,应当谨慎地考虑是否应当这样做。再者,应以一种不给我们带来恼人结果的方式实施拷打。 63 :应用持久延续的方式进行拷打和肉体折磨,不给犯人任何可能的留下喘息之机。实施酷刑的好处在于可以迅速的相对容易的迫使意志薄弱者真正招供,但也有危险。为了避免受苦和掏审讯者欢心,受审者可能假招供。在审讯性格坚强者的情况下,拷打反而会加强其反抗意志,并使受审者更加憎恨日本帝国。 64 :一般的讲,如果一个意志薄弱者在受审时面对事实仍不招供,则在有充分理由相信他在酷刑下最终会招供时,才对其实施酷刑。 65 :不应忘记拷打的方法是容易实施的,它不应引起实施酷刑者的同情感,也不能造成受伤或癜痕。然而,在需要使受审者产生惧怕死亡的感觉的情况下,可以忽视对受审者造成的痛苦,,但应恰到好处,以便能继续进行审讯。 68 :实施酷刑后,应使受刑者意识到拷打是很自然的手段……或者采取措施,使其在骄傲或者荣誉感的驱使下日后不谈论受刑的事。在受审者不做出这种反应的情况下,应对其采取类似对偶然受伤的犯人所采取的措施。 69 :除有关人员外,任何人不应该知道实施酷刑。在任何情况下,其他犯人也不应该知道此事。应采取措施不让其他犯人听到叫喊声。 总而言之一句话,坦白从宽,打死才完;抗拒从严,直接消灭。 典型的例子是满洲省委书记张应龙,被捕叛变后硬是给折磨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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