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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财迷心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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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 【补充医学分析】孕妇喊疼想剖腹产被家属多次拒绝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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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 签到天数: 556 天

    [LV.9]渡劫

    楼主
    发表于 2017-9-6 17: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财迷心窍 发表于 2017-9-6 16:29
    具体咱们慢慢等消息吧,网络热点需要最少等三天再评论

    纯医学角度,如果只是单纯痛疼不是剖腹产的合理指 ...

    我觉得医院不占理。孕妇是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尊重本人意愿难道违法呀?
    搞出事情来,以医院应付医闹的手段和资源,推脱责任毫无压力,谁家生孩子还带个律师?

    以我个人经验来看,现在医院市场化程度不低了,但是管理水平很多医院还停留在20年前,很多管理制度僵化陈旧,很多根据卫生局要求 改一下应付差事。

    除了对医闹有点弱势,医院对一般病人和家属都处于强势地位。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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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7-9-6 20: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7-9-6 18:23
    你想错了
    为啥医院要家属签字,是因为万一出了问题,来闹的一般不是病人本人,大概率是病人家属
    再说了, ...

    所以这个规定的隐含前提就是家属闹事,实际上闹事的病人和家属占比很高吗?

    医院医生有防止医闹条例保护,以后是不是要专门制定一条孕妇保护条例?

    所以我认为这种怪现象是很扯的。说大点就是罔顾人命,只要不是自己的责任医院就能心安理得。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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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7-9-6 20: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alan123 发表于 2017-9-6 20:12
    所有喷医院的的同学,以后有病请自行治疗。
    我这么说当然不是对现在的医疗现状满意,但是,有话的咱们可以 ...

    医院不是法外之地,当然可以讨论责任归属。认为医院有责任难道就是有个人目的?奇哉怪也!

    一尸两命,这已经突破了传统伦理的底线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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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地板
    发表于 2017-9-7 09: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alan123 发表于 2017-9-6 22:41
    对您这一尸两命的命题,咱得硬怼一下。
    那请问,要是孕妇有危险,作为家属还抢救么?抢救就有可能一尸两 ...

    得,您要讨论,那就请别先偷换概念,前提都被您置换了,讨论啥呀。

    您的立场和咱不同。
    我只问一句,医院要保证自己安全,就能罔顾两条人命?没有其他的解决方式?我是不信的。以后孕妇住院是不是要带律师?
    现在出了两条人命,医院把视频一公布,就能洗脱责任了?这种思维僵化机械到可笑。

    点评

    油菜: 5.0 给力: 5.0
    油菜: 5 给力: 5
      发表于 2017-9-19 13:09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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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5#
    发表于 2017-9-7 09: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地址 发表于 2017-9-6 22:55
    医闹的比例很高,每家医院都碰到过,医疗纠纷肯定是全世界前列的,我在重庆一家大型医院,每周一歌。 ...

    医闹的比例很高,所以医院就预设前提,当所以病患都是医闹? 我一进医院大门,就是医闹嫌疑人?
    每周一歌,医院每天接诊人数至少几千吧,这个比例……

    孕妇自杀前,医院做了哪些工作?如果只给那一条选项,非得家属签字不行。这难道不是僵化机械?
    就算卫生管理部门有规定,面对两条人命,没有其他解决办法?比如孕妇撤销对丈夫的全权委托。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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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6#
    发表于 2017-9-7 18: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胖子 发表于 2017-9-7 12:29
    你真不懂国情,医闹很多的,职业化的。

    医闹很多,所以医院就能罔顾人命。

    这个不仅逻辑不通,而且冷血。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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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7#
    发表于 2017-9-7 18: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将进酒 发表于 2017-9-7 11:50
    你说的这些都超出医院能左右的范畴了。如果医院有规定不遵守然后为了救人出了事然后被医闹,医院正常工作 ...

    医院的规定就一定合理吗?面对各种情况死抠规定,不给患者提供其他路径。这叫什么事呀,医院的管理体系是干什么的?
    这要是政府机关早被骂死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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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7-9-7 18: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7-9-7 10:35
    我看到的网上信息是该产妇符合剖宫产指征,医院建议剖宫产,但家属和本人拒绝,在告知会有各种不利于产妇 ...

    我搞不明白的是,孕妇本身的意愿不被认为具有效力?
    面对这种情况,医院不能提供合理合法的其他途径,反而死扣规定,一尸两命之后又企图放出视频撇清责任,也许他们每天面对生死早已经看淡了吧。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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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7-9-7 19: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胖子 发表于 2017-9-7 19:21
    你是怎么得出医院罔顾人命的结论的?你咋不说产妇丈夫、婆婆、亲妈罔顾人命呢?
    ...

    我的观点都在前几楼。
    死扣规定不是罔顾人命?一尸两命后第一时间发布视频要撇清自身责任这不是罔顾人命?
    这要是一般的企业,这么搞危机公关,能过得了关吗?
    这要是政府机关,两条人命出在这里,政府一把手不亲自出面表达诚意,发个视频就想撇清,能过得了关吗?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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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10#
    发表于 2017-9-7 19: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冰雪迎梅 发表于 2017-9-7 19:29
    这样的医院规定不是医生医院自己能制定的吧。

    即便不是医院自己制定的,在法律框架下有没有其他解决方式,这难道不是医院哪些管理人员应该思考的?

    碰到这种问题了,就死扣规定,出大事了,拿规定当挡箭牌。天呐,这是两条人命……

    或者医院可以在门口贴个告示,或者办住院的时候再要病人和家属签字认可:住院孕妇请自备律师,本院对××××情况将死扣规定第××条。

    就我的经验来看,医院各种规定是很少公示的,都是急事临头了要病患和家属签字,这就算告知了。这更像是推卸责任好吧。

    这要是政府机关,早被骂死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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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11#
    发表于 2017-9-7 20: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冰雪迎梅 发表于 2017-9-7 20:07
    医院规定特别是这样的规定都上过新闻吧。 而且在医院公示,即便贴墙是上,有些人照样视而不见。 医我相信 ...

    贴在墙上肯定会有人注意到的,这是公共场合告知相关人员 权利义务的 一般方式,但从我的经验来看,医院内部根本不注意这一点,碰到病患质疑就说这是医院规定、流程规定。
    医院管理部门应该向政府机关学习。这个事件里面医院在事前、事后的处理方式都是非常欠缺的。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7-9-19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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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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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17-9-8 09: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alan123 发表于 2017-9-7 23:05
    我想,还是回复您一下,可能比较好。
    首先。请您保持一点人性善的观点和对别人的善意猜测,哪怕只是一点 ...

    也借用一下您喜欢用的无限放大的讨论方式,假如某个公共场合出现人流踩踏事件,政府可不可以放一个视频,说这些人都是自己踩踏导致的伤亡,跟政府没有关系?

    医院和其他单位不应该有什么不同,在自己的地盘上出了这样的事情,不需要做危机管理吗?

    我没有讨论医风医德和医疗伦理,就事论事而已。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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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17-9-8 09: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地址 发表于 2017-9-7 23:49
    不觉得有人在医院里自杀了,医院就没有责任。负不负责得分情况。不然只要是在医院里自杀医院就要负责,这 ...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那就是这两条人命如果有救回的可能,那只可能是该孕妇自己带律师咯。

    按照这种思路,我想更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已经在敲门了,散兵游勇地痞流氓式的医闹即将消失。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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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14#
    发表于 2017-9-8 10: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胖子 发表于 2017-9-8 06:49
    对您的逻辑能力只能呵呵。
    假如是你是医生,遇到这种情况,假设你自信没有责任,第一时间发布视频撇清责 ...

    大胖子还是以前那个大胖子,要讨论就先看一下对方的观点,人身攻击算是往自己父母脸上贴金吗。

    你说逻辑能力,你自己说的有逻辑吗?哪个单位管辖的地盘出现一尸两命,要先考虑“××的职业前途”?简直口不择言。要解决事情,先要有解决问题的框架,涉及到人命,先要拿出诚意。看看卫计委的声明,第一句是什么。

    顺着你的所谓的不通的逻辑,医院难道有治外法权?不容许讨论责任?医院内部流程完全没有问题?你的预设前提太多了。
    现在网络上各种法律专家已经在发言。就我看到的法理意见,医院未必那么无辜。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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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15#
    发表于 2017-9-8 10: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中农民 发表于 2017-9-8 09:16
    哈,以后医院不但要治病,还要防止病人自杀。嗯,癌症病人也很疼,反正也活不了了,不如自杀讹医院一把给 ...

    需要这么麻烦吗?给所有的医院治外法权就行了。所有的医院门口挂个牌子:病患住院请自带律师。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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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16#
    发表于 2017-9-8 10: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qyangroo 发表于 2017-9-8 10:08
    律师和保险公司是伴生的,病人雇律师,医院和医生买保险,资本主义社会所有问题都可以用钱解决,跟美国等 ...

    既然很多人认为 在当前这个医院规定框架下 这个孕妇没活路,那么自然有人要有其他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咯,就怕万一咯。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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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17#
    发表于 2017-9-8 16: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冰雪迎梅 发表于 2017-9-8 14:35
    你理解错了大家的意思。 大部分认为孕妇的死不是医生的责任。

    我一直讨论的是医院的责任啊。

    一般病人在医院里面面对的除了诊断时候的医生,大多数都是护士,最多就是护士长来解决一些问题。这个框架难免不能应对更多更复杂的局面。
    要说医生护士是遵守医院规定,那么对这些规定的实际效果进行回顾、反馈,这应该是医院管理部门的应该做的吧。
    但我在实际经验中,经常就是一句“医院规定”就打发了。不是医闹还见不着医院管理人员,这中状况 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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