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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什么时候才是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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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9 01: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京老萝卜 于 2014-2-9 01:42 编辑

纠结于murder和manslaughter的区分,这对判决到底有什么影响?

前两天,杀害南加大留学生瞿明吴颖的案犯被判两个无期徒刑和两个25年徒刑。我奇怪这个判决有意义吗?罪犯一个人可以有两个无期徒刑吗?他能过几辈子?

这是认罪的。还有一个没有认罪的,下个月过堂。那是不是他要不认罪,就可以回家了?我确实不赞成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就判人罪。但是那个认罪了,这个恐怕也逃不了吧。

总之这些法律就是在字面上绕弯子。要不每年毕业那么多刑法专家就没饭吃了。我觉得经济法民法确实要不断调整,但刑法相对要直接一些。

最近休斯敦的孙茂业一家四口又不幸遇害。虽然遭到领导的激烈反对,我昨天还是去枪店了,这年头不带把枪看来是不行了。都特么象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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