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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桑原骘藏:中国人食人肉的习俗

热度 2已有 679 次阅读2017-3-20 06:19 | 中国人

在日前四月二十七、二十八日的各家报纸上,都刊载了这么一条令人震惊的外电消息:

“目前俄国首都彼得堡粮食极其缺乏,官宪查实有一中国人在市场上贩卖人肉,遂将此中国人收押,并执行枪决。”

我看到这条电讯,不由得不联想起古代中国人食人肉的习俗。中国人从上古开始就存在食人肉的习俗,这在经史书籍上历然有确证,毫无疑问的余地。


古 代殷纣王把对自己的不轨行为提出诤谏的大臣翼侯、鬼侯、梅伯,分别炙、腊、醢了。炙是烧烤人肉,腊是将人肉风干,醢是把人肉做成肉酱,都是以食用人肉为前 提的制作方法。降至春秋时代,著名的齐桓公、晋文公,都吃人肉。齐桓公曾大嚼他的嬖臣易牙进献的用自己儿子的肉做成的食膳,晋文公在被流放天下、贫困绝食 时,曾因饥饿餐食从臣介子推的股肉。汉初相争时代,楚项羽擒拿了汉高祖刘邦的父亲太公,将其置于俎上威胁刘邦。高祖对此应答道:“幸分我一杯羹。”对于这 个应对,若不知道食人肉习俗的存在就无法理解。中国人食人肉决不是稀有偶然的事件,历代正史随处可以发现这样的证据。这里提出其中最为显著的二三实例。


第 一例不得不举隋末流贼朱粲。他以人肉为食中最美味为由,命令部下在所到之处掳掠妇女、小儿,以充军粮。唐末贼首黄巢军也是同样。黄巢军在长安沦陷后,缺乏 粮食,每日捕获沿途的百姓数千人,生着把他们放入石臼中杵碎充食。当时追讨黄巢的官军,比之讨伐贼军,更致力于趁着贼军缺粮,捕获无辜良民,卖给贼军以获 取钱财。这真是十分令人吃惊的事情,但对于中国士兵来说也许是自然的事情。朱粲与黄巢的事迹,在《旧唐书》中都有记载。另外,根据《五代史记》,五代初 期,扬州地方连年战乱,仓廪空虚,人肉需求大量上涨,贫民之间丈夫将妻子、父亲将儿子卖给肉店,肉店主人就当着他们的面将人调理做菜,如同猪羊肉一样,在 店前出售人肉。南宋初期,金人入侵,山东、京西、淮南诸路地区,谷价暴涨。当地的人民,无论百姓、兵卒、盗贼,均食人肉以果腹。当时将人称为“两脚羊”, 人肉与羊肉视为同物。南宋庄绰《鸡肋编》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惨状。更悲惨的是在元末战乱之际,陶宗仪的《辍耕录》描写了那时的真实情景。实例的介绍到此为 止。


考察中国人食用人肉的动机,大致有如下五种:


第一,饥饿产生的需求,这当然是最普遍的原因。中国凶年所谓“人相食”,就是最露骨的弱肉强食的例子。在这样的情况下,民间易子而食,即甲食乙之子,乙食甲之子,以求一时糊口。在市场上公然出售人肉的事实也颇多。中国凶年以人肉充饥可谓惯例。


第 二,不是凶年,而是因为战争陷入重围,粮食殆尽之时,中国人以人肉代替粮食,几乎可说是一种惯例。唐张巡、许远因为贼军包围睢阳而断绝粮道,张巡率先杀了 自己的爱妾,许远也跟着杀从仆以补给士卒的食粮。继此,再杀城中的妇女,最后,又将不堪战争的老弱男子杀了充补军粮,这是有名的故事了。这样的事实在中国 毋宁说是普通的事情。蒙古太宗包围金都汴京时,城中粮尽,人人竞相吞噬,以偷生苟延一日的惨状,在当时陷入围城的刘祁的记载中可以看到。即使在七百年后的 今天,仍依稀可以想见。明末李自成长时间围攻开封,城中人民粮食断绝,父食子,夫食妇,兄食弟,陷入令人颤栗的饥饿恐怖中。当时围在城中的李光殿有日志记 载了这些情形。


第三,因为嗜好而食用人肉,这方面例子不多。五代时期的高沣、苌从简,身居高位却嗜好人肉,或劫掠行人,或捕捉小儿而供其食用。唐代薛震、孤独庄是人肉嗜好者,这也为后世所知。其外,还可以举出若干人肉嗜好者来。


第 四,吞食憎恶之极的人。中国人对于自己的怨敌,常常用“欲噬其肉”这样的文字。这决不是夸张的形容,而是真实的事实。中国人认为人死后还必须保存其肉体, 因此相信食其肉会给死者极大的痛苦。饿死了梁武帝的反将侯景被杀后,曝于市中,憎恶他的市民争相食其肉。杨贵妃及其族兄杨国忠一起被杀于马嵬坡前之后,他 们的肉成为军民的饵食。元世祖的权臣阿合马、明宦官刘瑾,失势之后被杀,憎恨他们的人民马上买其肉,生食之。


第五,为了医疗疾病 的原因食用人肉。自从唐玄宗时的陈藏器①在其著作《本草拾遗》中,在药材里加入人肉一项后,中国历代的本草都以人肉作为药材。人肉作为药材在唐以前几乎不 见,只限于唐以后,所以不得不说陈藏器是始作俑者。宋元以来,为父母、舅姑(公婆)治病,其子女或媳妇就割取自己的肉作为药饵以进呈,这几乎成为一种流 行。政府也对这种行为以“孝行”之名目给予嘉奖。遇这种场合,元代是每人奖赏绢五疋,羊两头,田一顷。对于富于趋同性和利欲心深重的中国人,受政府嘉奖的 煽动,使用人肉的事情就更加推广,真是弊害无限。明太祖为了矫正这一弊凤,于洪武二十七年(1394)发布诏敕,今后对于割股行孝者,禁用一切表彰嘉奖。 但这也是一时之事,通观明清两代,割取自己的股肉以进食父母者,还是作为最高的孝行而为社会所欢迎,政府也仍在许多场合对此嘉奖。民国以后中国的报纸上, 也常常有对这种事情的特别报道。


中国人食人肉习俗,不仅有中国历代史料的记载,同时,也为外国观光者所目击。据唐末五代来中国的 伊斯兰教徒记载,当时中国人食用人肉,在市场公然贩卖人肉,而官宪对此毫无取缔之意。将这本古老的伊斯兰教徒的记载翻译成法文介绍给世人的法国东洋学家雷 诺(Reinaud),对此事件深感疑惑,特为附言日:当时中国正处于极为动乱的年代,或许是一时的现象,或许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事实,只是伊斯兰教徒的讹 传。但是,这只是雷诺对中国实情的不了解,伊斯兰教徒的记载毫无讹传。元代及明清时代到中国观光或居留中国的外国人的记录中,有关中国人食人肉习俗的记载 并不少见。


追溯古代,食人肉的习俗曾在世界广泛流行。但如中国这样的世界最古老的文明国之一,在几千年间持续不断地维持着这一野蛮风俗,实不多见。


南洋诸岛一直到近代之前,曾盛行食人肉的等风俗,北方民族也曾盛行食人肉。中国这样的野蛮风俗是从外国传来的呢,还是他们国家固有的呢?还不能轻易判定。但从极其遥远的古代起,中国就存在这一野蛮习俗,这一点根据历史记录是不容置疑的。


日 中两国有唇齿相依的关系,固然必须亲善。为图日中亲善,日本人就必须首先很好地认识中国人。为了很好地认识中国人,必须从表里两方面来观察他们。通过经传 诗文了解中国人的长处优点固然重要,同时,对于其反面也必须认识领会。食人肉风俗的存在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不光彩的事情,但却是俨然的事实,毕竟遮蔽不 住。知道中国人存在这样的风俗,对于我们认识中国人不是无用的。中国人中存在食人肉风俗绝非新的问题,十几年前就已引起过不少欧洲学者的关注,只是他们不 能在文献上充分地证明这一风俗的存在而已,直到今天也没有发表关于这个问题的透彻的论文。我最近二三年着手研究了这个问题,多少有所收获。关于全面的研究 结果,不久将正式发表于学界,今天,只就外电报道中国人贩卖人肉之事件,介绍中国人历来存在食人肉风俗这一事实之一端。


(读此篇论文,请参考1924年7月《东洋学报》刊载的《中国人食人肉习俗》一文,载《桑原骘藏》第二卷)原载1919年6月《太阳》第二十五卷第七号,据《桑原骘藏全集》第一卷《东洋史说苑》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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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纪》记载,902年陕西西京凤翔市场,人肉一斤价值百钱,狗肉一斤价值五百千。唐以后食人文化开始流行,至宋代庄绰《鸡肋篇》已经记载了人肉的各种烹 饪方法,还特别注明儿童的肉是其中的上品。元代陶宗仪在《辍耕录》中亦有记载“淮河上游地方军士好食人肉,孩童之肉为上品“,书中还记载了”蜜人“的制作 方法,在当时属于一种贵重的药物。明太祖之孙新安王朱有熺喜食人脑,到了夜晚就派人出门抓路过的行人以供自己食用。五代起军队就专门设置了”宰杀务“这一 官职。汉末到清末,史书上记载的大规模的食人行为大概有一百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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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强调不能抱太多期望,既有的成果能保住,都不错了。

毕竟刚刚脱胎 “食人社会”才几十年,

然后就是进步主义思想,抱着不太切实的想法,完全都是扯淡。


“不要看理想,多看看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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