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M3 z) i+ r0 f; p你说的这个其实并不仅限于关于道德,正义这些,所有的deductive reasoning通过推理来试图达到真理都会遇到这个问题。 u& ?# w7 u& S o+ M3 n0 k3 V+ U* C, D& d K
John Rawls的推理也不是那么复杂。象他最有名的楼主提到的这个veil of ignorance,就是直接appeal to我们的道德直觉,没多少推理的。你如果觉得它有道理的话,就可以作为接下来讨论的基础。但是他最后的结论,认为衡量一个社会的标准应该是它的worst off member的welfare,则反对的很多,比如大多数经济学家都不赞成。但是和他有分歧的并不是veil of ignorance那点,而是后面他用的maxmin的标准。1 F; |+ @( G' |4 P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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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里的“绝大多数人的innate moral instinct”本身就有问题。泛基督教背景(包括犹太教、伊斯兰教)的人接受“原罪”观念,而儒家却有“性善”、“性恶”之辨,你的“绝大多数”包不包括这些自小接受“人之初,性本善”教育的中国人呢?1 U1 z# @. S! E. g/ P; C8 I' T! Z
以你对美国法律的了解,“无知之幕”与陪审员甄选的相似性不会看不见。以英美为代表的陪审制今天落到个什么地步,跟这个一点关系没有么?不如你有机会详细解释下英美陪审制的流变,我觉得比空对空的谈玄有意义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