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短评】李天一打人事件始末 [打印本页]

作者: 史老柒    时间: 2011-9-16 19:24
标题: 【短评】李天一打人事件始末
本帖最后由 史老柒 于 2011-9-17 11:06 编辑

南渝霜华大大让我写一篇短评,但是我不知道我的风格是不是对他胃口,先用这个事件练一练手,如果南大觉得这篇的风格可以,那就继续,如果觉得有什么不妥,那就继续修改。

李天一和苏楠打人事件的过程我想大家应该都清楚了,不清楚的百度谷歌一下也就清楚了,过程我不再重复,重点评价一下在整个事件中,围观群众,媒体,李双江父子,以及受害人四方的表现:

1现场小李到底喊了“谁敢打110”没有?媒体在最初,包括微薄的传播,纸媒以及门户网站的新闻中都有写道,喊了!老李第一时间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回应,而且我至今也没看到他回应。围观群众不管是当时在现场的,还是后来在新闻下面评论的,以及微波上围观的,一致认为,小李喊了。受伤夫妇表示,没听到小李说过这话。

我想问一句,到底是被殴打的夫妇距离小李小苏俩近,还是围观群众距离二小近?到底是被殴打的夫妇放在二小身上的注意力大,还是围观群众放在二小的注意力大?喊出这句话的,到底是二小,还是另有其人?对于这一判断,谁的话更有说服力?而且,就在围观群众和媒体一边倒的说,小李跋扈,喊了“谁敢打110”的时候,受伤夫妇却站出来说我没听到他说过这话!这是为什么?
言尽于此,智者应该已经明白,愚者再说下去也是无用。

2关于小李当晚获释以及老李的道歉,微波以及少数新闻网站号称小李当晚被保释,已经离开派出所返家,次日,主流门户媒体和纸媒以及公安机关辟谣,表示刑拘不得保释,两人尚在公安机关羁押。这只不过是后面一连串表演的前奏,紧随其后的就是微博第一时间否认了老李亲自去向受伤夫妇赔礼道歉,说老李并没去,是文工团并军委代表去慰问的。但是随着门户网站报道了老李第一时间亲往病房道歉之后。微博随之抛出了著名的“我舍不得打孩子”言论,但是这一言论随着老李慰问受伤者的视频的出现,消声灭迹了,理由很简单,老李亲口说的是:“我恨不得你们用棍子打他一顿。”在这段时间之内,微博上一边倒的言论就是,小李必将逍遥法外,媒体必将被封口,事情必将被冷落。

3关于被打夫妇是梁光烈防长秘书的亲戚一说,笑,这个说法我敢说没人比我知道得更深!因为,这是一个钓鱼贴,钓鱼的就是我朋友,他当时发在了新宋吧,但是仅仅半天之后,就有来自西山宾馆的朋友说,听说被打的两口子是防长秘书的亲戚?网络传播速度之快,骇人听闻!又及,一位真的跟防长家渊源很深的大姐对我说,被打那两口子,别说根防长就是跟军委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此事无稽之谈!军委方面也第一时间出面澄清。

4小苏爹之谜,小苏叫苏楠,他爹叫苏文斌,男,45岁,原山西省聚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在被打夫妇身份落实之后,新的猛料出现了,微博上说,山西省太原公安局局长苏浩,你敢不敢跟苏楠做亲子鉴定?你敢不敢承认苏楠是你的私生子?而且,还有据称,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太原市公安局领导透露,5-6年前,有一个女人领着一个孩子来找过苏局,此时太原市局无人不知。我在想,多亏这个人姓苏,这个人要是姓胡,那不是更热闹了?更搞笑的是,在老苏也被刑拘之后,媒体人居然又别出心裁地说“苏浩,就算你不是苏楠的爹,你也绝对跟苏南关系密切!你敢否认吗?”对此我什么都不想说,就想说一句,做人不要太下作!

5小李被收容一年。在帝都公安局介入第九天,帝都市局做出犯罪嫌疑人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 年,犯罪嫌疑人苏楠被提请逮捕。媒体再一次让我震惊了,居然一边倒的说处罚太重,有违司法公正,国家之耻!我真的震惊了,当初信誓旦旦说小李必将逍遥法外的媒体人们,居然同情起小李来了!而且大帽子居然是国家之耻!寻衅滋事罪是从过去的刑法流氓罪衍生出来的,属刑事犯罪,未成年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收容1年并非上限,这个判罚,不能说轻,但是也绝对不能说重到有违司法公正!关于未成年人收容教养的相关规定我在此不一一列举,只是想说一句,判轻了判重了都是有违司法公正的,闹了半天司法公正与否,全在媒体一支笔?

6帝都公安局最大的不足,那就是小李后座那支枪,帝都公安局定性为玩具枪的,实际上我个人却认为是m4仿真充气枪。在我国刑法关于涉枪案件相关条款,以及国家枪支管理法明文规定,私藏,买卖,运输,持有仿真枪,其罪行等同于真枪,犯有私藏,买卖,运输,持有枪支弹药罪。而对于玩具枪则也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玩具枪首先外形不得与真枪类似,不得让人引发误以为是真枪的联想,所以大街上的玩具枪,外形都很夸张,一看就知道,绝对不是真枪;其次,涂装,玩具枪不得涂装为黑色或者烤蓝色;第三,比例大小,玩具枪不得与真枪比例在1:3以内,军博卖的ak47和95枪模比例都是1:5以上的。符合以上三点任意一点的枪型模具,才可以认定为玩具枪。小李后座那支,显然三不靠。斩鞍今天跟我说,他也有支m4(顺便呸一下阶敌),但是明显比小李后座这支要大一些。当时我的回答是,m4我没记错的话,是有cqb版本的,这个版本跟m4标准版最大的区别就是枪管更短,枪托更小,是专门用于室内作战的,因为我一直没有看到后座那支枪的清晰图,所以也不太好说,但是,就我当时看现场图片来说,那支枪的比例显然大于1:3的上限。

7关于两车多次违章记录的问题。小李长期在美国就读,帝都车辆管理也并非滴水不漏,把几十次违章都记在小李头上,有失公允。小苏情况类似。小李未成年驾驶车辆本身引起未成年人身份,处罚一般为监护人罚款;小苏和老苏情况严重在于伪造车牌以及冒公,所以二人至今依然刑拘中。

8至于媒体人所谓的,老李动用军队势力阻止记者采访伤者,随着受伤夫妇首次表态,是院方不希望媒体影响病人的休息,并且征得了他俩的同意之后的行为。至于为什么是武警把守,我想说,那是军队的医院,不是武警把守难道是城管把守?

总结,小李打人事件,综合考虑,是司法妥协的结果,如果将私藏枪支罪与寻衅滋事罪并列提出,就不仅仅是小李收容教养一年,而是其监护人也将被处以两劳的结局。抹去不提仿真枪一事,单以寻衅滋事罪收容小李一年,属各方博弈之后,都能接受的结果,单以判决而论,并不存在过重的问题,综合考虑的话,依然有轻放之嫌。其中老李承诺不干涉司法程序,个人认为,基本属实。理由很简单,如果老李介入,此事断没有这么快得出结论的可能!

在这其中媒体和媒体人们的表现,让我不齿!帝都市公安局虽然快刀斩乱麻,但是在处理小李事件中,依然存在不小的问题,这个问题,却不是短时间所能够解决的。短短九天之内,妖风四起,谣言齐出,帝都市局能够做到这点,难能可贵,我会关注该事件进一步发展,并且,相信,帝都市局对此事件作出的庄严承诺!

用一个博友的微博作为本次短评的结束,他想说的话也是我的心声。

【刘凝哲 :李天一犯事儿的时候,你们丫骂混蛋啊权贵;李双江认错道歉的时候,你们丫骂拼爹啊虚伪;李家要依法办不干预,你们丫骂去死啊不信;李天一判劳教,你们丫骂法治社会的耻辱啊,国将不国啦!瞧出来了,你们丫就会骂。不随时随性骂的党和政府以及中国人的劣根性,你们丫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ps:那什么,现在风靡网络的四大少将分别是:张召忠少将,宋祖英少将,毛新宇少将,李双江少将,还分别各配有一首极尽挖苦讽刺之能的打油诗。

其实我想说,李双江国家一级文职,同中将待遇。

说人家是少将,真埋汰了人家!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9-16 20:04
国内的网上情况,是只管情绪只管喷,不管事实一定要把水搅浑,典型的暴民思路。

至于楼主,以良心的思路,显然是五毛了。
作者: 空气精灵    时间: 2011-9-16 20:17
老实说,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评论媒体了:总有傻X先信微博,等你一驳他们说微博总造谣,他们就说某某主流媒体也说什么什么....
MD,什么算主流媒体!真应该把媒体人拉出去,一个隔一个地毙掉,冤枉率肯定不会高!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9-16 21:08
空气精灵 发表于 2011-9-16 07:17
老实说,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评论媒体了:总有傻X先信微博,等你一驳他们说微博总造谣,他们就说某某主流媒体 ...

情绪,就是这么简单
作者: 小渊    时间: 2011-9-16 21:17
楼主还是比较公正的
作者: zouhl123    时间: 2011-9-16 21:48
帮主公正。。。威武
作者: 旅途愉快    时间: 2011-9-16 22:14
估计微博的日子会更不好过~
作者: 道可道    时间: 2011-9-17 02:21
恩,媒体果然是妖风四起,这个评论到位。
作者: 梦晓半生    时间: 2011-9-17 05:09
中国媒体到底怎么运作的,谁来说说具体?

这里面最矛盾的是媒体的反应与李双江没有插手司法的结论。如果李没有,那其他人有吧,否则媒体为什么这么作践?要不是铺天盖地的报道我还不知道李双江是谁呢,少将和声乐名人算挺不小的底子了,不过在首都以前大概连私人汽车的待遇都没有,居然这么横,也算怪哉。要发生在南方我可能以为是远房亲戚呢。以后我出事了大家使劲挖我跟谁谁有关系哈。

作者: fareast    时间: 2011-9-17 07:43
枪是重点,若深究,判得是轻了。

微博至少是个平等发言的地方,不存在什么妖风之说。

各色人等自有判断,不必由他人来代替
作者: 青袂    时间: 2011-9-17 08:08
现在看到朋友转那些瞎消息,关系一般的取消关注,关系好的老同学就骂两句,亲戚没辙。次次跟人唱反调我自己都觉得偏执了。
作者: 小渊    时间: 2011-9-17 08:25
那个老李、小李的事,俺也看了一些。
什么说法都有,很正常,说话、放屁,人的自由。
俗话说:管天管地,管不住拉屎放屁。
只是每个人在说话的时候,有点良心,负点责任,看到的说说,没看到的别跟着矮子看戏,就不错了。

作者: 瓦片儿匠    时间: 2011-9-17 09:32
看来老七的评论,我彻底糊涂了,老七究竟站在哪一边啊?
作者: 雪个    时间: 2011-9-17 13:52
瓦片儿匠 发表于 2011-9-16 17:32
看来老七的评论,我彻底糊涂了,老七究竟站在哪一边啊?

为什么要站边啊?
作者: 空气精灵    时间: 2011-9-17 14:34
fareast 发表于 2011-9-17 07:43
枪是重点,若深究,判得是轻了。

微博至少是个平等发言的地方,不存在什么妖风之说。

微博所谓的平等发言,有多少是真实的,有多少是假的,又有多少是不经脑子就转的?甚至连正文都不曾看见就转的?
先说前天的一个例子吧:有人发微博是这么写的"在国外机场被困2天,身无分文,联系大使馆和领事馆,结果大使馆和领事馆互相推诿,不愿提供帮助。最后还是由当地警察自掏腰包提供了帮助。尼玛,这是什么样的烂国家。"
然后就见上千人在那转啊,明白人咱就不说了,一帮傻子在那骂骂咧咧啊,却不点开正文看看:人说的是美国人的事哎.

再说一个我自己亲身碰到的事,前几天我在日志<罢工>里写到,有工厂罢工,当事人出面要求不得多人冲厂门,但有数人企图冲入,警察及时关门,结果微博上立刻就说了:警察打人.当事人愤怒啊,警察根本就没打人!

难道说,正巧就有俩例子搁我手边了?其它的都是真实的?

微博是"平等"了,平等的都没有法律没有良心没有智力没有下限了.
作者: 空气精灵    时间: 2011-9-17 14:41
史老柒  我遇到的最牛的观点是,抗日战争看起来是我们赢了,但是日本却变成了一个自由民主平等强大的国家,与其这样,不如我们当年打输。


发这条微博的人,以及转发表示赞同者,就应该统统按汉奸罪拉出去毙了!
作者: Radiohead    时间: 2011-9-17 15:53
老七很专业啊,消息灵通,也公正。

至于媒体围脖等,为什么有谣言,被钓鱼贴忽悠,不能完全怪百姓。大多数人坐在键盘前并不知道真相,日常观察的很多不公平不透明不合理案例多得去了,政府没有了公信力,大家很自然的容易相信那些不着边际的推测和谣言了。
作者: 胖得妙不可    时间: 2011-9-17 16:30
南方系炒作这件事的动机和目的只有两个字:仇红
作者: 我不是马甲    时间: 2011-9-17 19:23
关于武警把守一事。
我记得武警总医院是保安把门的,因为我找病房问路的时候问的是保安
作者: 飞马萧    时间: 2011-9-17 20:18
梁光烈秘书的钓鱼说法太失败,等同于造谣了。

今天看了上海台的一个司法节目,专门放庭审的。被告间接听闻了原告夫妇的一些事,就以原告夫妇的名义在开心网上开了数个ID,编些侮辱人的段子。被告完全否认,说得像真的一样。面对司法鉴定的IP地址,他又百般抵赖,还搬出宪法说法院没权查他IP,网络是虚拟的,当真就输了。

有的人人品差,隔着网络发泄情绪,没事也整点事出来。传谣平台不同了,人更隐蔽了,也更不顾后果了。
作者: 胖卡门    时间: 2011-9-17 21:11
我不是马甲 发表于 2011-9-17 19:23
关于武警把守一事。
我记得武警总医院是保安把门的,因为我找病房问路的时候问的是保安 ...

终于找到你了。。。。

受命编辑你的中国人在此,小弟一字不能易,所以就原样发了啊。
作者: 胖卡门    时间: 2011-9-17 21:12
现在这年头,相信微博的人,智商堪忧啊。傻子太多,骗子都不够用了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1-9-17 23:13
空气精灵 发表于 2011-9-17 00:41
发这条微博的人,以及转发表示赞同者,就应该统统按汉奸罪拉出去毙了!

看到这样的微博,真是很无语。对于低于底线的人和事,能说什么呢?关于微博,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every one wants to be heard, but no one wants to listen。
作者: 晨枫    时间: 2011-9-17 23:16
Radiohead 发表于 2011-9-17 01:53
老七很专业啊,消息灵通,也公正。

至于媒体围脖等,为什么有谣言,被钓鱼贴忽悠,不能完全怪百姓。大多数 ...

“不能怪老百姓”之说不能同意,一些老百姓的问题在于,并不知道真相,但认定自己知道了,而且可以据此发表道德评判。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9-18 04:00
晨枫 发表于 2011-9-17 10:16
“不能怪老百姓”之说不能同意,一些老百姓的问题在于,并不知道真相,但认定自己知道了,而且可以据此发 ...

而且一旦我有了道德制高点,哪怕只是自认的,就可以随意所为了。
作者: Radiohead    时间: 2011-9-18 11:16
晨枫 发表于 2011-9-17 23:16
“不能怪老百姓”之说不能同意,一些老百姓的问题在于,并不知道真相,但认定自己知道了,而且可以据此发 ...

问题是,谣言和跟风,有悠久历史的。没法消灭的,更何况现在信息时代。 所以我说不能完全责怪。就是说不能认为原因完全在什么“脑残”网民上。因为没有更多的公平公开的消息出来,更何况政府现在的公信力,哪怕政府说的是真像,也会有人不相信。。。

更多像老七这个公平公开的消息出来,才能一定程度上减少谣言。
作者: 史老柒    时间: 2011-9-19 00:44
同意晨大!今天在微博上刚刚跟一个朋友争论完有困难找民警这句公安部傻逼领导下达的傻逼指令。我举了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现在公安机关没有权力涉及经济纠纷以及民事纠纷,比如你租的房子房客欠你房租逾期不缴,你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你要求警察把不交房租的房客赶走好让你能够收回房子,警察就做不到,除非你有法院强执的判决!因为你与房客的就分属于经济纠纷,警察无权处理。

那个朋友还说,那遇到这种无权处理的事情,警察能不能把哪个部门负责处理以及大致处理流程告诉他?我说还是不能,因为这不是110报警服务热线的服务内容,而是市政服务热线的服务内容,警察万一本身不清楚,胡乱说说错了,折腾的还是你!
作者: 梦晓半生    时间: 2011-9-19 08:11
飞马萧 发表于 2011-9-17 20:18
梁光烈秘书的钓鱼说法太失败,等同于造谣了。

今天看了上海台的一个司法节目,专门放庭审的。被告间接听闻 ...

搞笑,现在国内网警权力居然滥用到用于民事诉讼了?

怪不得桑兰越洋诉讼十多年前没有什么证据的案子也敢要求法院出具网上谩骂她的IP,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我倒想知道这所谓搞司法鉴定的家伙懂不懂网络安全是什么东西。
作者: 飞马萧    时间: 2011-9-19 08:19
梦晓半生 发表于 2011-9-19 08:11
搞笑,现在国内网警权力居然滥用到用于民事诉讼了?

怪不得桑兰越洋诉讼十多年前没有什么证据的案子也敢 ...

开心网提供的IP,鉴定机构给出的对应注册地址。

法院有权做这样的鉴定委托。不是因为网络就不能查的。民诉法的规定。
作者: 梦晓半生    时间: 2011-9-19 08:39
飞马萧 发表于 2011-9-19 08:19
开心网提供的IP,鉴定机构给出的对应注册地址。

法院有权做这样的鉴定委托。不是因为网络就不能查的。民 ...

开心网还参加民事诉讼啊,那我以后绝对不会去了。

还有这爱坛提供不?

把网民的隐私不当回事这是,IP可以劫持可以仿造,居然记录给个谁都可以骗的IP司法部给个注册地址就可以当法律证据?我学的第一课就是Socket怎样伪造IP.
作者: 能看见海    时间: 2011-9-19 08:58
“抹去不提仿真枪一事,单以寻衅滋事罪收容小李一年,属各方博弈之后,都能接受的结果,单以判决而论,并不存在过重的问题,综合考虑的话,依然有轻放之嫌。”
我感觉说得很好,立场很公正啊,
作者: 飞马萧    时间: 2011-9-19 09:03
梦晓半生 发表于 2011-9-19 08:39
开心网还参加民事诉讼啊,那我以后绝对不会去了。

还有这爱坛提供不?

还有司法鉴定机构呢。这个案子是把侵权人和开心网同时列为被告的。
作者: 梦晓半生    时间: 2011-9-19 09:41
本帖最后由 梦晓半生 于 2011-9-19 09:49 编辑
飞马萧 发表于 2011-9-19 09:03
还有司法鉴定机构呢。这个案子是把侵权人和开心网同时列为被告的。


原来是侵权诉讼,那还可以。

不过让开心网拿个IP当证据那真是冤假错案根源了。以后我开个班专门教人家假冒IP。

哈哈。
作者: 青袂    时间: 2011-9-19 09:49
能不能转?有没有地址?我想在微博上转。
作者: XYZX    时间: 2011-9-19 11:05
个人认为还是造谣传谣成本太低收益又太可观造成的。
歪个楼说一句,我一直认为国内对于某些犯罪处罚力度太低。比如贩卖人口这样的,直接枪毙或者判个20年苦役发沙漠地区植树造林就得了,顺带还解决人口问题就业问题和环境问题,何必费那么大劲。处处保护犯罪分子的权益,不就等于侵害守法民众的权益么?不知道怎么考虑的。

作者: 范进中举    时间: 2011-9-19 11:14
老七立场公正
作者: Radiohead    时间: 2011-9-19 12:24
史老柒 发表于 2011-9-19 00:44
同意晨大!今天在微博上刚刚跟一个朋友争论完有困难找民警这句公安部傻逼领导下达的傻逼指令。我举了一个最 ...

身边经常看到什么婆媳吵架打110,房东房客吵架110。。。把我雷死了。警察怎么管这事啊。。。
上海的110民警态度很好,一般过来也会讲理劝解什么的。。。 但是我也觉得他们做得太多了点,这些事情应该是什么街道办他们过来化解矛盾的。
警察应该是与犯罪分子搏斗的吧。。。
作者: cc0312    时间: 2011-9-19 15:54
胖卡门 发表于 2011-9-17 21:12
现在这年头,相信微博的人,智商堪忧啊。傻子太多,骗子都不够用了

呵呵  骗子不够用啊   
作者: cc0312    时间: 2011-9-19 15:58
晨枫 发表于 2011-9-17 23:16
“不能怪老百姓”之说不能同意,一些老百姓的问题在于,并不知道真相,但认定自己知道了,而且可以据此发 ...

现在  好多人需要的只是一个符合自己需要的真相。现在有些事情,好多人就是不相信公开的消息,反而认为相反的结果是真相。不知道现在究竟是怎么啦?
作者: 两天杨    时间: 2011-9-19 16:32
微博本身没有属性,微博的属性就是大众的属性。
作者: 胖得妙不可    时间: 2011-9-19 18:11
其实民智这么些年来变化不大。今天微博上的普世五毛倒退40年就是极左分子
作者: 小卡    时间: 2011-9-19 20:58
人们只看自己想看到的,只听自己想听到的。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9-19 21:28
Radiohead 发表于 2011-9-17 22:16
问题是,谣言和跟风,有悠久历史的。没法消灭的,更何况现在信息时代。 所以我说不能完全责怪。就是说不 ...

以对政府的仇恨心理,没有哪个政府会有公信力的,这个完全看人群了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9-19 21:30
XYZX 发表于 2011-9-18 22:05
个人认为还是造谣传谣成本太低收益又太可观造成的。
歪个楼说一句,我一直认为国内对于某些犯罪处罚力度太 ...

不行啊,良心不干,人家也有人权的,于是受害者您就多忍忍吧
作者: Radiohead    时间: 2011-9-19 22:48
本帖最后由 Radiohead 于 2011-9-19 22:52 编辑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1-9-19 21:28
以对政府的仇恨心理,没有哪个政府会有公信力的,这个完全看人群了


大汗。。。对政府仇恨心理。。。
分两部分讨论,一部分人是钓鱼的,故意散步谣言的。这部分人有目的的,不讨论。
大多数人是跟风的,保持怀疑,甚至以最坏的角度来揣测一些事情的“真想”。微博开心网之类到处是这类的转帖,这些人不相信文宣。
公信力,要分人群是否仇恨政府,逻辑上有些勉强。 政府先有公信力,百姓才相信政府。 如果碰到大灾的时候,百姓绝对不会怀疑党和子弟兵,那是子弟兵的过往做的事情立下来的公信力。宣传部门经常扯谎,比如做梦喝水俯卧撑等,现在有一件事情出来,网上就难免会谣言满天。一些人可以浑水钓鱼。。
俺对公信力问题没有详细的大样本的调查数据,只是程序猿跟攻城师闲扯几句,呵呵,歪楼了。。。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9-19 22:55
Radiohead 发表于 2011-9-19 09:48
大汗。。。对政府仇恨心理。。。
分两部分讨论,一部分人是钓鱼的,故意散步谣言的。这部分人有目 ...

我说的就是你所说的故意散布谣言制造事端的,然后就是大群围观看热闹起哄的,不矛盾嘛。

问题是那帮子人对政府的要求也忒高了,就业,哪个政府能够做到充分就业?房价,多伦多的好地区房价也上天了,物价也在涨,我们的政府对此事导致的民间干预要求的回答是,这是经济规律,不能干预的,你觉得如何?

所以说国内的网民要求得不切实际呢。
作者: Radiohead    时间: 2011-9-19 23:05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1-9-19 22:55
我说的就是你所说的故意散布谣言制造事端的,然后就是大群围观看热闹起哄的,不矛盾嘛。

问题是那帮子人 ...

哈哈, 要求都能满足了,那不是政府,是万能上帝嘛。
房价物价,政府权衡的因素多。每个决策肯定有很多考虑, 不是小百姓能决定的,也没啥好埋怨的。百姓按照各自的屁股叫叫而已。哈哈,百姓都是不想交税还要福利的。没买房的叫骂房子贵,买了房子的涨了叫好,跌了要退房,叫叫而已,没啥用的,当不得真。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9-19 23:07
Radiohead 发表于 2011-9-19 10:05
哈哈, 要求都能满足了,那不是政府,是万能上帝嘛。
房价物价,政府权衡的因素多。每个决策肯定有很多 ...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国内的网民为此骂街的多了去了,对政府的观感能好嘛,政府能有好的公信力嘛。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国内网民的要求太多了,很多都是没法满足的。
作者: 胖得妙不可    时间: 2011-9-20 03:00
一方面事事要求政府解决,一方面又鼓吹神马自由主义,这不是占便宜没够的无赖、自抽嘴巴的脑残是啥?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9-20 03:21
胖得妙不可 发表于 2011-9-19 14:00
一方面事事要求政府解决,一方面又鼓吹神马自由主义,这不是占便宜没够的无赖、自抽嘴巴的脑残是啥?{:230: ...

人家要的是我们要有无限的自由和无限的保护,前者决定了政府的任何约束都是不好滴,而后者决定了政府的任何不约束都是不好滴,这二者的交集是什么呢,空集,于是只有抓狂了。
作者: 年初四    时间: 2011-9-20 22:46
微博上泥沙俱下
作者: 柴禾儿妞    时间: 2011-9-21 03:06
微博改名干脆叫傻波算了。。。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9-21 10:31
柴禾儿妞 发表于 2011-9-20 14:06
微博改名干脆叫傻波算了。。。

不能啊,否则你我都有危险了呀
作者: 胖鸡翅    时间: 2011-9-21 20:48
哈,介个,我看了个消息之后特意去查了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至今已经4年有余。

其中第五章 司法保护 部分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其中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话说这不知道媒体上狂欢的衮衮诸公,是否觉得是在坐蜡?
不过这帮货色早也不把法律当回事了吧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1-9-21 21:24
胖鸡翅 发表于 2011-9-21 07:48
哈,介个,我看了个消息之后特意去查了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2006年12月29日第十 ...

当然了,那帮人都认为政权没有合法性了,还管什么法律。
作者: 糊里糊涂    时间: 2011-9-22 03:47
本帖最后由 糊里糊涂 于 2011-9-22 03:47 编辑

当一个社会,多数人,不论是没多少文化的贩夫走卒还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士,都爱激情而非理性说话/做事,那只能说这个社会蕴藏的矛盾是相当巨大了,随便什么事都能点燃大火乃至引起爆炸。

此乃一家之言,不必当真。
作者: 榆树    时间: 2011-9-22 11:45
事实的真相我们都不会全了解,也不可能全了解。我只想知道这件事如果没有新闻的炒作,最后的结果会怎样?
作者: 空气精灵    时间: 2011-9-22 11:54
榆树 发表于 2011-9-22 11:45
事实的真相我们都不会全了解,也不可能全了解。我只想知道这件事如果没有新闻的炒作,最后的结果会怎样? ...

如果现在有人告诉你真相,但和你预想的或希望的不一样,你就会信吗?

信者自信.有没有炒作都会信.不信者恒不信,把事实贴他眼前,他也不会信.

炒作的东西多了,都可信吗?就这件事而言,各媒体说法还一会一样呢.
作者: 史老柒    时间: 2011-9-22 12:37
榆树 发表于 2011-9-22 11:45
事实的真相我们都不会全了解,也不可能全了解。我只想知道这件事如果没有新闻的炒作,最后的结果会怎样? ...

吴京高晓松醉驾,满文军孙兴吸毒,也没有媒体以造谣污蔑等方式炒作,最后的结果你觉得怎么样?帝都警方徇私枉法了吗?
作者: 茶壶    时间: 2011-9-22 19:24
史老柒 发表于 2011-9-22 12:37
吴京高晓松醉驾,满文军孙兴吸毒,也没有媒体以造谣污蔑等方式炒作,最后的结果你觉得怎么样?帝都警方徇 ...

帝都是什么地方。正所谓——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的地方。
想让帝都警方徇私枉法,比如您喝了几杯二锅头开车时被警察给拦住了,打个电话吧,让警察听听,这个警察听过后如果对您说:赶紧走吧。您这电话是打给谁的?如果不是这警察的丈母娘,那就得是长老会的几位了。
作者: 史老柒    时间: 2011-9-22 20:29
茶壶 发表于 2011-9-22 19:24
帝都是什么地方。正所谓——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的地方。
想让帝都警方徇私枉法,比如您喝了几杯二锅头 ...

还有在小李衙内打人之后紧随其后的,京城四少,这是证据确凿的涉枪案!四位不可说背景不深厚,甚至牵扯到了两岸!
结果呢?
雷霆手段给办了!
作者: 梦晓半生    时间: 2011-9-23 04:50
胖得妙不可 发表于 2011-9-20 03:00
一方面事事要求政府解决,一方面又鼓吹神马自由主义,这不是占便宜没够的无赖、自抽嘴巴的脑残是啥?{:230: ...

一,这位是政府代表?怎么骂来骂去好像谁跟您仇深似海似的。

谁招惹您了,是拆了您房还是关您禁闭了?
作者: 梦晓半生    时间: 2011-9-23 04:55
茶壶 发表于 2011-9-22 19:24
帝都是什么地方。正所谓——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的地方。
想让帝都警方徇私枉法,比如您喝了几杯二锅头 ...

长老会的如果这么愚蠢有这样的亲戚,那也升不上去啊。李双江如果还能仕途无碍就奇怪了。

大陆的官儿越大野心越大的,越要求亲属收敛。
作者: admin    时间: 2011-12-21 23:23
网站三项重要规定,请所有成员严格遵守
http://www.aswetalk.org/bbs/foru ... =8220&fromuid=1

根据网站新颁布的规定一,以后公开版面不允许单纯的时事讨论贴,因此请将此帖尽快发到自己的日志中,期限到2012年1月31日,届时本版所有时事贴将会被永久删除。时事分类也将会被取消。

谢谢合作。




欢迎光临 爱吱声 (http://www.aswetalk.net/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