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吱声

标题: 如何通过财产权限制女性人权? [打印本页]

作者: 抱朴仙人    时间: 2013-10-21 15:10
标题: 如何通过财产权限制女性人权?
本帖最后由 抱朴仙人 于 2013-10-22 06:3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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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坛有朋友议论说:“为什么中国古代女性更坚贞更忠于爱情?”我当即评论说:“那些所谓坚贞赴死的,多半是绝望下的反抗而已。”
) M! b: y0 a. G6 d; f1 @又有朋友说:“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像我们中国这样把妻子称为领导的?”橡树村答复说:“南非称妻子为财政部长......”0 J8 G! _! Q+ B! ?4 T$ ?0 y) v2 [

! x2 G! V, ^' X. l8 k  @/ R' r这个称呼指出一个事实:人的社会地位,权利和自由,很大程度上来自他或者她对财产的支配权。
( q  }; k. }9 ~* M那么,控制女性,首先从限制她的法律地位,剥夺她对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入手,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M, ~( S7 H2 K/ d- P9 F# A! a7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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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的父权社会中,女性不能分享家庭财产的所有权,只得借助婚姻或血缘的关系,依附于男子,沦为家庭的奴隶。隋朝开始有“男丁女口”之说,以一家中“丁”的数目分配土地和担负赋税,把女性排除在外。这叫“计丁受田”。说明中国古代女性毫无独立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
0 z' n$ A1 \% v! h' \现在的中国,很多地方对妇女的称呼,仍然从属于男性。可以是“某某的娘”。但是这种称呼的“某某”仅限男性,比如小糊就有资格被称为“小胖娘”,而爱菊轩则没资格被称为“豆包娘”,她只能算“轩太太”。
  \8 }) d, I- }& H' T女性在家庭中也没有私有财产。《礼记 内则》:“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这就是说,女子在出嫁前没有财产,出嫁后作为妻媳也无私有财产,甚至女子从娘家带去的财产的所有权也属于丈夫。! |" u, [) b5 z. F' y
拐卖妇女和逼迫妇女犯罪的罪犯,首先要做的,也是收掉身份证,抢光女性身上的现金。与制订礼法剥夺女性权利的大儒们相比,层次有高下之分,套路的本质是一样的。
% n' p4 _! U) L以上说的是大道理,妇女想具备独立的社会地位,最期盼的是儿子读书打仗,给老娘整一个诰命夫人的头衔回来,拥有了公务员待遇,成了官身,才可以不依附别人。多少戏文里寡妇辛苦拉扯儿子,最后的大团圆都是给老娘挣个诰命回来,老百姓喜闻乐见,岂是没有原因的?
' z1 }9 `$ ^  [2 }. N; S1 B- q8 Z说过大事,再说说日常社会生活中的小事。
$ E" Y1 J5 T/ \5 ?- i% r0 W看古书或者古代小说,你会发现女人不太会亲自去卖东西。即使是大户人家的贵妇,多半也是让儿子或者娘家的男人拿自己的首饰去变卖,然后用收入来补贴家用、周济亲族。
* O- X, r+ \9 |* f& q为什么?5 p8 ^6 K( \3 Y
仅仅因为女性不宜抛头露面?# `6 X$ z) V9 Q0 a* ?7 d! l
不!
7 x4 X& A2 y/ R& Q因为女性既然没有财产的所有权,也自然不会有财产的处分权,卖房子卖地甚至卖自己的首饰,她都没有权利,要签合同,“叫你家的男人来!”在旧时代,女性是民法上的所谓限制行为能力人,跟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民法地位差不多。
+ z$ O2 _% E3 |; U( `7 H8 B' I+ Q所以,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很多人为那些宝贝而不是为杜十娘的遭遇叹息,这已经很卑劣了。杜十娘如果没有百宝箱,穷丫头一个,扑通一声跳进江里,保证她死的连狗都不如,水花都不起,根本没人关心,那里还会编什么话本?+ `% k8 ~6 @) d( f! {( }4 l/ G
沉了百宝箱自然是绝望的反抗!可要是没有怒沉百宝箱呢?杜十娘一个女流,没资格签署合同,当铺不敢收,良民不敢买,没有办法出卖抵押这些宝贝。这些财物的来源她就算说得清楚也不会有证明材料。
+ J. L5 m, S) ]; ^6 O0 F8 N怀揣宝贝而没有值得托付的男人,她只有被杀被抢被官府没收财产的路可走。
0 N7 O/ [+ }8 s6 q! f( w中国俗语里,管主持公道调解纠纷的人叫“娘舅”,这个说法怎么来的?+ ?& A/ ^2 |( E3 G
出嫁的妇女,如果遭到婆家的欺凌,实在忍受不过去了,找谁主持公道?只有找娘家人。
: J0 _& X( C2 x妈妈行不行?不行!她是女人,虽然是亲娘,也没资格给女儿主持正义。要“找你们家的男人来”。. R& G& b& b# w) p0 r
爸爸行不行?爸爸只能充当原告,跟亲家公吵。- D0 R- C0 g$ A  w/ ^
而且,爸爸在给女儿争权益方面特别不可靠,他实际上就是那个用女儿做利益交换的残忍家伙。
+ i7 {+ O0 L& M再说,中国古代调解纠纷惯行的是中人制,要有资格做中间人,有动力做保人,愿意为女方争权益的,一定是跟他娘亲近的男性亲属。
8 u3 r+ ~/ ~+ Z( e; a3 M4 m5 G所以舅舅是最佳人选。8 w1 [6 v( S) F9 a
娘舅娘舅,没有男人可怎么办呀!- P; X) z/ \( L0 c1 x9 w7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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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女性不具备独立的社会地位而必须依赖男人生存,没有男人,对女性就是极大的危机。没有丈夫,必须有儿子,如果既没丈夫又没儿子,等待她的,将会是极其悲惨的未来。
8 l) @( R* M9 D7 J) D+ k1 V会悲惨到什么程度呢?
5 g; |5 q" N/ s2 t鲁迅写了个短篇《祝福》,以前的中学课本就有。这里引用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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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正将尽,卫老婆子来拜年了,已经喝得醉醺醺的,自说因为回了一趟卫家山的娘家,住下几天,所以来得迟了。她们问答之间,自然就谈到祥林嫂。 + N$ |+ N( W5 L( h; z

' O7 x/ w8 w7 E, z“她么?”卫老婆子高兴的说,“现在是交了好运了。她婆婆来抓她回去的时候,是早已许给了贺家坳的贸老六的,所以回家之后不几天,也就装在花轿里抬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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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呀,这样的婆婆!……”四婶惊奇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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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呀,我的太太!你真是大户人家的太太的话。我们山里人,小户人家,这算得什么?她有小叔子,也得娶老婆。不嫁了她,那有这一注钱来做聘礼?他的婆婆倒是精明强干的女人呵,很有打算,所以就将地嫁到里山去。倘许给本村人,财礼就不多;惟独肯嫁进深山野坳里去的女人少,所以她就到手了八十千。现在第二个儿子的媳妇也娶进了,财礼花了五十,除去办喜事的费用,还剩十多千。吓,你看,这多么好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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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林嫂竟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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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依不依。——闹是谁也总要闹一闹的,只要用绳子一捆,塞在花轿里,抬到男家,捺上花冠,拜堂,关上房门,就完事了。可是详林嫂真出格,听说那时实在闹得利害,大家还都说大约因为在念书人家做过事,所以与众不同呢。太太,我们见得多了:回头人出嫁,哭喊的也有,说要寻死觅活的也有,抬到男家闹得拜不成天地的也有,连花烛都砸了的也有。样林嫂可是异乎寻常,他们说她一路只是嚎,骂,抬到贺家坳,喉咙已经全哑了。拉出轿来,两个男人和她的小叔子使劲的捺住她也还拜不成夭地。他们一不小心,一松手,阿呀,阿弥陀佛,她就一头撞在香案角上,头上碰了一个大窟窿,鲜血直流,用了两把香灰,包上两块红布还止不住血呢。直到七手八脚的将她和男人反关在新房里,还是骂,阿呀呀,这真是……。”她摇一摇头,顺下眼睛,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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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怎么样呢?”四婶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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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k& }" B* ^0 {“听说第二天也没有起来。”她抬起眼来说。 1 P1 h  O; f; E!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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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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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j$ Q9 I( i/ O  A- a# {: y“后来?——起来了。她到年底就生了一个孩子,男的,新年就两岁了。我在娘家这几天,就有人到贺家坳去,回来说看见他们娘儿俩,母亲也胖,儿子也胖;上头又没有婆婆,男人所有的是力气,会做活;房子是自家的。——唉唉,她真是交了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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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之后,四婶也就不再提起祥林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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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年的秋季,大约是得到祥林嫂好运的消息之后的又过了两个新年,她竟又站在四叔家的堂前了。......而且仍然是卫老婆子领着,显出慈悲模样,絮絮的对四婶说: ) j- x) Q& A( C; a0 r3 Z# ?+ ?

% z" j0 p. K( G  j+ l* U. V( N“……这实在是叫作‘天有不测风云’,她的男人是坚实人,谁知道年纪青青,就会断送在伤寒上?本来已经好了的,吃了一碗冷饭,复发了。幸亏有儿子;她又能做,打柴摘茶养蚕都来得,本来还可以守着,谁知道那孩子又会给狼衔去的呢?春天快完了,村上倒反来了狼,谁料到?现在她只剩了一个光身了。大伯来收屋,又赶她。她真是走投无路了,只好来求老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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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t. r& X5 B1 q+ t. Y' S7 M5 U7 q. G请注意下划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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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祥林嫂丈夫已死,祥林嫂的婆婆还是有权利把她绑回去,有权利把她嫁掉,换回钱给儿子娶媳妇。6 L; x8 y3 Q5 g3 c) m+ `
这说明婚姻并不因为丈夫死亡而结束,祥林嫂仍然是婆家可以完全处分的财产。她既没权获得自由,也没权回娘家。. O7 K/ u& P6 g
丈夫死了并不是最绝望的,最绝望的是儿子也死了,“她剩了一个光身”。“夫死从子”这一条也就没了可能。
! K' g5 [* o" v- G) b; h丈夫没了,儿子没了,寡妇祥林嫂为什么不能一个人生活呢?
% [! @/ }- _/ ^+ P, n“大伯来收屋”。
3 l% S$ j4 [: U8 T+ x, {" X" D( g这说明祥林嫂对家庭财产没有继承权。房子是属于家族的,大伯才有权利处分这些财产。- }, ^0 t0 f. ?7 q9 L1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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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占人类社会的一半。一个社会的一半人只能算财产,没有完整的人格,这难道不是罪恶的社会?6 |, T$ o8 v3 t$ k
这种思想并没有随着社会的进步完全消灭。侯耀文死了,侯耀华跑去处理遗产并搬走了一大部分。凭什么?
* T) R$ h0 {* F" Y# r4 i* S“大伯来收屋”喔!
0 Z8 }3 y& t- d4 E% b% q+ l& l侯耀文只有女儿,而财产是属于侯家的。) ^. H4 _/ J- T* b7 |+ r& j
就是这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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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I  b8 s8 K" P9 Y) f9 t: U请注意小说里这些绑架贩卖祥林嫂的主要作恶者,婆婆和卫老婆子。她们都是女性。
; k: M2 G8 j; Q; c7 }  ?: d1 ^在针对女性的犯罪中,女性罪犯往往起着特别关键的作用!她们或出于愚昧,或出于贪婪,利用同性别的优势让被害人丧失警惕,诱骗胁迫其走上悲惨道路。
1 P# X$ d5 z# |9 N, x所以,我对于身为女性而漠视女性人权甚至助纣为虐欺凌女性的,总怀着特别的愤慨并替她们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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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v3 Y: I! t" e% R这种利用制订法律法规限制女性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女性财产权利的手段,以达到控制女性人身自由和人身权利目的古老伎俩,现在也还有应用。在国际移民的管制,特别是穷国女性嫁往富国方面尤为显著。
* q+ ]1 V# \$ w- W3 v2 p9 w1 w( d中国的台湾省,对于所谓大陆新娘使用这种手段曾达到在全球登峰造极的恶劣水平。单身的台湾老兵从大陆找贫困女性结婚,最高峰的时候据说达到30万人之多,但是台湾当局不让大陆配偶以本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限制其就业,限制其继承,男方一个人就可以自行办理离婚......实质上就逼迫女性大陆配偶自居于从属地位,甚至处于被奴役的地位。这些妇女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和财产支配权,民事行为能力被限制,诱发了不少社会悲剧。$ a' w$ W  D+ R2 F$ c% L7 [: M7 z
大陆新娘% ^. \+ h; Z0 Q4 c( A6 K
对大陆新娘歧视问题2009年后有所改善,但实质上没什么大变化。0 F* R2 o7 e  a! Q% a
抗争与曙光
+ `5 ?% S* H% G& G中国古代妇女特别是寡妇的命运是悲惨的,像祥林嫂这样没有儿子的寡妇,其命运就格外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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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不是说就没有抗争成功的。2 g4 f- u, L5 P! F6 ]
后续我将会分析一篇招赘文书,这是极为珍贵的一个例子。我称之为“乡下的慈禧太后”。
& k: L% ~' b% e证据是一张招赘婚约,我已经贴出,并由麦客全文译成了现代汉语。
, F8 T! b! N7 H; f& w我非常希望各位先自行参详,从这几句话的契约正文里和花押上可以看出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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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w5 \- ^) k; c: ?/ ?最后,推荐一本起点的书《从零开始的穿越女》,胖卡推荐给我的,对于中国古代女性地位说的很切实。
5 f! E  y+ S; U1 \(如果本文因涉及现代而违规的话,请版主指出,我将配合修改或删除)
作者: 燕庐敕    时间: 2013-10-21 15:20
俺的日志里有一篇,《中华生产党》。仙人看过木有?
作者: 老芒    时间: 2013-10-21 15:33
这篇应该是那张红纸离婚书的进一步阐释吧?对女性控制手段古今用的方式都是断财源,这招现在反过来被女人们用在男人身上了,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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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燕庐敕    时间: 2013-10-21 15:40
给个链接:- |" Y6 z3 G8 Z5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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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swetalk.org/bbs/blog-193-28236.html
作者: Dracula    时间: 2013-10-21 15:48
就马克思主义来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权,妇女地位这些上层建筑是由生产力,生产关系这些经济基础决定的。因此我觉得你就事论事,谈一下中国历史上妇女地位的变迁就很好,没必要过分强调对旧社会的控诉。另外人权的界定还有个文化问题,在欧美主流意见认为对同性恋权利的限制是侵犯人权,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同性恋应该有结婚的权利。我估计在爱吱声持这个观点的占少数。类似的,象你谈到的纳妾,一夫多妻制,在今天中国的文化当然认为是不道德的,但在其它的文化未必就这么认为。我个人的观点是,既然现在同性恋婚姻都是合法的,只要各方是自愿的话,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制度也应该是合法的,受国家政权保护。7 a# r/ ]! u0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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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tmen    时间: 2013-10-21 15:53
大陆新娘受歧视问题,这个也说了些,有些是隐性的.给个链接:  {1 e2 G5 h' w. W8 V  f9 s
http://www.zhgpl.com/doc/1028/0/ ... mp;mdate=1019003114
作者: 上古神兵    时间: 2013-10-21 15:59
老仙这个擦边球,本大神支持。不过还请回帖的人注意,不要再涉及现代的问题上讨论,这样才好。老仙也应该明确说明不在擦边球的问题上做再次回复,这样一个巴掌就拍不响了。不知我这招数灵不灵。
作者: 逍遥探花    时间: 2013-10-21 16:00
重男轻女就是从这里来的吧?
作者: 如风如雨    时间: 2013-10-21 16:06
记得研究生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时,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里,有男同事的妈妈来,照例大家一起热闹一下,最后老人家致词时竟然关照我这个一群IT工程师中唯一之女汉子,替那帮那男汉子们补补衣服啥的。我当时就想怒之,本女汉子上学比这帮男汉子上学还多,凭啥不是他们关照我,替我补补衣服?0 @0 g. m4 y% l8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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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就哀叹这帮生活在男女不平等下的旧式女人们,骨子里的男尊女卑。
作者: 小糊    时间: 2013-10-21 16:11
前不久我偶然看到了姥姥和舅舅们的分家协议,主持分家的人就是娘舅(姥姥的兄弟),其中明确说明了财产房屋的分配和老人的养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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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4 C; c( @0 W( g仙人这篇文章写得尤其好,等见面吃饭我再和你说好在哪儿
作者: 晨池    时间: 2013-10-21 16:15
侯耀文死了,侯耀华跑去处理遗产并搬走了一大部分。凭什么?" W9 j, T+ ~8 u9 `3 ]& U# _
“大伯来收屋”喔!"
% ^% z' g  ?3 ?0 F% H/ s3 Y4 d2 o, P* Q侯耀文只有女儿,而财产是属于侯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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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即使是现在,在农村还是挺多的,在城市也许还有。我就见到过,当时很奇怪为什么?凭什么?今天看了,终于明白些. m4 X( N- r" J. f
不过,这样的事情恐怕三十年以后就会消失了吧
作者: 燕庐敕    时间: 2013-10-21 16:27
晨池 发表于 2013-10-21 16:15
7 f8 A% E) Z5 o4 {! C# _; d这样的事情,即使是现在,在农村还是挺多的,在城市也许还有。我就见到过,当时很奇怪为什么?凭什么?今 ...

' l4 {" n) x: t, N# ]不知道,社会有时候是螺旋形发展的。& ?4 s' g$ a) @

. e$ Z0 w7 r# n# h8 |9 {有起伏,一定的。
作者: 晨池    时间: 2013-10-21 16:33
燕庐敕 发表于 2013-10-21 16:27
; ]$ b% w4 @" E# L/ e2 @. j5 I9 \  i不知道,社会有时候是螺旋形发展的。$ X. x* W5 t( C8 C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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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起伏,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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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肯定会的,八零后中间会有这样想法的人恐怕比例不会特别高了,九零后更低。更何况有个独生子女政策,三十年以后,负责收屋子的,可不就是八零后们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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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那”螺旋发展“的意思是,以后是……大姨接了大伯的班,来收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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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芒    时间: 2013-10-21 16:55
本帖最后由 MacArthur 于 2013-10-21 11:26 编辑
) \9 z, t, X" O9 W/ x0 ^- K% a/ |2 i- W! X! }" d: Q
据《唐户令》的规定:
诸应分田宅及财物者, 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 不在分限(妻虽亡没, 所有资产及奴婢, 妻家并不得追理)。兄弟亡者, 子承父分; 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 别与娉财。姑姊妹在室者, 减男娉财之半。寡妻无男者, 承夫分; 若夫兄弟皆亡, 同一子之分(有男者, 不得别分, 谓在夫家守志者。若改适, 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皆应分人均分)。

: o# ^, u4 s8 R# B- d% W% ?35这里牵涉到妇女的分三种情况: 其一, 出嫁了的女儿, 因已带走了妆奁, 故没有父家财产的继承权。其二, 未出嫁的姑和姊妹可以分得相当于未婚男子娶妻所付聘礼一半份额的财产。其三, 在夫家守志而又没有生育男儿的寡妻, 可以继承丈夫的份额或分得相当于一个儿子所得的财产份额, 但若改嫁, 则其所分的那份财产不能带走, 应由原夫家“应分人”均分。若该家族未育有男儿又未立嗣, 出嫁女才能继承父家资产。# ?5 U* ?6 \% J7 ^$ w-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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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基本上继承了唐律规定, 并对绝嗣户的女儿继承作了更为苛刻的补充:
请今后户绝者, 所有店宅、畜产、资财, 营葬功德之外, 有出嫁女者, 三分给与一分, 其余并入官。如有庄田, 均与近亲承佃, 如有出嫁亲女被出, 及夫亡无子, 并不曾分割得夫家财产入己, 还归父母家, 后户绝者, 并同在室女例,余准令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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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朝亦承继了唐宋的规定, 但对无子寡妻所继承的财产作了更明确的去向安排:
凡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 合承夫分, 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 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 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由此看来, 所谓寡妻继承财产, 并不是真正地拥有财产权, 而是起一个将夫份财产传给嗣子的中间“承受人”的作用。
作者: 老芒    时间: 2013-10-21 17:01
从婚姻家庭法的规定看我国古代妇女的社会地位_陈宁英.pdf (152.13 KB, 下载次数: 1977)
作者: 抱朴仙人    时间: 2013-10-21 17:02
老芒 发表于 2013-10-21 16:55
& |5 M) ^7 I- D: O9 O2 V据《唐户令》的规定: “诸应分田宅及财物者, 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 不在分限(妻虽亡没, 所有资产及奴婢, ...

; a. k9 R+ O. S; a8 D寡妇承受人也许称为托管人更合适。其实是个受托管理人啦。. U* ?% q' y5 _+ H- v; i! K
这个寡妇的未来会接近杜十娘。最理想的情况是同族中找到一个合适的继嗣者,把财产拿走养寡妇到死;最惨的情况是跟娘家合伙直接把寡妇绑出去杀掉或者卖掉,然后报个人口走失,财产就变成族中的可分配遗产了。
作者: gordon    时间: 2013-10-21 17:18
本帖最后由 gordon 于 2013-10-21 17:4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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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cula 发表于 2013-10-21 15:48 " ?) e' Q! F; c5 Z# \
就马克思主义来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权,妇女地位这些上层建筑是由生产力,生产关系这些经济基础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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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 r, A/ E/ l) N思路,原发思想可以这么这么想,但修辞是可以调整的。通篇没有控诉旧社会,兄弟,你先入为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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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在台湾的改革,十有八九是因为他是个“失地王”,台上台下是不一样的,. H2 Q5 j; y4 G  g2 t5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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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都是撑大的,来自竞争的繁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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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 |* T$ c6 }! w# U0 F1907年,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推行新政,在教育领域颁布了《学部奏定女子学堂章程》和《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首次正式把女子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民初中国的女子教育,开始与女子职业相衔接,这一举措进一步突破了用教育造就家庭主妇的观念,使女性进入较为宽泛的领域,拓展了女性就业的选择权,从而提高了女性适应社会、独立谋生的能力。这对从根本上推动中国人力资源的开发、奠定改善妇女的社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1 @. |. S: O&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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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芒    时间: 2013-10-21 17:35
抱朴仙人 发表于 2013-10-21 17:02 3 r' h( k/ V5 O; \, ~+ Q
寡妇承受人也许称为托管人更合适。其实是个受托管理人啦。
5 |+ @/ t  s5 [0 G- {3 e9 U; `这个寡妇的未来会接近杜十娘。最理想的情况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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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妇女还是有点地位的,从元开始应该就个个跟杜十娘差不多了。& f1 p( h$ D1 G" Z) ]8 ?6 {, T' d2 `
还有貌似从来都是上一代女人压榨下一代女人更狠,这是不是也和争夺儿子/丈夫密切相关呢?
作者: duanjian    时间: 2013-10-21 17:37
听家里长辈说过,过去我们那里有这样的风俗:家里老娘去世后,出殡之前,儿子们跪在地上,舅舅们盘腿坐在炕上,儿子们向舅舅汇报这辈子对老娘的好以及丧事的隆重,而舅舅们则要数落儿子们的不孝和丧事的不周之处,儿子们必须谦卑的请求舅舅的认同,直至舅舅们满意为止。
# ?. J( S3 d+ x" v' ]. E最后长辈感叹说:好在现在是新社会了,没这些讲究了,否则我们这些人有的受了。
作者: bigwolf    时间: 2013-10-21 18:30
duanjian 发表于 2013-10-21 17:37 6 N( K; k0 k. O: I
听家里长辈说过,过去我们那里有这样的风俗:家里老娘去世后,出殡之前,儿子们跪在地上,舅舅们盘腿坐在炕 ...
& S! U2 W, [0 ~- T% h: Y: O2 ]5 x
说白了就是女性隐形的反抗(其实这种反抗,跟辛亥那阵子利用一个军阀去打另一个军阀差不多,还是得靠讨好一群男人去打击另一群)
+ R& z: C' [1 H8 }1 C4 i4 b& L" C6 D9 x: Q
还有就是自梳女,放弃结婚生育的权利,以求得自己的独立和安宁,可以说是伯夷叔齐式反抗法;1 E+ f& |' }& U# r$ I5 t1 p
' ^" ~4 v2 F/ V& x$ d4 ~; g8 t
再有就是心理学家武志红说过一个例子,父亲和四个儿子全打老婆,还不让哭,哭了打得更狠。女的这边也有自己的办法;你不是打人吗?好,我就不好好做饭,能拖就拖,做好了也是跟猪食差不多。9 \% A/ o$ h$ [; j
7 m2 g2 {; T  B( a! O  v  O
婆媳关系难处,婆婆欺压媳妇,媳妇虐待婆婆。。。有个恶媳妇虐待婆婆的剧有这么句台词“我出嫁前我妈告诉我说,有婆婆进门就受气,没婆婆进门就当家”。这是堤内损失堤外补。9 c: O( K: l( G. [* ]" j8 _: x

作者: 上古神兵    时间: 2013-10-21 19:42
我看的一本书上说,中国古代女人也不是完全没有财产权,至少在宋朝,女人的嫁妆虽然财产要登记在丈夫名下,在与丈夫共同生活期间没有支配权,但妻子可以要求丈夫以妻名列记随嫁清单。如果合理合法改嫁的话,该清单下资产,夫家是没有权力剥夺的,当然实践中会有种种不便。这本书引证的是《名公书判清明集》和《袁氏示范》。
作者: dashanji    时间: 2013-10-21 21:39
有一阵特流行说你怎么跟祥林嫂似的,当时就是说万恶的旧社会,仙人这一分析,才从根上明白了
作者: 橡树村    时间: 2013-10-21 22:16
本帖最后由 橡树村 于 2013-10-21 22:21 编辑
9 k: ]4 }$ [+ w' j* w6 b5 |3 @
+ V# [6 D: a: w, c( x南非虽然有戏称家里领导是财政部长,不过这只是在中上中产圈,也就是基本上受过良好教育,收入不错的人群里面。底层是完全不同的,妇女的地位非常低。
6 k- n+ t3 G0 ]# S) L+ c6 s- t* u; s& K
部落时代,除了地位较高的贵族中的妇女,女性本身就是财产,家里面男性对女性有绝对权威。即使是贵族女性,掌握了部落领导权的那些,也往往是没嫁人的,嫁人以后地位迅速下降。不过如果老公死了,回到娘家,那么地位还有可能恢复。反正当某人的老婆这件事情,对女性的地位有严重影响。
2 g2 g2 v& ?7 @/ g0 a1 e  M; \7 V& e3 E1 Q+ N, s
到现代,当然情况好了很多,但是女性的地位仍然不高,习惯上女性仍然要听从男性的命令,对不合理要求没有说不的传统。这也导致南非的发生率极高的强奸案,九成以上发生在熟人之间,亲戚,邻居等等,而女性绝大多数只能承受,不知道自己有权利。5 n* p* X) L5 O5 r( ?) f& k

! h/ u& h0 w- k% _9 r' f经济上,女人赚的钱也要给男性支配。我可能说过的故事,有个朋友开工厂,女工比较多。每周发薪水的日子,众多女工们的男朋友们就在工厂门口等着,等着女方把工资交上去,几乎是全交。然后男朋友们拿着钱喝酒找女人。南非部落里面有一夫多妻传统,这个传统在现在仍然保持并受传统法律保护,南非总统就是多妻么。处男女朋友仍然普遍有这种一对多的做法。甚至我认识一个男人有几个女朋友都在外面打工赚钱,都把钱给他花,他的日子可以过得很不错,完全不需要工作。这个现象咱们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的。
- ~. w  i: G) Q. M' h9 h- f, v6 i$ ~- W1 R3 v
南非部落的传统,也的确是女人忙生计。原始时代,男人只在农忙的时候,比如开荒,播种,收割这类需要重体力劳动的时候才会下地,平时照顾田地都是女人的活,放牛则是下孩子的活。男人的主要任务是训练,准备做战。到了原始经济被打破,男人开始成为殖民者打短工,或者离家去矿上工作(不去往往交不起人头税,否则是没有动力的)家里的活就更是女人在做,男人是不需要做家务活的。) d6 y8 n6 @6 k/ g; _

$ d0 l4 h" M; ?1 ?" k8 Z- g这个现象在我基督教传播比较久的区域有缓解,男女地位平等一些,在原始宗教的地方,女人没有任何地位。
( P, B+ T( B# d( p
作者: 橡树村    时间: 2013-10-21 22:31
女性继承权到现在仍然没有完全贯彻。我家领导的老家,女性仍然在实践中排除在继承之外,那都是儿子的,虽然实际老人的抚养责任,已经多半由女儿承担,重男轻女仍然是普遍的,当然总体情况在好转。我记得天津市一二十年前,女儿因为没有分到遗产而打官司的也时有所闻,闹的亲戚都很难做,邻里闲聊,似乎错方反而在女儿那里。现在的情况我就不清楚乐,出来太久了。2 b) f! s) q/ G* m

7 `7 b. C8 h& ?9 c" f0 ~其他地方也听说过不少难女不平等对待的事情。有个朋友是义乌人,他讲在他那里,家里的男孩子,可以分将近一百平米的房子,女孩子就只能分到十几二十平米。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3-10-21 22:50
逍遥探花 发表于 2013-10-21 03:00 # g0 u! ]: e/ _' [: H  j7 E9 Q6 W6 v& l7 H
重男轻女就是从这里来的吧?
5 `$ y/ o# W' G
不叫从这里来,而是因为有重男轻女的经济基础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又反过来强化了重男轻女。
作者: 老芒    时间: 2013-10-21 23:01
橡树村 发表于 2013-10-21 22:31
, b0 M6 n) _$ u7 y8 W女性继承权到现在仍然没有完全贯彻。我家领导的老家,女性仍然在实践中排除在继承之外,那都是儿子的,虽然 ...
. {9 w% l: Z6 h1 X) W
女性在中国大部分地区都是没有继承权的,独生子女除外。
作者: 李根    时间: 2013-10-21 23:04
不过有件事我始终不明白,你说东亚儒家文化圈应该是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吧,可是女领导人特别多,不知道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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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l" h7 N4 A0 j$ |7 M, @仙人你是装糊涂吧,这些女领导人,哪一个不是靠着老爸或者老公的余荫当政治家的?你给我举一个没背景的东亚女领导人看看?
& s1 K) h, V- r7 ?) L) _/ `: E
4 Q0 e+ T. C% E- u) ~2 r8 I. r其实她们就是政治意义上的老爸或者老公的遗产托管人,深度绑定,无法脱钩的。
9 Q2 ]' H& P$ V, A* z+ N2 t" \8 U/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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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抱朴仙人    时间: 2013-10-21 23:09
李根 发表于 2013-10-21 23:04 ! r: a" D! e+ h7 S
仙人你是装糊涂吧,这些女领导人,哪一个不是靠着老爸或者老公的余荫当政治家的?你给我举一个没背景的东 ...
! h3 j& o  ]6 @  y0 M) z9 b
这个呀,比如金大中有三个儿子,可是民主党还是老太太接掌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3-10-21 23:13
如风如雨 发表于 2013-10-21 03:06
  [. l( @0 k. g& h记得研究生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时,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里,有男同事的妈妈来,照例大家一起热闹一下,最后老人 ...

1 B  Q& W& d3 C4 O也不能完全你这么理解。老一辈的生活环境和你不同,不见得就是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作祟。  }8 j6 ]& Q: [, |/ e
" s2 G+ I; q7 V7 D
男女平等是人格上的平等。但男女毕竟从心理到生理是有别的,就象女人再怎么女汉子也是别进男浴室的。女人在结婚生子后,生活可能就更偏向家庭。老一辈人里,夫妻两口子要拉扯孩子长大,还要顾着上面的老人,家庭分工会自然更偏向男主外,女主内。女人会多照顾点家里的其它人。所以老人会说出那种话。即使今天的欧美,大量的 house wife 也是这样。这种是完全和男尊女卑没有关系的。而今天国内城里的媳妇们不要太爽。一个孩子,甚至是六个大人围着转。女性投在事业上的精力会比以前多。这一波人就和以前不同。但我相信,随着人口自然更新,一胎化政策放松甚至取消,经济发展,传统的家庭分工模式依旧会回归。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3-10-21 23:16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3-10-21 10:28 编辑 $ E$ v. O# S5 [6 x8 {
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3-10-21 06:42
' g/ R2 ], f/ C: Y: ~我看的一本书上说,中国古代女人也不是完全没有财产权,至少在宋朝,女人的嫁妆虽然财产要登记在丈夫名下, ...
/ M! }: F# b+ {8 a& A$ W
& W1 |: k" M+ g: U- |6 o
元朝蒙古人当政,文化落后太多。明朝略有起色吧(虽然也好不到哪里去),清朝又来了。元清两朝,妇女地位绝对地倒退。
作者: tanis    时间: 2013-10-21 23:18
如风如雨 发表于 2013-10-21 16:06
5 ]# ~' F) y8 ^( d) G记得研究生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时,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里,有男同事的妈妈来,照例大家一起热闹一下,最后老人 ...

& E. _0 j- E& N4 _1 K其实是某妈妈看上你了~:)
作者: MacArthur    时间: 2013-10-22 00:30
橡树村 发表于 2013-10-21 09:16
$ L- N, D$ D; n/ |南非虽然有戏称家里领导是财政部长,不过这只是在中上中产圈,也就是基本上受过良好教育,收入不错的人群里 ...
! l. A7 \' k; W- q9 Q) `; |" y8 R
听说加纳是个反例,女人普遍受教育程度较高,当家作主。。。 村长给说说?% L2 _5 D# F. t

作者: 如风如雨    时间: 2013-10-22 01:59
冰蚁 发表于 2013-10-21 23:13
3 c: A0 w" _, Y' i1 @: }也不能完全你这么理解。老一辈的生活环境和你不同,不见得就是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作祟。
& v. t; o( ~. g% q8 M* R, B: J/ r7 e* n5 a# ~
男女平等是人格上 ...
) n  R. j8 y4 ?6 f! p$ I! J
即使现在我也没接受这种传统角色的分工,人可以自己选择内心喜欢的,但不能被性别角色固定,这是我现在内心的认可想法
9 @: H# h. \! f; \- H2 V% l# A) I3 N* v+ Y
一上来就进行角色定位,完全由性别出发,这种想法本就是由己及人的固定模式,这种模式说明了内心的性别定位,至于是否尊卑,由听着自己本身出发而定
作者: 冰蚁    时间: 2013-10-22 03:22
本帖最后由 冰蚁 于 2013-10-21 14:24 编辑 5 ?) w$ N6 [9 _4 B
如风如雨 发表于 2013-10-21 12:59 3 }. ~. K5 x' F9 z/ E. v
即使现在我也没接受这种传统角色的分工,人可以自己选择内心喜欢的,但不能被性别角色固定,这是我现在内 ...

, C$ v6 F5 ^6 [1 y. v4 a1 U( Z, |$ x. O/ k
以美国为例,很多妈妈生孩子前也是有 full-time job,生完孩子,小孩慢慢长大,逐渐就会part-time job,甚至就成为 house wife。因为在生了两三个小孩后,小孩上了幼儿园,每个小孩都是不菲的一笔开销。两三个小孩,一个月几千刀就没了。上班成为一件经济上不划算的事情。小孩再大,上了小学,带小孩上各种课外活动或者学校的after school program,都是要花钱。而且两口子都上班,下了班即使两人轮流折腾小孩的事情,也要累得够呛。还不如一个人在家,大家都舒服。这些不是被性别角色固定,而是居家过日子的经济账就得这么算。$ }% K8 J6 V6 k! H6 T1 a: Y

; E; b- b2 s! u" F国内是有老人帮忙,且只有一个小孩,能够支撑双职工家庭模式。美国的今天,我觉得应该是国内的明天。
* W; v) {# \/ J( @5 M" w, c; V' q- E" T5 b  z
所以吧,男人与女人的平等,先看人的平等就好,然后再分男女。先看男女,再看人我觉得偏了。但只看人,不看男女我觉得也是偏了。
作者: 雪个    时间: 2013-10-22 05:54
如风如雨 发表于 2013-10-21 00:06
2 l" [' M' [$ i# `- K记得研究生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时,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里,有男同事的妈妈来,照例大家一起热闹一下,最后老人 ...

' `1 U3 I$ t: d; ^' L: D这个也未必是男尊女卑。。。
3 Q  e9 G6 H2 S# W& S大学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班上男生拿着被子就过来了,希望女生帮忙给缝一下。当时我就傻眼,这活儿,在家我也没干过啊。。。不过后来我们几个女生商量着,竟然也把被子给缝好了! 这种事情,男生还是不如女生的
作者: 雪个    时间: 2013-10-22 06:13
珠宝首饰什么的,交给卫婆子这样的人去典卖可以吗?怎么能有钱都没法花了呢?或者找人牙子来买几个奴仆之类的替自己做这些事?
作者: 抱朴仙人    时间: 2013-10-22 06:24
本帖最后由 抱朴仙人 于 2013-10-22 06:51 编辑 3 G$ T+ e  a  Q0 V
雪个 发表于 2013-10-22 06:13 # c8 _; H4 u6 O8 P1 k' s$ K
珠宝首饰什么的,交给卫婆子这样的人去典卖可以吗?怎么能有钱都没法花了呢?或者找人牙子来买几个奴仆之类 ...

6 D7 K5 t  a$ e$ ~0 t
* M8 Q0 W3 {7 x- v4 L7 m4 [实践中有这么做的,交给卫婆子或者老家人去典卖。& @0 I$ ~. _3 _5 o
但是卫婆子属于所谓“三姑六婆”,抛头露面的职业妇女是被瞧不起的。作为中介人员她本人不能典卖别人家的东西,奴仆也没资格典卖主家的东西。主要是被代理人没资格签合同,代理人就更没资格了。2 P, @8 `0 e- I" ~5 s
杜十娘的问题是一堆宝贝,价值太高,这些玩意说不清楚来源根本没人敢要,是贼赃或者传家之物的可能性太大啦。8 |' {9 L/ v/ v) _5 I0 F, K! t
我认为杜十娘自己也说不清来源。这些珠宝的真实来源多半是所谓缠头之资,嫖客送给妓女的礼物,一旦追查起来,没人承认的。. V- G/ Q+ P' B. U3 ]" _# P
我的看法,如果杜十娘不死而是抱着百宝箱跑掉,躲到某个城市生活。那她拿出第一件首饰出来卖的时候就会出事。最大的可能就是当铺出首通知官府,然后衙役们发现这是个孤身女性身怀重宝,如同苍蝇见血一般扑上来查案......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3-10-22 07:30
冰蚁 发表于 2013-10-22 03:22
1 ~! J- f1 u1 ]0 m/ ~: q; T- C* Z以美国为例,很多妈妈生孩子前也是有 full-time job,生完孩子,小孩慢慢长大,逐渐就会part-time job, ...
2 A7 D9 H9 }3 K
瑞典父母轮流带孩子,大街上经常看到又潮又帅的男人一个人或者两三个人一起推着童车
作者: 巴巴爸爸    时间: 2013-10-22 07:34
橡树村 发表于 2013-10-21 22:16
, p' k; ?/ [2 ?* x: N0 P南非虽然有戏称家里领导是财政部长,不过这只是在中上中产圈,也就是基本上受过良好教育,收入不错的人群里 ...

, l1 g( ?" v7 b! d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十年前也这样,女的干活,男的除了耕作就闲着,路上经常看到女的背个跟她人差不多高的大背篓前面走,男的甩着手后面跟着。。。。现在可能都出去打工了吧
作者: 李根    时间: 2013-10-22 10:47
成奎花 发表于 2013-10-21 18:34
/ G/ X0 F- A- T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十年前也这样,女的干活,男的除了耕作就闲着,路上经常看到女的背个跟她人差不多高的大 ...
# ~: |+ |  y; r4 m  a
搞好交通,接上网线,把这些妇女都给解放咯+ K; K; d& N* v  I! a) I9 e+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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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在江湖    时间: 2013-10-22 11:18
晨池 发表于 2013-10-21 16:15
( g+ D( I8 ]$ k这样的事情,即使是现在,在农村还是挺多的,在城市也许还有。我就见到过,当时很奇怪为什么?凭什么?今 ...

$ X) z8 K( Q3 h# `7 o% H/ A农村继承问题很多还是传子不传女。% ^: U9 o1 R7 Z; E+ l9 R- S
我老妗前年留遗产,说是房子2子2女平分。2个姨姨说不要,说是按老习俗,哪有姑娘拿娘家遗产的,留给哥哥弟弟吧。2个舅舅说,我们都在外地,生活还不错,房子留给姐姐妹妹吧。$ x3 x  t2 A: k3 c/ ~4 K! D
但是的确有很多不成器的东西,兄弟姊妹之间争遗产撕破脸。
作者: 如风如雨    时间: 2013-10-22 12:10
这段时间在看《世界,一部历史》,里面有许多有关女性权力,在希腊文化里,女性是没有权利的,就是家庭的附属品,反倒是伊期兰教义下的女性是有自己个人的地位的和财产权的。等到欧洲蛮族占领了欧洲之初,女性的地位起落之后,变的更低下,直到近代战争之中死掉的男性公民太多,留下了太多遗属,才开放了女性拥有继承的权力,所谓西方女性的文明也是从那时开始的。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3-10-22 13:20
MacArthur 发表于 2013-10-22 00:30 & A+ [9 Z' v. v8 ~
听说加纳是个反例,女人普遍受教育程度较高,当家作主。。。 村长给说说?- h0 l7 L  u! i, }0 j  X. V# J
...
) D1 [9 U& P4 \' F
我一个同事的老婆就是加纳姑娘,是他在加纳做项目的时候认识的。她是某个部落的孩子,在订婚礼上,他要问遍她所有的男性亲戚,如果有一个说不行,这个婚就结不得。他大概送了好几大千美元的聘礼,才把这个丫头娶到手。' Y5 b' V, M# T! n

9 x$ W* B' N% X* v; p5 h8 `$ J其实她老婆在加纳的时候,也是有工作的,替一个英国的房地产公司管理公寓,工资很高。她要资助她的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上学。她妹妹是学护士的。他弟弟不知道学什么。5 y, r" g  i9 u  h% |

9 \* y" Q" S3 C  Q0 Z我同事说,加纳的结婚证书有一栏,是传统婚姻还是西式婚姻。他一开始没看懂,问他老婆是啥意思。他老婆啥也没说,就替他勾了西式的。后来他才知道,传统婚姻就是多妻制。& F8 o$ L5 r) D! a

作者: 燕庐敕    时间: 2013-10-22 18:05
雪个 发表于 2013-10-22 05:54
; N8 F) Q2 B6 _+ C0 F( ?这个也未必是男尊女卑。。。
+ w" Q- V  ?' s, g. Y大学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班上男生拿着被子就过来了,希望女生帮忙给缝一下 ...
8 ~: ~- H% U1 p
当年我没少给同学补衣服和打领带。
作者: 假如十八    时间: 2013-10-22 18:31
李根 发表于 2013-10-22 10:47 6 l" A9 {$ o, m& y
搞好交通,接上网线,把这些妇女都给解放咯
, t" s8 L9 c* P0 T4 o
漏了一句放去女生宿舍培训一下~~~~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3-10-22 23:33
橡树村 发表于 2013-10-21 22:31
& I0 K1 |# n+ w' }3 A5 c$ R9 u女性继承权到现在仍然没有完全贯彻。我家领导的老家,女性仍然在实践中排除在继承之外,那都是儿子的,虽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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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风俗的确有继承传男不传女的,当地的村干部作仲裁,会尊重这种风俗,如果闹上法庭,则完全按现代章程办事。不过,在农村,现代章程的普及率很低。
作者: zilewang    时间: 2013-10-22 23:39
娘舅,说起来,说句话叫“揍后家”。意思是出嫁的女儿在夫家受到欺负,娘家一方,特别是娘舅,是要出头的,否则,是丢脸的事儿。' ~& s5 P8 P! M+ }6 Q
另外,似乎,舅舅的地位,一直很高,被喻为泰山。外侄的婚照娶,母舅是必须在尊位的。呵呵!
作者: 奉孝    时间: 2013-10-23 02:11
抱朴仙人 发表于 2013-10-21 23:09
3 h& k+ M; Y1 P3 k; M这个呀,比如金大中有三个儿子,可是民主党还是老太太接掌

! l: J) N, \" H老太太也算遗产托管人,如果三个儿子没有特别出色的,或者能力相差不大,可能就在下一代里选择了。
作者: 老兵帅客    时间: 2013-10-23 03:35
参与一下吧。
3 t, W, L; r% ?' ~& r8 u( D4 P; f7 g
诰命夫人不是公务员,那个只是荣衔而已,没有实际职务与薪水的。但是能得到这个的,多半是由于自己的儿子或者丈夫出息了,做了大官,自己当然也就跟着生活好起来,但是按照儒家的三从四德说法,还是要依附于自己的丈夫或者儿子的。) X, M! |. o% C* P

  L' t3 Q) A: L( A" L另外,古代妇女是否出头露面是看年代的,在程朱理学流行以前,没有这方面的限制,特别是北方地区。之后也只是官宦人家限制比较严,穷人家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做,女人出头露面算的了什么?至于戏曲小说类,很多都是明清及其以后的产物,不能用来说以前也是这样的。
作者: 逸云三洲    时间: 2013-10-29 03:59
以典妻而论,不但不能占有处分财产,自己就是财产哈
作者: 王小棉她妈    时间: 2013-10-29 09:55
duanjian 发表于 2013-10-21 17:37
6 G1 s. v; G- U$ V/ I" Z* B听家里长辈说过,过去我们那里有这样的风俗:家里老娘去世后,出殡之前,儿子们跪在地上,舅舅们盘腿坐在炕 ...
+ L8 O3 ~- w/ X/ W
没错,是有这说法!。1 M9 y$ ]1 h. q( _+ L7 o+ \
是我妈在天有灵心疼我们,没给舅舅们机会闹。
作者: dragan    时间: 2013-10-29 17:02
橡树村 发表于 2013-10-21 22:16
9 N" L4 p# T) v0 ?1 Z, \南非虽然有戏称家里领导是财政部长,不过这只是在中上中产圈,也就是基本上受过良好教育,收入不错的人群里 ...

$ l4 X" \9 g- ?5 C; P2 B: a你说的都是黑人吧。白人不这样吧。呵呵
作者: dragan    时间: 2013-10-29 17:08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3-10-22 13:20
+ ~8 ^8 h0 T5 r1 L0 f我一个同事的老婆就是加纳姑娘,是他在加纳做项目的时候认识的。她是某个部落的孩子,在订婚礼上,他要问 ...
0 a; G' [3 T* z$ D, S  \$ ?
看得我都着急
作者: 冰雪迎梅    时间: 2013-10-29 18:44
雪个 发表于 2013-10-22 05:54
1 L: m3 k1 B6 C& _1 p' J这个也未必是男尊女卑。。。" E& Q2 M- P; w' A& q/ t4 i
大学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班上男生拿着被子就过来了,希望女生帮忙给缝一下 ...
+ W; q- `0 v; `  t2 o
这个男人也可以做的好的,而且跑着马拉松也可以织围巾
作者: 南京老萝卜    时间: 2013-10-30 10:47
dragan 发表于 2013-10-29 17:08 & ]+ `# A( E; F0 V
看得我都着急
; F7 c8 E7 ~/ h, z
你着什么急啊,也想娶个加纳姑娘吗?
作者: 包子    时间: 2013-10-30 12:04
请仙人考证一下,中国男人惧内的根源。
作者: 愚者乐言    时间: 2013-10-30 15:46
这个还是女人从事的大量劳动包括家务劳动,生儿育女都无法量化经济价值5 s7 e3 R; ?3 ]
你怎么具体保护?一笔糊涂账
作者: 方解石    时间: 2013-10-30 22:34
本帖最后由 方解石 于 2013-10-30 22:39 编辑
; r. F3 D$ n3 M+ s
+ S* d7 {3 F5 a, W! y3 \  m这里面有几个问题:* D9 w. M" r! G" B7 K: E. o
5 b/ t0 u( Q% l+ ?7 B2 h
1、大叔说到,只有生了男丁,才能被称为某某男丁他娘;而俺奶奶,一直称俺爷爷为”峰(凤)他爹“,这个峰(凤)他爹是指俺大姑姑,俺奶奶自己很少被俺爷爷直接称呼,所以俺不太记得她老人家被叫做什么,俺大姑姑是解放前后生的貌似,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或许是地域的习俗有差?河南跟胶东的风俗不同?或者我奶奶和我爷爷他们属于那个时代比较进步的?因为我奶奶是有名字的,虽然她不识字,却有正式起的名字而且是从辈分的,虽然她的父亲不认字,只会算账。我姥姥的父亲好像是个读书人,但是却并未给她起一个名字。她们两个年龄相仿。我奶奶是解放脚,我姥姥则是小脚。, o* D* Z6 V- ~7 w- S- H+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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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女性在家庭中也没有私有财产。《礼记 内则》:“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这就是说,女子在出嫁前没有财产,出嫁后作为妻媳也无私有财产,甚至女子从娘家带去的财产的所有权也属于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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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是这样记载,但是在红楼梦里面我们看到凤姐指责贾琏说”太太跟我的嫁妆,那一点不如你家的“和”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遍,就够你贾家过一辈子“,王熙凤在贾家是有财产权的,虽然可能不是完全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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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个资料说:. [. @( e0 u9 _6 ]& R3 g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51fade0102ds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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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律:“离婚之日是,无论何原因,其妆奁应听携去。”这一条规定,大清也曾作过司法解释。不过,也有的朝代规定,离婚后妻子不能带走一点财产,连嫁妆也不能拿走,元典章就有这么一条,“不许似前搬取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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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找到一个材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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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时,于敏中之女、第七十二代衍圣公孔宪培之妻于氏在遗嘱中将自己的嫁妆进行了交割:
7 x: k9 U' Y  q% X( V$ x: S     所有我养赡各庄,进粮食共入约有千金,滋阳厂一年约有五百金,沌河屯约有京钱五百千,将此两处并东园共给媳妇毕氏。吴寺、泉头、石井三处,是汝外祖与我治的私产三处,一年不过有京钱四五百千,三处着给孙媳方氏掌管,以作房内使用。[6](p179)
, L1 ~* {0 F& u3 p     于敏中为乾隆时名臣,官至户部尚书兼文华殿大学士,而曲阜孔氏又是历代王朝倍加尊崇的家族,于氏与孔府联姻无疑是当时的一大盛事。在这场隆重的婚礼中,于敏中花巨资为女儿置办嫁妆,作为她嫁入孔府的经济后盾。与晚清名臣曾国藩只以200两为其女办妆相比③,于女的嫁妆可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从上文可以看出,在孔府这个传统礼法道德体现最为集中的家族中,于氏的嫁妆仍可保持独立存放和支配,在临终前由她指定给自己信任的孙媳掌管,表明孔家承认妇女对嫁妆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0 \0 u$ J5 L* h$ h6 \
      从以上史料中可以看出,妇女的嫁妆在婚后并不与夫家财产混同在一起,而是独立存放、单独核算,夫家无权支配嫁妆或将其收为家庭共有,离异时妇女有权将嫁妆带走,妇女死后嫁妆要按照其生前意愿来处置。这足以说明,妇女拥有对自己嫁妆的独立占有权,这就为她们自由支配嫁妆并利用嫁妆确立和巩固其在夫家的地位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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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大户人家的贵妇,多半也是让儿子或者娘家的男人拿自己的首饰去变卖,然后用收入来补贴家用、周济亲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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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是让仆人去卖自己的金项圈的,
凤姐道:"你们只会里头来要钱,叫你们外头算去就不能 了."说着叫平儿,"把我那两个金项圈拿出去,暂且押四百两银子."平儿答应了,去半日, 果然 拿了一个锦盒子来,里面两个锦袱包着.打开时,一个金累丝攒珠的,那珍珠都有莲子大小,一 个点翠嵌宝石的.两个都与宫中之物不离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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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儿是凤姐的陪嫁家人,不是贾家的奴才。0 K  X9 p. Q3 p5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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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来收屋”。  @9 }% \" q; ]/ ]3 T8 P% _
这说明祥林嫂对家庭财产没有继承权。房子是属于家族的,大伯才有权利处分这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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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思想并没有随着社会的进步完全消灭。侯耀文死了,侯耀华跑去处理遗产并搬走了一大部分。凭什么?8 E1 J' r" y8 c3 D& D
“大伯来收屋”喔!3 ?3 f- G! O; a" X9 @
/ s" B8 Y* `2 w3 s$ t* t侯耀文只有女儿,而财产是属于侯家的。0 C" I. `) s7 X  y
就是这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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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5 F3 ^4 }; Y. V4 P7 q; m) q我查了下,这个资料应该是比较可靠的:
2 w. _. R0 P! F6 Mhttp://cache.baiducontent.com/c? ... 0&qid=&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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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妇女的法定继承权5 ^! R! E5 w$ M" W/ }- c

' y7 k/ i, ]5 E, y6 d5 L0 T  《大清律例》“卑幼私擅用财”下的例文规定“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之人,所有亲女承受,无女者,听地方官详明上司,酌拨充公。”% I& j) i/ q( E# w+ D2 i

" h7 C# B8 D/ p! C" e3 `) |4 ^; h  所谓户绝,并不是一个事实概念,而是和继承制度相关的,是指一户中已不存在男性继承人。《大清律例》“立嫡子违法”下的例文便规定“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因此户绝的概念并不适用于兄弟数人同居共财的生活方式,而仅适用于这样的家庭,在这个家庭中父亲已经与他的兄弟分家并独立门户,而父亲和母亲已去世,且没有男性继承人。" X7 r& b' S) L# X+ U  l5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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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男性继承人并不仅仅是指亲生子嗣,而是指所有的可继承宗祧之人,也即是继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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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沿袭明代,同样规定了立嗣制度。“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方许择立远房及同姓为嗣。”而亲女只有在“果无同宗应继之人”时才能继承户绝财产。若无亲子,户绝家庭的女儿也仅能在没有合适的嗣子的情况下才享有继承权,若立有嗣子,亲女是不能和嗣子一起继承财产的。当然这都是就法定继承而言,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自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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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M( E* |" b7 r, M+ p. T% m  林如海并无亲子,《红楼梦》中也未提及他立有嗣子,林黛玉的母亲早已亡故,林如海虽有几房姬妾,但姬妾的地位不比正妻,对夫的遗产一般没有法定继承权。林如海也无甚亲支嫡派,他并不是和父祖兄弟共同生活,那么林如海身故之后,林家便是户绝之家了,林黛玉作为他的亲女理应继承其全部遗产。但《红楼梦》中却并未提及林家家产的去处。有人推测,贾琏与黛玉同去扬州奔丧,林如海的丧事基本由贾琏操持,其家产很可能是被贾琏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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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如此,那么侯耀华的做法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不妥的。当然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会有人去欺负孤儿寡母。个人觉得,这个财产权的问题可能有地域的差别、家族权势的差别等等,总体上来说,女性的地位是弱小的,但是这个问题不是一刀切的。在某些情况下,以及按照某些地区的风俗道德、某些朝代的典章制度,女性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权力。个人的感觉是,其实归根结底,是看女方家和男方家的力量对比。男方家强势的女方就吃亏,而女方家强势的男方家就不敢随意欺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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