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税制结构和个人房产税 [打印本页] 作者: 万里风中虎 时间: 2011-7-4 19:57 标题: 税制结构和个人房产税 大概二十年前,也就是分税制在酝酿的时期,中国税务界主要讨论的是主体税种的问题,也就是以增值税还是所得税为主。前者是学法德等等欧洲大陆国家,后者是学英美(ANGLO-AMERICA)模式。& ]2 e. T1 H. U2 D# r# C' F
. L8 [3 B) L8 Q最终的选择是学德法,这是当时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选择。现在这个问题演化成中央地方双税制,涵义已经变化了.; Y" E8 W9 O- C
! ~6 h. G0 I" h8 h7 v+ ]关于中国不动产税的问题,现在可是大热点。除了有房屋土地的永久所有权的问题,中央和地方利益分配等问题存在,还有一个征管上的大难题:如何评估房地产的价值以及征税。以前是以土地出让金的形式,打在房价中一并处理,由房地产开发商来一次收回。对买房人而言,痛是痛,也就是痛一次。1 R A$ f k& y H6 w8 n* L
7 N+ s) Z/ B( N) B' A* e' r如果,每年都对房屋所有人征收,大家可以想象会发生多少暴力抗税消极逃税的情况。中国已经有一百万的税务人员了,DOUBLE恐怕都应付不过来。虽然不动产税的大方向应该是没错的,但是如果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都解决不了,千万不要贸然地动财产税,因为没人知道权贵的财产在哪里,有多少。到头来,如果强行征收个人房产税,这些税负都会落在跑又跑不掉,躲又躲不开的中产阶级身上。而这些人恰恰又是中位投票人,政治上的反弹会非常大。一个小税种可能会影响国内的民主进程。 * F; x1 t k9 X2 ^ 6 ? V8 }, T: f- F3 n* o) M这一点上,大陆还不如台湾清醒,陈水扁的"驸马案"放在大陆叫小CASE。毛说美国的民主有股奶味. 有奶味的民主下也有公务员财产监督和申报制度, 所以,比没奶味的专制还是好。前几年大陆的几个御用财税专家在鼓吹遗产赠与税,企图用杀富济贫的说法来讨好民众。结果民众不领情,遭到强力抨击,搞得灰头土脸的。8 ]/ h7 U6 A H